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表示,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的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或澳門來源所得,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新臺幣100萬元者,應全數計入個人的基本所得額,申報計算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繳納基本稅額。」 Tags: 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 8 comments 43 likes 12 shares Share this: 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 About author 《現職》《聯合理財網》、《Yahoo奇摩》及《商周財富網》專欄作家與自由媒體工作者,目前擔任多家財經與醫療保健雜誌、手機APP新聞台的特約撰述,並從事相關文章與書籍的寫作 在置入性行銷鋪天蓋地的環境中,我們選擇跟您站在同一邊~ 而且,我們不只關心您的財富,更關心您的健康! 7478 followers 6795 likes "http://swlee0630.blogspot.tw/" View all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