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照片的邪惡】
最近越來越多人來詢問告狀俠「我用了別人的圖片被告了怎麼辦?」
好吧!既然這麼多人誠心誠意的發問了
那我們就幾個常見的問題來做QA吧
Q:我在網路上看很多人都用一樣的商品圖,沒有經過授權下載來用,請問會被告嗎?會被關嗎?
A:其實在網路上看見很多人用一樣的商品照時要非常小心,這就跟你走在路上看到一群男生搭訕一個正妹一樣,通常不是他們的。
如果你也進去搭訕,而她老公(著作權人)很不巧的,在你不曉得的時候看到...,「燈愣!」,你跟那群人就可能因涉及違反著作權法,而被提告。
不過如果是初犯,侵害情節不嚴重,這類型的案件在認罪的情況下,刑度通常會在可以易科罰金範圍內,不超過三個月有期徒刑的判決,甚至是拘役刑判決,也非少數。
Q:網拍商品圖片,和解金多少才算合理?
A:沒錯!這類型的問題的詢問次數,絕對能登上告狀俠熱搜寶座前三名,每個人考慮的點都不同,所以能接受的金額就是好金額。
不過如果只看錢的話,由於網拍商品圖不易證明損害,所以最常見的損害賠償法源依據是著作權法第88條第3項,由法院依侵害情節定1萬至100萬元間之損害賠償額,情節嚴重得增加至500萬元以下,而侵害情節認定標準主要有:
侵害期間的長短、被侵害著作的查獲數量、著作被侵害的次數、被侵害著作的種類數、被侵害著作的價值、侵害人的注意義務、雙方資力等等。
在盜用『網拍商品照侵害程度不高』的情況下,對於『一張照片』的攝影著作,法院所做出的民事損害賠償判決,判決超過5萬的並不常見。
民眾可以綜合上一題的QA去計算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去計算自己案件的和解金額。
另外這類型的案件屬於告訴乃論,所以如果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達成和解,可以請對方撤回告訴,此點與商標法有所不同喔!
Q:我不是故意的,我用的圖片是上游廠商提供給我的,怎麼辦?
A:因盜用圖片所違反的著作權法只處罰故意犯,所以如果是經上游廠商同意下使用,您也不知道上游廠商沒有著作權,且能夠提供相關證據的話,確實有可能不會構成故意犯,但,如果上游廠商無法傳喚到案作證或訊問的情況,可能因此被認定屬於幽靈抗辯,而不被採信。
商標法非告訴乃論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仿冒品真的別再賣了
許多民眾可能是一時疏忽,可能是圖方便,或是為了維持家計,鋌而走險賣起了仿冒品,最後導致賺的都不夠賠
但,賣仿冒品真的只有商標法的問題嗎?
讓告狀俠為您解答
Q:販售仿冒品,會有哪些責任?
A:販售仿冒品的刑事責任,常見的是違反商標法97條的附屬刑法,不論是實體或是在網路上有販售,或意圖販售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都是有可能受到刑事處罰,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的,而且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縱使告訴權人(如廠商)沒有提出刑事告訴,檢方還是可以依法起訴。
而在民事上會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責任,又商標法第71條的損害賠償計算部分,更是有明文規定可以零售單價1500倍,或當總數超過1500件時以其總價作為求償依據,商標權人可以依此法源請求損害賠償。
Q:我販售一款不具商標的包包,但我使用LV、CUCCI等商標或商標字樣,作為廣告、宣傳等行為,這樣的也會侵權嗎?
A:這樣的行為確實可能構成侵害他人商標權的問題,甚至會有商標法第95條刑事責任的問題,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並且同樣有民事上侵權損害賠償的問題。
Q:刑事責任負責完了,我是不是就沒有民事賠償的責任了?
A:這點有點老調重彈,但許多民眾還是會誤會,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責任,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並不是刑事責任執行完就沒有民事賠償的責任,也不是民事賠償完了就一定沒有刑事責任。
但在實務上如果能達成和解,告訴乃論之罪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可以請對方撤回告訴,非告訴乃論部分對於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法院給予緩刑宣告,都有正向的幫助。
Q:販售仿冒品等行為,是不是只有商標法的問題?
A:不!民眾千萬不要誤會!販售仿冒品等行為,並不單單只有違反商標法的問題,如果有仿冒品宣稱真品、宣稱原單進口、或是在價格及文宣上整體看來,有使人誤認這是真品的情況,是有可能違反刑法上的詐欺罪的。
且大多數民眾販售仿冒品的手段,是透過網際網路做電子商務,這樣的行為會構成刑法339之4第1項第3款加重詐欺的加重要件「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屬於加重詐欺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也就是如果沒有減刑、緩刑,原則上就會有入監執行的問題,連易服社會勞動的空間都沒有,是非常嚴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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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品真的抓很兇,且越來越多人肆無忌憚開始以假亂真,不要隨便拿未來開玩笑,尤其是詐欺罪的前科,有可能會讓未來的你,在找工作時被貼上一個大問號,這種刑罰的副作用可是影響匪淺的。
近來也收到民眾諮詢,有警方真的會通知你的買家,請他們出來作證喔!
#違法之路不可行
#被抓你會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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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賣家必看!打擊盜仿兩大手段!】
如果你是賣家、上游廠商,一定很討厭有人擅自竊取你的產品、圖片去銷售,利用你的知名度或產品優勢去賺錢,佔你便宜。
在法律上,可以從兩個角度去對付這些人
🎸著作權訴訟
最常見的情況就是「盜圖」了。
你辛苦花錢請了攝影師把產品、服務拍得漂亮誘人,結果某天卻在蝦皮、pc home上看到一模一樣的圖片,還加上「版權所有,翻印必究」!看到這畫面你還不氣死嗎?
圖片屬於美術著作的一種,依照著作權法第10條,在作品完成的時候就馬上享有著作權,他人不可隨意侵犯。
盜圖,屬於著作的「重製」行為,盜圖沒有得到權利人的同意,就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依照著作權法第91條,盜圖最高可以處三年有期徒刑,可是相當嚴重。
如果你被盜圖,或有類似的情況發生,你可以發函給那個廠商、賣家,告訴他他已經涉犯刑事犯罪,要求他撤下以及和解,否則就提告。
除此之外,你也可以一併走民事訴訟,依照著作權法第88條,要求他為了盜圖的行為負擔賠償。
實務上會賠多少,要看個案,不過我提供幾個案例給你參考。
📌某A竊取他人的圖片,當作自己在蝦皮商城的購物頁面,用來販售「USB迷你風扇」。原告請求賠償5萬元,但法官斟酌案情共計盜圖3次,圖片的授權金為6千元,最後判賠2萬元。
(智慧財產法院107年度民著訴字第7號民事判決)
📌某B竊取他人的圖片,刊登在Yahoo超級商城,用來販售相機周邊產品(包含濾鏡、腳架、電子快門線….)。原告主張自己是委託專業攝影師拍攝,並且透過內部團隊進行行銷設計,要求B賠償35萬。法官審酌案情,最後判斷侵害攝影照片一次2千元、侵害美工設計一次5千元(B每在一個網路頁面使用算侵害一次),最後總計判賠將近28萬。
(智慧財產法院107年度民著訴字第30號民事判決)
🎸商標訴訟
除了盜圖,更惡劣的是「仿冒」行為。
仿精品、仿潮衣、仿鞋、仿任何東西,都違反了商標法的規定。
依照商標法第95條,未經權利人同意,擅自拿別人的商標印製在自己的相關產品上,就構成侵害商標權的行為。
例如,你自己去工廠訂製一套材質良好的衣服,但你怕賣不出去,就偷偷印了”極度乾燥”、”Under Armour”在上面,想要偷沾光,這樣就違反商標法。
這種仿冒、竊取商標的行為,依照商標法第95條,最重也可以處3年有期徒刑。
📌實務上曾被判刑的,包括仿冒衣服(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六智簡字第4號刑事簡易判決)、販賣仿冒電子產品(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智簡字第25號刑事簡易判決)都有過。
你一樣可以同時走刑事、民事途徑,雙管齊下來對付那些討厭的仿冒商家。
🎸被仿冒、盜版時該怎麼做?
想要解決仿盜問題,整個流程大概需要跑「蒐證和解訴訟判決」。身為賣家的你,如果發現被仿盜了,你自己可以先跑前兩個流程,再開始找律師打官司。
1⃣蒐證的部分
不管是和解還是訴訟都講求證據,因此你要把對方的盜圖、仿冒行徑都記錄下來。你可以選擇自己先行翻拍截圖、錄影、下載網頁甚至購買,也可以直接向警局報案提告,由檢警來進行蒐證事宜。建議是多方蒐證,以避免對方到時候裝傻還反咬你製造證據。
2⃣證據蒐集完畢,就可以準備開始談和解或是進行報案。
著作權的部分(盜圖),由於是「告訴乃論」罪,所以你可以選擇先報案,等到檢方傳喚被告來偵查的時候再開始談和解,對你來說比較有利。
商標權的部分,由於是「非告訴乃論」罪,看你是否有和解的意願,如果不想和解,就可以直接報案,請求檢警將對方起訴,繩之以法。
3⃣訴訟的部分,可以分為刑事部分與民事部分,兩個部分都可以提。
刑事部分,只要你有報案,基本上會由檢察官接手,你只需要提出證據、協助調查;
民事部分,如果你覺得把對方抓起來就夠了,你可以不提民事;如果你希望對方付出賠償,就必須自己另外起訴,或是找律師幫你寫訴狀、打官司。
4⃣判決出爐以後,刑事部分對方有罪就會被抓起來關,或是罰上一筆可觀的金額;民事部分,你可以拿著勝訴判決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直接讓對方把賠償金吐出來。
我必須事先提醒,整個流程不容易,時間也冗長,也許還要花上一點錢。
但為了自己的權利,哪怕就是一口氣,或許都值得你去一拚!
商標法非告訴乃論 在 歐格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s post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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