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為「#世界濕地日(World Wetlands Day)」
濕地和海洋、森林並列為全球三大生態系統,承載著重要的環境價值與生態功能,從沼澤、河口、水漥、埤塘、溪谷、水圳、稻田、潟湖、泥灘、魚塭等,都是濕地的型態。
歐、亞、非等23個國家於1971年2月2日時,在伊朗拉姆薩城簽訂了《濕地公約》,又稱為《拉姆薩公約(Ramsar Convention)》,以保衛濕地為宗旨。
#濕地保育法
第八條 重要濕地分為國際級、國家級及地方級三級,由中央主管機關考量該濕地之生物多樣性、自然性、代表性、特殊性及規劃合理性和土地所有權人意願等,並根據下列事項評定其等級:
一、為國際遷移性物種棲息及保育之重要環境。
二、其他珍稀、瀕危及特需保育生物集中分布地區。
三、魚類及其他生物之重要繁殖地、覓食地、遷徙路徑及其他重要棲息地。
四、具生物多樣性、生態功能及科學研究等價值。
五、具重要水土保持、水資源涵養、防洪及滯洪等功能。
六、具自然遺產、歷史文化、民俗傳統、景觀美質、環境教育、觀光遊憩資源,對當地、國家或國際社會有價值或有潛在價值之區域。
七、生態功能豐富之人工濕地。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臺灣國家重要濕地地圖
點此開啟大圖
https://np.cpami.gov.tw/filesys/image/01_chinese/11_epaper/vol_251/pic/251_topic_1.jpg
國家重要濕地地圖 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世界濕地日 是源於1971年所簽署的 #拉姆薩公約;從發起時的16個國家,到現在全球169個國家,所宣示要保護的濕地,已超過超過207萬平方公里的重要濕地。
但是、別開心得太早。在台灣,國家重要濕地已共計有100處了,卻都面臨著很多危機,例如:台東的知本溼地、跟桃園的埤塘濕地,都因為光電板開發而帶來影響(註1);而高雄的茄萣、永安濕地則面對了開發案闖關的壓力(註2)。
即便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濕地保育法》了,但其實在國土規劃、區域發展,以及生態保育等工作上,我們還仍許多可努力之處。
一如拉姆薩公約的秘書長Martha Rojas Urrego所言:「我們有解決方案。我們需要的是意志和行動」。從氣候變遷角度來談,單單以泥炭沼澤濕地(peatland)而言,雖僅僅佔有全球陸地面積的 3%、但是其固碳貢獻是佔了陸域的30%(註3)。
因此,今(2019)年的全球濕地日主題,特別以「濕地與氣候變遷」為題;官網上還特別強調了 "WE ARE NOT POWERLESS AGAINST CLIMATE CHANGE."(我們並非無力對抗氣候變遷),藉此提醒「保護濕地」是面對這個全球挑戰的重要行動方案。
公約秘書長M. Urrego也因此鼓勵所有的決策者,把濕地保育和復育,作為氣候變遷政策與回應《巴黎協定》的一部分。而在民主國家,如台灣,用民意敦促政治人物遂行永續發展的政策,更是我們當代公民回應未來世代的責任吧!
最後,前面有提到,台灣的 #國家重要濕地共計100處,這是營建署(2011)的公告資料。其中包含 #國際級濕地 2處、#國家級濕地 51處及 #地方級濕地 40處;大家有沒有辦法講出生活周邊的3-5處呢?#國家重要濕地地圖 就在註4 唷!
�註1: 我們的島專題報導,https://ourisland.pts.org.tw/content/埤塘濕地的開發危機
�註2: http://www.tanews.org.tw/info/16213
�註3: ”Peatlands and greenhouse gases“(2016), THE RAMSAR CONVENTION
�註4: 國家重要濕地地圖(2007年版本) https://goo.gl/DpKWFj
��拉姆薩公約國際官方網站: https://www.ramsar.org
��2018年、我談 #WorldWetlandsDay 的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a.456775861146078/9733244294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