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 SKB 文明鋼筆聯繫之前
以為是大公司 律師函都發了
應該會做出妥適的處理吧
結果沒有
我們的要求很簡單
在官網 IG FB道歉 收回已販售的商品
賠償金額三萬
我想這對一間大公司來說都不是很難達成的條件
結果只有默默在官網貼上道歉 還是網友跟我們說才看到
而且原始的版本 連「女士」兩個字都沒有
粗魯的寫上「對李屏瑤致歉」
女士兩個字還是我們去電要求加上
至於三萬元賠償金額的部份更荒謬
對方的窗口在電話中不斷跳針
「你們害我們公司商譽受損」「李小姐講那些話我們主管不能接受啦」「我們有道歉啊」「你們那些都是不實指控我們公司商譽受損你們要澄清」
當事人不願意花太多時間在跟他們糾纏
於是我們擬了聲明
裡面大概表示SKB已經盡他們最大能協商 雙方亦達成共識
對方看了以後不滿意
持續跳針「你們之前發文都是不實指控」「我們商譽受損」
要求我們更改聲明內容才要賠錢
我去函提醒
三萬元是貴公司的賠償費用 不是李小姐為你們粉飾太平的酬勞
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 對方再也沒有任何回應
我不知道要怎樣才能讓這樣一間大公司了解
侵權的是你們 應該賠償道歉的是你們
不要講得好像受害者是乞丐 為了賠償應該配合你們所有要求
套句屏瑤的文章中提到的
「毀損SKB名譽的,是做出每個決定當下的SKB自己」
雖然身為律師應該客觀
但SKB這家公司的任何產品 我以後都不會再購買
https://www.facebook.com/HikaruPhototropism/posts/197184935297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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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請見: https://reurl.cc/W3mA75
好的,故事跳一下,來到委託律師發函之後,
寄到的第二天,SKB在官網張貼了一張道歉聲明,
他們沒有跟我說,後來的來信也沒提到,
是有幾個人來留言告知的,
要謝謝這些朋友,讓我能夠第一時間知道自己被道歉了。
最初的道歉聲明請見附圖。
插畫家當比也貼了道歉聲明,有頭有尾有好好道歉。
這日稍晚,SKB寫信來說要走調解程序,
我請律師直接跟他們聯絡,開始談和解。
我方重申最初提的三點要求,道歉、回收商品、賠償金。
請SKB在官網的道歉聲明中,
在我的名字後面加上稱謂,並在臉書跟IG也貼這篇道歉聲明,
他們說這款聯名商品沒有賣出,
後來因為有截圖,他們才說是當比賣出的,
而當比在道歉文中說會回收。
根據當比曾經貼過的第一波預購量,
這三款筆共賣出200多支,每支的售價是420元,
他們說之後的預購都暫停出貨,這點也難以追查。
思考過後,覺得重點是道歉,和解金額開了三萬。
之後律師跟對方再度聯絡不上,打過幾次電話都在開會,
窗口甚至直接一度回覆說他也找不到老闆,
幾天後行銷主管回信說,主管群對於和解條件還沒有回覆。
隔日,
SKB主管來電表示我當初的發文讓SKB商譽受損,
要我澄清,他們才會道歉跟付和解金。
我想了想,覺得發文說明雙方已和解是合理的,
律師代擬了短文,傳給SKB確認。
兩日後,也就是7/28,SKB主管回了長信,
內文大致是說,主管群決議認為,
SKB收到通知後均有積極回覆,是我沒有給予SKB適當的處理時間,
還積極在網路發表不實指控,造成大眾誤解,
營造SKB諸多負面形象,造成SKB嚴重名譽受損。
說明和解的短文不夠,
要我在文章內詳述SKB十分尊重我並誠心處理,
並未第一時間不負責任、諸多藉口、堅持不道歉,
要更正並清楚說明,恢復SKB名譽。
律師回信提醒,是SKB侵權,我沒有發這個聲明的義務,
第一篇發現侵權的說明文,也是客觀敘述事實,並非不實指控,
請他們思考和解內容,並在隔日回覆。
隔日是7/29,沒有來自SKB的回覆。
7/30,也沒有來自SKB的回覆。
7/31,也沒有來自SKB的回覆。
接著是八月,SKB還是沒有回覆。
今天是8/9,離最初發現侵權那日,剛好是一個月,
中間我等了12天,這樣算是,很積極的,在等待了吧。
寫到這裡,也許有人會疑惑,那當比呢?
如同我前面所說的,對我來說,和解金比較是象徵,
我一開始就跟律師說,重點是對方好好道歉。
SKB說當比已經在IG道歉,
他們就不在臉書跟IG發道歉了。
這很奇妙,
先前各種跟當比切割,到了這個環節,
又突然成為了一體。
這一整個月有點耗費精神能量,
思考過時間成本,雖然談不成和解,我也不會告上法院。
在許多事件中,若當事人決定不提告,
常常會遭遇到一種說法,類似「不吉還囉唆什麼」。
遇到這類事件,都是日常中的特殊狀況,
每個人有每個人對於時間運用的考量,
而法律也不是用來評量一切的指標。
總之,
最後得到就是SKB官網的道歉,
跟後來加上的「女士」兩個字。
我從小到大買SKB文具的支出絕對超過三萬,
手邊有的,我還是會繼續用,
但從今以後,每一支購入的筆,我都會仔細確認過品牌。
最後我想說的,跟前文其實差不多,
一間以書寫作為核心品牌的公司,請不要這樣對待創作者。
而創作者的公開發言,並非你們可以花錢買下的,
和解金是為了你們的侵權負責,不是要我寫稿的稿費,
請弄清楚侵權的是何方,又是誰造成SKB的名譽受損。
為了怕貴司主管群又為此文開會,
直接說答案:
傷害SKB名譽的,就是面對侵權時,SKB每一次的選擇。
名譽受損賠償金額 在 ola.wei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沉澱了很久,還是決定跟各位關心我的朋友說幾句心裡話
相信大家都看得出來,這陣子我跟漢娜的婚姻狀況出了一些問題,這幾天甚至有有心人士開假帳號來我這邊散播一些對我不利的不實指控
我不知道對方這麼做的動機是什麼,也許是只聽了一面之詞所以對我有很多誤解,也許是想在我正式對外發布某些重要消息之前,先用泥巴戰來模糊焦點
我想你們都清楚,每段婚姻會有問題產生,往往是雙方都有各自沒做好的地方,這陣子我也在反省我自己的不足之處
但很多不實指控我還是要澄清一下,我確實有領漢娜戶頭裡的錢,但那是因為我跟漢娜結婚後,出於信任,我們共同教課的收入大部分都是存入漢娜的戶頭,所以漢娜戶頭裡的錢在我的認知上應該有一半是屬於我的
我領走金額,而且是經過漢娜同意才領走,當時為了怕日後有糾紛我還特地錄影為證,不過IG不是法院,影片內容我就不公布了,我只能說領錢這部分我問心無愧
至於躲在國外半年,更是無稽之談,我去國外是為了處理在國外投資的民宿,前面領錢也是為了出國處理事情,這陣子疫情那麼嚴重,沒事誰要往國外跑?
之前提到漢娜跟某位先生來往過於密切的部分,我已經委任律師正式提告,重點是,我想沒有一個人在親眼目睹自己的配偶跟異性逾越普通朋友分際的現場之後,還能保持冷靜
所以,之前種種可能是我太衝動,這邊也要跟大家說聲抱歉,讓大家看到我一些比較負面的情緒,但我現在已經冷靜下來,這篇文章解釋完之後,我也不會再多說什麼,一切交給司法處理
這段婚姻中,或許我確實有表現不好的地方,畢竟我也不是聖人
但我想,如果兩個人真的不適合,是否應該等婚姻關係結束後,再尋找第二個春天?畢竟婚姻不是兒戲對吧?
如同我之前所說,婚後收入大部分都是進入漢娜的帳戶,只要法院去調查我跟漢娜的帳戶金流就可以證明,我相信日後法院會還我清白。婚姻發生狀況,就算真的要分開,我應該也有權主張取回屬於我的那份吧?再說了,漢娜用這種方式想要離開這段婚姻,身為合法配偶的我權利受損,難道沒有賠償的問題?我不覺得我提出的金額是什麼天文數字,難道身為受害人的我應該摸摸鼻子轉身離開祝福他們天長地久,然後甚麼權益都放棄嗎?不過這部分既然都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就不多說了
我之所以不願意一開始就走法律程序,不是我心虛,而是我始終相信這段婚姻還有轉圜的餘地,就算是目睹了對身為配偶的我而言十分殘酷的事實,崩潰之餘,心裡深處我仍然描繪著不用對簿公堂的未來
至於摸黑我竊盜、妨害名譽、恐嚇或打老婆等莫須有的罪名,在此原話奉還,我自認清白,覺得權益受損的人歡迎提出證據對我提告,大家法庭上講清楚說明白,不用躲在分身帳號後面潑髒水
言盡於此,下一次我再針對這些事發言,就是公布判決結果的時候,希望這些紛擾目前能暫時告一個段落了,謝謝相信我、力挺我的人,你們讓我感受到人性的溫暖面,同時也謝謝批判我的人,你們都讓我有機會好好檢視自己到底有什麼不足的地方
祝大家母親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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