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能有N號房
#立法防範虛擬強暴
如果你的前男友(或前女友)未經你的同意,把你的私密照放到網路上,你怎麼辦?
如果你和上司做愛被偷拍,還被傳給你所有的同事,你會怎麼辦?
如果你受到吸引,找直播主親密裸聊,之後發現被偷錄,還被金錢威脅,不給就會被傳播,你怎麼辦?
以上這些,不是空想。而是這幾個月內,真實發生在台灣社會的新聞事件。
這些主角有些人勇敢地訴諸法律,但法律能處理的範圍相當有限。
最可怕的是,這些未經他們同意,侵犯其個人性隱私的影像或照片,不斷地在網路上被流傳,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讓其消失下架。
你可以想像,如果你是受害者,這會造成多大的傷害?
今天早上我和 吳思瑤、賴品妤、蘇巧慧與林楚茵委員開記者會,提出具體法律草案,希望來解決這樣的數位困境。吳思瑤委員「虛擬強暴」來形容受害者的感受,我覺得非常貼切。
以下是我們所提出的草案「未經同意散佈成年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重點:
✅ 防治數位性別暴力已是國際趨勢,目前加拿大、日本、菲律賓都已制定相關法律,保護被害人。
✅ 這是 #性自主權的問題,不是猥褻的問題。目前刑法處理的是有沒有猥褻、對社會善良風氣不好;這個草案關心的不管你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有性私密影像的自主權。
✅ 未經同意被流傳的性私密影像要即時下架:之前台灣發生類似N號房的事件時,因為臉書主動協助處理而被下架了;但如果今天不是在臉書,而是在其他影音平台,可能就沒有這麼幸運。這部草案規範了台灣境內的網路傳播平台收到通知後,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必須下架。
✅ 被害人的保護服務:目前的法律缺乏對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的處遇保護的機制。真實案例中,性私密影像被散布所帶來的精神創傷,非常巨大的,很需要社工與諮商師的專業協助。
✅ 相對人處遇計畫:相對人不僅是處罰,而應該要有教育、輔導的提供。
感謝長期救援了四百多位網路性別暴力的被害人的 婦女救援基金會、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大力推動立法,以及 #方念萱教授 #賴淑玲律師 出席發言!
方念萱老師最後提到,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緋聞案女主角當事人陸文斯基,2015年在演講中提到,當年她和密友的錄音帶被披露後,在網路上流傳,讓她成了全球千夫所指的蕩婦。她說:
I was seen by many but actually known by few!
我裡裡外外都被大家看透了,但卻沒有人理解我是誰!
如何在數位時代保護被害人,這個草案只是開始!我會努力在立法院推動,讓草案通過,讓這個社會學習尊重每一個成年人的身體自主權與性私密!
#數位性別人權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PS. 以下是我所說的社會新聞:
被前男友惡意散播裸照 https://bit.ly/2WObWIt
男大學生被女直播主威脅 https://bit.ly/3fzQzDz
與上司做愛被偷拍並傳給許多同事 https://bit.ly/2LhruiP)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如何 找直播主 在 李璐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一直不知道為什麼自己這麼焦慮,我說了要直播,也有計畫想要拍影片(有一些文字就是影片檔的講稿),但對自己的臉、外貌、身材,應該怎麼樣去面對近乎公開的網路,我還是感到不安。
我的言語也許可以抵達一些地方,但你也許終究不會見到我。也許不要見到我是好的;也許見到我是好的,我非常迷惑。如同我迷惑於這個世界好像為我準備了很多很多衣服,很多不同風格的臉,但我沒有勇氣去穿。
很多人不是搞定了「該如何出現在別人面前」就是看開了,我直到現在都還是困惑,困惑自己美不美麗,能不能夠只是出現,玩一場遊戲,然後我們好聚好散?
我的職業沒有必要讓我這樣做,但我有時候強烈希望自己取得一張臉,可以面對人的臉,讓我不至於羞愧,可以更好地說話。
我曾經做過這樣的一件事:朋友要找直播主播的時候我去應徵了,他上下打量我半天,最後和我說:「你沒辦法,你不漂亮。」說著他的店裡跑來兩個女孩子,整齊漂亮的妝容和打扮,我發現是我永遠沒法企及的那種小公主,立刻就開起了直播。朋友聳聳肩,對我說,「她們那種才可以。」
我為什麼要成為她們那樣的女孩呢?我問了自己一段時間,還是沒有答案,卻開始學起化妝,但我又對化妝覺得痛苦,想了很久,問了 涼御靜 ,她淡淡地說:「也許就是,你根本不喜歡那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