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提到高醫商圈在家樂福結束營業後,接下來 #自由游泳池 也關門,再來是年底即將結束的 #美奇萊影城,整個高雄人青春時代的 老地方,一一消失中 …
這些 老地方消失的原因,都是 #土地轉賣。家樂福、自由游泳池、美奇萊 ... ,都沒有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原本都在高雄最大地主 #南和興產股份有限公司 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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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介紹一下南和興產,這個高雄市區最大地主。
南和興產,由曾經擔任蔣中正時期高雄市長的陳啟川成立。陳啟川持有大量的高雄市土地(被譽為台糖之外的高雄最大地主),為了不讓後代子孫為土地財產爭產,他成立「南和興產」,並且告誡後代,南和興土地 #只租不賣
不過經過50年之後,陳家子孫對於當初的祖訓,有了不同想法。
近年來,南和興改變過去祖宗家傳的 #只租不售 的原則,將手上持有土地大量出售。光是曾經公開報導的資料,從2014年起,南和興 在高雄的土地交易總額,就超過250億元。
至於,為何南和興開始大量販售土地?這跟南和興家族─高醫陳家的家族紛爭有關。不過,家族紛爭真的是他家的事,不太需要我們關心,要談的是,這些交易背後,涉及的公共利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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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其中一部分的陳家子孫,為了能夠順利賣地,在2014年,把 ⚠土地資本證券化,用證券交易的方式,把南和興58%股權賣給香港 #亞太置地集團(APL)在台灣成立的公司 #德高置地。
德高置地共成立三家公司,再轉投資成立達原、願興、致力、期昌、程凱、致德六家子公司,用這六家子公司,取得南和興董事會及監察人過半席次,實質掌握南和興產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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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興如何利用 #土地交易證券化 繞過土地法規範?
簡單說,透過土地交易證券化,表面上,土地所有權還是在南和興手上,但實際上,土地處分的決定權,已被外資股東介入
但,因為名義上還是南和興的地(本國法人),所以台灣 #土地法 中,對於外國人買賣台灣土地的規範,在這邊不適用*
亞太置地透過子公司代表,入主南和興之後,先是拋售大量股票,先拿回20億元;再來又一次減資,將減資股款都退回股東(最大的股東就是自己),又拿回20億現金,入主南和興第一年,就拿回40億元現金。
當然,他家的地要怎麼賣,是他家的事;問題是,他家的地,已經變成外資在賣,而這樣的外資資金來源,其實並不清楚。
這個涉及高雄發展重要的大地主,將大量土地轉賣給其他建商的結果就是:原本跟南和興承租的家樂福等店家的租賃契約,也就終止,只好宣布結束營業。
土地變成證券,再換成現金;反正,大股東們都不住在台灣(高雄),只要有錢賺,管你高雄發展如何。
外資賣地賺贏,高雄商圈凋零,這就是現在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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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土地法》第17、19、20條,外國人取得台灣土地,必須經過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並且在 #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 上有限制,但,外資藉由取得台灣公司股權,操作被認定是本國法人的土地交易,而避開外國人在台買賣租賃土地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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