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出借權入法!支持本土創作 提振出版產業
#公共出借權 的觀念已經有百年之久,意思是指,當公共圖書館的出版品提供民眾無償借閱時,政府應該給出版品相關權利人一定的報酬,也就是政府幫民眾付費。根據世界智慧財產局組織統計,目前已經有超過三十個國家,實施這樣的制度。
因此,我在月初也提出 #圖書館法第七條修正草案,希望藉由公共出借權入法,以政府編列預算的方式,讓公立圖書館提供適當的補償,優先保障本土創作者及著作相關人的權益。
也和大家報告,下周我將針對此案召開公聽會,希望彙集出版業意見,讓整個機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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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 屆第7 會期第13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委14. 圖書館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共出借權(Public Lending Right)係一項逐漸被接受的合法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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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修正. 第七條. 圖書館應提供其服務對象. 獲取公平、自由、適時及便. 利之圖書資訊權益。 前項之服務,應受著作權法. 有關合理使用館藏規定之. 保護。 圖書館應提供其服務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