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比較像是高瓴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張磊以自身過去經驗,復盤對價值的重新詮釋,與其期待會談到產業新的的觀念,不如說是探討過去我們對價值的認定,是否存在一套價值觀、價值創造系統(belief)在動態驅動著長期的成長。這樣的信仰就像是馬雲喊的阿里的使命是『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Google 自詡為『 數位世界的圖書館』而發展檢索系統搜尋引擎、新微軟作為神隊友要透過 Cloud IT『助攻各行各業成為科技公司』。
價值觀是變現價值的源頭,是外人判斷一個新創團隊是否能從模糊的不確定性中,持續找到確定性的思維能力。而張磊引用並重新理解價值投資的觀念,長期主義已經不再是要找到一個靜態的可以壟斷的護城河,持續進步才是動態的護城河。而這體現的也是價值觀持續拓展到系統觀、生態觀、產業觀以至於社會觀的能力。也因為長期主義談的護城河是持續成長而非守成,團隊能否渡過漫長周期的動態調適能力也是一個恆量指標。
讀到這一篇章有一種領會,中國製造2025所謂製造業大規模的產業升級,其實談得是透過供給側的改革、數位新基建,來回應市場面產業結構與商業模式的轉型。當然最近很夯的生產製造流程管理的數位優化是一個顯學,但產業智慧化的升級為的還是能夠儘早接入參與數位經濟、智能產業型態的商業變革。如果只是讓企業老闆導入工業物聯大數據掌握機台狀態,這是遠遠不夠的,這只是供給側的升級,面向市場端的商業本質沒有改變。這樣的AIOT就像只是將AI用來做加工瑕疵檢測,本質還是在OT上打轉。
這不只是一個優化、翻修鞏固護城河的零和遊戲,而是試探產業產值膨脹並延續邊界的無限遊戲(infinity)。過去我們說,有限的遊戲是在「邊界內」玩﹔無限的遊戲「玩的是邊界」。遊戲的參與者需要有遊戲的世界觀才能從有限的遊戲,轉向無限的遊戲,有限遊戲以某局「取勝 」為目的,而無限遊戲以「延續遊戲」為目的。有限的遊戲看到的往往都是「存量市場」處處都在爭輸贏死活、此消彼長的零和遊戲。而視野抵達邊界的廠商看到的是無限的遊戲跟「增量市場」。
邊界上的高端玩家唯一目的是讓遊戲可以延續下去,因為他們意識到自已的生態位取決於生態系統邊界是否能夠持續擴充。只有意識到邊界不過是我們的視域,邊界才能被打破。如果我們所注視的是有限的,必定無法找到產業最佳解,更難以打破邊界。
過去經濟上的護城河,意謂著企業對市場的寡占壟斷,這個特性源自於戰時CEO的領導,讓這些企業進入到一個自我確保的層次,經營績效不再輕易因為後續管理團隊經營能力的缺失而有明顯的損害,通常也是開始過渡到和平時期CEO的特徵。這類的護城河類型能夠維持靜態的優勢,靠的往往是過去業界熟知的規模排擠、成本優勢、轉換成本、網路效應甚至是長期的資本優勢再投資等方式,我們可以說,這是一種趨向於維持靜態平衡的觀點。
新的護城河補充的觀點認為,產業的長期價值應該是透過持續不斷的進步,來創造一波又一波的動態失衡,而這一直以來就是新創團隊與風險投資應該關注的命題,引導團隊不要去過度關注既有護城河內的事,而是發展護城河以外的領土,過去的典範轉移不正是如此?過去的護城河不也是如此不攻自破?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条护城河,
就是你能不能不断地、疯狂地创造长期价值。
-張磊
#新創不代表創新
#科學化治理|數位化決策|智能化企業
寡占市場特徵 在 蕭曉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引起社會廣大爭議的旺中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案,即顯示,台灣有線電視市場出現高度集中,並具備兩大特徵:第一、下游系統市場的獨、寡占情形嚴重,在全國 51個有線電視經營區中,竟有37區已經淪為獨占,另有13區則由兩家業者所「雙占」;第二、上下游垂直整合程度過高,使得財團同時控制上游頻道台與下游的有線電視系統台。此二結構特徵,不但妨礙影響市場競爭,更嚴重危害廣電媒體之多元與多樣發展,一方面使財團得以掌控影響言論市場之實際權力,一方面造成言論出現日益單一集中之現象。旺中集團併購案提出後,凡是需要上架之有線電視即出現集體噤聲現象,即為顯例。
嚴正呼籲立法院:儘速修法 防止言論集中
901反媒體壟斷遊行籌備小組拜會各政黨新聞稿
901反媒體壟斷遊行籌備小組 新聞稿
本事說明:
901反壟斷遊行在即,我們認為杜絕媒體壟斷的關鍵除了需要民間力量的支持外,更需要修改現行法規的缺失,如此才可讓台灣的傳播環境更加健全,更讓反壟斷之訴求具體落實。因此,我們將於明日(29日)開始拜會國內主要政黨進行修法之遊說。
在此,跟支持我們的朋友報告明日我們的拜會行程如下:
10:45 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
11:30 台灣團結聯盟立院黨團
12:00 民主進部黨中央黨部
13:00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同時,拜會結果,我們會在向各位朋友報告,一併附上拜會說帖,也請各位朋友們參考。
拜會說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規定:「行政院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特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然而,我國有線電視系統市場發展迄今,卻呈現「集中度日益提高」、「公眾多元視聽權日益減損」之現象,不僅造成「媒體專業自主」及「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等價值不斷遭受侵蝕,更使得我國民主所據以維繫之「言論多元自由」亦遭受嚴重威脅。NCC至今未能提出有效因應政策及法規,無法防範媒體併購導致言論集中,一再縱容業者坐大!舉例而言,引起社會廣大爭議的旺中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案,即顯示,台灣有線電視市場出現高度集中,並具備兩大特徵:第一、下游系統市場的獨、寡占情形嚴重,在全國 51個有線電視經營區中,竟有37區已經淪為獨占,另有13區則由兩家業者所「雙占」;第二、上下游垂直整合程度過高,使得財團同時控制上游頻道台與下游的有線電視系統台。此二結構特徵,不但妨礙影響市場競爭,更嚴重危害廣電媒體之多元與多樣發展,一方面使財團得以掌控影響言論市場之實際權力,一方面造成言論出現日益單一集中之現象。旺中集團併購案提出後,凡是需要上架之有線電視即出現集體噤聲現象,即為顯例。
在此現狀下,財團除了得以透過購併有線電視系統台之方式,自視聽消費大眾賺取高額利潤,更得以藉由其上下垂直整合或跨傳媒整合所取得之優勢市場地位,主導控制視聽大眾每日透過已成為其生活一部分的有線電視台所接收之資訊內容,若任令此情形繼續惡化,將嚴重傷害我國公眾視聽之權益與社會福祉。按爲維持媒體多元的目標,針對媒體產業結構與所有權之下層結構進行規制,係最重要且最有效的方法,只有將產權結構予以分化,才能保障媒體多元的發展。
為了防止「跨媒體壟斷」所造成的媒體垂直及水平壟斷,造成言論集中的影響力,因此呼籲國會儘速修訂《跨媒體壟斷法》的修訂,反對媒體產權過度集中和壟斷,並明訂審查之程序和項目,以建立產權多元、內容多樣、經營者適格的媒體產業生態,保障社會大眾之多元閱聽權以及我國之民主自由。
一、建議修法之基本原則如下:
1.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媒體集中度計算公式,規範媒體垂直及水平整合的集中度,不得造成壟斷。
2.針對全國性新聞紙、無線廣播電視事業及各該事業之關係企業或於各該事業持有其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之股東,限制其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或持有系統經營者百分之十以上之股份。
3.增訂系統經營者控制性股權之受讓,應明定其審查程序與準則。
4.強化外國人申請投資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許可條件及其審查程序。
5.增設系統經營者自製或代理製播新聞頻道與節目之限制。
6. NCC應修法規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直接及間接擁有的頻道數不得超過百分之五,不得自製或代理製播新聞或新聞性頻道與節目,並建立公平與透明的頻道上下架機制
7.應提高有線電視特種基金比例至營業額百分之五,作為影視發展基金會及公廣集團經費。
8. NCC應定期調查並公布有線電視媒體產權統計資料,包括所有系統及頻道經營者之股東產權比例與產權轉移。
二、呼籲國會質詢NCC,要求其依法嚴格執行旺中併購案之三項附停止條件及25項附款,並應要求其依法嚴懲中天電視臺違反營運計劃!
1、NCC以三項附停止條件和25項附款,通過旺中購併案,但是否能切實執行,呼籲國會質詢NCC 是否發揮其監理機制功能。
2、中天電視臺已數度針對涉己事務,顯示其自律機制崩壞;更在七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於處理「走路工」的系列新聞時,以惡意扭曲事實的報導方式,污名化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先生發走路工並且逃避責任,企圖誤導閱聽人認知,損害當事人權益,踐踏新聞專業,傷害社會正義;此種將媒體公器私用,打擊異己之行為,已威脅言論自由表達,實不可取,更有違法之嫌;而且,中天電視臺業已再度違反其倫理委員會討論決議之涉己事務原則,其自律委員會中,半數以上的外部委員(至少3位)均已於近日辭職!顯示其自律機制已無法受到委員會的信任,更已違反其向NCC提交之營運計劃之承諾。NCC 是否能依法嚴正處理,呼籲國會應質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