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8《建設部門_衛生局 環境保護局》工作報告與詢答】
建設部門的業務工作報告與質詢輪到衛生局與環境保護局。
僅只一輪發言的10分鐘裡,到底要追老議題的進度、還是對新議題的詢問,看著事先準備好的一疊題綱,真的陷入「今天,我想來個OOXX」的糾結。於是最終選擇向衛生局請教關於 #哺乳室使用限制、以及 #原住民假牙裝置政策 的問題:
前者的問題在於目前使用僅限制在「專供婦女提供哺(集)乳,不得提供沖泡牛奶換尿布」的利用。對於由生理男性照顧嬰幼兒的家庭分工者、或者男女以沖泡牛奶餵食嬰孩(甚至連使用預先準備好的母乳餵食都會在灰色地帶)的使用方式產生困惑。感謝新任的衛生局許以霖局長表示會來研議調整,但在問答中許局長提到了一個關鍵問題「國情+女性哺乳行為+隱私」,這其實正是《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的規定初衷,Ingay沒有當下肯認確實是疏忽,在此也為自己的盲點道歉。只是哺(集)乳定義的彈性,也確實是與許局長請益間容有再斟酌之處。
後者因為早已與衛生局伙伴長期多次交流,所以對政策部分比較沒有問題,反而更要感謝衛生局與臺南市牙醫師公會的悉心付出再次深謝。只是在工作報告的表述(口頭與書面)方式,可能會加深一般市民對此政策的疑慮,誤以為原住民籍身份因此享有不同的特權、甚或認為排擠或侵迫非原住民籍市民權益的誤會。其實在醫療資源人力上完全沒有這個問題。
有限的時間裡,對環保局的請教只能針對本次煙火大會,建議趁此機會 #蒐集空品數據 供日後分析或政策推估使用。其實日前在煙火記者會後,Ingay已向市府方進呈秘書長口頭建議過,利用業務詢答時確認環保局是否已完成規劃。
時間真的有限(詳參 https://tinyurl.com/yxhnyojk ),其餘議題也僅能後續再以書面提案或斟酌總質詢時間來請教了。至於爐渣案,因為另外有專案報告議程,就請容與同事們屆時再向市府請教。
詢答影片:https://youtu.be/Dw41-wVFze0
Youtube問政記錄頻道:https://tinyurl.com/ingayyoutube
#第三屆第四次定期會
#建設部門
#衛生局 #環境保護局
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08《建設部門_衛生局 環境保護局》工作報告與詢答】
建設部門的業務工作報告與質詢輪到衛生局與環境保護局。
僅只一輪發言的10分鐘裡,到底要追老議題的進度、還是對新議題的詢問,看著事先準備好的一疊題綱,真的陷入「今天,我想來個OOXX」的糾結。於是最終選擇向衛生局請教關於 #哺乳室使用限制、以及 #原住民假牙裝置政策 的問題:
前者的問題在於目前使用僅限制在「專供婦女提供哺(集)乳,不得提供沖泡牛奶換尿布」的利用。對於由生理男性照顧嬰幼兒的家庭分工者、或者男女以沖泡牛奶餵食嬰孩(甚至連使用預先準備好的母乳餵食都會在灰色地帶)的使用方式產生困惑。感謝新任的衛生局許以霖局長表示會來研議調整,但在問答中許局長提到了一個關鍵問題「國情+女性哺乳行為+隱私」,這其實正是《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的規定初衷,Ingay沒有當下肯認確實是疏忽,在此也為自己的盲點道歉。只是哺(集)乳定義的彈性,也確實是與許局長請益間容有再斟酌之處。
後者因為早已與衛生局伙伴長期多次交流,所以對政策部分比較沒有問題,反而更要感謝衛生局與臺南市牙醫師公會的悉心付出再次深謝。只是在工作報告的表述(口頭與書面)方式,可能會加深一般市民對此政策的疑慮,誤以為原住民籍身份因此享有不同的特權、甚或認為排擠或侵迫非原住民籍市民權益的誤會。其實在醫療資源人力上完全沒有這個問題。
有限的時間裡,對環保局的請教只能針對本次煙火大會,建議趁此機會 #蒐集空品數據 供日後分析或政策推估使用。其實日前在煙火記者會後,Ingay已向市府方進呈秘書長口頭建議過,利用業務詢答時確認環保局是否已完成規劃。
時間真的有限(詳參 https://tinyurl.com/yxhnyojk ),其餘議題也僅能後續再以書面提案或斟酌總質詢時間來請教了。至於爐渣案,因為另外有專案報告議程,就請容與同事們屆時再向市府請教。
詢答影片:https://youtu.be/Dw41-wVFze0
Youtube問政記錄頻道:https://tinyurl.com/ingayyoutube
#第三屆第四次定期會
#建設部門
#衛生局 #環境保護局
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 在 阿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女星林辰唏日前PO出搭高鐵時解衣哺餵愛女的天倫照,但遭網友批評「妨礙(害)風化」,對此,林辰唏今天在臉書回應「我沒什麼好感到可恥的」。』(中央社19日電)
來重貼一下我之前寫的文章~
「…選擇母乳哺育場所之權利,不因該公共場所已設置哺(集)乳室而受影響。」(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 第四條第二項)
本規定重要的並不是「放著哺乳室不用」,而是當哺乳室太遠、清理中或是已經有人在使用,而又必須哺乳之時,也無需顧忌旁人碎念「明明有哺乳室幹嘛還要公然露奶」。
因此,我認為應該要追加規定哺乳室門口需張貼本規定--這比《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2項、第16條第2項有意義多了。
其實,民國19年制定的《工廠法施行條例》第20條就規定了「工廠僱用女工者,應於可能範圍內設托嬰處所,並僱用看護人,妥為照料。」
民國21年修正時更進一步追加了「應設哺乳室」,而且不像《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5條第2項還允許例外。
附帶一提,那時我國還沒有憲法。
待過勞委會的家父表示:
一、當年托兒所做得最完善的,就是華隆紡織。對比現在華隆自救會!的存在,令人唏噓。
二、社會司當年曾經用「工廠用地不得設置托兒所」跟勞委會槓上,當年的勞委會回嗆:哪個縣市政府敢因此對工廠的員工托兒所開罰,勞委會將幫廠方打官司。
關於公開哺乳的議題,另一個可以思考的議題是:為什麼即使是女性,也有些人不想見到公開哺乳?
一般認為這跟「裸露」有關,也就是不想見到「不雅」的畫面。但我覺得恐怕還有其他原因,例如若被「女性應當要生孩子」的價值觀長期壓迫,那麼在看到哺乳畫面時,也就容易聯想到自己還沒有生或是不能生,從而抗拒。
鞏固霸權的,也可能是霸權的受害者。這時我們不應只譴責其「鞏固霸權」,也應當檢視「是甚麼樣的因素導致他有這樣的立場或情緒」,切莫僅以嘲諷待之。
最後,請各位思考一下:獨自一人(無論男女)帶著嬰孩出門的,要怎麼上廁所又無需擔心小孩被綁架?特別是早年沒有親子廁所、無障礙廁所,又通常生不只一個的年代。
參考條文: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4條、第5條、第8條;
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第2條;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7條第2項、第88條第1項;
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2項、第16條第2項、第31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5項、第50條至第52條;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18條、第19條、第21條、第23條;
工廠法第13條第2項、第37條、第68條、第69條;
工廠法施行條例(已廢止)第20條;
工廠法施行細則第23條、第24條。
(照片是在 Piez Photo Studio 丫莫蝸牛攝影棚 拍攝的毛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