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還有唱衰另一件事。就是台灣電子支付興起不見何時?便不說美國營運商組的ISIS (...因為顧忌改名了,現在叫Softcard)到現在也沒什麼厲害的進展,更別說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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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支付影響太多人的利益了。就單純把他解釋成銀行系統和非銀行系統 (新業者),你就可以理解電子支付遊戲的問題太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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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年台灣的塑膠貨幣、悠遊卡、行動錢包等支付總額有1兆元,假設銀行總收 1%手續費,就是100億的過路費。更別說銀行透過掌握金流所可能有的附加效益跟影響力,可能是推動銀行其他業務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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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今天一讓,讓得不只100億,還在讓口袋裡都是現金的營運商、網路業者進來跟他們對殺。一個是靠金流吃飯;對手是沒有金流餓不死,有了金流有機會把銀行搞死 ... 。這樣,銀行能放手讓對手進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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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是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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