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一覺文學夢
之二
─關於轉型─
所謂的「轉型」,這之於我坦白講其實從來都不是一個應該存在的問題。我所介意的,向來也只是一張「愛情」的標籤撕不撕得下來而已,而我知道,撕下它的唯一辦法,就是持續地告訴這世界,我還會寫其他風格的文字。
當然以文體論,詩或散文就別說了。儘管出版過一本詩集,也偶有自費籌製第二本詩集的念頭,但非常抱歉的是若干天前我去了華梵大學中文系擔任大冠鷲文學獎的新詩組評審時,對亮羽暢談的現代詩派完全鴨子聽雷,何謂新的現代詩寫法?甚麼又是舊的現代詩寫法?融古風於現代詩到底好或不好?押運又好或不好?我想這都不能只聽憑一位老師或評審的見解,起碼我就認為,寫詩除了溫柔敦厚的基礎觀念外,其他的都應該一切隨心,所以我寫詩,永遠都只為了讓自己覺得爽。至於它新或舊、對或錯?我會說,關我屁事。存在這樣詩觀的詩人就不適合跟別人討論詩,因為我們太自我本位,把教條丟進馬桶都嫌汙染化糞池。
倒是散文部分還可以跟別人小聊幾句,不過因為我寫作的短文當中,真能掌握「散文」意境的屈指可數,幾年前應台北市政府之邀,有幸寫一篇與萬華有關的文章,得與小野老師等人同刊,我已經了無憾恨。
那還是談談小說吧。
首先,我沒有不敬的意思,但千真萬確地是我沒在中文系四年多裡學到太多小說寫作的技巧。那四年中我跟隨過的幾位老師,對我具有重要啟蒙意義的,包含陳芳明老師、楊翠老師、歐麗娟老師、沈志方老師,以及我的班導陳俊啟老師。多位老師大多給予我們文學史觀的建立,卻少有論及小說創作的內容,即使是最重要的一位──我的班導陳俊啟老師──他讓我至今不曾忘懷的,就是那一句:「文學批評從來也沒有標準答案,你有自己的觀點,你的觀點就是正確答案之一。」
很棒,對吧?
因此我那些早期的小說純粹都是模仿來的。我寫武俠就學金庸、後來寫推理學東野圭吾、寫愛情就參考藤井樹的筆法,甚至連寫《家書》,我也忍不住端詳起張大春,而寫《神曲》就想起黃凡。多年來我從不反對學生在文學觀念上抄襲前輩,因為你要知道,前輩的文學觀念正是他們能在文學史上留名的基本。而你抄下這些觀念後,融於自身並卓然成家了,你就有機會成為下一個留名的人。
當然參考別人的寫作方式或觀念,那都已經是好久以前的事。從一頭栽進中文系起始,直到十餘年後的今天,早在不知不覺間,我已經忘了要常常參考別人怎麼寫的這件事。
「你想說一個故事,卻還要去看別人怎麼說故事,那你不如把故事留在被窩裡自己用想的算了。」這是我後來也不曉得為什麼而養成的觀念,但我當然不會建議每個剛開始嘗試寫作的年輕人這樣做。有模仿,你才會找到自己最喜歡也最適合的風格或路線。
大學期間還不懂「參考」或「模仿」,寫了幾個短篇故事,其中包含後來擴充為長篇《紀念》的愛情故事,老師還給了九十六分,那時我才第一次覺得自己好像真的可以靠這個混飯吃。不過很可惜,後來大部分的報紙、雜誌投稿都石沉大海,當然一畢業就再也沒考慮過寫作混飯吃。
因此我可以說是搭網路文學興盛順風車的幸運鬼,如果沒有那麼多前輩開創了時代、如果不是網路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我今天大概會成為電子工廠的作業員,也可能成為補教業的老師,甚至也許就在哪個開發中國家跟我爸一起當造紙工人。而我真正的文學夢,也就約莫是這條路走上一半的時候才開始興起。
因為已經走進了創作,於是我又想起「文學」。
那是有別於二○○四年我們幾個初出茅廬的小屁孩一起搞網路文學書展的熱情的文學夢。那一年,我跟敷米漿,還有其他不少位網路文學館的作者一起攜手,各自去與所屬的出版社溝通,大家在師大校園裡擺攤賣書,還得上台擔任講座,連九把刀都是我們當時的座上賓。這種熱情很快就消滅了,因為我們以為網路文學將從台灣文學次世代茁壯的趨勢,在後來幾年的金融海嘯中幾遭挫折,最後落得了一個四不像的下場。
我後來所想起的文學,跟自己的寫作關一直有著密不可分的關連性。我總在想,自己算不算得上是一個會寫小說的人?台灣在民國六十幾年之後出生的作者當中,我能不能在人家列舉時也被算得上是一個?你明知道文無第一,卻還想證明一點甚麼的心態,著實困擾了心情很多年,但更多的畢竟還是對自己的懷疑。
所幸這種懷疑是正向的,既然不是立志要當一個愛情小說的創作者,沒有從一而終的打算,那是不是應該想辦法,給自己安排更多的時間,來寫作生命中那些不寫就會飲恨而終的故事──我說的那些當然都不是愛情故事。
這可能就是《家書》與《靈魂在左手》的由來。
我一直不認為純文學的筆法就非得是枯燥而賣弄的,在那些百轉千迴的文藻淵濛間,其足貫神明而營構深遠情懷的一種浪漫與其淪為普世的一字一元,倒不如在人情轇轕的輾轉遞嬗中,透過底蘊的發酵而鋪排為只為少數人心領神會的文字,並以之犒慰故事中已逝的主角並舔舐在世者心靈間既無可分割又不敢品嚐的舊夢。
以上就是所謂的純文學寫作法。
我用這種方式來寫一則約莫五萬多字,以記錄自己祖父為主,其他父執輩為旁枝的家族傳記故事,自費印刷,賣了大約兩百本。但我在懷疑,真正看完的有幾個人?若干年後我為了打發時間而帶這本書去搭捷運,從市政府站一路回到板橋,腦袋都在想:甚麼理由我要這樣寫故事?難道是為了不想讓人看懂嗎?
詩集當然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前面說過,我寫詩從來也沒考慮過筆法的新舊或規則,新詩如果還要考慮這些,那不如就別寫了。我寫詩,只是因為我喜歡寫詩,而出版社願意給我一個出版詩集的機會,是我永遠感激的。
我們常說,你想害一個人破產,就叫他去開出版社;想害一家出版社破產,就鼓勵他們多出版詩集。我知道《靈魂在左手》肯定不能幫大家多賺一點業績,但願也別讓他們蝕本才好。至於第二本詩集,我也順便跟你們說:等我存夠了錢,我會做圖文書的。
我後來經常在想,每一位類型小說的作者,是不是都也這樣飽嚐著衝撞與拉扯的心情?你知道有一種寫作模式是安全的,那你會永遠依循此一模式去進行創作嗎?你知道有一些寫作題材或風格是較為讓人不安的,那你會盡量迴避這些危機嗎?
我不會。所以《在風裡說喜歡你》的〈你滿十八歲了嗎〉這一則,第一人稱依舊是貓咪;所以《想想》儘管有別家出版社願意發行,但我依然堅持謝永然就是要剁對方的一隻手,不能只是一小根手指。我猜自己是叛逆的,站在作者本位論的立場,我認為寫作的人應該對自己的作品有一定的堅持,畢竟那是一個基本的態度問題;但站在出版本位論,我們是仰版稅或稿費過活的人,你要如何取捨,會決定你在這個市場的機會。
這問題永遠都不會有答案,就像我永遠無法在當中取得平衡一樣,我認同出版社的為難與立場,但我也必須堅持自己創作的最大自由度,否則我將無法再在這個領域裡立足,因為我會無法原諒自己。
至於我們從一開始就在談的「轉型」,就像我其實沒說完的「我與文學之間」,我能說的只是:當我開始認識文學之後,我變得不安於室,我變得窮思竭慮,我開始意識到自己身處的世界裡,原來還有更多可以寫的題材。我熱愛自己原本所寫作的類型,也以能夠在同一個類型裡長期發展,寫作更多能感動更多人的故事為榮;然而,還有很多故事,我不能不寫──如果我想當一個文學人的話。
那就是我寫這篇好長好長的文章,其實真正想談的那件事,關於《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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