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生活化考題】
◇ 以前的黑道老大:你們能幹掉幾個就幹掉幾個
◇ 現在的黑道老大:你們能放幾個考點就放幾個,大一刑總要考試了
#打擊錯誤 #未遂 #過失 #著手 #想像競合 #重傷 #生殖之機能 #因果關係 #客觀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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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蘋果新聞網畫面擷取;該案新聞多家媒體並有報導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萬的網紅啟點文化,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0/15 開課!】《學「問」~高難度對話的望聞問切》~第17期 掌握達成共識的關鍵能力! 課程資訊:http://www.koob.com.tw/contents/232 更多學員心得分享:http://goo.gl/A07zZ0 【人際維基】桌遊體驗會~讓你一玩就懂別人的在乎~8/3(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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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關係客觀歸責 在 陳宜民教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為了避免防禦性醫療,造成醫病雙輸,此㳄修法,在政黨協商下,經過法務部的認同,我們達成以下的共識,《醫療法》第82條第三項:「醫事人員執行業務,以故意或(重大過失/嚴重/明確)違反必要之注意義務,(顯然)逾越臨床專業裁量範圍,致病人死傷者為限,負刑事責任。」有其明確重大的歷史性意義:尊重醫療專業裁量、尊重醫療風險非過失、因果關係客觀歸責、與尊重病安系統分析不究責「明確化」。此外,醫療水準論也入法,更首見「勞動條件」受到重視列入考量因素。希望消基會也能夠予以尊重。
因果關係客觀歸責 在 A Nan MOSTA 阿男醫師の磨思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尊重醫療裁量 醫法民官四贏!》
◎蔡秀男(作者為醫師、醫勞盟法律顧問、醫師全聯會法律智庫委員)
今年《醫療法》第82條修法即將有重大突破,將在12日進行黨團協商,縱然各版本鬆緊有別,至少,尊重醫療「臨床專業裁量權」入法,應為多數肯定,各黨能否協商成功推動「醫療刑責明確化改革」?醫界法界人民都在看。
其中,有關「臨床專業裁量權」之協商版本,如《醫療法》第82條第三項:「醫事人員執行業務,以故意或(重大過失/嚴重)明確違反必要之注意義務,顯然逾越臨床專業裁量範圍,致病人死傷者為限,負刑事責任。」有其明確重大的歷史性意義:尊重醫療專業裁量、尊重醫療風險非過失、因果關係客觀歸責、與尊重病安系統分析不究責「明確化」。此外,醫療水準論也入法,更首見「勞動條件」受到重視列入考量因素。
其實,比較各國法制如美日德中,都有肯定學說與實務判決,台灣學者與法官也多有肯定「臨床專業裁量權」,如王子榮、曾淑瑜、林工凱、鄭逸哲、翁松崟、甘添貴等學者。
實質上,有學者肯定醫療「臨床專業裁量權」,在修法策略與刑事政策上,改以正面確立方式,無須以負面排除,陷於重大過失或去刑化之爭,對於刑法體系衝擊較低,也便於推動改革,醫療更有彈性救人而不輕易入罪,醫師不因畏懼裁量風險而採取防禦性醫療,不只醫法雙贏,對醫病雙方也是雙贏。
蔡英文總統政見中,與多次場合中也肯定「醫療刑事責任明確化改革」。修法版本也有:醫療鑑定應尊重醫療裁量權;被告對醫療鑑定有對質詰問權;醫療刑責判斷應循「微罪不舉」之法理。這些都是各界腦力激盪,進步的修法方向。
總之,尊重醫療裁量,醫法民官四贏!透過醫法良性溝通理性協商談判,設身處地用心傾聽,用同理心回應就對了!「醫療刑事責任明確化改革」能否一舉修法成功?創造嶄新的政黨衝突競合民主典範,台灣人民即將見證歷史。
因果關係客觀歸責 在 啟點文化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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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段內容文稿:
歡迎來到「一天聽一點」,今天我們來破解一個迷思,那就是「這世界上,到底有沒有『命運』的存在?」聽到這樣的破題,會讓你想到什麼?
是不是像是「為什麼我老是遇到爛情人?」或者是「為什麼我總是懷才不遇?」,再不然就是「錢為什麼都留不住?」。
甚至於是「為什麼我一直跟爸媽吵架,難道命中注定相剋嗎?」這些是不是都比較偏向「宿命論」,而且這有可能都是你的疑問。
相信我問到這裡,你可能會有很多往事、歷歷在目,想要跟我分享。但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個很務實導向的心理學家。
因此喔,我能給你最誠懇的建議,就是請你把心力收回來,不要浪費在那些「過去」,否則啊你永遠會「過不去」。
我很喜歡的一個心理學家榮格,他曾經說過一句話,他說喔:「當一個人對自己的內在,缺乏自覺的認識的時候,它就會轉化成為命運。」
榮格所說的「缺乏自覺的認知」,其實就是我們東方人,常說的「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也就是那些「積習難改」的事。
那什麼叫做「積習難改」的事呢?我來舉一個例子,你馬上就會明白。
這就像是一個放學準備要回家的孩子,因為同學的邀請,請他到同學家玩,結果玩到忘記時間了,匆匆忙忙的趕回家。
一打開門,看到媽媽生氣的臉,就會覺得自己很愧疚;才想要道歉,但是他還沒有開口,媽媽就已經開罵了,完全不聽他解釋。
他感覺到很刺耳、而且不被理解,所以呢,就生起了不耐煩的情緒,用力的把房間的門關上,並且藉著載上耳機打電動,來平復自己被媽媽責備的氣憤心情。
而媽媽呢,也因為被甩門,她更生氣,就更罵孩子罵得更用力;而孩子繼續把音樂開得更大聲,更不理會媽媽的怒罵。
這樣子是不是讓媽媽覺得,孩子更自我中心,完全聽不進去別人的關心,而且呢,孩子被誤會得就會更深、更不想解釋、更不想回家;下課就更容易的跑去同學家。
於是你聽到這裡,大聲斥責和我行我素,是不是就成了他們親子之間,完全沒有辦法擺脫的命運了,它根本就是一個惡性循環。
所以聽到這喔,你是不是也很熟悉這樣的母子互動的一個相處模式呢?沒有錯!這樣的熟悉感,其實就是大多數人很少覺察到的「習慣」。
然而如果我們回到最原初的動機,不管是媽媽的出發點,還是孩子的出發點;其實他們都不想要這樣的結果啊!
其實啊,最近的神經心理學家的研究,都己經證實;我們的大腦裡面有很多神經元,彼此之間的激發或者是抑制,透過很多重複的行為,就會讓神經區域之間的連結,發展成固定的神經迴路。
白話文就是「習慣的養成」。
那更簡單的說呢,這個世界上,並沒有所謂「命運」的存在。你現在覺得的很多像「輪迴」一樣的重複,說穿了就只是因為你沒有意識到它,而一再的放任它重複不斷的「神經迴路」,如此而已。
就拿剛剛的例子來說,覺得被誤解的孩子,和生氣罵人的母親之間,只要有一個人,先有意識的打破罵人和冷戰的行為,去改變這兩個人之間,對於「放學出去玩」這件事的反應,而建立新的互動習慣,所有的「輪迴」它其實就可以打破,親子關係就會變得有解。
所以,如果你想要打破生命裡面的輪迴,建立新的習慣,你就一定要先幫自己大腦,輸入三個觀念。
第一個觀念是,叫做「正確歸因自己的行為。」
先搞清楚哪些是環境,或者是先天的因素,而哪些是自己可以改變、可以控制的?
這樣子你就能夠更客觀的,看待事情的因果關係,而不是一昧的去迷信「命運」這種絕對值信念。
也就是說喔,面對孩子溜出去玩的母親,可以先認清「玩」這件事,它本來就是孩子的天性,我們根本不可能壓抑,和完全消除「孩子想要出去玩」。
母親得花一點時間好好的覺察,真正引起她憤怒的事情,是孩子太愛玩?還是孩子沒有先告訴媽媽,要出去玩呢?
因為孩子沒有先告知這件事情,讓身為母親的自己,感覺到擔心跟害怕?所以一個媽媽,她憤怒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如果是後者,那其實只要好好告訴孩子:「我生氣的原因,是因為關心你,只要你能夠事先徵求我的同意,並且準時回家,這樣子我就不會罵人。」
如果能這樣子說清楚,孩子是不是就比較容易懂得母親的在乎,用媽媽可以接受的方法,去滿足自己的需要,自然也不會讓媽媽老是在罵人;而身為孩子的自己,也就不必甩門、冷戰,自然能夠化解母子之間的衝突。
但是如果是前者呢,媽媽這時候就可以繼續去思考,「愛玩」那會發生什麼事?你對孩子有什麼期待?
而這個期待,真的跟孩子本來的樣子有呼應嗎?還是只是我們個人的投射,硬是要把孩子變成另一個樣子,或者是自己理想中的樣子?
在我們面對「習慣」的時候,你一定要先搞清楚,哪些是可以調整的,而哪些是很根本的需求?我們只能接受,你壓抑它是沒有用的。
就像是一個左撇子的孩子,你硬要他用右手拿筷子、用右手寫字,他就會變得很奇怪。
但如果你跟他說,為了不要跟旁邊的人打架,吃飯的時候去磕磕碰碰,那在吃飯的時候,如果可以選擇,自己的左邊盡量不要坐人,是不是也是個解決方案啊?
就像如果我們唸書不行,仍然可以找到自己優勢,好好的發揮,一樣可以出人頭地。
我知道像這樣子理智的「自我歸因」,好好的去釐清,自己在意的是什麼;如果沒有經過刻意的練習,其實並不容易做到。
但是就像「麥克.阿瑟」的祈禱文裡面說的:「神阿,請賜給我寧靜,去接受我不能改變的,請賜給我勇氣,讓我去改變那些能改變的,並且賜予我智慧,去區分這兩個的不同。」
唯有你努力的去嘗試,才能夠一次一次的,去靠近寧靜跟勇氣,還有智慧,進而才能夠有機會,去翻轉自己的命運。
再來,第二個能協助你,建立新觀念的習慣,就是「具體的經驗,會大過抽象的理解」。這是什麼意思呢?簡單來說,就是喔「做到」會比「知道」來得更為有效。
美國的教育學家,他也是一個哲學家,叫「杜威」;他所倡導的「生活就是教育」、「做中學」這些教學理念。它不只是受到全球教育界的肯定,更受到神經心理學領域的推祟。
因此呢,現今的心理治療,不僅限於在治療室裡面坐下來聊一聊,教育也不只是在教室裡上課,有很多的科學證據都顯示,多層面的實做技術的擴充,更有助於學習。
就像是剛剛那個媽媽,如果對自己的孩子,沒有辦法好好的說話,他也可以請朋友幫忙;請朋友扮演他的兒子,練習怎麼樣好好說話,該用什麼樣的語氣和用詞。不要小看這個模擬喔,我們的大腦,對於曾經說過的話,下一次要再說出來,就容易多了。
透過這些實做的方法,讓人重複並累積正向的經驗,這樣子就會直接產生「做到」的效果。
這是因為喔「知道」只是觀念的累積,而「做到」卻是讓我們的身體,擁有身體的記憶。深刻的程度,一定會大於「知道」這件事情,而且只要做到過一次,就更容易的讓人保持這樣的新習慣。
最後呢,第三個觀念,是「內在語言會影響心情感受」。
更直接的說,就是你怎麼詮釋這個世界,你就會有什麼樣的感覺。
打個比方喔,就是兩個人如果同時都踩到大便,但A呢,會覺得太幸運了,所以趕快跑去買彩券,而他就會有快樂的感覺。
但是另外一個B呢,他會覺得唉呀!觸霉頭、真得很倒霉,老是擔心因為踩到了一次大便,而後面會有壞事情發生,於是呢一整天悶悶不樂。
像這樣子遇到同樣的事情,但是卻有截然不同的感受,它的重點就在於「你怎麼看待你正在經歷的?」改變看待的方式,就能夠左右自己的情緒,並且決定我們接下來的行動。
就像剛剛的媽媽,她如果詮釋兒子的愛玩是「調皮」啊、「不好學」啊、「偷懶」啊;那麼她自然就會擔心孩子的未來,覺得兒子會跟不上人家,一輩子「撿角」。
可是如果她的詮釋是「喔~我的兒子很有活力」、「充滿創意」、而且「很會交朋友」,他根本是個「孩子王」、「很有領導能力」。
她就會看到孩子的競爭力,而知道這些特質,在現在的社群時代,是很吃得開的;而因此更加肯定自己的孩子、喜歡自己的孩子。親子關係在這裡,就會自然而然的變好,變正向的轉圜。
而更有趣的就是,許多內在的語言的這些實驗裡面,它的結論都告訴我們,唯有好的情緒,才能夠引發好事不斷的發生。
所以我邀請你想一想,假如你一直不意識自己的內在語言,是怎麼樣跟自己對話的,那麼你真的認為有一個叫「命運」的東西在折磨你;或者是,你根本就是在自己折磨自己呢?
說到這裡喔,我們總結一下,我想強調的其實就是「積習可改,命運可變」。
只要你能夠開始懂得「正確歸因自己的行為」、「做到會比知道更有效」還有「我們內在語言會影響心情感受」這三個重要的觀念。
你就能夠打破舊的習慣,還有舊的反應連結,並且有意識的擁有好心情,幫自己建立新的習慣。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對你產生一些啟發與幫助,我是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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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們生活當中有很多情境,可能是我們需要跟他達成共識、我們需要好好跟他相處,但是可能有一些基本的立場、有一些衝撞、有一些辛苦的對話。
當我們面對到這樣的情境的時候,怎麼樣能夠真正的看懂、聽懂,對方的言下之意,並且透過好的問句,引導出必要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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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會有一個感覺,我們都不想要對命運低頭,但是常常會有一種「半點不由人」的感受。然而要突破這樣的困境,就如同你花時間看這一段影片到了現在,其實你是願意學習的。
如果你已經有這個意願,何不給自己一個決定,再跨出那重要的一步。希望我能夠在10月15號的教室裡見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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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段內容文稿:
如果你平常是一個比較玻璃心、比較容易糾結在很多事情的人哦,那麼今天所分享的內容,可能你就要稍微留意思考一下喔!
在分享這個內容的時候,我先問你一個問題。這問題就是,假設你家附近住了一個,名聲不是很好、手腳不是太乾淨的慣竊。
最近你聽說他外出的時候,他自己的家也被小偷入侵,也遭了小偷。在這樣的情況底下,你心中第一時間浮現的感覺是什麼?
第一種感覺是「太好了~善有善報,惡就會有惡報。」還是呢,第二種感覺是「他真的蠻倒霉的!」純粹只是就事論事的感覺。
因為任何小偷要偷你家,還是偷那個慣竊家,它基本上是一樣的幾率。所以,每一個人的家裡,都可能遇到這樣的狀況。只是今天輪到他比較倒霉,就這樣子。
我想對多數比較容易糾結的人來說,可能十有八九,都會選擇「太好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樣的想法。這樣的想法呢,在心理學裡面有一個名詞,叫「公平世界假說」。
這個假說是認為,人們多半會認為自己生活在一個公平的世界裡;好人就會遇到好事,而壞人也會遇到壞事。所以反過來,如果有人遇到不好的事情,那就表示這一個人一定是不好的人。
可是我們回到真實世界的運作,有時候就像遭小偷這種事,它是沒什麼道理可言的。就算你沒有做錯任何事,你家還是可能遭小偷,不是嗎?
可是我們的大腦,習慣在認知事情的時候,並不是用這種理性客觀的角度;我們都很喜歡自己去創造一些「因果報應」的概念。
像是你出去玩的時候,如果天氣很好,就是因為自己平常做人還不錯。如果你要找車位的時候,就馬上找得到車位,就表示你是一個好人。那相反的,你就是一個壞人囉?是這樣子嗎?
再不然哦,如果發生了車禍,就是認為自己在大年初一的時候,沒有去拜拜。那我請問一下,如果你每年都有去拜拜,就代表那一年都不會出車禍囉?
所以我們經常在生活當中,無論遇到的大、小事,好事還是壞事;我們都會用自己的角度,或自己的習慣去做一些歸因。
如果是「好事」,就會歸因成自己是一個很好的人;但是如果是「壞事」,就會歸成自己可能有一點問題。最可怕的是,我們也會用這樣的一個方式,投射到別人身上。
就好像是我們會去責怪一個受害者;最典型的就是,如果某個人被性騷擾,你可能就會認為這一定是他自己不檢點,或者是誰叫他衣服要穿得這麼暴露。可是這樣對嗎?你怎麼可以去責怪一個受害者呢?
那這樣的一個想法,如果呼應到今天開頭所提的,如果你生命當中,經常會糾結於一些事情,或者是常常覺得自己玻璃心碎了一地。那麼很有可能,就是因為這樣的想法,讓你活的這麼辛苦。
比如說吧,你可能糾結於你的一個朋友,在某一次聚會裡面的時候,講話的口氣,對你好像不是太好。然後呢,你在想是不是你得罪他了?或者是,是不是他不喜歡我了?到底你們中間發生了什麼事?
你可能會花很多、很長的時間,一直在想這件事。然後一直到自己的玻璃心碎一地,然後讓自己很難受;甚至於從此以後,再遇到同樣一位朋友,你就是沒有辦法自然的表現你自己。
然而這個讓你這麼困擾、這麼糾結的事情,你究竟有沒有跟這一位當事人,好好的「核對」?
或許你可以這樣問他:「那一天,我跟你相處的時候,我發現你的臉色,還有語氣不是太好;我想說大家朋友一場,關心你一下,你還好嗎?」這也是一個問題,這也是一個核對呀!
當你有這樣的「核對」習慣的時候,不管面對任何事情,你就比較不會一直糾結在自己的想法裡。因為,畢竟如果你的想法、你習慣性看待事物的方式,會讓你更自在、會讓你活得更好,你現在已經很自在、活得很好了,不是嗎?
是不是就因為自己習慣看待事情的方法,自己習慣的「歸因模式」,才會讓自己這麼累?所以今天喔,我想要跟你分享的,倒不是說我們怎麼調整自己的歸因。
因為凡事哦,如果你沒有「回歸事實」,你沒有跟相關的人、相關的事情,去進行「核對」的話;你的所有的歸因,基本上都會讓你過得更不舒服而已。
所以我常常在教學裡面,會提醒很多朋友,如果你今天遇到一件你不開心、不舒服的事情。記得一件事,去跟相關的人、去跟當事人「核對」;而不是去猜想他的動機。
因為你的猜想,不一定是他的真實;然而你的猜想,有可能會讓事情變得更糟而已。就像是我談到的例子,如果你的朋友在某一次聚會,對你的語氣不是太好的話,很可能的事實是他那一天身體不舒服。
然而,你不知道他是因為身體不舒服,你先當做是他不喜歡你,於是你跟他的互動開始疏遠了。那請問一下,你是不是因此失去了一個朋友?
所以,無論面對人生、還是人際,再次提醒,請去「核對」而不是去猜想。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夠帶給你一些啓發與幫助,我是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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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讓你回到,我們的大腦認知運作的核心跟根本,並且搭配一些有效、好用的工具;幫助你在未來的人生裡面,有效的掌握自己的時間,讓自己提升效率,完成所有你想完成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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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關係客觀歸責 在 [請益] 客觀歸責理論- 精華區Examination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
如題
之前聽的客觀歸責理論 發現自己還是不太懂
1.創造風險 --> 容許的風險 and 不被容許的風險
2.實現不被容許的風險
老師說因果是你造成的 創造這個風險也實現這個風險 但是不一定能歸責在你身上
這句話我想了幾次還是不甚理解
可以請諸位刑法高手說明一下嗎??
還是說我的理解是有問題的...?! 它跟相當因果論有何差別?
萬分感謝啊!!!
--
絕對的邪惡出現在絕對的純真身上,
因為善良,所以不能了解邪惡的本質,
喜樂來自於痛苦,勇氣來自於絕望,擁有一切來自一無所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69.231
> -------------------------------------------------------------------------- <
作者: deenband (菊)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請益] 客觀歸責理論
時間: Tue Apr 29 12:49:32 2008
※ 引述《hwawn (tenderness)》之銘言:
: ^^
: 如題
: 之前聽的客觀歸責理論 發現自己還是不太懂
: 1.創造風險 --> 容許的風險 and 不被容許的風險
: 2.實現不被容許的風險
3.在實現法所不被容許的風險之後
還要確認結果的發生是在構成要件效力範圍之內
才能歸責在你身上
具體來說=>檢驗結果是否屬於他人自我負責或被害人自我負責的領域
他人自我負責:例如甲的失火行為,造成消防隊員死亡,這個結果的發生,是消防隊員
專責負責的領域,並不在構成要件的效力範圍之內,不可歸責。
被害人自我負責:例如甲對乙下毒藥,後悔了送醫,醫生欲給乙解藥,但乙拒絕不吃
而死亡,這是被害人出於自主意識而決定自己的危險行為,基於自
我負責原則,結果並不在構成要件的效力範圍之內,不可歸責。
有錯請指正
: 老師說因果是你造成的 創造這個風險也實現這個風險 但是不一定能歸責在你身上
: 這句話我想了幾次還是不甚理解
: 可以請諸位刑法高手說明一下嗎??
: 還是說我的理解是有問題的...?! 它跟相當因果論有何差別?
: 萬分感謝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42.222
> -------------------------------------------------------------------------- <
作者: berliner01 (縱欲與虛無之上)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請益] 客觀歸責理論
時間: Tue Apr 29 13:52:24 2008
※ 引述《hwawn (tenderness)》之銘言:
: ^^
: 如題
: 之前聽的客觀歸責理論 發現自己還是不太懂
: 1.創造風險 --> 容許的風險 and 不被容許的風險
: 2.實現不被容許的風險
: 老師說因果是你造成的 創造這個風險也實現這個風險 但是不一定能歸責在你身上
: 這句話我想了幾次還是不甚理解
: 可以請諸位刑法高手說明一下嗎??
: 還是說我的理解是有問題的...?! 它跟相當因果論有何差別?
: 萬分感謝啊!!!
客觀歸責理論中不被容許的風險實現,但例外不可歸責於行為人的情形
跟相當因果關係理論的規範目的一樣
也是在限制條件理論所造成的結果原因牽連過廣的情形
換句話說相當因果關係所要處理的其實不是到底有沒有因果關係
而是行為人所造成的結果到底需不需要歸責
只是後來發展的客觀歸責理論比相當因果關係更加細緻化罷了
舉例而言
甲乙各自在丙的飲水中下毒,但劑量皆不足以致命,丙飲用後
因劑量累積後致命死亡。
1.依條件理論,若沒有甲乙的下毒行為則丙不會死亡,故甲、乙
的下毒行為與丙的死亡具有因果關係。
2.依相當因果關係,根據經驗法則,不論是主觀或客觀範圍內之
事實判斷,甲或乙下了不足劑量的毒,在通常情況下,並不會
造成丙死亡的具體結果,故丙的死亡可認為是偏離常規,甲或
乙下毒的行為並非丙死亡結果的相當條件。
3.依客觀歸責理論,甲、乙的下毒行為是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
,且此風險實現於丙死亡的結果之中,但丙的死亡結果是出於
甲、乙分別下毒而累積足以致死劑量的反常因果歷程而發生,
因而欠缺客觀歸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00.150
> -------------------------------------------------------------------------- <
作者: Monlung (be a 仁波切)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請益] 客觀歸責理論
時間: Wed Apr 30 15:28:32 2008
※ 引述《berliner01 (縱欲與虛無之上)》之銘言:
: ※ 引述《hwawn (tenderness)》之銘言:
: : ^^
: : 如題
: : 之前聽的客觀歸責理論 發現自己還是不太懂
: : 1.創造風險 --> 容許的風險 and 不被容許的風險
: : 2.實現不被容許的風險
: : 老師說因果是你造成的 創造這個風險也實現這個風險 但是不一定能歸責在你身上
: : 這句話我想了幾次還是不甚理解
: : 可以請諸位刑法高手說明一下嗎??
: : 還是說我的理解是有問題的...?! 它跟相當因果論有何差別?
: : 萬分感謝啊!!!
: 客觀歸責理論中不被容許的風險實現,但例外不可歸責於行為人的情形
: 跟相當因果關係理論的規範目的一樣
: 也是在限制條件理論所造成的結果原因牽連過廣的情形
: 換句話說相當因果關係所要處理的其實不是到底有沒有因果關係
: 而是行為人所造成的結果到底需不需要歸責
: 只是後來發展的客觀歸責理論比相當因果關係更加細緻化罷了
: 舉例而言
: 甲乙各自在丙的飲水中下毒,但劑量皆不足以致命,丙飲用後
: 因劑量累積後致命死亡。
: 1.依條件理論,若沒有甲乙的下毒行為則丙不會死亡,故甲、乙
: 的下毒行為與丙的死亡具有因果關係。
: 2.依相當因果關係,根據經驗法則,不論是主觀或客觀範圍內之
: 事實判斷,甲或乙下了不足劑量的毒,在通常情況下,並不會
: 造成丙死亡的具體結果,故丙的死亡可認為是偏離常規,甲或
: 乙下毒的行為並非丙死亡結果的相當條件。
: 3.依客觀歸責理論,甲、乙的下毒行為是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
: ,且此風險實現於丙死亡的結果之中,但丙的死亡結果是出於
: 甲、乙分別下毒而累積足以致死劑量的反常因果歷程而發生,
: 因而欠缺客觀歸責。
所以
甲跟乙殺人罪構成要件不該當
但可能成立傷害罪
若甲乙基於傷害故意
成立傷害罪應無疑問
但若基於殺人故意
只是各自的劑量客觀上皆不足致死(可能甲乙主觀以為足以致死)
則殺人故意自無疑問
然而結果無法歸責(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
因此不成立殺人罪
但此時是否成立傷害罪?
我認為成立
因殺人故意必包含傷害故意
故傷害罪構成要件該當
違法性與罪責無需討論(無阻卻事由)
甲乙成立傷害罪
以上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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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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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nlung 來自: 218.166.237.8 (04/3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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