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大型柴油車快淘汰 桃園最高補助40萬
為降低柴油車對空氣品質的影響,桃園市環保局鼓勵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凡淘汰88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大型柴油車,每輛可獲得最高40萬元的補助;補助金額將逐年遞減,環保局呼籲車主把握良機。
根據行政院環保署「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車主淘汰88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大型柴油車,完成報廢、車體回收,並檢附當年度有效的行照,且於108年12月10日前向車籍所在地的環保局提出申請,將可獲得3萬至40萬元不等的補助。補助金額依行照登載的出廠年月及車重來區分,總補助經費高達新臺幣5億元。
桃園市環保局指出,目前已受理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250件,審查通過195件,預估到今(106)年底的撥款總金額將高達5,620萬元。補助金額將逐年遞減,呼籲民眾盡快申請,越早淘汰越好康。
此外,環保署也公告「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補助辦法」,以增進大型柴油車車主加裝濾煙器的意願,共同維護空氣品質。此辦法的補助對象是88年7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之間出廠的車輛,只要安裝環保署認可的濾煙器,即可申請補助;補助期限為109年底,車主將可獲得9到15萬元不等的補助。
為了改善秋冬季節性PM2.5濃度偏高問題,環保局積極推動多項管制工作,務求給桃園民眾更好的空氣品質。請車主盡快淘汰老舊的大型柴油車,把握補助良機汰舊換新,一起加入污染減量的行列。補助相關訊息可至環保局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tydep.gov.tw/TYDEP/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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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環保局提醒您!環保署補助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開始囉!!!
歡迎有意願車主踴躍提出申請喔!!!
相關資訊:https://mobile.epa.gov.tw。電洽屏縣環保局08-7352324 王小姐
為有效改善柴油車污染排放,行政院環保署已於106年8月16日公告「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希望能以提供經濟誘因方式加速汰除老舊高污染柴油車輛,補助金額最高達新台幣40萬元,歡迎有意願車主踴躍提出申請。其補助辦法、申請資料及最新資訊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移動污染源管制網-最新消息』(https://mobile.epa.gov.tw/)查詢或電洽屏東縣環保局(電話:08-7352324 王小姐)。
環保局表示,經由環保署研究報告指出,國內產生的空氣污染約有37%是來自於移動源,其中柴油大貨車占11.2%至16.8%更是PM2.5的主要來源,而PM2.5對於呼吸系統(含肺部)及心血管影響甚大,一般會造成過敏性鼻炎,引發咳嗽、氣喘等症狀,嚴重時可能會造成支氣管發炎,並增加致癌風險。對此,環保署於今年度進行空污法修法作業,除了補助汰舊外,未來將加嚴老舊柴油車廢氣排放標準,並加強柴油車攔檢、劃定空品淨區及鼓勵企業雇用環保車隊等管制方式,以減少高污染柴油車輛。對此,老舊柴油車車主可儘速辦理汰舊作業,以免未來檢測不合格遭受處分開罰。
環保局指出,依據公告內容,補助對象為辦法公告日起3日後(8月18日施行)且行照有效日期應為106年1月1日以後完成報廢及車體回收手續的老舊大型柴油車車主,另行照有效日期為106年1月1日以後報停車輛可以直接轉為報廢申請補助,但繳銷、註銷者仍須申請復駛,不可直接轉報廢。另外,報廢前務必保存行照影本以免再次向監理單位提出行照有效日期申請證明。此補助不包括政府機關。為鼓勵申請補助者盡早提出申請,補助金額也將逐年遞減,107年12月10日前提出申請,一期柴油車補助5至30萬元、二期則補助10至40萬元;107年12月11日至108年12月10日前提出申請,一期柴油車補助3萬至25萬元、二期補助7萬至35萬元。
另外,自用大型柴油車自102年1月1日起行照無有效期限的限制,視同符合補助辦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惟補助辦法宗旨補助對象為淘汰仍在使用中造成環境污染之老舊大型柴油車,若車輛牌照狀態屬註銷、繳銷者,非屬使用中車輛,請先向監理單位申請「驗車重領」,重領牌照後方可依補助辦法辦理報廢補助。若牌照狀態屬停駛者,考量近期仍有行駛紀錄,只要檢附回收或報廢當年度未逾有效期限之行車執照影本,可直接轉報廢(無須復駛),即可向環保局申請補助。
為改善國內秋冬季節性PM2.5濃度偏高問題,環保局已積極推動各項管制工作,其中針對移動污染源各類車輛廢氣排放,參考國際作法,依地方環境特性劃設空品淨區,限制老舊高污染車輛使用,並配套補助3期大型柴油車輛加裝濾煙器,請車主把握此機會踴躍汰舊換新,為提升本縣空氣品質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