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食安五環」 打造食安新環境
1080520-禹佑監督政府落實「食安五環」
#從農場到餐桌守護民眾食品安全
確保供應鏈每一環節都符合環保、安全標準
#文有點長 #值得關注的食品安全
#五環是什麼
第一環「強化源頭控管」:進行整合跨部會化學物質的流向分析。
第二環「重建生產管理」:重建從源頭做起的生產履歷。
第三環「加強市場查驗」(10倍查驗能力):增加現行政府的查驗頻率及強度。
第四環「加重生產者、廠商責任」:修改相關法規,提高罰金。
第五環「全民監督食安」:提高檢舉獎金,加強監督黑心廠商的力量。
【楊縣長】
Q1. 請問縣長何謂食安五環? 食安五環的權責單位為何?
🌟 楊縣長,僅回答三處….. 食安五環、環環相扣,目前看起來是一環也沒扣住
#縣長對食品五環權責單位並未全面的了解呢
#經由此次的質詢 #提醒各相關局處可以動起來
#衛生局 #農業處 #國發處 #教育處 #環保局
Q2. 請問縣長是否有依法參加食安會報? 關心縣民的食品安全呢?
🌟 楊縣長,不記得是否有參加過呢….
✍🏻 依據食安法第2條之1(食品安全會報之設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食品安全會報,由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擔任召集人,職司跨局處協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措施,至少每三個月舉行會議一次。
#楊縣長動起來 #食安政見動起來
【農業處】
Q3. 請教農業處,我們縣內生產的農魚畜產品,請問農業處一年的抽驗件數? 經費來源?(縣預算還是中央款?件數足以維護食安嗎?)
Q4. 請教農業處,未來如何利用獎勵金?請提出具體說明?
🌟 農業處表示: 此筆獎金可以應用在2019-2020執行食品安全相關預算。農業處負責第二環與第三環的部分,去年農產品抽驗件數有103件、茶葉農藥殘留有105件、蔬果農藥殘留有72件,學校午餐生鮮畜產食材23件、生鮮蔬果90件、其他15件。這些抽驗的預算與件數都是配合中央政策而訂定。
✍🏻 也就是說新竹縣政府並未針對食品安全有一套自主查驗的規劃。
【環保局】
Q4. 請教環保局是否針對有毒化物做流向調查? 是否有專人稽查管理? 是否與衛生局有合作機制?
🌟 環保局:第一部分主要稽查轄內大型化工原料工廠、製造販賣業者,第二部分轄內小型化工行、小型傳統商店的商品用途標是跟流向,第三部分針對民眾教育部分,宣導食品安全跟用法等等。
✍🏻 環保局針對食安業務部分,有例行性的查核與教育活動。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許多不是符合中央標準或是符合時事、年節等規範就好,或是單方面配合中央政策執行即可。縣市政府應【因時制宜】、【因地制宜】等去共同維護民眾的安全。
【衛生局】
Q5. 衛生局如何提升抽驗件數?自主抽檢的能力?針對餐廳是否定期抽驗?
🌟 衛生局:食衣住行育樂,食作為民生第一要素,前端從農場到餐桌,針對食材檢驗的能力與現有設備相關。目前新竹縣的能力是有限的,現階段有一個措施是北區的檢驗聯合平台(藥妝檢驗),其他的部分會送到新北市、桃園市等協助檢驗。
✍🏻 現階段新竹縣政府不但垃圾沒有自主處理的能力,食材的檢驗(蔬果農藥殘留、動物用藥、重金屬、真菌毒素)也必須委外處理。每年僅38萬元的檢驗預算是足夠的嗎? 據了解動物用藥檢驗一件7-8000元、農業用藥一件5000元。
#新竹縣需要提升食品安全自主檢驗的能力。
🌟 衛生局:縣內目前兩千多間餐廳,稽核數約200間(10%)。每年舉辦三個場次的餐飲業者衛生教育,提升業者的自主紀律。
#除了業者自我提升 #衛生局嚴格把關很重要
【教育處】
Q6. 請問教育處,有關營養及食材安全的部分,如何管控?是否統計過營養午餐的廚餘量?
✍🏻楊縣長的政見裡除了恢復學生營養午餐免費外,還提出一週能有2餐是吃到有機食材,值得肯定。營養午餐除了營養,最重要是食材安不安全?
🌟 教育處:目前接受農糧署的輔導,推動校園4章1Q的食材登錄,達成率約6成。現已許多學校已達到零廚餘,未來國教署會推動一個專法,期望朝零廚餘的方向前進。
#讓我們一起努力讓營業午餐變好吃😋
【國發處】
Q7. 如何稽查食品工廠? 如何稽查飼料工廠?
🌟 國發處:縣內1758間廠商,其中有124間屬食品廠、目前列管稽查中的有24間是未登記的食品廠(含一間飼料廠)。
✍🏻請國發處加強監管未登記食品工廠、飼料工廠。
#食安元年 #20190607世界食安日
#食安五環 #環環相扣 #衛生清潔很重要
#新竹縣議員林禹佑 #竹北市
#我是藥師也是縣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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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長週記04】
淺談食安問題X檢視政府作為。
新搬家到位於台北住商混合的小巷弄中,新房間沒有可以下廚的地方供我學習自理,只好每天依賴外食,像我這樣幾乎每天外食的人口,在臺灣逼近四成(註1)。
我們每天到傳統市場買菜、或乾脆直接走進餐館外帶成品,透過貨幣交換熟食與食材。城市居民,比起與土地親近生活在一起的莊稼人或食品廠商,並不一定能夠瞭解手上的東西到底是什麼、從何而來。從來,我們就只關心吃,憑藉的是一股信任。
曾經我們笑,笑對岸吃地溝油,繼續在民主制度與文化素養之外的陣地尋找與維持一股自信。接著,電視新聞播出大陸商場下架臺灣商品的照片深深刺激了我們,飼料油、餿水油、工業油…原來我們每天吃的,是這些東西。對食物與品牌的信任,瞬間被破壞殆盡。
不分黨派、朝野,社會大眾沒有人能夠接受這樣的事件發生,甚至一再發生。咎責政府、痛罵黑心廠商的同時,我看到許多人開始反思我們與食物的關係,我們能否暫時跳脫一下「消費者」的單純角色,去思考如何對食品安全盡一份心力、多一份注意?我不是專業,但簡單設想,油品與食材的整個流程應該大致可以分成:
1. 進口商/生產商/原料商
2. 大盤商/中盤商
3. 零售商
4. 食品業者/餐廳
中間包括生產流程、進口檢驗、末端業者加工,牽涉到種植、原料來源、土地與環境、原料認證、販售認證與標示、標示保障的標準與公信力(GMP等)、加工烹煮過程環境的衛生、添加物等等,多元的環節與複雜的來源,使得食品安全的確把關不易,有心人要做文章、鑽漏洞,相對簡單許多,如果我們不是每天種有機蔬菜給自己吃,該怎麼防止黑心商人?
身為食安門外漢,除了直接搜尋各種相關新聞、文章之外,從政府上個月新推出所強調的八大措施看起,是一個切入脈絡。畢竟應是之前環節有所闕漏,政府才會推出補強措施,從此進入,可以稍稍看出問題端倪。八項措施包括:
1. 大幅提高刑度與罰鍰、
2. 檢舉獎金、
3. 設置檢舉專線、
4. 油品分流管制、
5. 廢油回收管理、
6. 落實三級品管、
7. 食品追溯追蹤、
8. 食品GMP改革。
前三項可以歸為一類,基本上在談嚴打黑心廠商的部分,只要有利潤,殺頭生意還是有人敢做,這是食品安全一再出現問題、抓不勝抓的原因,萬一地方第一線機關並未確實查緝,就必須要大家一起來幫忙檢舉。
這邊順帶一提,之前非常令人生氣的大統黑心油要罰十八億五千萬後來卻被撤銷,輿論嘩然。我去查詢資料了之後發現是因為大統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與「行政法」,
彰化地方法院依詐欺等罪開罰五千萬、
彰化縣衛生局開出罰鍰十八億五千萬,但因這個計算未扣除營業成本,引發大統提出訴願,衛生局只好基於一罪不二罰先行撤銷(註2)。此次食安法特別針對這一點作修正:「修法方向是刪除食安法第四十九條第五項的法人部分,將法人回歸第四十四條管理,而代表人或從業人員的犯罪行為仍以刑罰處之。」(註3)
第四、五項的油品分流管制與廢油回收管理,後者應該不必多說,前者的部分我找到一些爭議點,先看油品分流管制的解釋:「將現行食用油/飼料用油/工業用油進行分流管理,凡食品製造或加工業者皆不可使用飼料用油或工業用油,違者重罰。
將現行食用油/飼料用油/工業用油(可能進入食品製造過程者)之進口實施分流管理,並一律提高其規範強度,要求登記並申請輸入查驗。」(註4)
關於「分廠分照」這件事,其實是最能確保油品不易混雜、政府管理方便的措施之一,然而行政部門提出可能會沖擊中小企業,「台灣食品工廠規模差距大,若採分廠分照規範所有食品業者,大廠行有餘力,但許多中小企業恐面臨生存危機。」(註5)但不少立委提出不同意見,我想之後這裡可能會有一些攻防,建議大家可以關注,如何幫助中小企業可以達成分廠分照,確保食品安全。
至於第六項的三級品管:「一級品管是業者自主品管,自103年12月31日起首波公告5大業別強制實施;食用油脂製造業者於10月31日起實施強制自主檢驗制度。
二級品管是第三方驗證:104年1月1日起食用油脂製造業者衛生安全強制接受第三方驗證。
三級品管則是強化政府稽查抽驗量能:食用油脂製造業者優先納入GHP查核。」(同註4)
和之前只有業者自律(且業者自律的機關財團法人食策會董事長竟然就是魏應充…)措施比較起來,新的原則進步不少,但還是要看執行力能否落實,外界有些政府應該多加注意的批評聲浪,如從去年年底提出三原則到現在,目前比較明確達成的只有規模以上食品企業設立實驗室一事。(註6)
第七項的食品追溯追蹤,主要是「由油品業者開始,逐步要求食品業者一律使用電子發票,以利追溯追蹤及勾稽管理。」這個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只是要注意有些「其他食品」要評估風險高低的,會分實施階段實施,究竟有無落實。
第八項食品GMP改革是熱門討論的問題之一,就算不懂食安問題,依照行政院的說法,「食品GMP制度之精進措施提早自104年1月1日全面施行。新制要點包括:全廠同類產品全數認證;落實源頭管理;追蹤管理強化;國際接軌;簽約與授證,包括GMP協會僅負責食品GMP認證制度之推廣,簽約作業改由認證執行單位(食品所、穀研所)負責,授證作業亦改由經濟部以官方名義授與。經濟部將全力宣導“只有GMP商品,沒有GMP廠商”,俾民眾及中下游食品業者正確選用優良產品。」(同註4)
我之前有看到新聞,說有人認為「不應該以60分的GHP取代90分的GMP」,什麼是GHP?跟GMP的不同又是什麼?這又是一個大展開,我就不獻醜,請大家直接看這篇詳細的整理:〈為何用60分的GHP,取代90分的GMP?〉http://www.newsmarket.com.tw/blog/58514/
大意摘要是:
「食安專家指出,GHP是強制業者要守法的低標,GMP是強調業者自願性做到高標準。台灣GMP所參考的美國cGMP制度,在美國屬於強制性法律,適用於所有食品。食安風暴後,政府不是思考如何落實食品GMP制度,或是像美國將cGMP作為強制性法律,輔導食品工業升級,反而編列預算輔導廠商遵守低標的GHP,豈不本末倒置?」(註7)
這裡還有另外一篇,由台灣食品GMP發展協會秘書長廖怡禎女士所投書蘋果的〈GHP無法取代GMP〉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917/471506/
主要在談:GMP的定義、形成、歷程與現況以及GHP的定義、兩者的比較,簡單來說:
「GHP是強制業者要守法的低標;
GMP則強調業者自願性做到高標準。」(註9)
最後結論認為:GMP在精,GHP在廣,應該攜手把關食安。
本文也帶到行政院政務委員蔣丙煌先生(本週記刊出時,蔣丙煌已接任衛生福利部長)的評論,特別再把它引出來幫助大家可以瞭解兩者的差別:
「行政院政務委員蔣丙煌曾形容,『GHP是60分及格,GMP是90分的模範生,…在政府把食安拉上新高度、衛福部推動所有食品業者符合GHP、經濟部推動食品GMP精進計畫、而GMP協會則是落實政府與產業間的橋梁之際,希冀從身為模範生的GMP業者做起,引領台灣食品產業全面提升。食品GMP為台灣存在的,不只是認證,而是更積極的自主管理、輔導精進,讓消費者都能安心、微笑選擇最好的產品!…』」
以上,終於大致把行政院推出的措施與爭點簡單看完了,
如果對食品安全議題有興趣的朋友,也可以繼續深入尋找各種資訊,網路上已經有非常多專業文章從不同角度探討食安問題與如何把關的想法。
寫這一篇主要是因為我看到另一位臉書上的朋友,她雖然也不是食品安全專業,卻很認真地寫了一篇食安問題如何解的相關文章,質問自己也引起別人的思考,至少引起了我的。希望這樣的精神與做法可以持續下去!
期待我們下一次走入餐廳、超商,能夠安心地付錢,也吃得健康。
(圖:某次吃鍋的隨手拍。)
----同場加映1031015國民黨中常會----
昨天國民黨中常會,所有發言的常委都非常關心食安問題,本週輿情焦點報告也是鎖定食安問題,馬英九主席當場回應並說明檢調、警力出動規模,和歷來相比規模很大。「經過一段時間研究、搜索後,已經有13個地檢署、200多位檢察官及檢察事務官,指揮近千人次的調查員及警察,對整個食品系統作地毯式清查。」
(〈1031015馬主席﹕全面查緝 徹底解決食安問題〉,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http://www.kmt.org.tw/page.aspx?id=32&aid=32935)
有裝手機新聞APP的人,今天應該一直有跳出來「檢調大動作,帝寶遭搜索」、「北檢搜索魏家」等等的即時訊息,網友與社會輿論大聲叫好。這不正是政府作為的結果?但同時,這也是政府本來就該做到的責任,政府並不會特別去大聲邀功、要求掌聲,但也希望大家應該可以給予持平的待遇。
註1:
〈遠見/餐餐都要四蔬三果五色,但98%國人不及格〉,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29/301830.htm,ETToday新聞,20131129。
註2:
〈免罰了!大統18.5億罰款,衛福部撤銷〉,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59730,聯合新聞網,簡慧珍、何炯榮、鄭涵文,20140710。
註3:
〈食管修法/最快周四送立院〉,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950941.shtml,
聯合報,吳佳珍,20140922。
註4:
〈江揆提出強化食品安全措施 建構政府-企業-民眾「鐵三角」防線 共同為食品安全把關〉,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2.aspx?n=F8BAEBE9491FC830&sms=99606AC2FCD53A3A&s=3B64DF0CB268B77B,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傳播處,20140917。
註5:
〈小廠活不了? 食品、飼料「分廠分照」被擋〉,
http://ppt.cc/d~xc,聯合報,黃文彥,20141009。
註6:
〈評/三級品管拖近1年 我們的政府不出事就不做事?〉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4/405435.htm,
ETtoday政治新聞,賴于臻,20140924。
註7:
〈為何用60分的GHP,取代90分的GMP?〉,http://www.newsmarket.com.tw/blog/58514/,
上下游新聞市集,記者汪文豪,20141006。
註8:
〈GHP無法取代GMP〉,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917/471506/,
蘋果日報,廖怡禎,20140917。
商品檢驗 檢舉獎金 在 15歲逃家少年網賺千萬真相(第31頁)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一、 反映應施檢驗商品案件經調查為有效件數者,酌給基本獎金每件新臺幣三百元,基本獎金總額每年每人以新臺幣一萬二千元為上限。 二、 除前款基本獎金外,得依有效件數率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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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拍當賣家如果您賣的商品是屬於#應施檢驗商品項目例如:玩具、存錢筒、捲髮器、吹風機⋯ ⏩ 必須通過商品檢驗 ... 7 個月 檢舉 ... 出是記大過搶修要加發獎金才更讚. ... <看更多>
商品檢驗 檢舉獎金 在 [問題] 商檢局會直接私訊賣家嗎? - 看板e-seller 的推薦與評價
昨天收到一個自稱商標檢驗局的人私訊我,
內容大概是我某個類別的品項需要有商檢局的認證,若一天後沒標示認證他就會開始調查
。
然後叫我去搜尋罰則內容等等的。若不符合規則叫我一日內下架。
我的這個品項是商場的主力產品,許多賣家也都在賣。
因為通常沒標示BSMI、NCC都是蝦皮官方會有通知,或是強制把商品刪除或下架。
商檢局直接私訊還是第一次看到。
在想說會不會是同行故意傳過來的?
有沒有賣家也收到類似的訊息呢?
請問大家都怎麼處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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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69.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538445387.A.607.html
但我的東西不是獨賣,很多人在賣,這樣跑商檢好像不是這麼划算啊......
※ 編輯: aflect (220.134.69.82), 10/02/2018 10:31:11
我的品項都是跟國內合法供應商進貨的,我在收到訊息後也有向廠商確認,他很確定的跟
我說不需要商檢標章。
今天打去商檢局,沒有找到私訊中的聯絡人。
但裡面的專員跟說我的商品憑他的經驗來說是不需要商檢標章的。
我明天還會繼續去電找到這個私訊我的人確認。
※ 編輯: aflect (220.134.69.82), 10/02/2018 19:05:58
可能有誤會我的內容,
私訊我的人是商檢局的某技士,他私訊的內容說他是此案的承辦人。
我現在的疑問不是有沒有合格,而是需不需要檢驗。商品百百種不是所有產品都需要檢驗
的。
※ 編輯: aflect (220.134.69.82), 10/03/2018 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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