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08/14-08/21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媒體仲裁法》強行闖關 韓執政黨惹議
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為了管制日益猖獗的假新聞,提出《媒體仲裁法》修正案,將引入「懲罰式損害賠償」,讓假新聞受害者可向當事媒體要求最高受損額5倍的賠償,且有權要求刪除相關報導並發布糾正報導。
雖修法立意良善,但假新聞界定標準模糊,加上現行法律已有相關處罰及損害賠償規定,修法後恐有重複處罰之虞。因此引發在野陣營及媒體界的強烈反彈,痛批此實際上是為了馴服媒體、戕害新聞自由的「惡法」。
然而執政黨不為所動,於昨日國會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的全體會議中,憑藉人數優勢強行表決通過修訂案,提交法制司法委員會全體會議進行審議。
對此反對黨國民力量黨最高委員鄭美京諷刺:「就像鯽魚餅裡沒有鯽魚一樣,共同民主黨根本沒有民主」,並考慮透過議事規則發起杯葛,正義黨也對執政黨的「立法狂奔」表示強烈反對。
❷爭取防疫政策發揮空間 加拿大總理宣布提前大選
加拿大總理杜魯道在16號宣布將原訂在2023年舉辦的大選提前到今年的9/20。杜魯道宣稱是為了要取得更多在防疫政策上的授權,因此希望可以將國會的大選提前舉辦。
加拿大屬於議會內閣制的政治形態,杜魯道所屬的自由黨在國會內並未取得過半的席次,也讓國會中其他在野黨更有力量去牽制杜魯道的相關政策。為了改變這種政治窘境,杜魯道希望透過此次的改選,讓自身所屬的自由黨能在國會中達到席次過半的門檻。
據目前民調顯示,自由黨的支持度領先有望再度重掌權力,自由黨所希望的席次過半目標需比現在多贏得15個席次,這對於杜魯道和自由黨來說也無疑是一大冒險。
目前加拿大疫情也正在延燒,同時和杜魯道在大選中主打的防疫牌相符,再來就必須要觀察加拿大民眾是否願意為杜魯道在防疫政策上的說法買單。
❸香港泛民主派組織不敵國安法壓力 民間人權陣線宣布解散
15日香港民間組織「民間人權陣線」宣布因港府對民間團體施壓,加上召集人身陷囹圄,秘書處無法正常運作而無奈解散,結束十九年歷史。繼上週教協解散後,又一泛民派組織在國安法的政治壓力下走入歷史。
民陣自2002年成立,隔年號召香港群眾發起七一遊行抗議23條立法,此後每年七一遊行成為香港政治史上的重要活動,主要訴求為落實普選和民主自由。2019年民陣三度發起遊行集會抗議逃犯條例,無疑是香港民間組織的領頭羊。
然而港府當局和親中派媒體把反送中集會中所有暴力事件責任推向民陣,又因「勾結外國政治勢力」而不斷介入調查民陣內部、以可能違反國安法為由迫使民間團體退出民陣,在先後任召集人都被捕入獄的情況下,民陣最終走上解散之路。
國際特赦組織形容民陣是在「香港警察與親北京媒體騷擾相結合下」的長期詆譭與削弱能力行動中被迫解散。中國官媒新華社則稱民陣為「反中亂港大平台」。
#經時事
❶第二季國際收支出爐! 經常帳順差史上第二高
央行於20日公布2021年第二季的國際收支,經常帳順差280.4億美元,繼2020年第三季順差297億美元後,為我國史上第二高的紀錄。表示我國出口產業蓬勃發展,除了傳統的貿易財貢獻良多之外,這次服務收支順差25.2億美元,也是歷史次高。
從國民所得來看,一國的儲蓄等於該國的投資加上經常帳餘額。簡單來說,假設一國生產了十顆椰子,吃掉了五顆(消費),剩下的三顆拿去種(投資),最後剩下的兩顆拿去借給別的國家(經常帳順差),別國給我們借據(鈔票,也就是資產)說以後會還給我們。從這個角度來看,借給別國的椰子代表著資本的流出。
因此在國際收支的金融帳方面,今年第二季金融帳淨資產增加250.7億美元,金融帳續呈淨流出,且為2018年第一季以來最大規模。
❷反傾銷案展開落日調查 中韓等六國鋼品是否續課反傾銷稅?
財政部關務署於2016年的8/22開始,對中、韓、印尼、印度、巴西、烏克蘭等六國的兩項鋼品課徵反傾銷稅以保護我國國內鋼鐵產業。而為期五年的反傾銷案在21日到期,案件的申請人中鋼等六家公司於近日提出了續課申請,對此,關務署啟動了落日調查,將再次審查是否仍有傾銷並發生實質損害,以維持公平貿易的環境。
傾銷並非只要以比國內低的價格販售都叫做傾銷,它是以比「正常價值」低的價格進入另外一國的市場才構成傾銷。
要課徵反傾銷稅,除了要有傾銷的事實之外,進口國要受到實質傷害,且兩者之間必須要有因果關係才能課徵反傾銷稅,否則被一狀告到WTO去,會得不償失。實質傷害的認定,大致上可以從市占率、獲利狀況、銷售價格及狀況等各種面向下去判斷。
❸南韓第一大船公司HMM勞資加薪未達共識 工會恐釀罷工
南韓第一大船公司韓新遠洋(HMM)因為連年虧損,員工已多年沒有加薪。而今年海運行情大好,HMM上半年營運也不錯,因此工會成員們要求加薪。而雙方在加薪的幅度上並未達成共識,工會恐醞釀罷工。
若工會罷工導致海運量緊縮,原本就已經供不應求的海運量能會更加吃緊,而首當其衝的便是南韓的出口產業。
經濟學中,工會的存在是導致失業發生的因素之一。一般來說薪水是由勞動的供需還有勞動的邊際產值來決定,但因工會在勞資協調薪資的時候,會較強硬的介入以影響其工會成員的薪資,使得公司不得不提高薪水。成本上升,雇用的勞動減少,產生了失業。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是前天(星期三)質詢監察院的內容(抱歉延遲上傳)。 重要的是: 苗栗縣黑道議員李聰祥,涉嫌貪污、恐嚇取財、組織犯罪、強插茶店乾股遭法院判刑確定後,三度聲請再審遭到法院駁回,監察委員竟「開快車」幫這位黑道議員完成調查報告,更還指示法院應改判無罪。非常離譜! 監察院每年受理人民陳情案件高達上萬件,...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議事錄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因為警察執法屢屢發生爭議,星期三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臨時變更議程,加入「警察近期多起執法爭議事件侵害人權」專題報告。
面對因為身分查證而起的爭議,其實贏回民眾信任的方法很簡單,就是 #訂定指定臨檢地點具體準則 、#落實異議程序和追蹤改進 ,還有 #不要動不動拿侮辱公務員罪壓人民。
1️⃣ 建立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的具體準則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中壢分局盤查事件的起因,是因為當事人經過被指定的新興路。現任文化部長李永得,幾年前也是在被指定的台北轉運站遭到警方盤查。指定的程序,以及地點是不是合理、範圍有沒有過大,實務上也往往引發爭議。
事實上,警職法第6條第2項明確規定:「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因此,指定必須可以達到「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的目的,以符合比例原則中的「適當性」要件,還必須是最小侵害的手段(必要性)。
然而,對於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的指定,警政署迄今沒有具體的指引或標準,全部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分局長以上)自行決定。
為了讓分局長的指定合理適法,我建議警政署考慮建立指定的具體準則,以避免再度發生執法的紛爭。
2️⃣ 系統性追蹤分析異議,持續歸納勤務經驗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雖然異議涉及警察職權行使界線的判斷,但實務上並沒有系統性地追蹤管考。例如統計異議次數、異議理由和成立與否等等,也難以歸納出常見的案例,更別說作為教案讓員警知道應該怎麼處理。
只有系統性分析蒐集異議的情況,才能知道員警執法會遇到什麼問題,並進而可以建立更具體的指引,明確警察職權行使的界線。
此外,不少人在行使異議權的時候,都遇到員警表示沒有帶異議單、要請同事送過來。甚至連臨檢也有這樣的狀況。
既然異議是警察職權行使法中,人民救濟最基本的程序,出勤時當然也應該準備異議單,以免虛耗時間和警力。
3️⃣ 避免浮濫移送侮辱公務員罪
刑法第140條第1項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不少民眾在員警值勤時,可能自認沒有做虧心事,並因認為員警作法不當、心有不滿,進而口出惡言,因而被用侮辱公務員罪偵辦。「侮辱公務員罪」甚至可能是這些奉公守法的人,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犯罪。
為了知道相關案件的數量和情況,我請警政署研究,最近五個年度,警察移送幾件侮辱公務員罪?有多少是因為盤查而起?而移送之案件,不起訴及無罪之比率多少?
以我當律師的經驗,過去絕大多數的案件中,人民只要和員警發生爭執而言語不慎,就非常可能被認定該當侮辱公務員罪。然而,近年越來越多法院判決,認為行為員警當時既然是在執行職務,勤務行為的良窳,本即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判決人民無罪。
除了希望警政署釐清法律適用的狀況,我也希望警政署能好好思考:動輒因口角移送人民,究竟能維護員警尊嚴,還是升高警民對立?
畢竟對經過這一趟司法程序的民眾,無論是有罪或無罪,恐怕都難以重拾對警察的信心。
對於這些問題,警政署陳署長表示,關於盤查指定地點部分,會為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們訂定指引。異議案件也的確需要進行管考,以知道員警執法有什麼問題。而妨害公務部分,雖然有統計資料,但也沒有追蹤檢討,未來會再改進。 立法委員葉毓蘭 召集委員也當場裁示,希望警政署能夠將相關的建議 #照單全收。
希望這些的改善措施,可以讓員警有明確的執法依據,更把無謂的衝突降到最低。
也只有贏得人民的支持和信任,警察才能在這複雜多變的現代社會中,達成 #社區警政 #控制犯罪 的治安目標。
⚠️ 最後,造成基層員警疲於奔命,甚至執法不擇手段,還有非常重要的制度性因素:#績效 和 #警民比。這些題目要比質詢當天談的盤查執法更深更大,我也會持續追蹤改善。
延伸閱讀:【警政高層負起改革責任,別再演戲假挺基層】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2602932066613836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議事錄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近日警察執法爭議不斷,造成人民對警察信任降低,我的心情相當沉重,在昨天(28)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安排「安全與人權」專題報告,邀請警政署等相關單位出席備質詢。我發現許多執法爭議,雖然第一線處理有不當,但來自長官違法指示或事後掩飾是更大的問題,除了對警政署長提出質詢,並也連署臨時提案,要求警政署所謂的痛心、徹查,要一併檢討長官不當指示或掩飾的責任。我沉痛地期許警察千萬不能忘記從警初心,所應服膺的,只有憲法與法令而已,絕不下達違法命令,並要抵抗不當的政治壓力。
近日媒體報導在某分局及婦幼隊,有隸屬關係的長官、屬員不正常地交往的事件。我請警政署查報,都回覆雙方係合意、自願的感情關係,完全忽略刑法第228條規範假藉職權、機會等等問題,毫無性別敏感度。如果警政署的法治觀念如此遲鈍,基層員警怎麼有能力辨認「性或性別」?現在跟蹤騷擾防制法的草案竟還以此做標準?
中壢盤查詹老師的爭議,事後相關人士出來解釋,詹師出現在流鶯出沒之治安熱點、有民運背景等等,莫非這樣就合乎「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嗎?就可以違法盤查嗎?簡直是提油上陣救火!中和交通警察對少年踹頭,事發對警政署謊稱因少年逃逸才有如此作為,分局也花功夫去壓新聞,要求媒體下架報導,種種的掩飾行為,也應該深切檢討!板橋曹女違停拖吊案件,警察施以大外割、過肩摔、噴辣椒水等執法手段,但僅是為了處理違規停車,是否過分嚴厲?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我也接獲來自永和的7旬老翁陳情,警察在執法現場就對他噴辣椒水,導致到醫院看病、服用抗憂鬱藥。
另外這幾天吵得沸沸揚揚的民進黨高層的小孩涉嫌販毒詐欺,竟然可取得羈押筆錄,跑到北投分局對做筆錄的員警興師問罪,未免太囂張!我們發現107年趙男就有在大同街當街對空鳴槍的囂張勢力,結果竟然僅是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政治壓力介入,實在太明顯!也難怪會有彰化警察維安勤務,勤前教育要求以假摔入人於罪的方式,對維安原則「看不到、聽不到」、打不倒」,這種自特勤系統的不當指示,毫無抵抗能力!
45年前我進入警官學校,從彼時起就以「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不畏強權,保護弱勢為職志,我曾見過我的許多學長、同學、學弟妹們為了台灣的治安,出生入死,,懲兇除惡,也保障人民可以在台灣安居樂業。現在因為這些爭議事件,讓警察被譏為欺善怕惡,遇囂張則軟弱,遇軟弱則囂張,對得起人民的信任?能不慚愧嗎?
期盼警政署及各級長官,都能不忘從警初心,抗拒不當政治壓力,讓部屬可以精進法令與執法知能,專業中立,重拾人民的信任!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議事錄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這是前天(星期三)質詢監察院的內容(抱歉延遲上傳)。
重要的是:
苗栗縣黑道議員李聰祥,涉嫌貪污、恐嚇取財、組織犯罪、強插茶店乾股遭法院判刑確定後,三度聲請再審遭到法院駁回,監察委員竟「開快車」幫這位黑道議員完成調查報告,更還指示法院應改判無罪。非常離譜!
監察院每年受理人民陳情案件高達上萬件,其中有半數皆為司法案件。
對於一般民眾的司法陳情案,監察委員何時展現這種超高效率?還是獨厚有人撐腰的黑道議員?
附註:
2018-8-30 提名貪腐議員,就是藍綠兩大黨的台灣價值嗎?
https://goo.gl/5nJJXF
2018-7-16 監察院可以指示法院,對判決確定的黑道議員改判無罪嗎?
https://goo.gl/NdP5TB
2018-5-7 司法法制委員會:被告防禦權 修法總在違憲宣告後?
https://goo.gl/YSNfvW
(立法院議事轉播vod系統原始影片錄影時出現雜訊,導致影片前14秒沒有畫面,非常抱歉。)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議事錄 在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國會頻道-立法院議事轉播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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