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Kofan稱陸委會讓陸配子女回台的行為,是兩岸一家親,並說文哲只是嘴巴說說而已,陸委會反而身體力行,並把「兩岸一家親」的主張塞到民進黨身上,還是老樣子,大罵一聲「綠共」做結束.
這實在是一種是非不分的行為.
陸委會這起「小明」事件,恐怕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是在人道與現實之間的折衝.
陸委會的決策非常粗糙,尤其是小明的記者會,犯了兩個嚴重的錯誤,第一個,就是語境,究竟是這些「小明」的真實身分是什麼?沒說清楚,甚至有「特權」的誤解.第二個,就是對於人數多寡,隱密不談,這就只是在造成諸多恐慌和臆測.
「陳明通在記者會表示,『小明』是國人在大陸經商,與大陸配偶生下的小孩,一家人在大陸生活一段時間後,舉家回到台灣來,小明在台灣沒有戶籍,爸爸雖是中華民國國民,但小明在大陸出生,所以跟著爸媽回台,是以『專案長期居留』或『長期探親居留』的方式在台灣生活.」
「小明在台灣生活了一段時間,也上了小學,拿了健保,其實在台灣已經很久一段時間,只是過年回到媽媽的娘家,到大陸去看阿公、阿嬤,但因為沒有中華民國的身份,在防疫政策實施下,沒有辦法回台灣.」
這個小明究竟是中國人?還是父母投機之下的產物?理當歸為台灣籍,卻選擇了中國籍,想要兩邊的利益?中國對於台商子女歸為中國籍,似乎存在著一些利誘因素.
然而關鍵還是「長期在台灣生活」,換句話說,一種情況是,「等待成為台灣人」的「半個台灣人」.
這些被卡在隙縫中的人,有可能是在中國出生的小孩(其中父親血緣為台灣人)在出生一年後,沒去台灣入籍,錯過了這個黃金時間,所以接下來必須依靠六年居留,才能成為台灣人.
也就是說,在他們等待六年成為台灣人的期間,必須是中國人身分,而他們不幸的跟隨著父母跑到中國探親,也不幸的,遇到了武漢肺炎,然後變成了父母可以回來,子女不能回來的窘境.
陳時中說的沒錯,「當初已選擇國籍,就要自行承擔結果」.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這個「當初」,這個「當初」可能是父母下了錯誤的決定,使得孩子得在6年時間以上努力升格當台灣人,至於為何「當初」不回來台灣設籍,我想這可能有多種因素,不滿一歲的小孩移動到台灣,或有難言之隱,也有可能是為了在中國的利益,總之,這個決定並不是孩子本身下的決定.
這應該是「長期居留證」的子女身分.
另一種情況是,雙方共組家庭,妻子前一段婚姻所生的子女,也成為這個家庭的一部分,仍然必須「努力當個台灣人」,也就是未滿16歲,從探親證停留6個月延長下去,直到爭取到長期居留證(每年只有300個配額要排隊)滿兩年後,接著爭取台灣身分證.
這應該是「長期探親證」子女的部分.
換句話說,「未成年子女」的要件,是一個重點.
所以,這就不能解釋為「讓在中國生活的中國人進來」,而應該解釋為「正在蛻變成為台灣人的人」.
無論是「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都可以視為「居留證」,換句話說,他們有居留權,以美國為例,他們只限制沒有居留權的人入境,在實際情況上,港澳、陸配、外籍人士有居留權的人,也能入境.
所以這些有居留權的未成年子女,入境有一定的正當性,另一個正當性是,他們未成年,確實有滿足「人道」的要件,因為他們普遍沒有自主性,而且受教育環境、生活在台灣,換句話說,他們與台灣的高關聯性可能大於中國,甚至比他們老爸(台商),老媽(陸配)更像個台灣人.
拿港澳人士來對比或許比較鮮明,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是可以入境的,港澳生萬人,先前也可以入境,後來2月11日暫緩入境,導致許多港澳生搶破機票,在午夜「生死線」急著入台.
不過,若從防疫角度來說,如果這些未成年子女多達1900人,那顯然就是個破口,太多人了,如果是1、20個個案,加強檢疫隔離,或許台灣現有情況可以吃下,但是1900人,從中國來,確實令人恐慌.
不過神父必須強調,這是以「純防疫角度」,而非「公平正義」,事實上,未成年的小孩,正在成為台灣人的人,有居留權,生活在台灣,確實有入境台灣的正當性,相比一些成年同樣持有居留證的人.
至於一些兩岸一家親的Kofan,不得不說,實在是台灣亂源,他們的角度,就是把握任何檢討民進黨的機會,替柯師傅的兩岸一家親開脫,實在是活在台灣的智障.
這些小孩子的案例,根本不是什麼「兩岸一家親」,柯文哲的兩岸一家親,是把台灣人與中國人相混,配合中國統戰,稱什麼同文同種,我們都是Chinese中國人,跟這些想當台灣人,最終目的是放棄中國身分的年輕孩子是不同的.
然而,他們卻在趁亂合理化「兩岸一家親,建構兩岸命運共同體」.
在這有爭議的兩難時刻,跑來模糊焦點,進行政治操作,並且搞意識形態審查,讓問題不能好好被討論,柯師傅先前稱多照顧台商,拿70萬台商在中國的利益,說反滲透法會引起人民不安,然後整天說別人抹紅,搞意識形態,結果現在,Kofan居然把這措施打成民進黨讓中國人進來,幫台商陸配開後門,所以阿北的兩岸一家親是對的,實在是愚蠢之至.
為了親中的兩岸一家親,跟想成為台灣人的小孩根本沒關聯,不如說,小孩子是無辜的,他們的身分認同,可能存在著類似省籍情結的,台灣/中國之間,歧視與掙扎,例如,文化、生活、朋友,都和台灣相關,但自己的身分卻是中國人,這理當是過往Kofan攻擊民進黨搞意識形態的藉口,結果,沒想到自己也在搞意識形態,各位陸配子女,要記住,就是這些Kofan在利用你們的生存鬥爭台灣政府.
還是老話一句,「兩岸一家親」,這種錯亂的意識形態,容易造成混淆和政治災難,干擾「事實」,在台灣,沒有絲毫存在的空間,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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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父母來台探親 在 我是新移民 林麗蟬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針對新住民父母來台探親的期限,有好多朋友和我訴說著同一件事:遠在海外家鄉的爸媽老了,身體不再像以往健壯,我們為人子女,善盡孝道乃是應該,但是,若他們來台團圓,外籍配偶父母的探親停留簽證,最多只有三個月(鮮少發到三個月,通常僅一個月),且一年最多兩次;陸籍配偶的部分也一樣,而只有已經持我國身份證的姊妹,其父母才能延長停留至六個月;這麼繁瑣且不便的法規,我們怎麼辦?
對於這個大家已經煩惱好久的困擾,麗蟬邀請了相關主管機關,包括內政部移民署、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大陸委員會等,以及許多關心這個問題的新住民朋友,共同召開公聽會,加強民間與政府的交流,用對話的方式讓行政單位聽到人民的心聲,並研議如何找到彈性,不管是延長停留時間,還是增加來臺探親的便利性,政府都需再審慎規劃,才能協助大家的困境。
這不是一個容易的問題,而在麗蟬的要求下,有關單位承諾於一個月內提出研議報告。謝謝姐妹們的建議,就讓我們與政府一起改善現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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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父母來台探親 在 國發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三讀通過
📃為建構更友善於外國專業人才之工作及居留環境,國發會研擬推動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終於順利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啦!後續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擬訂也已緊鑼密鼓作業中!預定本法案與相關子法會在107年農曆年前同步施行。粉絲朋友們不妨也可以週知外籍朋友這項好消息喔!
📃本次法案中主要有三大項推動重點:
1⃣鬆綁工作、簽證及居留規定
✅核發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就業金卡」,提供自由尋職及轉換工作之便利性;聘僱許可期間由最長3年延長至5年。
✅核發外國自由藝術工作者得不經雇主申請個人工作許可。
✅開放具專門知識或技術之外國教師於補習班授課。
✅核發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尋職簽證。
✅放寬取得永久居留者須每年在臺居留183天以上之規定。
2⃣鬆綁父母配偶及子女停居留規定
✅放寬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國專業人才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成年身心障礙子女申請在臺永久居留。
✅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成年身心障礙子女隨同申請永居。
✅核發取得永久居留外國專業人才符合條件之成年子女個人工作許可,鬆綁留臺工作相關規定。
✅直系尊親屬探親停留期限由最長6個月延長至1年。
3⃣提供退休、健保及租稅優惠
✅取得永久居留外國專業人才得適用勞退新制、外籍公立學校教師得支領月退休金。
✅放寬受聘僱外國專業人才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成年身心障礙子女納入健保免除6個月等待期。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臺首3年,薪資所得超過新台幣300萬元部分,折半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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