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治仁向馮光遠道歉文,不可不收藏起來的好文!用夢想家污衊一個部會首長,成功讓他下台,這實在是中華民國之恥,馬英九唯一的無能,就在於無能保護屬下。全文如下:
『朋友告訴我,馮光遠寫給我一篇道歉文。我讀了,但沒有細讀,因為跟往常的馮文一樣,沒甚麼實質內容。正常的情況下,我是不會去回應的,因為他不值得,我也沒時間。扯來扯去,就在扯一個晚上怎麼花兩億。四年前我還多次認真說明,答覆都很容易找到。後來發現認真就輸了。答案很簡單,去問一下政黨輪替後的文化部,資料都很完整。不然問問高雄世運開幕典禮兩億,國慶晚會預算是參考這個活動編列的。明年還有台北世大運開幕典禮三億的預算。真想了解,不怕沒管道。不想聽到,多說無益。
我不是會挑釁的人。但是蒼蠅在周圍一直飛,偶爾伸手驅趕一下也是人之常情。今天剛好去義大利,中間轉機時有空檔,花了整整一個小時,很誠懇地回寫了一篇對馮光遠的十全十美道歉文如下。其實不只想到十點,只是要去登機了。朋友們看了覺得有趣,就幫忙轉發分享吧。畢竟,我很少如此輕鬆寫作,機會難得。
道歉文開始
馮老(我也同意這樣稱呼比較親切) ,我的朋友中有認識您的,都說不知道您為什麼會變成今天這個樣子。過去還有的一些才氣,只剩下酸氣和廢氣。我想,有很多人都必須要負責,我也必須勇敢地承擔責任,來跟您道歉
第一、 出來抹黑夢想家讓您出名的過程,我一直沒有正面回應您,因為覺得不值得,讓您到法院去解釋就好。沒想到一直打稻草人讓您造成了錯覺,以為自己很厲害,去跟憲哥PK,被打到滿頭包。所以我為先前沒理你道歉,再代憲哥向您道歉。不比劃一下,真不知道您對演藝圈的實務了解是如此貧乏,枉費您常常把過去中國時報的頭銜掛在嘴上。
說到這裡,我也順帶提一下,跟您甚麼都懂不一樣,我是真的甚麼都不懂。我不懂市政和客服,去設立了1999。我不懂體育,去辦了聽奧。我不懂文化事務,去接了文建會。我不懂飯店業,去當了總經理。因為我真的都不懂,所以我認真學習,尊重專業,努力做事。跟所有在職場上打拼的人一樣,盡力而為,成果一定都有改進空間。您和楊照兄甚麼都懂,說得一口好話,但是好像真的不知道做成了甚麼 (據說楊照兄跟我很熟,公開說我不看電影。我看得真的不算多,一年150部左右而已)? 在鍵盤上打打字,事情就做完了,多麼容易啊。記得沒錯的話,楊照兄也營運過圓環,結果…. 做事的人繼續做,讓說話的人繼續說吧…
第二、 我也要為您被憲哥電爆時到您臉書留言謾罵的網友向您道歉。讓您神隱起來花了這麼多時間刪文,希望手沒有太酸。
第三、 我還要為那位要您不要把手伸進校園的司機向您道歉。他怎麼能夠不了解作為堂堂立委參選人,如何能夠忍受這種辱罵。還好,後來您果然夠力,逼得他跟您道歉了。所以my bad, 收回代他表達的歉意,當事人已經道歉了。他要知道,您在法庭上捍衛的言論自由,只及於己身啊。您還陪同黃國昌黨主席去按鈴控告媒體呢,絕對是百分百的言論自由悍衛者。
第四、 我為趙伯伯向您道歉。他選台北市長,一不小心票竟然比您還多,太不知分寸了,這樣的打擊希望您承受得了
第五、 我想是可以承受的,不然也不會這麼快又去選立委。這我又要替淡水蔡依林向您道歉了。沒想到小女生初試牛刀,您就撐不下去退選了。看到選舉過程中您追著要跟人家協調,非要一人退選才敢選下去的堅持,真是佩服。
第六、 看到您這麼愛擔任公職,我也要為柯市長和蔡總統向您道歉。怎麼只安排個廉政委員和年金改革委員給您呢? 不過應該也可以稍稍撫平一下兩次選舉造成的創傷吧
第七、 我也為讓您上法院的過程向您道歉。法庭上的你,跟網路上勇敢的你,真的很不一樣。法院裡,說你在辱罵的主委可能是管委會主委,又不是在說我,不要對號入座。這樣法官也信了。法官信了,我也只好信了。自己說的話沒有根據,是聽說。連找來的證人也是一起聽說,只是又忘了聽誰說。我過去只知道聽說是一部很勵志的關於聽障奧運電影,現在才知道是造謠脫罪的通行證。
第八、 我還必須要讓您成為更生人向您道歉。能夠讓您去坐牢,是我感到很欣慰的一件事,本來預期要花費的律師費用,也因為您的賠款又都回來了,真是意外的收穫。
第九、 我也必須要為現在美好的生活和工作向您道歉。還記得當初剛到飯店業,還受到您的批評。我現在真的過得很好,職務升遷、工作順利,視野開闊,常跑歐洲擴展版圖,公司也快要上市。不但收入比以前多很多,還有美滿的家庭生活。沒有一蹶不振,或是很快陣亡,真是要跟您道歉。
第十、 綜合以上,我為您的人生向您道歉。這一點,再說下去,會超越我給自己設下的尺度,您自己想吧!』
「如何控告管委會」的推薦目錄:
如何控告管委會 在 如何控告管委會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輕鬆健身去 的推薦與評價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管理委員會為原告或被告時,應將訴訟事件要旨速告區分所有權人。 第三十九條管理委員會應向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負責, ... ... <看更多>
如何控告管委會 在 想請律師提告社區管委會是否可行?? (第4頁)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管理委員會 為原告或被告時,應將訴訟事件要旨速告區分所有權人。 所以若是以個資不當利用及公開至公共場合這件事來說以法律層面上你是一定站不住腳 ... ... <看更多>
如何控告管委會 在 如何控告管委會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輕鬆健身去 的推薦與評價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管理委員會為原告或被告時,應將訴訟事件要旨速告區分所有權人。 第三十九條管理委員會應向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負責,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