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02/27-03/05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香港大檢控泛民派47人 中共人大會議欲「完善」香港選制
今年年初香港警方大抓捕35+泛民派的55名初選人士,突然收到通知要求其於2月28日至警署報到。
其中47人報到後即遭香港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收押、3/1起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聆訊40個小時。審訊期間不只無法更衣、正常時間進食,審訊更至凌晨三時才休庭,連日下來的轟炸使多名被告不適暈倒送院,引起香港社會高度關注及聲援。
3/4總裁判官裁定被告其中15人獲有條件之保釋,未料隨即遭控方律政司代表覆核上訴,所有被告即時還押等候48小時內於高等法院開庭。3/5律政司取消其中4人之覆核,餘下11人仍在等候保釋。
另一方面,中共人大第四次會議議程排入修改香港選舉制度草案,預計將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二(特首及立法會選制相關辦法)。種種事件將進一步扼殺香港所剩無幾的自由。
❷ 痛斥憲政精神崩壞 韓檢察總長宣布請辭
為改善偵查權被壟斷的局面,文在寅上任便推動多起司法改革,不過卻引發檢察機關和法務部的高度對立。雙方的惡鬥並未隨著文在寅去年底的道歉告終,反而在近日越演越烈。
執政黨加速推動「重大犯罪偵查廳」的成立,再次遭到檢方的強烈抗議。檢察總長尹錫悅便多次批評偵查廳的成立將嚴重削弱肅貪能力,更於昨日拋下震撼彈,表示無法坐視憲法精神與法治體系繼續崩壞因而宣布請辭。
此外,檢方出身的青瓦台民政首秘申炫秀不滿法務部未經充分協調就公布檢察人事調整,隨尹錫悅一同提出辭呈。申炫秀被視為是文在寅欽點來修補對檢關係的重要人物,不料其上任僅63天便請辭,打亂了文政府的布局。
兩人的辭呈被文在寅火速允准,外界解讀是為了展現結束檢法之亂的決心,並期望這場風暴能早日平息。
❸ 緬甸的二二八 軍政府血腥鎮壓示威人民
二月爆發的緬甸政變至今已過一個月,緬甸人民與軍政府間的對立升至最高點。民眾在初期以溫和溝通的方式,希望軍政府能釋放翁山蘇姬等人,但遲遲得不到回應。在2/22改以和平示威與「22222」大罷工進一步傳達訴求,緬甸軍政府卻以鎮壓、驅離示威民眾作為回應。當日便有超過630人遭到逮捕。
直至2/28,由於人民訴求持續未得到回應,因此示威的野火並未被鎮壓行動澆熄,軍政府進一步派出安全部隊與真槍實彈進行鎮壓,造成民眾嚴重傷亡,當日有18人喪命。
各國對此紛紛做出回應,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宣布將制裁軍政府的貿易出口,聯合國安理會人權專家也提出需立即實施「全球武器禁運令」,以制裁軍政府的殘暴罪行。
中方呼籲和平解決分歧,普遍遭認為是要安撫緬甸民眾,以利局勢穩定後雙方合作,而非真的重視民主訴求;東協在印尼外長的失言下,反而更激起緬甸人民的怒火。作為主要投資方的東協各國的回應,會是之後值得注意的方向。
#經時事
❶ 創下最佳紀錄!台灣經濟自由度全球第6
4日,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發表2021經濟自由度指數,在全球184國中(不包含港澳)台灣排名第6,較去年進步了5個名次,也創下了27年來的最佳紀錄。在亞太地區台灣排名第4,優於日韓表現!
經濟自由度分為法律制度、政府規模、監管效率、市場開放四大面向,每個面向又有3個指標,共計12項指標作為評分標準。台灣總體得分為78.6分,優於全球平均61.6分以及亞太平均60.2分。
國發會指出,台灣近年推動廉能政府、提升商業糾紛在司法上的效率、財政赤字佔GDP比低等,讓此次的得分優於以往。不過台灣人口老化,因此在勞動自由的項目中得分較低。
❷ 台股今日走勢起起伏伏 受國際股市影響大
台股4日大跌305.32點,收在15,906.41點,外資賣超高達525.15億元,統計外資賣超前十大個股,晶圓代工成為外資主要提款機,賣超聯電(2303)達91,150張,居賣超個股之冠。台積電(2330)也遭外資賣超34,899張;外資今日買超冠軍則是群創(3481)。
台股今日開低走低,一度下滑至15,840.99點,台積電、聯電等權值股跌勢重,月線及16,000點再度失守,終場下跌305.32點,跌幅1.88%,三大法人合計賣超551.89億元,外資賣超達525.15億元,投信買超11.72億元,自營商賣超(合計)38.47億元。
國泰證期顧問處協理簡伯儀表示:台股受國際股市走弱影響,其中費城半導體指數下跌更衝擊半導體族群的表現,加上美中關係的變化,傳出中芯獲部分解禁,多重因素影響,讓漲多的電子股拉回休息。
❸ 沸沸揚揚的能源議題 最新數據在這裡
經濟部能源局5日公布109年能源消費統計。由於經濟活動增溫,帶動去年能源消費較前年增加0.5%。
各部門當中,去年能源消費以住宅部門的年增5.3%位居榜首,主因為疫情期間,宅在家上班、上學、娛樂,成為民眾最安心的選擇。
由於政府持續推動能源轉型,除了燃氣發電需求上升帶動天然氣供給增加約7%,其他能源都呈下降趨勢,如煤及煤產品減少6.2%、核能因核一廠2號機除役,減少2.7%。
再生能源雖減少1.4%,主要是水情不佳進而使水力發電減少45.5%;不過,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則增加51.6%及21%。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6萬的網紅升旗易得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4.20時事分析!】升旗易得道 2020年4月20日 主持: Tony Jaa 1.5, John Connor (公海廣播) 【4.20時事分析!】第一節:中聯辦港澳辦闖下彌天大禍!公然違反基本法22條,夏寶龍駱惠寧幾時落鑊?| 升旗易得道 2020年4月20日 https://yo...
基本法 第 22 條 第 四 款 在 黃浩銘 Raphael Wong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黃浩銘就「五‧一限聚令案」自辯之結案陳詞】
全文連結📄:https://bit.ly/36BBDln
案件編號:ESFS 7 / 2020
一、本人被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香港法例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以下簡稱《規例》)第6(1)(a)及6(2)條。
二、根據《規例》第6(1)(a)及6(2)條:
(1)如有受禁羣組聚集進行,每名以下人士均屬犯罪 ——
(a)參與該聚集的人……
(2)任何人犯第(1)款所訂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三、首先,我必須清楚說明立場,我並不是挑戰《規例》的合憲性,而是挑戰控方對於《規例》的詮釋。我認為,《規例》本來就沒有「共同目的」立法意涵,否則一早明文規定,在《基本法》賦予我們的示威權利下,這種詮釋及執法行動都是違憲的。
四、另外,我接納及支持黃宇逸大律師及詹鋌鏘大律師就法律觀點的陳詞。
五、簡而言之,本案爭議在於:
一. 相距1.5米或以上社交距離的不同群組若有共同示威對象和訴求(共同目的),是否同樣屬於「受禁群組聚集」?
二. 如是,該等限制是否不合比例限制《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 案條例》所賦予的示威權利?
三. 行使公民權利是否合理辯解可予免除刑責?
六、根據《基本法》第27及39條:
第二十七條
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第三十九條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
以及香港法例第383章《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6及17條:
第十六條
意見和發表的自由
(一)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二)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 ——
(甲)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或
(乙)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
[比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
第十七條
和平集會的權利
和平集會之權利,應予確認。除依法律之規定,且為民主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寧、公共秩序、維持公共衞生或風化、或保障他人權利自由所必要者外,不得限制此種權利之行使。
[比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一條]
七、以上條文均清楚說明公民擁有發表自由和示威集會等權利,而我亦當然同意該等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同樣,限制權利及自由的權力更加不是絕對,甚至法庭應該寬鬆詮釋憲法保障港人的自由權利,終審法院曾在吳恭劭案(HKSAR v Ng Kung Siu [1999] 2 HKCFAR 442)中明言:
「41. 發表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本自由,也是文明社會及香港的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核心。法院對其憲法性的保障必須採納寬鬆的解釋。這種自由包括發表大多數人認為令人反感或討厭的思想,及批評政府機關和官員行為的自由。
42. ……特別是須要充分理據支持的究竟是一個廣泛的限制,還是一個有限度的限制。限制的範圍越廣,便越難提出充分理據支持。
46. ……在考慮一個限制的範圍時,對發表自由的權利所施加的任何限制都必須取其狹義解釋,這是早已確立的法律原則……」(粗體為本人所加)
八、而楊美雲案(Yeung May Wan & Others v HKSAR [2005] 8 HKCFAR 137)中,終審法院在首段亦開宗明義:
「示威自由是一項憲法權利,與言論自由緊密相連。這些自由當然涉及表達可能被視為令人不快或甚至冒犯他人的意見的自由,或表達可能被視為對當權者作出批評的意見的自由。這些自由是香港的制度的核心,而根據已確立的原則,法庭應對憲法就這些自由所作的保證作出寬鬆的詮譯,使香港市民能盡享這些自由。」(粗體為本人所加)
在判辭第43段亦提到:
「法律試圖根據合理性的規定,在各名公路使用者的可能互有衝突的利益之間取得平衡。某種造成阻礙的個別情況是否超出合理的範圍,乃屬事實和程度的問題,並須視乎所有情況而定,包括該阻礙的範圍和持續時間、發生的時間和地點、作出有關行為的目的……」(粗體為本人所加)
換言之,如果因為公共衛生理由對自由施加限制,控方必須證明其必要性,以及該限制必須符合比例(相稱性),力求取得平衡。
九、控方率先提及的梁志洪案(控方典據3),我認為對本案而言並無任何參考價值。首先,梁志洪本人並無律師代表,只是在非宗教式誓詞中提及《規例》與《基本法》廿七條及廿八條相抵觸,一如周家明法官所言,他「並沒有進一步提出任何理據以支持他的主張」。縱使周家明法官在其後指透過「相稱性分析」認為《規例》合憲,但正如我早前所言,我並非挑戰《規例》的合憲性,只是挑戰律政司一方對《規例》的詮釋。
十、我必須再次申明,依我理解,律政司一方的立場是,我等即使8人分為兩組,每4人一組,又即使相距1.5米或以上,都因為有「共同目的」而被警方視為同一群組,並因超過受禁群組所限而被檢控。當我們閱讀控方結案陳詞當中提及「有關限制」的時候,應該以這個執法標準來理解,而非《限聚令》本身,所以當我們說要運用「相稱性」驗證標準時,要時刻記住現在律政司及警方所提出無間距、無定向「共同目的」的嚴苛限制(或執法標準),是否追求合法目的,是否與合法目的有合理關連,是否沒有超越達到合法目的所需,或者是否屬於控方所主張的驗證標準—「顯然缺乏合理基礎」。
十一、當我們以「相稱性」驗證的時候,正如控方所言,都應先考慮《限聚令》的背景及原因。控方在其結案陳詞中所引用人權事務委員會在關於《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一條(和平集會權)(比照《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8條中《香港人權法案》第十七條)的第37號一般性意見(2020年)的指引(控方典據12):
「四. 對和平集會權的限制
…
45. 例外情況下,可以為保護“公共衛生”而施加限制,例如在傳染病爆發,集會存在危險的情況下。這一點也可適用於集會期間的衛生狀況給廣大公眾或參與者自身帶來重大健康風險的極端情況。
…
59. 一般而言,締約國不應限制參加集會的人數。凡此類限制,只有在與第二十一條規定的限制的正當理由明確相關的情況下才可接受,例如,出於公共安全考慮規定了體育場或橋樑的最大人員容量,或出於公共衛生考慮規定了要保持物理距離。」(原文為簡體字,粗體為本人所加)
我請法庭留意第45段「帶來重大健康風險的極端情況」,以及第59段「出於公共衛生考慮規定了要保持物理距離」這兩句。今天我們香港是否遭遇「重大健康風險的極端情況」呢?有些人說是,有些人說不是,但觀乎本案事發日期2020年5月1日,控辯雙方均無爭議的事實,就是案發當前最近期本地確診個案錄於4月19日,換言之,由4月20日開始至案發當天5月1日,足足已是12日連續零確診。
十二、或者,可能有人會認為零確診不算甚麼,因為可能5月2日就再次大爆發,或許就是我們這班示威群組累事的。很可惜,在疫情爆發至今,染上肺炎的有「國慶群組」、「跳舞群組」,就是沒有「示威群組」或「投票群組」。
十三、拜讀控方交付法庭的立法會文件(控方典據15)清晰可見,食衛局在5月9日向立法會表示,行政會議在2020年5月5日(即案發後4日)建議更改《規例》由4人改為8人,食衛局更道明「自2020年4月初起,本港的確診個案逐步減少,反映這些措施初見成效。一般而言,香港已成功『撫平曲線』……」,又提到7個建議放寬措施的原因,當中包括「本地個案數字偏低」、「市民個人衛生方面的警覺度甚高」等等。食衛局的結論是「固然,制定群組聚集的人數限制並無絕對科學標準,我們考慮到相關社會經濟因素及最新公共衛生風險後,決定提升群組聚集的人數限制至不多於八人」。
十四、如是這樣,到底我們還是否「重大健康風險的極端情況」呢?即使法庭仍然認為是「極端情況」,那麼該《一般性意見》又有沒有甚麼提示呢?就其第59段,答案顯而易見。即使締約國有公共衛生問題,有「重大健康風險的極端情況」,需要限制部份人權,但該《指引》已舉例說明「出於公共衛生考慮規定了要保持物理距離」,而不是一刀切阻止有合理間距的示威。
十五、如果真如控方所言,法庭應考慮聚集人士的「共同目的」,而非單純考慮聚集距離(我會理解控方其實是毫不考慮),那麼就會出現無論是2米至10米距離,都不得有共同訴求的示威,否則均可被視為「受禁群組聚集」的怪現象,這樣嚴苛的限制看來與《指引》所提及的「出於公共衛生考慮規定了要保持物理距離」並不相符,甚至是曲解《限聚令》想達至減少社交接觸的立法原意(控方典據14)。而如果此例一開,標準提得這麼高,其他公眾活動包括睇樓、拜山、行花市、太平清醮等則無一倖免,牽連甚廣,更影響市民大眾的生活。
十六、控方花了不少篇幅去描述武漢肺炎如何在各地爆發,但卻又不全面地向法庭交代案發背景,甚至借用《香港人權法案》「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的條文,暗指我們示威會為其他人包括公眾、記者和警員帶來染病風險,甚至死亡。其實在控方主問中,與韋高級督察惺惺相惜,答問中亦有類似見解。為此,我必須嚴正駁斥歪理。首先,根據大眾常識,傳染病只會考慮距離,而不是身份、職業、年齡、性別。如果我們示威為記者警員帶來死亡風險,那我可不可以說律政司起訴我們,讓我們足足有四天在封閉空間之中,同樣為法庭、在場記者警員及公眾帶來死亡風險?示威者有示威者的選擇,同樣,警員或記者都可以按他們的分工而作出相對的防疫措施,正如目前封區一樣,都是各自防備,保持間距。當日我們和平示威,戴上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正是既要表達意見,亦是顧及在場所有人士的公共衛生。
十七、當我們竭力在表達意見和公共衛生方面取得平衡時,到底警員做甚麼?韋高級督察在我們仍未開始遊行之前,已經預先警告我們「……無論你哋稍後時間用一個集會或者遊行嘅方式去進行一個嘅群組聚集,亦係屬於……為咗『共同目的』嘅話,亦係屬於一個受禁群組聚集嘅……」另外,韋高級督察亦坦言只有考慮公共衛生及我們有否違法,完全沒有考慮我們本來的示威權利,亦承認沒有積極協助我們表達意見,承認只是叫我們離開和解散。
十八、根據梁國雄案(Leung Kwok Hung & Others v HKSAR (2005) 8 HKCFAR 229):
「16. ……政府在作出任何限制時,顯然有責任提出理由以作支持。這種對於涉及基本權利的憲法覆核的處理方法,既已獲本院採納,亦與許多司法管轄區所依循的方法相符。不用說,在一個法治社會中,法庭必須銳意地保護各項基本權利,而且必須嚴格地審查任何可能對該等基本權利施加的限制。
…
22. 在討論施加限制的憲法規定之前,必須指出和平集會權利涉及一項政府(即行政當局)所須承擔的積極責任,那就是採取合理和適當的措施,使合法的集會能夠和平地進行。然而,這並非一項絕對責任,因為政府不能保證合法的集會定會和平地進行,而政府在選擇採取何等措施方面享有廣泛的酌情權。至於甚麼是合理和適當的措施,則須視乎個別個案中的所有情況而定。」(粗體為本人所加)
十九、終審法院明確指出政府有責任積極協助示威者表達意見,縱使有廣泛酌情權,視乎個案而定,但在本案中,韋高級督察清楚說明只考慮我們是否違法,以及公共衛生,因其對《限聚令》的錯誤理解而完全沒有顧及我們憲制保護的自由,沒有顧念法庭銳意保障的基本權利,令人失望。
二十、奇怪的是,在我呈堂的片段(證物D3-2),配合韋高級督察的證供,控方亦不爭議,確認在2020年4月8日同樣是社民連及工黨到禮賓府的示威卻未受阻撓,沒遭檢控。韋高級督察作供指,警方在《規例》實施的初期基於公眾對新法例未必熟識而會採取不同執法行動,包括發出提醒信,在現場勸喻及警告,同時亦表示如受禁聚集持續發生,會再作出票控,甚至拘捕。然而,在案發當日,當社民連及工黨被票控後,陳淑萍總督察卻一直容許社民連及工黨到公民廣場(亦即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示威,雖然有爭議社交距離,但最終仍然容許兩個不同組織或群組在公民廣場繼續表達意見,完整讀畢聯合聲明,亦沒有作出其他檢控行動。
二十一、由此可見,「初期鬆後期緊」的說法完全站不住腳。反而,我們可以見到不同高級警員就《限聚令》作出截然不同的決定和安排。雖然我們沒有證據確認陳淑萍總督察是否有考慮過我們的示威權利,但肯定案發當日,以及4月8日警方沒有完全禁止示威,因此我等認為警方應該會以同樣手法處理,對此有合理期望,雖無作供,但屬合理推測,不辯自明。而且,我不認同警方就法律可以有截然不同的決定或觀點,既然控方一直指限制必須依法規定(prescribed by law),那麼,法律就不可能時鬆時緊,在每個警員身上有不同演繹,否則公權力將很可能會被濫用,成為貪腐的溫床。
二十二、《限聚令》的立法原意是減少社交接觸,控制疫情傳播,而不是禁止示威,或嚴苛地收緊示威人數,限制表達權利。如是者,控方所詮釋《限聚令》的限制是追求合法目的嗎?不論如何距離,只要共同目的,一律檢控,變相收緊表達自由,如此嚴厲廣闊的控罪,與《限聚令》的防疫目的有合理關連嗎?
二十三、控方指《限聚令》只是臨時措施,只是限制行使表達及集會自由的形式,沒有限制其實質內容,示威者仍然可以在互聯網或社交媒體上發表意見,如果是這樣,示威可以網上示威,庭審何不又全都改作網上處理?控方言下之意,是否認為在蝸居斗室劏房的基層市民應在網上示威?這是否律政司的觀點?我要很痛苦地告訴你,不少基層市民,連上網的機會也沒有呢!
二十四、如韋高級督察所言,我們乃是「一如以往」地在勞動節示威,表達意見。在我多年參與的五一遊行,不少勞工團體都可以走到街上表達意見,數以萬計熱愛社會的群眾努力爭取集體談判權,標準工時,全民退休保障,提高最低工資等等,街頭才是他們可以互相聲援打氣,在勞苦中吐冤鬱的地方。去年職工盟一早已向警方提出不同方案處理大型遊行,例如流水式遊行,又或像以色列特拉維夫民眾在保持社交距離的情況下示威,但都被一一否定,最後未能得到《不反對通知書》。於是,我們兩黨堅持走到政總表達意見,此舉非只形式,親身到現場宣讀聲明,本身也是內容的一部份,如果連8人分兩組,4人一組分開1.5米以上距離的示威都不容許,試問這個限制還在達致合法目的的所需程度之內嗎?其限制恐怕已遠超所需吧?於我而言,如此嚴苛的要求,也是「顯然缺乏合理基礎」!
二十五、如果法庭並不接納我以上的陳詞,我亦請法庭再三思量根據《規例》第7條,接受我們行使公民權利乃屬合理辯解,作為免責辯護。控方指出,我等示威無可避免增加公共衛生風險,不但吸引不少記者採訪,警方亦要派出警務人員維持秩序,如果法庭接納示威權為合理辯解,將大幅削弱《規例》的效用,控方認為法庭需在考慮我等示威權外,也要考慮大眾的生存權。正如我之前所言,控方意思的潛台詞,就是沒有示威,沒有風險。如是這樣,其實政府當局應該取消《規例》的附表1,取消所有豁免羣組聚集以達至更低風險,否則都會削弱《規例》的效用,危害公眾的生存權。
二十六、當我們的終審法院曾聲言「發表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本自由,也是文明社會及香港的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核心」的時候,律政司竟然說法庭銳意保護的自由影響公眾生存權,不值一顧。我們看看當時可獲豁免的群組:每天都有數以十萬計乘坐公共交通及工作者,政府當局甚至容許20人有「共同目的」地參與婚禮,卻竟然不容許只有8人的示威?究其實,當政府制定法例時,亦非一刀切禁止所有社交活動,每個方面都會權衡輕重,例如法庭、醫院、工作間等獲得豁免,以免影響公共服務及經濟,每個部份都有一個秤去量度到底值不值得有豁免,保障市民權利。我不想猜測為何如此重要,法庭銳意保障的自由未有在豁免名單之上,但我認為法庭有責任遵從終審法院所訂的理想和原則,為公眾守護珍貴的權利和自由。
二十七、我再一次表明主張,在《基本法》賦予示威權利的前提下,即使我等有「共同目的」示威,《規例》理應容許我等以1.5米或以上間距表達意見,以此套用本案,則很明顯本案並未有任何「受禁群組聚集」;如果,總人數超過30人的遊行或超過50人的集會則應由《公安條例》處理,則不是本案範圍。
二十八、在上年至今,社民連和工黨多次向政府要求設立失業援助金,但林鄭政府依然固我,無動於衷。現在,失業率已高達6.6%,接近25萬人失業,14萬人就業不足,差不多40萬人生活在失望和恐懼之中。在疫情期間,他們不僅失去上街表達意見的機會,連他們的生存權也受到真正的威脅。若果我們真的重視生存權,應該推動失業援助金,應該為標準工時、集體談判權立法,而不是假生存權之名,行打壓示威之實。
二十九、子曰:「過猶不及」。我固然明白示威權並非絕對,唔係大哂,但我亦不希望我們的示威權遭到無理踐踏,完全被無視。《限聚令》亦應如此,如果其原意乃是減少社交接觸,控制疫情,就肯定可以容許相距1.5米或以上的聚集,不管其有否「共同目的」。我不介意因《限聚令》而遭受懲罰,但我介意政府輕視人權,漠視民生。綜合以上所言,我認為控方從來沒有考慮我在本案中的憲制權利,其所作出的限制不但未能追求合法目的,沒有合理關連,更超越達致合法目的所需的程度,亦顯然缺乏合理基礎,未能通過「相稱性」考驗,其對《限聚令》的詮釋及執法行動實屬違憲,而我亦因其憲制權利,有合理辯解作為免責辯護,因此請法庭撤銷傳票,判我無罪!
第三被告人(無律師代表)
黃浩銘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基本法 第 22 條 第 四 款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0904新加坡聯合早報
*【離總統選舉還有兩個月 美郵寄投票啟動逾八成選民可參與】
本屆大選,全美50個州都提供郵寄投票選項,只是規模各異。整體而言,本屆選舉將有至少83%或1億9000多萬個登記選民可郵寄投票。這是美國史上人數最多的一次。美國的2020年總統選舉日雖然落在11月3日,但其實投票活動本月就啟動。關鍵州之一的北卡羅來納州今天起就會把選票郵寄給提出要求的選民,而選民接到選票後可立即填寫提交。這使北卡州可能成為全美首個投票的州屬。北卡州這種投票方式就是所謂的郵寄投票。美國的郵寄投票是缺席投票的一種,當局會把選票郵寄到登記選民的住家,選民填妥後可選擇將選票郵寄回給當局,或是親自投遞到指定的安全投遞箱。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00904-1082161
*【美疾控中心要求全國做好準備 10月底或11月初分發冠病疫苗】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證實,已經要求全美各州做好在10月底或11月初分發冠病疫苗的準備。那時靠近美國總統選舉投票日,引發了川普政府是否趕著在11月3日投票日之前推出疫苗的擔憂。《紐約時報》在網上發佈的疾控中心檔顯示,疾控中心準備最快10月底,限量提供一種或兩種冠病疫苗。這些疫苗將優先免費供應給高危人群,包括醫護人員、國家安全人員,以及長期護理設施的住戶和員工。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00904-1082162
*【川普鼓勵支持者嘗試進行兩次投票】
美國總統川普呼籲其支持者嘗試進行兩次投票,他聲稱,這是確保選票獲得計算的唯一方法。選民蓄意進行兩次投票為非法行為。美國大選關鍵州之一的北卡羅來納州將在週五(4日)率先開始進行郵寄投票。川普週三在威明頓接受WECT電視臺訪問時說,選民進行郵寄投票後,11月3日投票日應到投票站嘗試再投一次票,以檢查郵寄選票是否真的可信。週四,川普又在推特上連發兩條推文,再次呼籲北卡羅來納州選民這麼做。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00904-1082243
*【聯準會黃皮書: 美經濟就業溫和增長 疫情負面影響仍持續發酵】
美國聯邦儲備局公佈的最新經濟狀況調查報告顯示,自7月中旬以來美國經濟和就業繼續溫和增長,但冠病疫情對美國消費和其他商業活動的負面影響持續發酵。根據經濟報告,由於需求持續疲軟,尤其是服務行業,導致因疫情停薪留職的人遭裁退的情況日益增多。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00904-1082163
*【美股週四暴跌 納指重挫近5%】
美股週四(3日)暴跌,科技股領跌,道瓊指數在盤中一度下挫超過1000點,而納指跌近5%。道瓊指數下跌807.77點,跌幅2.78%,收在28292.73點;納指跌598.34點,跌幅4.96%,收在11458.10點;標普500指數跌125.78點,跌幅3.51%,收在3455.06點。近來領漲大盤的科技股週四遭遇滑鐵盧,特斯拉跌9%,蘋果跌8%,而微軟、思科、亞馬遜等近期熱門科技股也普遍下挫。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00904-1082241
*【颱風梅莎襲擊朝鮮半島】
強颱風Maysak昨日襲擊朝鮮半島。梅莎是多年來襲擊朝鮮半島的最強風暴。它昨日經過韓國北部的江原道後繼續吹向朝鮮南部的江原道,令朝鮮江原道首府元山市城區遭遇洪災。韓國方面已有一個人死亡、另一個人受傷。時速170公里的狂風導致她公寓的玻璃窗破碎擊中她。此外,颱風造成850餘處設施受損,韓國全境27萬餘戶家庭停電,950多個航班取消。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00904-1082164
*【日本防長支持菅義偉 競逐執政自民黨總裁】
日本國防部長河野太郎昨日表態支持內閣秘書長菅義偉競逐執政自民黨總裁,稱這將確保政府抗疫政策的延續性。但他也宣稱自己總有一天會出任首相。河野被日本媒體列為此次自民黨總裁選舉的潛在候選人,他本人也考慮過參選,但在菅義偉宣佈參選後,河野放棄了加入競逐的念頭。河野昨日接受路透社訪問時說:“控制冠病疫情是重要的,同時我們也須重啟經濟。”他補充說:“我總有一天會成為首相。”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00904-1082165
*【法國推出1000億歐元經濟振興計畫】
法國政府推出雄心勃勃的1000億歐元的經濟振興計畫,要在2021年提供16萬個新工作崗位,並通過公共投資、提供補貼和減稅,爭取在兩年內逐步消除冠狀病毒疫情對國家經濟的衝擊。法國總理卡斯泰週四宣佈的這項計畫旨在於法國病毒數量再次上升的同時,推動經濟增長和幫助國民就業。這筆資金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GDP)約4%,官員們在計畫宣佈前說,其中350億歐元將用於強化競爭力,300億歐元用於發展更清潔的能源,250億歐元用於支持就業。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00904-1082168
*【以五個“絕不答應”表態 習近平超強硬回擊美國】
中共總書記、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昨天措辭強烈地以五個“絕不答應”回擊美國,表明絕不同意任何勢力企圖把中共和中國人民割裂開來、對立起來。雖然沒有直接點名,但這相信是中國最高領導人首次極有針對性地對當前中美緊張局勢做出公開表態。受訪學者解讀,五個“絕不答應”明確表達“堅決、不妥協、超強硬的鬥爭態度”,為中國應對中美關係定下第一基調。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00904-1082150
*【中印邊境衝突迅速升級 印度進一步封殺118款中國手機應用】
中印邊境衝突迅速升級之際,印度在科技領域展開報復行動,宣佈進一步封殺118款中國手機應用,其中包括搜尋引擎百度和騰訊持股的手機遊戲“絕地求生M”(PUBG)。中國對此提出強烈反對,斥責印度濫用“國家安全”概念,對中國企業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00904-1082155
*【黎智英刑事恐嚇罪不成立 但多案在身仍可能入罪】
被中國官媒稱為“亂港四人幫”之首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三年前刑事恐嚇一名《東方日報》記者,在昨天被法庭裁定罪名不成立。香港律政司回應時稱會研究法官的判決理據和主控官的報告,再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00904-1082156
*【政體模式是否三權分立 港府與法律界意見分歧】
香港政治體制模式出現爭議,大律師公會指特首與官員提及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說法沒有根據,不符合《基本法》中清晰訂明和界定三權分立的條文。綜合《明報》和《星島日報》報導,香港教育局長楊潤雄週一(8月31日)就新版香港高中通識教科書在介紹香港法治時,刪去或修改“三權分立”內容做出回應時說,在香港是沒有三權分立的。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00904-1082151
*【自治區主席布小林:內蒙強化漢語授課是重大政治任務】
受訪學者說,中國推行國家統編教材對中華民族整體融合有益,也利於防範民族分離主義威脅。但官方在推行政策期間解釋工作不到位,執行上可能也操之過急,因此容易造成民眾誤解。內蒙古近日在中小學推行中國國家統編教材,強化漢語授課、減少使用蒙語,卻引發爭議。自治區主席布小林本周出席的政府會議強調,新政策有利於築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內蒙古必須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務,要求教師主動向學生家長宣講政策,保證學生正常上學。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00904-1082154
*【TikTok潛在買家與字節跳動討論四種收購選項】
中國短視頻應用TikTok的潛在買家正與字節跳動討論四種收購選項,其中包括在不收購其關鍵軟體的前提下收購其美國業務,三名消息人士稱,其他三個選項分別是,要求中國批准將TikTok的演算法轉讓給收購方、向字節跳動尋求演算法授權以及向美國監管機構尋求過渡期。目前正在討論的選項是,在不出售內容推薦演算法的前提下出售TikTok。這個做法可以繞開中國新增的出口管制規定,但對潛在買家將是個很大的賭注,因為它們將不得不迅速拿出一個替代的解決方案。
https://www.zaobao.com.sg/finance/china/story20200904-1082218
*【美將對中國駐美外交官設限 中促撤銷有關決定】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2日宣佈,華盛頓將對中國駐美外交官的活動實施新的限制,以推動美中外交關係的對等。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就此發表聲明,敦促美方撤銷有關決定。這是川普政府打擊所謂中國影響行動和間諜活動的一部分。蓬佩奧說,國務院今後要求在美中國高級外交官在訪問大學校園或與地方政府官員見面,或是舉辦50人以上參加者的文化活動之前,必須獲得美方許可。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00904-1082167
*【賽沙迪籌組年輕人政黨 馬哈迪大潑冷水】
土著團結黨青年團前團長賽沙迪沒加入前首相馬哈迪創立的祖國鬥士黨,而計畫另創以年輕人為主的新政黨。馬哈迪週四對賽沙迪大潑冷水,表示不看好賽沙迪的政黨能成功。馬哈迪週四在布城的首要領導基金會召開記者會,稱所有選區都有年輕選民和年長選民,任何政黨若只針對年輕人很難成功。“選民中有相當大的比率是年輕人,我們都需要年輕選民支援,但如果只是依靠年輕人,我不認為會非常成功。”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00904-1082143
*【累計病例過1000起 緬甸封鎖首都】
緬甸冠病確診病例激增,累計破1000起,當局宣佈封鎖首都內比都。緬甸國務資政翁山淑枝警告,冠病疫情可能對國家造成災難。緬甸在3月底出現首起確診病例,多個月來疫情一直受到控制。然而,8月中旬,西部若開邦出現緬甸在一個月內的第一起本土感染病例後,疫情就一發不可收拾。短短兩個星期,累計確診病例已翻倍,目前累計病例為1059起,死亡病例有六起。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00904-1082145
*【越南料本月下旬重啟往返亞洲六城市航班】
越南計畫9月下旬開始重啟往返亞洲六個城市的國際商業航班。越南交通部旗下的《交通報》引述越南民航局副局長武輝強報導說,民航局建議恢復來往廣州、首爾、萬象、金邊、臺北和東京的航班,這意味著每週約有5000名旅客抵境。
根據越南衛生部的要求,入境者須接受兩周隔離,除非他們在越南的時間不足14天。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00904-1082146
*【九高風險國家公民 下周起禁入馬國】
馬來西亞週四進一步收緊入境管制,下週一(7日)起,累計冠病病例超過15萬起的九個國家的公民禁止入境。這些國家是美國、巴西、法國、英國、西班牙、義大利、沙烏地阿拉伯,俄羅斯和孟加拉。主管防疫事務的國防部高級部長依斯邁沙比里週四在記者會上說:“我們將把這些高風險國家列入禁止入境馬國的名單中。面對緊急情況或處理公務者仍可以入境,但事先必須獲得移民局的批准。”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00904-1082147
*【泰相隔100天后突有一本土病例】
泰國前天剛宣佈100天沒有新增社區病例,昨天就出現一起本土確診患者,令人擔憂社區潛伏病例,恐引發新一波疫情。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00904-1082148
*【港多項社交距離措施今起放寬 晚市堂食延至10時】
香港多項社交距離措施今日起放寬,其中餐廳堂食放寬至晚上10時,但繼續不允許多於兩人一台。健身中心可以重開,但器械不能容納多於四人,健身課堂每組不得超過四人,所有人在健身中心內要一直戴口罩。公眾保齡球場及桌球館內,每張桌球臺及每條球道不得有多於四人使用。美容院及按摩院員工必須戴口罩,只可以服務已預約客人。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200904-1082240
*【亞洲冠病死亡人數已超過10萬】
根據官方資料進行的統計顯示,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大流行至今已在亞洲奪走超過10萬條人命。亞洲國家與地區正式通報的累計冠病確診病例達到542萬零803起,累計死亡病例達到10萬零667起。就死亡病例來看,印度的情況最嚴重,其死亡人數占亞洲總數近四分之三,至今有6萬7376名冠病患者已經死去;印尼以7616起死亡病例居次,巴基斯坦以6328起死亡病例排在第三。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00904-1082239
*【中國駐美大使籲兩國重拾二戰合作精神 應對新時代共同的敵人】
為紀念二戰勝利75周年,中國駐美國大使崔天凱當地時間9月3日發表致辭,強調二戰亞洲戰場,中美兩國曾為和平和正義並肩而戰,呼籲中美重拾那段歷史中的合作精神。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200904-1082272
*【中國擬大力發展晶片的消息引千億美元晶片股損失】
美國股市主要股指3日大跌,晶片股的突出跌幅可能和前夜中國將大力發展本國半導體的報導有關。美國費城半導體指數週四盤中跌幅高達6.2%,是6月中旬以來最大,下跌導致費城半導體指數的總市值縮水了約1364.33億美元。大型晶片製造商遭遇數月來損失最慘重的一天。英偉達股價一度下跌10%,是3月18日以來最大盤中跌幅。高通和博通均下跌5%以上,而英特爾下跌超過3%。彭博社9月3日引述知情人士報導,中國計畫在2021至2025年期間大力支持發展第三代半導體產業,以發展本國的半導體產業,並應對美國政府的限制,中國將賦予這項任務如同當年製造原子彈一樣的高度優先權。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200904-1082264
*【北約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納瓦爾尼中毒事件】
北約組織最高決策機構北約理事會4日將召開特別會議,以討論俄羅斯反對派領袖納瓦爾尼中毒事件。北約組織(NATO)週四表示,北約秘書長斯托爾滕貝格將在會後向媒體發表講話。另據路透社,歐盟委員會及外交消息人士透露,歐盟預計將就這起事件對俄羅斯實施新制裁。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00904-1082267
*【國際委員會:基因組編輯技術還未能安全用於人類】
由多國科研機構組成的一個國際委員會說,可遺傳基因組編輯技術當前還達不到安全、有效地應用於人類的相關標準。各國在決定是否批准這類技術開展臨床應用前,應就這一問題展開廣泛社會討論。2018年中國生物物理科學家賀建奎2018年宣佈全球首例基因編輯雙胞胎誕生,引發所謂“設計嬰兒的道德爭議。“人類生殖系基因組編輯臨床應用國際委員會”隨後成立,成員包括美國國家醫學院、國家科學院以及英國皇家學會等多國科研機構。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00904-1082265
*【G20承諾加強國際合作應對冠病大流行】
二十國集團外長3日舉行視訊會議,承諾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以應對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大流行的影響,並加強未來對流行病的防範。當天的會議由二十國集團(G20)輪值主席國沙烏地阿拉伯主持。會議發表聲明說,在遵守衛生機構和各國有關部門針對冠病疫情採取的預防措施基礎上,重新開放邊界以及採取措施重振經濟非常重要。與會代表還討論了如何加強跨境管理方面的合作,以在疫情期間保護人民生命安全。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00904-1082259
*【裴洛西與財長達成協議避免政府10月關門】
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和財政部長努勤同意就臨時開支法案進行協商,以避免美國政府在11月大選前再次關門。裴洛西和努勤週二在電話中進行了非正式會議,就確保美國政府10月進入新財政年可以繼續運作達成協議。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00904-1082257
基本法 第 22 條 第 四 款 在 升旗易得道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4.20時事分析!】升旗易得道 2020年4月20日
主持: Tony Jaa 1.5, John Connor (公海廣播)
【4.20時事分析!】第一節:中聯辦港澳辦闖下彌天大禍!公然違反基本法22條,夏寶龍駱惠寧幾時落鑊?| 升旗易得道 2020年4月20日
https://youtu.be/xay0QaFEDGM
【4.20時事分析!】第二節:中聯辦港澳辦闖下彌天大禍!公然違反基本法22條,夏寶龍駱惠寧幾時落鑊?| 升旗易得道 2020年4月20日
https://youtu.be/0W4ub2cA5RU
【4.20時事分析!】第三節:中聯辦港澳辦闖下彌天大禍!公然違反基本法22條,夏寶龍駱惠寧幾時落鑊?| 升旗易得道 2020年4月20日
https://youtu.be/f_f8RYQhQmA
【4.20時事分析!】第四節:中聯辦港澳辦闖下彌天大禍!公然違反基本法22條,夏寶龍駱惠寧幾時落鑊?| 升旗易得道 2020年4月20日
https://youtu.be/wp4MzdAbw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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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易得道最新通告 - 星火事件、 官司事件】**
政治打壓, 無日無之! 香港港共政府對所有支援抗爭的團體予以強烈政治打壓, 近日星火同盟竟因洗黑錢罪名拘捕並凍結其戶口資金, 我們對政府及警方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我們促請警方盡快解封其戶口資金。 現時, 香港抗爭形勢危急, 我們希望各位團結一致應對, 我們不能讓香港人打輸這場公義之戰! 本台及本台前主持同樣因政治評論陷入官司之中, 我們相信, 我們並不是唯一的打擊對象, 一但倒下, 對其他團體的打擊只會有增無減。在這危難當中, 本台定當聯合所有可聯合的力量對抗, 同時運用政治智慧應對! 希望所有支持者能在各方面支援本台擴播!
本台一直致力提供日報式的時事節目予大家。 日前, youtube 局部恢復了廣告, 但是無理打壓依舊。 廣告收益難以維持本台營運及支援工作。故此, 我們仍然希望聽眾能月費支持本台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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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結一致, 不分割, 不譴責! 一致對準林鄭月娥暴政, 黑社會, 白衣人!!
千萬不要悲觀! 我們大家在一起, 一個都不能少! 我們不能沒有你!
*** 我們全力支持前線抗爭者! 希望提供飯劵和其他物資資助抗爭者、年青人、義士! 同時, 我們希望聯絡及支援流亡海外的抗爭者並給予支援。 自6月以來, 不斷有抗爭者自殺。我們認為, 基於港共政權的魔爪及打壓, 與其付出寶貴生命, 流亡成為前線者退卻的其中一個選項。我們目前正聯絡台灣的香港人支援所有可行之逃亡方法, 萬一面對嚴峻打壓, 抗爭者必須保留退路。 即便我們不是革命組織, 但我們同意前線一部分抗爭者的看法, 考慮所有可行之對抗極權策略。回顧歷史, 歷史上所有重大的變革都由一部分意志最堅定的人而作出。我們認為, 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是世界歷史的重要關口, 能和近代歷史中的重大變化相比較。 2019年的事件顯示出香港人對於民主、自由價值觀的追求, 並同時令這股浪潮捲進全世界, 不可逆轉!
光 復 香 港 時 代 革 命 !
*** 一起削弱建制力量! 一步步爭取五大訴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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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台就逃犯條例, 6.12, 7.21事件進一步聲明 ***
1. 我們要求政府立即撤回條例
2. 立即無條件釋放被捕人士
3. 馬上收回6.12暴動論
4. 追究6.12, 7.21警方及交出指揮官
5. 林鄭立即下台
6. 追究警黑勾結!! 白衣人!
我們呼籲各位, 青年人, 逐步進迫! 保留實力, 用智慧跟暴政爭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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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社會, 自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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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 第 22 條 第 四 款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Wong Wai Man
當年英國將香港交給中共時,世人一廂情願的以為,香港的文明,國際化,將影響大陸的發展。誰知九七至今二十年,世界看到的,是大陸令香港一步步的沉淪。
香港的立法會失守了!
法定人數由基本法規定的一半人數,35人減至20人。監察政府的功能被廢,以後,那些超支千億的大白象撥款,會如入無人之境的必然通過。
一地兩檢,勢在必行。香港和大陸,沒有了界線,大陸官員在香港鬧市執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沒有了。
反拉布是包裝,目的是廢除立法會;建高鐵是包裝,一地兩檢才是目的。
今年的值年卦是火雷噬嗑卦,是強權將你吞噬,一手用錢,一手拿刀,能收買的便收買,不能收買的便幹掉,今年就是軟硬兼施的森林法則。
火雷噬嗑卦的綜卦是山火賁卦。
這邊看是噬嗑,那邊看卻是用賁。
賁,貝字上面有個花卉的卉,是絞飾,是包裝。金錢上面還有鮮花,美麗的表象,包著醜陋的噬嗑鬥爭。
用軟手段包裝硬功夫。
香港大學也不能幸免,港大校長這個位置,有象徵意義,和港交所行政總裁一樣,要大陸人做。
可見的將來,看到的,是廿三條立法,和國民教育的殺到。
像周易四大難卦的蹇卦,水山蹇,香港人未來日子真是寸步難行。
上卦是坎,坎為水,代表險;下卦是艮,艮為山,代表止。山上有水,山阻止我們前進,水是危險莫測。從象看是寸步難行。
攀山,要越過凸起的位置,涉水,要跨過陷下的坎窞。險阻同至,香港人來年將會步步崎嶇。
無論彖傳還是雜卦傳,蹇卦就是一個「難」字。
蹇的難,由家人卦到睽卦而來。家人卦的人情異變,由睽卦引發的恩怨情仇。由睽卦結成的苦果,六爻全變,便是蹇卦了。
從字義看,足寒,便是蹇。是痛苦之極的局面。
但孔子在大象傳中說,蹇卻是人生修行的好時機。
山上有水,蹇。
君子以反身修德。
反,是返回,反省。回歸內心的根本去思考。
思考什麼?卦序,由家人卦到睽,再變蹇,是不是要反省我們一路走來,所做的一切?
反身修德,修是剪掉多餘的,補回缺少了的。我們的一生,都在調整修正,在不斷的錯誤中成長。
香港,由六七年到九七年,順風順水的走了三十年。今天回歸二十年,價值淪喪,制度破壞,寸步難行,是徹底反省的好機會。
蹇卦的下一個卦,是需水解卦,將蹇一百八十度的調轉,就是解了。
老子道德經第四章說:
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
周易、論語、道德經,這些中華經典,都是衰世之學,憂患之書。從中,可以體會到古人智慧,走過這艱難時局。
今日下午,在節目中和大家分享道德經和光同塵的哲學。
2017年12月19日 星期二下午5pm
你的收看、訂閱、讚好便是對「易經講堂」的支持,謝謝。
基本法 第 22 條 第 四 款 在 第二章- 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 基本法 的相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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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 第 22 條 第 四 款 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的相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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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 第 22 條 第 四 款 在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 - 维基百科 的相關結果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2條是一條關於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務不受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干預的憲制性條文。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