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豬進口?|嚴格檢驗與食品標示?完整配套措施?】
今天基隆市議會進行第9、10、11次臨時會的大會,臨時動議時討論美豬進口議題。雖然台美中關係、貿易談判與開放美國豬肉進口都不是基隆市議會可以決定的範圍,但作為基隆市民意代表,我希望市府可以在保障市民食品安全與健康的立場下,和中央政府釐清開放美豬進口之資料數據與此重大政策決策過程。
特別強調,我們支持深化台美經貿關係、也希望台灣與世界重要經濟體有更緊密的合作。然而,在此國際政治之決策更不應該犧牲國民健康。開放美國豬肉(亦有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之豬肉)進口台灣有其風險,應說明清楚其決策過程,做好完整的食品安全與產業衝擊評估,並完善標示資訊、加強檢驗之配套措施,才能確保國人健康與畜產業健全。
美豬進口政策和本國產業、國民食品安全、健康風險息息相關,也希望所有朋友一起來關心、監督這個重大政策。
#肯定基隆營養午餐使用本土豬肉 #相關配套須更清楚
針對美豬進口議題,市長特別在議會中強調基隆學生營養午餐、受市府補助老人供餐或是產業美食促銷活動,只使用國產豬牛,並會鼓勵團膳業者也要使用國產肉品,希望藉此支持本土豬農。我們肯定市府的作法,但除了營養午餐、市府補助之老人共餐外,市民所會接觸到的豬肉製品來自生鮮肉品、餐飲小吃(外食)與加工食品,這方面的標示與檢驗該如何落實?
🐷#基隆市如何加強市內豬肉食品製品嚴格檢驗
「針對生鮮部分,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將強制要求超市打上產地來源,提供消費者辨識。菜市場販售豬肉向來為溫體豬肉,也將要求清楚標示產地。」今天基隆市長也特別提到會生鮮市場會依據中央要求嚴格標示。
但市民和消費者仍然會擔心另外兩個豬肉食用來源的管道──餐飲、加工後,是否還能明確掌握豬肉來源?我也特別詢問到如基隆美食魯肉飯、排骨飯、大腸圈,攤販可能會因為萊劑豬肉價格較低而改用進口豬肉,這些外食餐飲是非常多人每天的三餐,要如何檢驗與把關市民的健康?
此外,在〈基隆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提到「國內外豬肉產製品,檢出乙型受體素者,不得於本市販售。」除了不得於本市販售外,重點是,而市府要怎麼檢驗小吃攤販的豬肉來源並替市民把關?市府有和中央討論到要針對美豬嚴格查緝與檢驗,要如何達成目標,更要如何補足檢驗人力?
市長回覆說,既然要求業者資訊充分揭露,基隆市府衛生局、環保局就會嚴格查緝和檢驗,另外,也會要求賣場、商場等,在架上必須將美豬、美牛的肉品與國產肉品清楚的分區。針對檢驗人力與方法的部分,中央和地方目前還沒有 #加強檢驗 的明確方法與規劃,而餐飲、加工品的檢驗該如何落實,這部分我們還要持續來監督。
🐷#基隆市小吃攤販與加工品豬肉產地原料地標示如何落實
市長在回應食品標示疑慮時,談到會嚴格要求標示、標誌及資訊的充分揭露,也就是所有散裝,包括容器、包裝食品甚至餐飲店都應強制落實標示制度,不只是原產地要標註、原料產地也要標註,來保障市民消費權利。
然而,根據上下游本日報導提出的質疑:「除了餐飲之外,國人最常吃到豬肉的管道,是各項加工食品,包含水餃、肉包、貢丸等。儘管農委會表示加工食品都將強制標示產地,然而根據《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7條規定,凡貨物加工或製造完成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率超過百分之 35 以上者,可以其加工地(國)為原產地(國)之標示(如:原產地標示為台灣),無須另行標示各食品原料(成分)之原產地(國)。換言之,水餃、肉包、貢丸包裝上標示的『產地:台灣』,不表示內容物採用的豬肉一定是國產豬肉,只代表『製造地在台灣』。至於罐裝肉鬆連產地都無須標示,消費者的知情權將難以保障。」
顯見雖然市長與農委會一致同意加工食品都會強制標示產地,但這樣的強制標示,會不會在《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7條的規範下,而無法判斷加工品中豬肉的產地?在小吃餐飲與加工品中,基隆市的消費者還有更清楚的資訊可以參考嗎?這些都還需要我們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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