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昨召開修法公聽會,民進黨推薦的代表名單,竟讓扁家委任律師都赫然在列,其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難想見,一旦《會計法》修法通過,民進黨必將發動鋪天蓋地的「阿扁無罪」攻勢,混淆輿論視聽。緊接著,必是將扁家尚未定讞案件納入《赦免法》修法,讓所有扁案解套,也讓民進黨洗刷「貪腐」形象,徹底拔掉自己的「肉中刺」。>
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改《會計法》九十九條之一,要為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假帳案」解套。當前國政如麻,必須關注的重大議題多如牛毛,民進黨卻在此時力推「國務機要費除罪」修法,就時機而言缺乏急迫性,就目的而言更缺乏正當性。只為服務陳水扁一人而修法,這種做法,一般民眾絕對難以認同。
民進黨一再宣稱,是總統國務機要費和首長特別費性質相近,既然特別費除罪化,國務費沒道理不比照辦理。但檢視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並非單純收入與支出是否相符的問題,而是扁家在此案中造假、貪瀆、A錢醜態多端,甚至炮製出如「南線專案」等所謂機密外交事件,荒腔走板。何況,當時蒐集假發票的人員並非總統府官員,而是扁嫂吳淑珍;如此醜陋的貪瀆事實,用「大水庫理論」搪塞得了嗎?
儘管蔡易餘稱此案不是為陳水扁「量身打造」,但同樣是《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法,二○一三年因顏清標喝花酒報公帳事件而發的「顏清標條款」之修訂,社會為之譁然。民進黨當時也參與修法,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蘇貞昌事後為此道歉,說社會不能接受,並建議行政院提覆議案;蔡英文則稱此修法是「輕忽民意」。如果蔡蘇當時均認為修法不當,難道現在修法幫陳水扁除罪,是社會可以接受的做法?
扁家弊案除國務機要費案外,還另有多起案件;但隨著陳水扁夫婦相繼保外就醫,國務機要費案、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案、隱匿國家機密案和海外洗錢案都已停擺。這些年來,陳水扁非但不曾為其貪瀆行為道歉,反一再自稱無罪,說是遭到政治迫害;同樣涉案的其子陳致中,則成為高雄市議員。可見,司法正義在扁案中一再卡關,極為諷刺。
民進黨的態度更是一路倒退,從扁案初爆發時的自覺羞愧,轉而要求「赦扁」,甚至利用網路側翼製造謠言說扁家弊案都已「翻盤」,全部無罪。可見,民進黨是要趁著相關醜聞逐漸淡出人們記憶,進行「洗白工程」。扁家弊案是導致民進黨形象跌入谷底的標誌性案件,綠委為國務費除罪,也是為自己洗白。
聯合報社論/國務機要費除罪,是民進黨的「洗白工程」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5410009
「吳淑珍條款」的推薦目錄:
- 關於吳淑珍條款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吳淑珍條款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吳淑珍條款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吳淑珍條款 在 [問題] 刑法31條第一項的成立問題- 看板LAW 的評價
- 關於吳淑珍條款 在 ETtoday筋斗雲- 看到SOGO,第一個想到吳淑珍~ (#波霸綠去 ... 的評價
- 關於吳淑珍條款 在 [考題] 法緒一題| Examination 看板| MyPTT 網頁版 的評價
- 關於吳淑珍條款 在 要捐給公益的分紅原來捐給吳淑珍? - YouTube 的評價
吳淑珍條款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社論
國務機要費除罪,是民進黨的「洗白工程」
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改《會計法》九十九條之一,要為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假帳案」解套。當前國政如麻,必須關注的重大議題多如牛毛,民進黨卻在此時力推「國務機要費除罪」修法,就時機而言缺乏急迫性,就目的而言更缺乏正當性。只為服務陳水扁一人而修法,這種做法,一般民眾絕對難以認同。
對於為何推動修法,排案的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集人民進黨籍的郭國文說,修法不是為了幫扁案脫罪,而是各部會「特別費」都已除罪化,這是為了制度的公平。提案的綠委蔡易餘辯稱,修法不是為陳水扁「量身訂做」;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則說,此事攸關司法平等權,「如果連這一點都不敢平反的話,那做什麼政治人物?」聽這種口氣,彷彿推動特別費除罪是站在司法正義的制高點;但事實顯非如此。
民進黨一再宣稱,是總統國務機要費和首長特別費性質相近,既然特別費除罪化,國務費沒道理不比照辦理。但檢視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並非單純收入與支出是否相符的問題,而是扁家在此案中造假、貪瀆、A錢醜態多端,甚至炮製出如「南線專案」等所謂機密外交事件,荒腔走板。何況,當時蒐集假發票的人員並非總統府官員,而是扁嫂吳淑珍;如此醜陋的貪瀆事實,用「大水庫理論」搪塞得了嗎?
儘管蔡易餘稱此案不是為陳水扁「量身打造」,但同樣是《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法,二○一三年因顏清標喝花酒報公帳事件而發的「顏清標條款」之修訂,社會為之譁然。民進黨當時也參與修法,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蘇貞昌事後為此道歉,說社會不能接受,並建議行政院提覆議案;蔡英文則稱此修法是「輕忽民意」。如果蔡蘇當時均認為修法不當,難道現在修法幫陳水扁除罪,是社會可以接受的做法?
扁家弊案除國務機要費案外,還另有多起案件;但隨著陳水扁夫婦相繼保外就醫,國務機要費案、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案、隱匿國家機密案和海外洗錢案都已停擺。這些年來,陳水扁非但不曾為其貪瀆行為道歉,反一再自稱無罪,說是遭到政治迫害;同樣涉案的其子陳致中,則成為高雄市議員。可見,司法正義在扁案中一再卡關,極為諷刺。
民進黨的態度更是一路倒退,從扁案初爆發時的自覺羞愧,轉而要求「赦扁」,甚至利用網路側翼製造謠言說扁家弊案都已「翻盤」,全部無罪。可見,民進黨是要趁著相關醜聞逐漸淡出人們記憶,進行「洗白工程」。扁家弊案是導致民進黨形象跌入谷底的標誌性案件,綠委為國務費除罪,也是為自己洗白。
立法院日昨召開修法公聽會,民進黨推薦的代表名單,竟讓扁家委任律師都赫然在列,其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難想見,一旦《會計法》修法通過,民進黨必將發動鋪天蓋地的「阿扁無罪」攻勢,混淆輿論視聽。緊接著,必是將扁家尚未定讞案件納入《赦免法》修法,讓所有扁案解套,也讓民進黨洗刷「貪腐」形象,徹底拔掉自己的「肉中刺」。
國務機要費應否除罪,是可以討論的事;但在四大公投案、太魯閣號事故、嚴重水荒等民怨燃燒之際,民進黨要「趁亂審查」,時機與動機都不單純。以民進黨近年的國會表現,絕對會硬闖硬幹。但真要討論這項議題,應該等到扁家弊案的司法正義全部實現再說;此時此刻談國務費除罪,除為陳水扁量身打造,也出於為民進黨「洗白」的自私動機。
吳淑珍條款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唉,得罪那麼多人哪...
[新聞] 她分享阿扁「惡行惡狀」35條 網友心酸酸:真的太可惡了! http://disp.cc/b/163-a2GX
『1.從小學到台南一中、台灣大學法律系,全部都是第一名,把所有獎學金拿走,害其他人沒的領,可見從小就貪財。
2.高二時教官苦口婆心勸他加入國民黨拿黨證,考上台大,註冊人員又好心地把國民黨入黨申請書放在旁邊讓阿扁以為入黨是註冊手續,加入國民黨後,過不久又自己退黨,兩次加入兩次都退黨,根本不識抬舉。
3.大三就跑去考律師高考,在當年1459人報考,只錄取10名的情況下,居然考上,而且還是全國榜首,分明是不給一堆法律系學長們面子,非常白目。
4.剛出道沒多久就挑戰有黨證的高級外省天龍人,也就是那位血統正確,靠檢覈拿到律師執照的陳長文,結果在法庭上,阿扁一審、二審、三審都打贏大學長,分明是不把學長放在眼裡,沒觀念。
5.當長榮海運的法律顧問,結果阿扁不安於好好賺錢,當個天龍人就好,自以為注重人權,跑去幫美麗島事件的黃信介當人權辯護律師,挑戰政府,破壞社會和諧。
6.跑去選台北市議員,選上後跟謝長廷一起,整天找市政府麻煩,擾亂皇城之內的和氣。
7.跑去台南選縣長,選輸謝票時,吳淑珍遭遇車禍,害的醫院少了一張床位能用,很不方便。
8.沒事跑去惹蔣經國的秘書馮滬祥,爆料人家論文抄襲,非常討人厭。
9.選上立委,擔任民進黨團立院幹事長,推動廢除刑法第一百條,俗稱的政治犯條款,導致從此之後警察都不能用看你不爽的理由,直接把路上的老百姓帶回羈押,非常不方便。
11.質詢時掀翻國防部長郝柏村的桌子,還揭發國防部的拉法葉上百億的軍購弊案,還爆料尹清楓命案,分明是找國防部高階將領的麻煩,如果沒有軍人保家衛國有你這阿扁囂張嗎,A點回扣又怎樣? 可惡。
12.爆料行政院長李煥的兒子,環保署副署長李慶中,以及李煥女兒,僑委會第二處處長李慶珠,兩人甲等特考作弊,這代表阿扁根本沒有職場倫理的觀念。
13.當立委時,在台大舉行的制憲大辯論,和當時的行政院研考會主委馬英九公開對決,結果把馬英九電的跟狗一樣,為什麼總是不給人面子?為什麼?
14.一選上台北市長,剛過的第一個農曆年後上班日,就跑去市府辦公,突擊公務員翹班,拜託,公務員耶,翹個班還過分嗎?這種破壞公務員傳統的市長,讓人沒辦法接受。
15.跑去掃八大跟賭博性電玩,害一堆鴿子都沒飼料吃,而且還得罪了開酒店、撞球場,但是是支持阿扁的扁迷藝人高凌風、劉福助,導致人家後來不領錢也要反扁。阿扁為什麼要斷人家酒店的水電阿,太過分惹。
16.黃大洲時代的捷運弄不好,法國廠商馬特拉要求加錢才要做,阿扁一上來就在那邊喊「馬特拉不拉,我們自己拉」,結果捷運還成功通車,阿扁害法國人沒得賺,非常惡質。
17.沒事跑去拆被外省人違法侵占的14、15號公園預定地,把人家蓋的違章建築社群拆光,改建成公園。但之前幾十年來沒有一個市長敢拆,可見不拆也不會怎樣,只是市容很醜而已,又不會死,陳水扁為什麼要來拆?分明是想逼外省人跳海,挑起族群對立。
18.台北市長的時候,阿扁落選後的施政滿意度76%,結果1998年選市長連任,得票率只有46%,完全不成比例,害的一堆民調公司半夜在那邊開檢討大會,懷疑自己民調做錯。
19.仗著自己高人氣,硬把學長許信良、施明德擠掉,被推選為2000年民進黨總統參選人。
20.一上任就找國民黨的唐飛組閣,都不給自己黨內同志官位,非常可惡。
21.沒事搞烽火外交和中國對幹,怎不學馬英九放棄外交?
22.不乖乖聽美國大哥的話,一天到晚想獨立,破壞美國利益,害的山姆大叔非常不爽。
23.蓋高鐵,結果從台北到高雄左營只要1.5小時,害得客運業者、國內航空業者業績下滑,根本沒幫忙拚經濟。
24.打通雪山隧道,還一次做好,害承包商只能吃一次。
25.南二高原本編列5200億預算,結果阿扁只花2500億就做好,整整少了2700億,害廠商少吃了這麼多還敢說要拚經濟,可惡。
26.員山仔分洪道又是一次做好,結果汐止後來都不淹水了,害二手車行都沒便宜的泡水車能收。
27.大高雄的水質改善本來要花150億,結果又只花105億就做好,這到底要怎麼拚經濟?
28.宣布核四停建是要叫廠商們吃洨嗎?之前連戰當行政院長時,都喬好了耶,可惡。
29.當總統時也不去竊聽馬英九的富邦魚翅宴案,害馬英九後來選上總統,導致人民領22K,八年遺毒,可惡。
30.陳幸妤被狗仔逼著整天擺臭臉,怎不學學馬公主低調。
31.國務機要費被起訴,結果查到後來,阿扁支出1.2億,支領1.05億,花的還比拿得多,這叫特偵組怎麼辦案?都是阿扁浪費司法資源!
32.紅火案跟龍潭購地案也不留下證據,害特偵組只好迫害人權,硬逼辜仲諒作偽證指控阿扁,難道這件事情阿扁不用負責?
33.政治獻金沒有申報,餘額想留下來發給民進黨工當薪水,打算匯到海外再轉回來洗錢,難道以為洗錢到國外不用扣手續費?阿扁何不學國民黨直接弄黨產?丟臉,非常丟臉,都當到總統了,連洗錢都不會。
34.因為自己被特偵組弄得毫無反抗之力,害的馬英九跟特偵組以為這招好用,想對王金平再來一次,結果害王金平嫁女兒也嫁得不安心,難道阿扁不用負責?
35.阿扁當總統時從不違法監聽也不迫害人權,導致馬英九在監聽和迫害人權時,看起來像個渾蛋,這難道不是阿扁留下來的爛攤子?難道阿扁不用負該負的政治責任?』
吳淑珍條款 在 ETtoday筋斗雲- 看到SOGO,第一個想到吳淑珍~ (#波霸綠去 ... 的推薦與評價
看到SOGO,第一個想到吳淑珍~ (#波霸綠去去) ▻上網登錄過期票券現賺1.5倍東森 ... 《公司法》SOGO條款在吵什麼?台灣《遊說法》實施至今12年,立院遊說出了什麼… ... <看更多>
吳淑珍條款 在 [考題] 法緒一題| Examination 看板| MyPTT 網頁版 的推薦與評價
... sorryfly:陳治宇老師說最有名就是吳淑珍戲稱為吳淑珍條款XD 12/10 22:44. 17樓 → awanderer:吳淑珍涉犯的是貪汙治罪條例,該條例第三條有特別規定 12/10 22:47. ... <看更多>
吳淑珍條款 在 [問題] 刑法31條第一項的成立問題- 看板LAW 的推薦與評價
31條第一項就是吳淑珍條款
因為特定關係才能成立的罪,教唆犯仍然以正犯論
但若這種情形該如何解釋?
某一般人A 教唆現役軍人B 去做某個一定要現役軍人才有可能成立之罪
例如軍法40條無故離去或不就職罪
只有現役軍人可能成立
A為教唆犯,雖並無軍人身分,但可以根據31條第一項使其成立
但憲法又規定 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
軍法第一條也說 現役軍人犯本法之罪者,依本法處罰。
似乎是指,一般人民並無適用軍法的可能
且軍法為特別法 憲法位階更高 是否代表吳淑珍條款無法適用
代表某A並無辦法用吳淑珍條款成立軍法40條的教唆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24.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8149694.A.B1E.html
反面解釋不就非現役軍人不能依本法處罰?
刑法31是普通法,軍法是特別法,所以軍法已經說不行了不是?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