20190304NHK『close-up 現代』專題報導
《“假新聞”奪走了外交官的生命》「失控的假新聞-駐日外交官輕生給我們的教訓」
(編譯/立法委員管碧玲辦公室.20190305)
網路上橫流的假新聞奪走了一位外交官的生命。
該名外交官是生前任職於台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的處長蘇啟誠。
這起事件的起因於半年前侵襲日本關西地方的「燕子颱風(在日本稱之為颱風21號)」。當時因油輪撞上機場聯絡橋樑,橋樑損毀造成許多外籍旅客受困機場。
因駐日單位對台灣旅客滯留機場的後續相關處理問題, 當時蘇處長受到外界極大的責難。
(網軍po文)「台灣的外交官都是垃圾」
(網軍po文)「駐日辦有跟無一樣,可以廢了。」
(在野黨議員 記者會)「敬請外交部查辦相關人員處理的態度 」
蘇處長在風災發生的十天後,自盡身亡。
這期間,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經由本台此次的採訪調查, 這起事件為身處網路社會的我們帶來了沉痛的教訓。
「3、2、1,點燈!」
曾經是台灣優秀外交官的蘇啟誠先生, 在去年(2018年)6月前為「台灣沖繩事務所」代表。畫面上所看到的是蘇啟誠先生參加沖繩當地活動時,帶領大家舉杯慶祝,致詞時所留下的影像。
(蘇啟誠)「…其實本人患有痛風,但既然有人喊「乾杯」實在也盛情難卻,就乾了吧!那麼,大家乾杯!!」
蘇啟誠自大阪大學研究所畢業後,以作為台灣日本之間的橋樑為志,展開了外交官生涯。在派駐時間最長的沖繩當地, 他積極地促進與在地人士的友好關係。因蘇啟誠為人性格爽朗,頗受當地人士歡迎。
(那霸日台親善協會會長 伊藝美智子)
「『外交官』一般說來通常是較有距離感的,但蘇啟誠先生會主動與大家進行交流。沖繩方言裡有句話叫『いちゃりばちょーてー』, 『いちゃりば』意指「相遇,聚首」,『ちょーてー』意指「手足」,也就是「四海之內皆兄弟,大家都是一家人」的意思。對我們來說,蘇啟誠就是抱持著這種態度的人」
蘇啟誠因過去在沖繩當地的工作表現受到肯定,於7月調任大阪事務所首長。未料在蘇啟誠就任兩個月後卻發生了悲劇。
9月4日約有3千名旅客因颱風滯留關西機場,其中約有三分之一為外籍旅客。
畫面為當時結束在日本的旅行,正準備返台的汪姓母女。她們錄下了當時在機場的情形。
(汪母)
「上面的玻璃被風吹破了,(風雨)從上面灌進來。非常可怕,感覺建築物好像也快被颱風給吹垮了。但最令人害怕的是身處完全不熟悉的環境。而且完全得不到任何資訊。」
<9月5日 上午9點>
隔天9月5日上午9點,多輛巴士駛抵關西機場,開始輸送受困旅客。不久,網路上大量出現一篇po文:「我們(中國)的大使館第一時間協調機場安排專車接送中國遊客轉移」
在巴士上所拍攝的影片也被po到網路上, 瞬間網路上遍布對中國政府的讚譽之詞。
「強大的中國力量,讚讚讚!」
當時正在機場排隊等候接駁的汪姓母女。
從附近的中國人那裡聽到了這則消息。汪姓母女在搭上接駁巴士後,在社群網路服務(SNS)上po文表示:「中國大使館救助了大家」
(汪女)
「『為什麼只有中國的巴士來?』當初雖然覺得很奇怪,但因為歸心似箭,當時也沒多想」
但是,這則消息事後證實並非事實。
所有的接駁巴士皆為關西機場所派。
查閱社群網路服務上的po文後發現,關於中國大使館安排接駁巴士的po文在9月5日一天之內就多達500起。隔天9月6日,在輸送完所有受困旅客之後,相關po文仍不斷地增加。而有將近一半的po文裡都包含了下列的文字敘述:
「遇到幾個台灣人問:『我們能上這輛車嗎?』。(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就可以上車跟祖國走」
這是強迫台灣民眾自稱自己是中國人的內容。
這與台灣民眾長期以來在看待堅持一中政策的中國時所抱持的猶疑態度有所不同。
首先引燃火苗的是深具影響力的ptt等電子佈告欄。
「事實就是台灣外館不積極 中國非常積極」
「我們的駐日代表處為了國人做了些甚麼??」
「台灣的外交官都是垃圾」
當時在版上貼文的男性網友,匿名接受了NHK的訪談。
「身邊有7,8個朋友正好都在聊這件事,所以我就信以為真。與中國有關的話題,我沒辦法默不吭聲。」
同樣時間,在大阪的台灣事務所正處裡著來自台灣旅客的各類詢問。蘇啟誠也忙著在安排旅客們的住宿、機票等相關事宜。但這樣的狀況卻未能在台灣社會得到廣泛地認同。同天晚上,台灣媒體也以網路上的po文內容為基調,大肆批判了駐日單位。
<基於播放權的理由,台灣節目畫面無法直接在海外進行放映,尚祈見諒>
畫面上這位是當時在電視節目上批評駐日單位的名嘴。
他表示因為當時礙於不能輸給網路消息傳播速度的氛圍,在事實未經確認前就在節目上進行了評論。
(名嘴 黃暐瀚)
「如果電視或報紙晚個半天一天才進行報導的話,收視率或收益就會降低。雖說事情是否屬實?比什麼都來得重要,但確實在這個點上,我有過掙扎」
次日9月7日,更出現了在野黨議員意欲究責的聲浪。
「對我們的國民在危急的時候,在尋求救助的時候,卻是默不關心袖手旁觀,對這樣的處理態度,國民黨團要表達最嚴厲的譴責。」
批判的聲浪在那之後亦未見消退, 蘇啟誠成了眾矢之的。
採訪小組找到了當時與蘇啟誠之間有電子郵件往來的友人。
現居日本滋賀縣,來自台灣的王輝生醫師。
王醫生當時曾向蘇啟誠表示:「颱風過境後,往關西機場的道路是封鎖住的。照這情況看來,中國大使館應該無法派車前往關西機場才是。」
(王輝生醫師)
「我跟蘇啟誠說『當時,車輛無法進入關西機場,因此中國大使館派車進到關西機場一事是假新聞』」
王輝生建議:「對於無的放矢的批評得要進行反駁」
蘇啟誠回信道:「那不容易…所言甚是,同感,但沒有人聽進去。」
據相關人士表示,當時辦事處不分晝夜忙於回應總計超過千件的抗議電話、Email。
(王輝生醫師)
「『百口莫辯』,就算有一百張嘴也無從辯解。 筋疲力竭,再怎麼想法子解釋,就算說破了嘴也沒人會聽。已瀕臨絕望。」
最後與王醫師Email往返的兩天之後, 蘇啟誠踏上了不歸路。
在蘇啟誠輕生後的隔天,「中國派車進入關西機場」一事才被證實為假新聞。
證實此事的是台灣NPO「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為了避免混亂,接駁巴士為關西機場所單獨安排,並非網傳的中國政府。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黃兆徽)
「一旦不實消息在瞬間千倍百倍地擴散開來,大眾開始相信那就是事實,媒體也跟著報導。蘇處長飽受了過大的輿論壓力。」
在社群網路服務上po文表示自己受到中國大使館救助的汪姓母女。
(汪母)
「那個消息居然是假的….」
(汪女)
「當時未能分辨事情是真是假?」
名嘴黃暐瀚誤信網路消息而在電視節目上批評了蘇啟誠。事發之後黃暐瀚親自在社群網路服務上道歉。
「新資訊在推特或LINE上以分秒必爭的速度流傳。因為流傳的速度太快,難以核實。但除了核實並無他法。我深切地反省了此事,也向大家道歉」
(武田真一)
無憑無據的消息藉由社群網路服務散播開來,傳播媒體與政治人物也跟著異口同聲地附和,而將外交人員逼入了絕境。整起事件到目前為止尚未能釐清到底什麼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為何沒能在某個階段就及時阻止事件的發生?諸多懸而未決之事,令人深感遺憾。
為了回應NHK的採訪,蘇啟誠家屬發了份聲明文。
「在真相未明的情況下,輕信或散布不實消息,甚至利用不實資訊謀求自身利益,煽動社會大眾。這類情事不能再度發生。我們的家人已逝, 我們由衷地希望無論是政府、機構、傳媒或網路利用者,都能引以為鑒。不要再有無辜之人莫名犧牲的憾事發生。」
(武田)
「最後我們來聽聽實際參與採訪的NHK台北支局長高田 和加子的看法。
武田: 高田小姐,台灣社會是如何看待蘇啟誠之死呢?
高田: 造成蘇啟誠自殺的誘因到底是什麼? 雖然到目前為止還真相未明,但台灣全體社會為假消息所蠱惑,將一名外交官逼入絕境一事所造成的衝擊,在事發半年之後餘波未平。在台灣「與中國之間的關係」是最為敏感的議題。也正因為此議題敏感,因此這回的事件,假消息很快地擴散開來,傳媒與政界也隨之起舞,無法適時地阻止假消息的散布因而引發憾事。台灣上下對此事無不感到遺憾。
鎌倉:高田小姐,話說回來,在台灣現在假新聞似乎造成了很大的社會問題。請問是到了多嚴重的程度呢?
高田: 在台灣社群網路服務的使用率高於日本。如果出現較引人注意的話題時,常有人不經確認就輕易地將訊息轉傳給同事、朋友。即便與事實不符,訊息也會很快地擴散開來。甚至,台灣對於中國透過網路操控資訊,危害台灣安全一事也抱持著警戒。因此政府也苦思良策對付網路上的不實言論。
清晨六點前,台灣行政院(相當於日本的內閣府)的職員就準備上班了。職員們花兩個小時以上的時間確認新發佈在報紙、社群網路服務、電子佈告欄上的資訊。該單位成立的主要目地是為了調查輿論走向,但近幾年也忙於處理那些混淆社會視聽的網路錯誤資訊。
(情報收集課 課長)
「因為真假不明的資訊或假新聞增加之故,我們的工作內容也變得複雜很多。」
採訪當日,「情報收集課」所採用的是關於香蕉價格暴跌的網路報導。網路上以圖文並茂的方式報導了「為了避免價格崩盤,大量的香蕉被棄置街頭。」的消息。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農民幾乎強烈猛烈地抨擊政府,我們覺得這樣的訊息一定要儘快地澄清」
該則新聞所使用的相片是攝於12年前的照片。是則假新聞。
行政院網頁上刊載了訂正的訊息。
政府機構主動澄清,訂正消息,光2019年至今就已累積了120起案例。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與事實不符的假消息在數量上種類上都在增加當中。我們依然必須面臨,在民主主義的基礎之下,如何在言論自由與維護社會秩序之間取得平衡的問題。」
武田: 經過此次蘇啟誠先生不幸身亡一事,台灣政府方面是否採取了什麼新的因應措施?
高田: 目前台灣方面正在審議對於強化規範散布假消息的的法律修正案。惡意散播假消息,造成他人損失的情況,將處以高額罰金或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如因此造成他人死亡者,最高可處以無期徒刑。但社會上也出現了由政府來定義「惡意」有其危險性,將危害到言論自由等種種擔憂的意見。相較於中國箝制言論自由, 台灣要如何維護一直以來所強調的言論自由,同時又對不實消息進行規範一事,台灣正面臨兩難的問題。
鎌倉:該要如何面對假新聞? 在日本的我們自然也無法置身事外。因蘇啟誠先生輕生一事而受到衝擊的聲浪也逐漸出現了。
電影”FAKE”的導演,透過電影呼籲:非事實的假消息有可能會造成社會偏差的危險性。
(“FAKE”電影導演 森 達也)
這次事件的背景原因裡,台灣與中國之間微妙緊張的關係一定有所影響。但這要說特殊案例也並非如此。好比現今日本也會討論與韓國的關係,與北韓的關係,與中國的關係如何如何? 所謂的謊言其實就某種層面來說,不也就是順著某人的願望而產生的嗎?比如說「想詆毀這傢伙」「想把這件事情包裝成一樁佳話」「想讓自己開心」等種種理由。而那樣的願望多為大家能共有的東西。比如說有人會因此感到開心的話,多半旁人聽到同樣的事情也會感到開心。所以謊言確實比事實更容易擴散,而事情的真相往往令人覺得無趣。
武田: 我們有必要去思考: 網路上散播的流言該如何確認? 同時又如何避免受影響? 另外一方面,將這樣的判斷交由政府行政單位來執行是否合宜也有待商確。
鎌倉:確實如此。森導演指出應不仰賴權力,同時探究媒體責任與市民自覺。
(“FAKE”電影導演 森 達也)
「是『事實』?還是『假相』? 能分辨的話,自然是分辨比較好。只是真假的界線也很糢糊,並非簡單就能一分為二。當行政權介入的時候自然會想分個清楚。那有可能會對創作表演者、採訪報導者帶來致命的打擊。包括網路,由媒體自己來進行核實,由媒體自己來倡導呼籲。當然觀眾、讀者、聽眾們也要自主性地參與核實的工作。我認為像這樣的動向應該是最好的。」
(武田)
另外一方面, 社群網路服務的營運方也應採取防範散播假消息・謊言的相關因應措施。我覺得也到了應該研擬/採取對策的階段了。
(鎌倉)
確實如此。若要追根究底的話, 這次的問題點就在於很多人未經深思熟慮就隨意按「讚」盲從所造成的。光就這一點來看, 也有應對社群網路服務的功能設限的意見。
(名古屋大學研究所講師 笹原和俊)
我認為消滅網路流言這件事是不可能的。問題在於我們應有相關因應措施,以中止網路謠傳橫流造成社會混亂或者有人因此喪生之類悲劇發生。「即時性」是社群網路服務最大的特徵,但它的機制也有可能反而會導致不確定的情況散佈更廣的後果。比如說,針對使用者要分享不確定的資訊時設定時間差距。或者將能推文的人數設個上限等等。若不預設可以踩煞車的機制,流言的散播應該很難停止。在那幾秒的時間差距裡,說不定使用者就改變想法不分享訊息了, 因此我認為延緩即時性,拉長時間差距是重要的。
(武田)
經由這次的節目報導,我所感受到的是身為媒體人,同時也身為網路使用者,自己在傳達資訊時的責任之重。我想再次與大家一同深思蘇啟誠先生家屬所傳達的訊息: 「由衷地希望無論是政府、機構、傳媒或網路利用者,都能以我家人的犧牲為鑒。不要再有無辜之人莫名犧牲的憾事發生。」
(完)
NHK節目資訊
http://www.nhk.or.jp/gendai/articles/425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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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跟我是好友,已經問過他可以貼上,大家就不用這麼辛苦的站內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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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在104上看到徵人,非法律系畢業,但知道此位大師
有寄發考卷(事後得知是將斯時手上遇到的案件改編,希望有brainstorm)
回覆考卷後通知去面試,當天就遭到錄取
薪水:25k 扣除勞健保後,實領24左右
本人背景:XX事務官實務工作四年多
非法律系 商院畢 之前私人企業工作兩年
事務所配置:老闆即主持律師一名、秘書(實為老闆娘)
助理(實為萬能兼職打雜役,打掃、排版、印卷、澆花....)一名
另一名實習律師(準司法官但耐罵耐操一名,
但斯時已屆實習期滿,不過他比我撐的久,乃所謂真強者)
工作時間:表定是8:30 到17:30
實際工作時間: 幾乎每天都是搭我家第一班捷運去
最後一班捷運離開
除了一個半月後我已經體悟到事有蹊俏
才開始準時下班及請假
工作內容:
一個半月多,每周幾乎都進去公司
假日即使只有一天沒進去,就被老闆娘叫進去罵
ex:
為何妳看起來這麼累,是要合作律師以為我們虐待你嗎?
後期辱罵的字眼已經達到:
我們事務所怎麼請到你這種員工,是不是神經病才離開前份工作
請神容易送神難,我們事務所怎麼這麼倒楣....
我老公說你是我惹出來的麻煩,現在叫我好好處理你
你fb上的文章現在開始給我鋪陳
反正你不是感冒嗎?不是真的有在看新陳代謝科嗎?
要是讓我在坊間聽到對我們事務所"不實在"的"流言"
我們一定會反擊
讓你在這塊領域的律師界混不下去
以前某位陳XX律師,實習完畢後就離開
現在混得不好,那是因為他在履歷上....(以下略)
我們的等級只要說一句話,就可以讓你在這個領域很難混
工作軟體環境(人事部分):
沒有當導遊 如果當導遊可以脫離此對夫妻魔掌還好點
但在這家
[家庭式]事務所
連中午吃飯時間,最好都要坐在那邊跟他們一起吃吃喝喝
隨時要接受工作及與老闆娘應對得到她的青睞
我個人是比較難以接受
談話中常因為我系出X方,與該所風格不同
就被訓斥,你們X方就是這麼爛!!!
品質這麼差,.........
心中謎之音:我履歷中從未隱藏我是X方出身
難道我是來當你們的出氣筒的嗎?
工作上 實習律師做的每一件事情,
都會被老闆或老闆娘嫌的非常之難聽
也就是幾乎沒有任何價值,
但是
老闆還是會在開會的時候叫你demostrate你做出來的東西
在投影機上給客戶看
甚至進去幫忙打字、做文件整理寄給合作律師,
但是這些,在他們眼裡,都是廢物,因為老闆娘說,以老闆的資歷,要這樣的打雜,
只要跟合作的大所講一聲,一大堆人願意來做
外面也一堆人搶著來拜師學藝
一個半月期間,以複委任身分 去開過兩次民事庭期 都是交互詰問
一次詰問三個友性證人 一次反詰問一位敵性證人
一樣,開庭對事務所是沒有任何貢獻的
因為要派你出去,還是主持律師要花一大堆時間教你
怕你砸了他的招牌,這些時間成本,你付得起承受得起嗎?
否則,你以為憑你這樣的能力可以代表主持律師出去嗎?
(我以為這是實習的本質,卻變成我被嫌成沒用處的原因,弔詭)
跟主持律師出去,如果是有客戶在 坐計程車,要知道掏錢,這是可以報帳的。
如果只有主持律師帶你出去,或因主持律師不在
你自己出去跟合作律師團開會,坐計程車,"也是可以報帳"
但是助理的臉色跟老闆娘的臉色 兩次以後你就知道不要報帳才是上道的作法
因為老闆娘罵過你:
有哪家事務所會帶你這種小律師去開這種大會議
(暗示,給你去看就是學習了,憑什麼還敢給我報帳)
寫過告訴狀、民事爭點整理狀、證人陳述意見狀
去印過三大卷厚厚的金重訴案件,2.5小時內印回來
回來被罵,沒印到最重要的法官審理進行單
原因是書記官當時根本還未封卷
也沒附卷,審理單跟函稿回文都還不知道在法官那裏還是書記官那邊
這樣也被老闆娘叫進去罵
為何在印卷的當下發現沒有這個審理單時
"不會打電話問有沒有在書記官那邊,請他讓你印"
(根據我的司法實務經驗,不熟的書記官我不敢這樣做)
但是,千萬不要以為老闆娘才是問題
這不過是一個黑臉一個白臉的遊戲罷了
當他們面試到下一位實習律師時 準備把我開除了,
但是考量到一件案件衝庭還希望我去複委任開庭
於是讓我繼續待,期間,不時還是把我叫進去罵
內容.....
只能說罵人不帶髒字,果然是要20年功力的比較強
在最後一次與客戶開會前一週
老闆娘告知
讓你進去開會,跟新來的實習律師一起
是要"新來的實習律師盯著你"免得你出苞
基本上,我也很難想像,跟客戶開會時
我只是打字,紀錄,一個字都不敢坑,連重感冒咳嗽都不敢咳
會後一一比對合作律師跟客戶寄來的資料有無錯誤
再跟老闆報告,這樣如何出苞,會出什麼苞?
事務所老闆娘會跟你說:找你來就是看在你有實務經驗
不要處處都要問主持律師,像之前XXX實習律師,害我老公拖到三點才下班
資質駑鈍的我,又很少看到主持律師跟客戶的往來文件
也不懂律師潛規則,發信給客戶或主持律師以後
隔天或過一會,就會被老闆娘叫進去罵
內容大約是
為什麼做事前,不先問問助理或上一位實習律師
等到我開始問助理跟實習律師以後
接下來被罵的點是:
另一位實習律師跟助理 他們工作量都很大,
你問他們問題,浪費他們時間,他們要怎麼做事
就連我印三宗金重訴卷回來,
2.5小時印了1700元左右(詳細數字不記得)
請助理協助scan時若是看到有漏頁,提醒我一下
也會被罵,我害助理為我提心吊膽,
事務所請你不是增加其他人的工作負擔勞心勞力的
重點是,主持律師也很忙
基本上,要可以問主持律師的時間
就是等到老闆娘開心的在五點鐘離開
老闆開完跟客戶的會後 你才可以去問問老闆問題
那時候是幾點鐘呢?
再把開會資料整理一下
不做到12點,很難想像是要怎麼可能完成"他達到的品質跟工作量"
最讓我感覺不舒服的地方是
我一去的第一週到第二週
就被拖去參與一件與本人任職期間有潛在利益衝突之重大金融案件
經告知老闆娘希望迴避
遭老闆娘轉告老闆對於本人在此案件"有其他考量"
因此不可迴避(因只需迴避檢方,無須迴避院方)
之後主持律師在客戶面前當場告知客戶
本人因有特殊前公務員背景,因此...(以下略)
當場令我傻眼(我以為這是我跟主持律師間保密的內容)
該所事務案件類型均非常困難複雜繁瑣
且人員配置不齊全、制度不齊全,沒有法源可以用
文具用紙電能電腦所有你可以想到的工作需要配置的物品
全部有難以使用或發揮效率的困境
經反映事務所電腦當機好幾天 導致電腦不斷重開機 工時拖長
還會先被老闆娘罵 自己工作效率不彰 還怪事務所沒給你好電腦
工作兩個月,上開案件主持律師審理告一段落後
即以無須有之理由 (口頭理由變過太多次,卻沒有正式的書面文件)將我開除
嗣經我兩個月後另外找到實習事務所 將我的指導律師通知函寄給律研所時
周小姐來電詢問 為何我有兩位指導律師,方知道該大師根本沒如他所述
向律研所撤掉我的指導律師同意函(開除)
心中謎之音
難道還要我出具神述意見函 依照他們所述,是本人身體狀況欠佳
因此完全無法勝任工作 深恐拖延主持律師,因此只好離開,
再次萬分感謝貴事務所體諒???
這樣傳出去,下一位雇主難道不會考量我的身體問題 而不願意雇用我嗎?
機關算盡,只為自己利益做最大化考量 見識到了
以下推文者,就不需要明講這是哪間事務所了
我可不敢得罪"大師"
===
謝謝各位先進,我既然決定發言,且以本尊發文,就不會砍文
也不會修飾 某些證據還備份再我的電子郵件內(GMAIL)
因為我遭開除時 希望該所將我的民事複委任狀遞狀解除
但助理表示 要等到證人陳述意見狀後遞交法院後,同時遞狀解除
但我堅持 我開庭完沒寫陳述意見狀
要是法院認定是我不盡責,我就認
不是我寫的狀 再好我也不敢當
所以 某位主掌者 即指示我一切事務都不用交接,只要我馬上離開
並且最後通牒如上所述
====
培育英才是大師的理念之一,他的專業確實有目共睹
但去實習 請算一下自己的心臟指數跟肝指數
====
樓上這個我知道,但當初請我走,是主持律師說要向律研所表示
﹝我實習沒有做事﹞
要以不及格開除,連我拜託給我三個月觀察期再說都不肯
既然是他開除我,即撤銷指導函應由他出具,
難道還要我繼續為他圓謊,說自己身體不好要離開?
妙哉是,目前律研所的結論,前一份指導函當作沒看到就丟掉吧
是說,反正那些我都有留底。包括同意指導函、通知函。
====
請不要誤會,我有提過,有實務經驗所以知道
這不過就是白臉黑臉的手法而已
基本上主持律師不可能對其妻如此對待實習律師全然不知
站在律師娘的立場,以夫妻的角度,該律師娘只是負責扮黑臉
事實上,這絕對是共同決策。
===
記得最後一天去上班的時候,我還在八點老闆準時進來的時候
馬上拿著客戶寄來的銀行授信報告書
提醒指導律師客戶寄的資料有誤
經指導老師確認客戶確實弄錯資料後
接下來就叫我坐下來 說我一個多月來做的事情都很爛
某某某做得如何比我好
(我想要確認他們做得如何比我好,但是他卻不讓我比對跟細看)
叫我當月底就走人
引述指導律師所述之傳達意旨概要(金額確實是他親口說的)
[養我這種員工 該事務所一個月 即損耗成本
薪資、水、電、座位租金的之費用,可達新台幣五萬元]
===
回覆樓上,當時主持律師說他要業務縮編 不收人了
我一直懇求主持律師此舉對我來說很傷害
希望讓我待到五個月滿,況且該所上個月才又徵募實習律師
這是104資料,大家不會相信事務所要縮編
但主持律師不願意接受,說難道要我付這筆五萬元給他
當時我還傻傻地說 那沒問題我可以付這筆錢
於是主持律師就臉露不悅之色,
接著我拜託主持律師那可否幫我推薦到其他事務所
原本主持律師說可以,但馬上改口說不要
兩個月也不會簽給我,還要我以身體不適為由主動離職
但是我一直不接受,
因此最後該事務所還是請助理發了xx法律事務所 [離職相關事宜]
內容未提及為何要我離職,只有請助理表示可以協助我打包
(此部分方才我將電子郵件取出查閱,查證確實沒有電子或書面資料提供解雇原因)
但是我離開後一個月,該事務所就又在104上面徵募
實習律師 需有實務工作經驗兩年
正式律師 需有實務工作經驗五年
法務助理 沒記到他規定要多久實務工作經驗
剛看到這個刊登消息的時候,
我就又應證所謂"業務縮編,要回去寫論文"云云
只是要逃避什麼規定而已
但對我而言,錢本來就不是很重要,只是對這些人很失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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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所以實習律師到底是[實習-拜師學藝]還是單純勞工?
如果無限上綱做任何事情都是資方在教你
那非法律系的大學剛畢業生,出社會剛進公司,誰不用人教不用前輩人帶?
那家公司是新鮮人一進去就甚麼都會?
體制文化不需要時間適應嗎?
坦白承認是雇主就好,不需要掛著找徒弟的名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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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實有學到事情,去兩次民事庭開庭跟和主持律師開會真的有學到東西
是用看的,觀察到主持律師為何這麼優秀,這麼短時間可以做到很多事
指導老師確實有教過我怎麼理卷,很快在卷海中找到重點
但人不是完美的,事務所的環境同我前文所述,很難待
我個人對工作品質也很要求。即使能力有限。
遇到這樣的環境,打擊最大的不是身體,是心靈。
反覆的想、檢討自己,記得我在公家任職時只哭了兩次,第二次就離職了。
但在這家事務所,我只待28+ 28天,就哭了11次。
前三次是我自己的錯,被指責而認錯的哭。
之後8次,都是因為無法反駁、無法忍受無理的要求跟責罵
又不願意放棄,還想跟著這位老師學習而哭
邊哭邊繼續工作。
我當時總想,再多給我一點時間,我會更融合這個環境
我真的很想跟著這位優秀的律師學習。只是,對方不這麼想。
這篇文章 又好像把自己的傷口挖出來翻一次給大家看。
也許是我太愛哭了,所以被更討厭了吧.......是說其實我一向很少在人面前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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