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通過台中潭子、梨山、東勢都計案⛰⛰
#內政部 已經於2020年8月11日召開 #都市計畫 委員會,審議通過 #台中市 政府提報 #潭子、#梨山、#東勢 等3項都市計畫變更案,將有助於改善潭子地區窄巷防災問題,提供梨山風景區遊憩服務及原民文化部落發展所需用地,及促進東勢機關用地有效利用。後續台中市府將儘速辦理報核、發布實施都市計畫等作業,以符合地方發展需求,提升環境品質。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議會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容積移轉自治條例(968)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各局處首長, 還有議會同仁的參加。 今天是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根據上一次會議的決議,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訂定的需求原因,是為了解決公設保留地徵收,和所有權人權益保障的問題。 目前市政府是...
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尊重社子在地居民 實質參與審議程序】
台北市政府即將在4月23日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社子島的細部計畫。很遺憾地,在這個與社子島居民切身相關的程序之中,居民在絕大多數的時間是被忽視,甚至被缺席的。居民除了難以參與相關會議表達意見,由台北市政府環評程序的拆遷家戶訪查,訪查率更僅有48%。然而,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先前的會議紀錄,竟然把未過半的「訪查率」誤載為「開發獲得48%地主同意」,居民意見的不被重視,可見一斑。
都市計畫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地寫出了立法目的:「為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並促進市、鎮、鄉街有計畫之均衡發展,特制定本法。」法律關注的核心,是居民與其生活環境。而對每次審議會議資料以及市府修正細部計畫內容陳述意見,更是讓居民能夠實質參與相關程序、讓自己的心聲可以被官府聽到的,最起碼、最卑微、最基本的權利!如果台北市政府一再拒絕開放民眾發言,忽視社子島在地居民之主體性,在這樣的狀況下,如何顧及在地居民的需求,真正的讓相關計畫達成「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之立法目的呢?
此外,台北市政府想藉由區段徵收的方式,進行社子島開發案。本案目前已有區段徵收還沒經內政部核定,徵收計畫書和二階環評也都還沒通過的狀況下,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委員就同意先行區段徵收的嚴重爭議。徵收本身,更涉及非常可怕的基本權侵害--不只讓居民財產權因而犧牲,還涉居住權、工作權及人性尊嚴等各種權利侵害的風險。如此急著進行區段徵收程序而忽視程序正義的作法,實在讓人難以苟同。
奉勸台北市政府,千萬不能抱著給錢就能了事的心態,來面對土地迫遷的爭議。有很多問題,並不是給點錢、給面積一再打折的抵費地,做點財產補償就能解決。聽聽居民怎麼說,面對民願跟民怨,用溝通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台北市才會是民主台灣的台北市。
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 在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第三會期開議緊接著施政報告,雖然現在防疫為重,但是市政仍然在持續、市議員仍需緊盯市府。
我趁著施政報告質詢,特別向柯文哲市長反應社子島開發案的三大問題:
1️⃣社子島開發案i-Voting #投票率低落
市府2016年透過i-Voting,讓社子島居民投票決定社子島開發方向,投票率只有35.16%、「生態社子島」方案得到最高票3,032票。當時社子島專案計畫辦公室執行長易立民都說,社子島的i-Voting投票率只要有一半就具有代表性。結果 #投票率不到五成,這樣的結果,能夠反應民眾心聲嗎?
為了比較i-Voting成效,我也查了一下參與式預算提案i-Voting的的票數。以2018年的參與式預算提案為例,得票數最低的提案都有3,431票,平均每個成案的提案獲得七千票。社子島開發案只用3,032票,就決定了未來上百億的市府預算要如何使用、要朝什麼方向規畫開發社子島。
事關居民未來數十年生活的開發案, #民意基礎居然不及一個行政區內的一件參與式預算案。社子島i-Voting的低代表性,是讓市政府在進行開發程序時,得不到居民信任的一大原因。
2️⃣社子島開發案 #家戶訪查完成率低落
市府2018年展開家戶訪查作業,了解居民對於安置的需求,完成率卻只有48%、 #不到五成!
以人口規模與社子島差不多的大林蒲遷村訪查為例,大林蒲居民約1萬5千多人,高雄市政府經過11次會議、3場諮詢會、50份試訪以及6場的說明會,才擬定精準的問卷,最終受訪率達到97%。
社子島家戶訪查前置作業只有訪查作業研商會議1次、找里長討論1次、訪員調查訓練1次及里民座談會1次,就開始進行訪查,完成率48%,無法反應社子島居民現況與需求。
3️⃣都市計畫委員一再要求「加強在地溝通」,市府卻只跑程序過過水, #缺乏溝通誠意
自今年以來,台北市頻繁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社子島開發案,2月27日與3月26日的都委會上,都有委員提出,希望北市府能針對區段徵收、安置計畫、文資及環評程序, #與居民做任何進一步的溝通。
市府在這期間唯一有做的,是4月9日的剔除區段徵收會議,但社子島地主質疑市府企圖「摸頭」,最後 #集體離席抗議、不歡而散。
這到底是在溝通?還是在 #跑程序?
社子島禁限建五十年,大家都期待改變,但社子島開發將採取「全區區段徵收」的方式, #將對在地居民的財產權及居住權影響極大,這是為什麼,我一再向柯文哲市長及台北市政府呼籲,希望市府重啟跟安置措施息息相關的「家戶訪查」,將實際狀況調查完備了,也才能證明開發計畫的正當性。
只有好好 #落實在地溝通、 #傾聽居民心聲的情況下,社子島開發案才有機會走的穩、走的順。
下周四(4/23)即將召開都委會、再次審議社子島開發案,需要大家一起關心。希望市府可以尊重社子島居民主體性,審慎考量重辦i-Voting或家戶訪查,萬萬不可為了政績、反而苦了市民。
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一日議會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容積移轉自治條例(968)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各局處首長, 還有議會同仁的參加。
今天是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根據上一次會議的決議,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訂定的需求原因,是為了解決公設保留地徵收,和所有權人權益保障的問題。
目前市政府是用實施要點,行政命令的方式處理。
由於,過去只有3件成功的案例,顯然有改善的空間。
所以,我們請各局處提出,嘉義市公共保留地總面積,和所需要徵收的預算經費,也就是政府長期,對於公共保留地,積欠土地面積和費用的統計。
工務處提出公用保留地 道路用地,共153條,有21萬9478平方公尺,土地徵收預算67億8688萬。
建設處提出公園公共設施保留地,共有16處,面積是12萬9809平方公尺,徵收預算金額 28億1192萬。
交通處統計,有17處公設保留地,共 6萬1200平方公尺,徵收預算金額26億7698萬。
嘉義市政府合計公園、道路 、停車場等公共設施保留地,合計是41萬0487平方公尺,預算徵收經費,也就是政府潛在的欠費,共計122億7578萬。
目前,雖然沒有徵收需求, 但是對於公共保留地地主而言,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現行的實施要點,在舊市區和其他地區容積接受移入的面積修訂,或降低門檻,將有助於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現行要點, 除了可以提高適用的可行性,也有助於保障當事人權益,提高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效率,一舉三得,創造三贏的可能性。
本次會議的重點有二。
第一,在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草案,第6條本市容積之接受基地,第六款,位於舊市區基地面積未達70平方公尺的修正案(原來的標準是300平方公尺)。
第二個重點,是第六條第七款,位於其他地區基地面積未達100平方公尺(原來的規定需要500平方公尺),均得作為本市容積之接受基地。
因為嘉義市是微型城市,有百年歷史,只有降低容積接受基地面積上限,成立公開透明交易機制的容積銀行,才能活絡一般民眾容積移轉需求,和滿足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賣出容積移轉,取回現金的機會,也能增加政府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所有權和效率,降低污名,讓大法官釋憲文第400號,保障被劃定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權益,能有一個制度性交換的希望和機制。
根據都市發展處顏處長表示,為保留彈性,可在兩個月內,修改實施要點,降低容積接受基地,讓舊市區和其他地區的面積上限,在建築安全法規,和都市景觀兼顧的情況下,提高容積移轉成功案例,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
我們也會在下次會議前,修正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文草案內容,和都市發展處修正的實施要點內容,做競合比較,公開透明,找出一條,可以兼顧可行性和時效性的務實作法。
如果都市發展處,可以透過實施要點內容的更新,只需要兩個月的時間。
如果透過市政府提案修法,公告期,加上法制委員會,和市政會議討論,曠日廢時,可能超過1年,也沒有辦法解決,從1963年起,45年來,被長期延宕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
如果是透過議會專案小組討論,再送大會立法決議,需要半年的時間。
這就是我們嘉義市議會,在議長督導,和市議會議員支持下 ,馬不停蹄,每月召開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每3個月完成一個自治條例草案修正的目的,也是彰顯議會代表人民的立法職權與功能。
讓政治可以透過立法,解決人民的問題。
下一次會議,我們再來衡量,採取何種方法,有助提高容積移轉成功效率,和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集思廣益,找出一條,可以解決問題的法律途徑。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PWn2nYdInlo/hqdefault.jpg)
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 在 台北市議員陳義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針對大彎北段議題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於108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3時30分假市政大樓2樓北區N206審議室召開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https://www.tu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6790E1892BAC7807&sms=95DAB778B6CB4C7F&s=ED5F973B28D4494C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7L5fDPa2Uxs/hqdefault.jpg)
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陳麗娜新聞稿(4.20)
高雄國土計畫草案擬定
陳麗娜要求都發展加緊腳步、力求完備
國土計畫公告實施,高雄計畫草案應於今年7月底提出。市議員陳麗娜指出,市府目前尚未舉辦相關公聽會,步調過於緩慢。要求都發展應趕快擬訂即能維護民眾權益,又能有利高雄未來發展的都市發展計畫。
都發局長李怡德表示,有在處理相關事宜,已成之國土計畫草案審議委員會,預定六月底會舉辦第一次公廳會。
陳麗娜上午在都市發展委員會質詢指出,國土計畫105年5月公告實施,此計畫將高雄土地區分成國土保育區等四大區分,都市計畫架構也與過去不同。新的計畫勢必影響許多民眾的權益與高雄未來發展。過去一直要求市府應趕緊因應,完成相關準備工作。時間很快過去了,市府到現在連一場公聽會都沒有舉辦。
目前新北市、台中市己舉辦多場公聽會,對大眾矚目的農地工廠召開多場公聽會,已有非優良農地未來可望就地合法有了共識。高雄同樣有很多農地工廠,陳麗娜建議都發局應該參酌台中市的作法,為高雄農地工廠解套。
國土計畫子法中央尚未訂定,都發局在訂定草案時可能會有抵觸未來子法的可能性。陳麗娜要求都發展應和中央多做滾動式溝通協調,希望能儘速提出即能維護民眾權益,又能兼顧高雄永續發展國土計畫草案。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nOftw2LHl80/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