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生可以在連儂牆上支持祖國嗎?】
隨著香港「反送中」的情緒持續延燒,連儂牆在全台各地出現,上頭的紙條也表明了許多對於香港的關心與支持。
不過,近日在各地的連儂牆都傳出遭破壞的情形,早從清大、台大(10/3、10/8)到日前的台中市廣三百貨旁美村路地下道,都有中國籍遊客、交換生撕毀連儂牆的新聞。他們多表示,因不認同牆上的言論,故加以毀損。在 Facebook 上的台大學生交流社團上,也有中國交換生質疑,如果台灣的連儂牆是讓所有人自由表達立場的場域,他們也該能在牆上寫下為祖國辯論與支持的文字。
到底中國學生能否在連儂牆上能否留下支持祖國言論,在各位讀者回答可以或不可以前,或許我們該退一步思考,連儂牆本身代表著的言論立場,以及一個人的言論自由能到什麼程度。
在談到言論自由前我們必須先知道法學的提出的「雙階理論」,雙階理論(the two level theory)源自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Murphy 大法官在 Chaplinsky v. New Hampshire 案中的旁論(dictum)。而 Murphy 大法官再以言論對社會所具有的價值為標準,將言論予以價值化後,發展成低價值的言論及高價值的言論。如政治性言論,予以高度保護;而仇恨性、誹謗性、商業性言論,則予以低度或不保護。如果牆上的言論屬於仇恨性言論,我們可以先不保護它,而先去保護那些具有實質意義的高價值言論。
此理論已被廣泛使用在審理言論自由的相關案件上,這套標準是該放諸四海皆準,而無論發言出自誰之口。在此觀點下,最重要的並非立場,而是內容——判斷孰為仇恨、詆毀性言論、孰為政治性言論,進而啟動保護程序。
回過頭來,連儂牆的的精神主要是為了反抗極權主義,象徵著自由和平;而中國學生的留言大多卻為仇恨性言論、替極權主義「撐腰」,似乎與連儂牆的的精神相悖。
不久前在政大出現了面「中國牆」,上面貼著對港警、港府與中國政府擁護言論,亦引發另一陣討論。演變至今,連儂牆是不是其擁護者的同溫層、一言堂,每個人或許有不同的解讀。然而,在理性發言的基礎下,即使對對方的言論不以為然,仍保障其說出口的權利,或許這也正是我們所崇尚的言論自由,彌足珍貴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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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審查所為何事?─釋字第七四四號解釋簡評▐ ➔http://qr.angle.tw/nil
釋字第744號解釋的作成,重新審視了對於商業言論的審查基準,究竟本號解釋是否變更了以往大法官一貫的見解?對於言論的事前審查,還有沒有區分高價值言論與低價值言論而異其審查基準的必要?此次由劉靜怡教授專文為讀者剖析本號解釋的箇中精妙。
◎本文完整請參閱:【月旦法學雜誌第267期】
事前審查所為何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四號解釋簡評/劉靜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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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性言論」因「事前審查」而不採「寬鬆標準」?
在學理上,商業性言論一般會因為雙階理論的運用,而被歸類為非高價值的言論並因而採取較為寬鬆的審查標準,但此種看法,會造成系爭規定不同的違憲審查結果嗎?
又本案涉及的規定是對於化妝品廣告的事前審查,
真的如大法官所說的,僅涉及到商業言論自由的限制?
事前審查究竟又是什麼?
真的需要被完全禁止嗎?
吳信華教授對於大法官釋字第744號解釋涉及的原因案件,以及該號解釋文本,為文提出架構性的分析與個別論點的延伸探討,提供讀者對於釋字第744號更為深入的了解。
🔗摘要試讀:http://www.angle.com.tw/news/post.aspx?ip=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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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裁判時報第59期】
「商業性言論」因「事前審查」而不採「寬鬆標準」?──釋字第744號解釋評析/吳信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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