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4.0,視障按摩師辛苦了!
疫情劇烈影響,針對視障按摩師,政府自然必須提供協助!符合相關資格者請記得一定要去了解申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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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按摩師紓困補助
!核發標準:
1.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之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
2. 今年5/19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3. 取得按摩技術士證或按摩執業許可證
4. 未受一定雇主僱用
*每人每月1萬5千元,直接核發3個月->共4萬5千元。
!申請方式:
*去年領有補貼,今年也符合資格者->6/4直接核發。
*今年新申請者->7/1,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工局(處),郵寄或親送申請文件。
#詳情請撥打1988紓困專線或洽詢勞動部(0800-777-888)
#或上1988紓困振興網站 https://1988.taiwan.gov.tw/
永鴻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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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身心障礙手冊申請 在 指傳媒 Fingermedia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特派記者林献元/台中報導】「利益眾生 幸福城市」這是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李允傑掛在辦公室的施政目標。面臨少子化、高齡化的困境,以及在政府財政資源有限的情形下,李允傑接受記者專訪,暢談如何盤整現有資源,用在刀口上,做到「老少都顧好、年輕人無煩惱」的完善社會福利措施。
首先,針對「年輕人無煩惱」部份,李允傑表示,首重要讓父母得以安心生育與就業。為提供中市家長更多元、近便、與平價的托育服務,市長上任後即提出「公托倍增計畫」。今年2月更由副市長楊瓊瓔帶領社會局同仁到已設置60多處公托的新北市政府參訪,學習他們的辦理經驗,並到公托現場去觀摩收托的情形。
未來將實施「公托倍增計畫」,加速設置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及公共托育家園,以增加公共托育供給量,其策略有二:
1、托育資源不足處積極佈點:本局為提供本市家長更多元、近便、與平價的托育服務,積極尋覓適當地點規劃辦理公設民營托嬰中心,以滿足家長公共托育的需求,目前針對本市托育服務資源較不足、需求較迫切的地區優先設置,已規劃於大里、甲興、南屯、大雅、烏日等地區設置公托,提供市民平價、優質、大量、可近的機構式公共托育服務,滿足家長托育、親子活動、親職教育等需求,以實現「公托倍增」之政策目標。
2、利用閒餘空間成立公托及托育家園:為落實「公托倍增計畫」,除已規劃於適當地點增設公設民營托嬰中心,並將運用社會住宅、社會福利館,並透過跨局(處)合作,期能使用學校教室、社區活動中心、捷運共構回饋空間等閒餘公產場地,活化現有建物,並以強化社區式及近便性的托育資源服務,以社區為基礎,積極設置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與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展望未來達成「公托加倍」的目標。
李允傑指出,台中市過去公托公幼不足,市長盧秀燕上任至今,已有北屯、南屯、東區、烏日等4處公幼開工,以及東區1間公托開幕,總計5座托育機構成型。
目前台中市親子館共有7處,108年預計增設石岡親子館,未來還有大雅、烏日、北屯、東區等4處親子館,合計12處。108年預計在大里、甲興等增設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每處約可收托50人;另在北區、東區、梧棲等設置小規模的社區公共家園,每間可收托12名嬰幼兒。
109年預計新增南屯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及東勢社區公共家園,110年預計新增大雅及烏日等2家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同時規劃於北屯2處、大里光正、豐原安康、太平育賢、西屯2處等社會住宅分別設置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於社會住宅111年完工後配合開辦。
李允傑表示,「公托倍增計畫」不僅有「二倍」增加,而是「六倍」增加,將從今年的5間,在四年後成長到23間,更有可能達到30間。台中市目前有太平、沙鹿、豐原、清水、坪林等5家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數量偏低,李允傑調查發現,有的是因工程延宕,所以他特別設立重大工程列管會報,將工程案都納入全面品質管理,嚴格控管各階段進度,以「如期如質」完工為首要目標,誓言要求達成健全托育環境,希望讓台中的孩子快樂成長,家長也安心。
面對政府的社會福利資源有限,李允傑運用充沛的民間資源,鼓勵民間積極參與,加入公私協力合作行列,挹注公部門推動社會福利政策,他說,市府長期獲得轄區社福慈善基金會、民間社團、公司行號及善心人士的資源,協助推動各項社會服務措施,例如每年「溫馨快遞-愛心關懷您」計畫,於農曆春節前結合各界資源並由市長、社會局局長與民間慈善單位,親至本市弱勢家戶送上春節慰問金及物品,給予這些弱勢家戶即時救助過好年。
然而民間雖有意願與市府一同合作,共同參與社會福利服務政策,卻苦無一個媒合平台,讓這些資源不知從何開始也不知道有那些需求計畫而錯失合作機會。
因此,從上任後,請同仁研議並於今年度設置單一窗口、建立公益慈善平台,整合社會局各項合作計畫,包含溫馨快遞-愛心關懷您計畫、人生扶手-經濟弱勢個案安置服務補助計畫、身心障礙者住屋修繕計劃計畫及新興創新型為獎助弱勢青少女參與國外工藝體驗計畫案等10案,造福本市弱勢家戶、身心障礙者、長者及青少年等弱勢族群。
未來將透過拜訪,清楚說明合作需求及計畫內容,未來更主動聯繫民間合作夥伴,讓他們放心知道資源投入沒有白費,絕對是被妥善使用。也希望經由此平台匯集公私部門資源,挹注新興社福業務方案,開創多元整合服務模式,讓資源可以更妥善使用,藉由公私協力互信合作機制,讓中市社會福利需求對象都能感受來自社會的溫暖。
李允傑表示,社會局不只是社福平台,也打出感動行銷,一名曾受市府照顧的低收入戶,也是921震災戶,努力打拚事業有成,常做公益回饋社會,社會局力邀他擔任脫貧代言人,鼓勵弱勢朋友勇敢站起來,激發社會正向、善的循環,增進公私協力夥伴關係,幫助弱勢及早脫貧,減輕對政府援助資源的依賴。
在老人照顧部份,李允傑指出,以打造「高齡友善城市」,首先是恢復老人健保補助,維護長者就醫權益,也是幫助年輕人減輕負擔。補助對象為設籍台中市滿一年,且年滿65歲以上老人(或55歲以上原住民),經國稅局核定106年綜合所得稅稅率5%以下,也就是綜合所得淨額54萬元以下,全市超過22萬名長輩受惠。
李允傑表示,這筆費用約需要7.28億元,在前市府沒有編列下,社會局要另外籌措財源,同時還要說服議會半數以上議員同意通過後才能施行。在全體同仁的努力下,追加預算24日經議會三讀通過,7月1日起將恢復老人健保補助,長輩無須申請,市府直接與財稅中心比對符合補助資格者名單,交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直接減免。
在敬老愛心卡方面,李允傑指出,台中市政府針對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發放敬老愛心卡,符合資格者的申請領證率高達74.9%,持卡者每月享有約新台幣1000元等值之點數,李允傑強調,這個比較台北市的480點高出許多,為六都最佳。
李允傑表示,為鼓勵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增加社會參與,從2005年起訂定並實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乘車及各項補助計畫,2018年底擴大使用範圍,施行後評估欠缺配套措施及查核機制,為符合公平正義、兼顧財政,2月15日起實施微調政策。
搭乘計程車補助部分,交通局表示,去年新措施實施後,陸續傳出有盜刷、冒用等違法情形,讓原本補助長輩搭計程車的美意大打折扣,為防止弊端,交通局調整每趟次搭乘計程車補助50元,並透過GPS定位紀錄稽核交易資料。雖然有議員建議調整每趟次搭乘計程車補助起跳價85元,他本人相當認同,但因政策才施行不久,希望到年底後再來做進一步評估。
補助門診費用部分,衛生局說明,門診費用包括掛號費及基本部分負擔,考量各診所掛號費行政費用收取金額並未統一,補助金額不一致而有公平性疑慮,且部分診所原本即有65歲以上長輩減免掛號費的優惠措施,因此統整考量,市府支持衛生福利部醫療分級制度,由診所繼續執行每次補助基本部分負擔50元,使敬老愛心卡門診扣點單純化。
至於持敬老愛心卡搭乘公車、國道客運、憑卡至朝馬、北區、南屯等國民運動中心使用各類球場、游泳池及健身房,都能全額扣點抵用場地使用費用。運動局表示,未來各地運動中心陸續落成後及台中市運動公園內的各項收費設施,也能使用。希望鼓勵長輩快樂運動、促進健康,活躍銀髮生活。
另外,針對健康、亞健康及失能長者,規劃多元連續服務,特別重視前端預防照顧,推行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長青學苑、銀髮生活達人館及老人文康休閒巡迴服務等,提供長者社會參與的管道。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截至今年已經成立350處據點,提供長者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等服務,未來持續推動社區化、在地化老人福利服務,積極拓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希望達到每個里都能有一處。
108年將推展「老少共好 幸福台中」計畫,規劃系列活動,讓阿公阿嬤與年輕世代有互動及合作機會,學習年長者的生活智慧,並引導年輕世代正確看待老年化議題,促進世代共融與共好。
李允傑說,心理因素是維持長者健康重要關鍵之一,未來將持續辦理健康促進活動,展現銀髮族優勢潛力與老年生活的多元樣貌,促進活躍老化,讓社會大眾對「老」有所想像與期待,並協助長者成功老化、有尊嚴地享受晚年生活。
台中市身心障礙手冊申請 在 沈智慧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引用「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CEDAW)質詢,警政署長陳家欽不知道有這個法律】
智慧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援引有「女權寶典」之稱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CEDAW)質詢內政部。內政部長徐國勇回答,知道有這個國際公約施行法。但是備詢的警政署長陳家欽唸不出法條名稱,在智慧追問後,陳家欽才說「不知道有這個法律」。
智慧當場就說:「警察是第一線的執法者,CEDAW是對女權很重要的保障法,警察首長不知有這法律,事情嚴重了」。
我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提出最近在台中市發生的女警案例。個案是一名女性員警,有2歲幼兒,目前懷孕4至5個月,父親癌末。她在台東服務,娘家和小孩都在台中,她也要每週回台中產檢。我問徐國勇部長,往返台中、台東車程時間一趟要多久?徐國勇答說,開車或搭火車都不會少於5個小時。舟車勞頓,對孕婦而言,肯定是有壓力的。
智慧接受女警陳情,女警也提出向警政署申請調回台中服務,警政署回文說,「妳還有一個姊姊,所以不算特困」。
但我質疑說,姊姊可以幫忙照顧父母,但姊姊「不能幫忙懷孕啊」。質疑警政署故意忽略「孕婦」的因素。莫非是警政署想拖過生產,讓「懷孕」自然結束,就沒事了?
智慧隨即拿出一冊警察大學107年出版的「人權教育宣導手冊」,在公約第11條第二款稱「對於懷孕期間從事有害於健康的工種的婦女,給予特別保護」。
依我的解讀:「所謂給予『特別保護』的方式只有兩個,一個是依其意願,一個是最有利對待原則」。而且憲法156條明訂「保護母性」。警政署的申請特困請調規定,已經有違法、違憲之虞。
被質詢的警政署長啞口無言,徐國勇忙打圓場,稱會通案再檢討,再向委員回報。警政署長不知道民國100年6月8日公布,101年施行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真是不可思議的事」。
民進黨老是愛向人民標榜自己最重「人權」,真正遇到人民權益,就一概不認,看來執政黨的「人權」,都是掛在嘴上的。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是很重要的人權法律,在立法院質詢官員的場合上,卻很少被立委引用,今天的質詢顯示我對於人權還是有著墨的,希望官員未來要準備好,不要想呼嚨過關!
新聞小辭典:我國目前完成內國法化,使國際人權公約具國內法律效力的,包括2009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簡稱兩公約施行法)、2012年實施《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2014年實施《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2015年實施《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等。另內政部亦啟動「禁止酷刑公約」內國法化立法提案之準備工作。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在本公約中,「對婦女的歧視」一詞指基於性別而作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認識、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