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作|世界的孩子上學去:全球學生的真實歷險記
和聯經出版社合作翻譯的《世界的孩子上學去:全球學生的真實歷險記》今天上市了!
過去,我一直很喜歡聯經【大視界】系列的繪本作品,包括《越過喜馬拉雅山》、《小維京人》、《陸地的秘密》,在一本書當中,以一個國家為主題,在故事裡帶入文化、歷史與經濟活動。除此之外,聯經近期的【世界的市場】系列也同樣值得收藏,目前已出版以台北南門市場為主題的《一家人的南門市場》、介紹斯洛伐克市集的《斯洛伐克百年老市集》,以及日本著名的京都錦市場《錦小路的京市場》。透過市場這個民生生活場域,認識各國物產、文化與生活,豐富小小讀者探索世界的視野。(書目置於留言處)
《世界的孩子上學去》也是一個傳遞各國文化為要旨的作品,並且以「上學」這項孩子熟悉的任務為核心,透過交通工具的不同、路途難易的差別,除了能一探各國之間的地理、經濟環境的異同,也可察覺各國孩子對於求學的動機。和【大視界】與【世界的市場】系列繪本一樣,在我心中都是引領孩子將目光與胸懷拉向遠方的作品。
很開心為此書作翻譯,推薦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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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受教育」是每個人的權力與義務,它讓年幼的生命,在建構知識體系中茁壯身心,也在生命的發展中,擁有選擇的權力。「上學」猶如年輕孩子的生命禮物,也是他們單純生活的重心所在。
然而,「上學」這項重要任務,在某些國家與地區,它未必普及、也未必輕鬆容易。例如在巴基斯坦,家庭不一定願意送女孩就學;在巴拿馬,父母需要划獨木舟送孩子到遠方的寄宿家庭;在烏克蘭的頓涅茨克,小孩得憂心途中遭炮火轟擊;在尼泊爾的圖姆卡,學會拉縄索橋渡河是到達學校的前提。路程遙遠耗費體力、路況危險而一路心驚,是這些孩子赴學共同的挑戰。
《世界的孩子上學去》以大家熟悉的上學為題,但是將我們的目光由習以為常的社會文化,挪移至與我們大不相同的風土民情。承如英文版本書名-Adventures To School,形容上學為「冒險旅程」,一語雙關的,是對知識追求的探詢,也是抵達校門前,克服困境與體力負擔的冒險。在小孩單純的日常活動中,上學是主要的生活重心,也是彼此之間容易有共鳴的話題,如此一來,閱讀便有了切身感觸。在其中,我們可以感受自己行使受教權的便利,以及故事裡,孩子依然願意為學習長途跋涉的意志。
「孩子如何上學」猶如是理解世界的一個起點。我們在特殊的交通方式中,可以深入探究原因,它與地理環境有關、與政經條件有關,也關乎一國之氣候與基礎建設。作者在書中也周到地介紹了各國的基本概況,讓我們由世界的孩子如何上學,對他國的文化歷史有了關心與研究的契機。
有一類作品,將大世界帶到眼前、將跨文化鍵入我們的思想參照,於範疇的寬闊、於細節的縝密,同時在思慮中增添理解人我差異的柔軟。《世界的孩子上學去》就是這麼一部作品,讓我們透過閱讀,行腳到遠方陌生的文化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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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孩子上學去:全球學生的真實歷險記》
作者/Baptiste Paul, Miranda Paul
繪者/Isabel Muñoz
譯者/劉亞菲
聯經童書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鄭麗君: 一、香港僑生被暴力架離事件 部長請問您是否知道昨天有三位在台大、政大讀書的香港僑生在「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被保全人員強制驅離?有學生被拉扯脫離現場、還有學生整個人被抓起來摔到地上,這件事情你知道嗎? →香港財政司長目前正在訪台,昨天下午會晤賴幸媛,三名港籍學生為表達訴求,...
受教權學習權差別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跨性別學生應有權依其性別認同使用校園之公共空間
(此為原投書標題)
潘天慶/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執業律師
美國一名女跨男之跨性別者Gavin Grimm,其就讀中學時,於2014年底遭到學校否定其性別認同為男性,並禁止Grimm使用男廁、拒絕更改學籍資料及製發登載Grimm為男性之成績單,Grimm因此對學校提起訴訟,主張學校違反教育修正案第9條及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平等保護條款,案經維吉尼亞州東區法院判決學校敗訴,學校之上開政策違憲並侵害Grimm依其性別認同使用廁所之權利後,學校上訴,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於今年8月間,以2比1之票數(共3位法官)決定維持原判,仍肯定跨性別者有權依其性別認同使用廁所。
Grimm案之始末以及判決理由,均足為我國法院或教育當局借鑑,這是因為今年6月間,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才剛做成判決,認定1964年民權法第7章的「性別」歧視禁止,應包含「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歧視,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旋即在Grimm案中援引上開意旨,駁斥學校所謂「性別係指生物性別」之論點。
而在我國,《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第6款已就「性別認同」有所規定,第12至14條也規定關於學習環境與資源,不得有性別、性別認同、性傾向、性別特質之差別待遇。則舉例言之:一個出生時登記為女性,自我認同亦為女性之順性別學生,可以使用女廁及住女生宿舍,則一個出生時登記為男性,自我認同為女性之跨性別學生,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因性別認同而為差別待遇之宗旨,該跨性別學生也應有權使用女廁及住女生宿舍。
在跨性別學生求學期間,依其性別認同,給予其平等尊重之學習環境,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我國目前關於變更性別登記之行政程序,尚要求須完成性別重置之外科手術證明及兩張精神科醫師證明,而學生大多係未成年,進行手術依法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大部分學生在求學期間無法變更其性別登記,若此時我們不能讓他們依其性別認同使用學校的公共空間,不啻使跨性別學生在求學期間須承受相當大的壓力,將嚴重影響其受教權。
至於學校或社會屢屢會以「其他學生的安全」為由,拒絕跨性別學生按照他們的性別認同使用學校公共空間,在Grimm案之上訴法院判決中,法官說道「如果所謂的平等保護,不能使跨性別學生免於受到成人社會中經由幻想而產生的恐懼及毫無根據的偏見而帶來的傷害,這樣子的平等保護是多麼空虛」,也足使我們思考,是不是孩子們其實都很能包容及理解自己的同學只是想好好讀書的願望,反而是成年人的社會總存在許多對「性」的不理解甚至妄想?
我國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早已禁止基於性別認同而生的歧視,學校應該要依法保障跨性別學生的權利,並且積極與家長及社會對話,而非因為壓力而棄守「教育」的宗旨,犧牲跨性別學生受教育的權利。
原文刊載於9月10日《蘋果新聞網》「蘋評理」即時論壇】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00909/HEYWXHEAGBCTTE7CROK2JOZXHI/?fbclid=IwAR0bt-TSuUHi87yYNPLaYT_2zXm6mJWxAqRMgHdXZAHafVHOiaRRx_gv-yE
受教權學習權差別 在 台灣主權和平獨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神父的鹽
我們可以做一個有趣的實驗.
如果一個男孩對著一個女孩說,「你要好好保護自己.」
這個隱喻是令人不安的,對於這個女孩而言.
如果男孩這麼說,「我會保護你.」
那麼,女孩可能會感到安心,不過,若你是經過的路人,看到這兩個人,聽到這句話,感受到不安的情緒的,可能就是你了.
因為那危險的隱喻是,「只要能保護你,這個世界怎麼樣也無所謂.」,對於那個路人而言.
所謂公平,就是如此,一百種人有一百種角度,每個人都可以嚷嚷著這世界對自己不公平,他人都歧視我,但我們還必須這麼問,所謂公平是什麼?
那就是每個為他人著想的心,總結起來的集合體,而不是各種私平,串聯起來的混和物,不是針對單一一個人,或者是僅限我所在意的那一個,那一個部分,他是特別的,所以我責問你們全部.
在台灣,面對疫情並不輕鬆,有嚷嚷著要普篩的,有懷疑日本女學生是在台灣被感染,總而言之,一群人不信任台灣的防疫結果,拼命想戳破他以探求所謂的「真相」,但另一方面,又拼命要求開放陸生回台,台灣很安全,要收容更多人,如同口罩要出口中國,若不順她的意,就破口大罵「你還算是人嗎?」又,經濟很重要,趕快開放,有些人「犧牲」是難免的,算不了什麼.
例如我們台大校長管中閔,呼籲儘速開放陸生入境,一面又喜拿新加坡比較,說明中國的數字如何可信.
又或者如八卦版柯糞,稱美國衛生部長訪台,要隔離14天,如不照辦,中國人入境也要比照辦理.
所以我實在想不到,這時候刊登這種情侶卿卿我我的畫面,用意是什麼,就算再怎麼強調這兩人如何分不開彼此,從來沒有像現在分開這麼長(就算在一起也不過三年罷了),有多麼的黏,如何去餵家裡的一隻貓-在神父看來,在大眾充斥著焦慮和不信任甚至各種矛盾和懷疑的現在,這時放著戴著口罩互相親吻,以及浪漫的小故事,都只是在強調自己有多麼重要而已,大於其他人.
一個原則,每多開放一個額外的人入境,就是增加全體感染的風險.
沒有要就全部開放,不然就是歧視,這種荒謬的話來,全部都開放,不設防,這才是對所有台灣人民極度不公正的事情.
陸生來台灣是為了求學,在世界各國早已關閉學校或者進行視訊教學的現在,硬要來台灣說為了學習,受教權如何至上,當作唯一而絕對正當的理由,台灣人有義務去實現他們,這是不公正的事.
台灣人收容非本國公民,本來就是超義務的行為,做了應該獲得讚賞,做不到,也不應該被謾罵.
陸生在台灣,印象並不好,反送中的時候,撕毀連儂牆,和港僑生起衝突,大批的陸生成為學校的搖錢樹,主導了教育的走向,而不是以台灣學生的需求和福祉為依歸.
因為教授上課提到了毒奶粉,被指控歧視,道歉時提及中華民國台灣教授,是在「碰瓷」,是藉「道歉」偷換成統獨的話題便於炒作.
什麼時候強調起中華民國台灣教授,是在偷換統獨議題?這很明顯,陸生已經將所在國家的不正常觀點,悄悄的概括台灣的學校教育之中,使之進行典範的轉移.
如果說,你遇到的「陸生」伴侶是特別的,不能用其他陸生概括,但這名港生女友,指控起台灣來「看到台灣為了仇恨中國而放棄原則和事實」就能將台灣所有人一桿子挑起然後打翻?
非公民就是非公民,不會是次等公民;台灣之所以能享有如今防疫成功的安全環境,來自於所有台灣公民的付出和努力,非公民的待遇不會等同於公民的待遇,要求他人對自己付出責任的時候,想想,你對於台灣盡了什麼樣的義務?做了什麼樣的貢獻?
台灣已經保護了在台港生的生命安全,沒必要再去為了港生的陸生伴侶去多付出什麼代價,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不是香港.
如果口口聲聲說把台北當自己的家,卻因為台灣無法讓你的陸生伴侶團聚,使你們切成一半,而你們分不開彼此,就因此變成「台灣是和中共一樣的無恥渣男」,說出這種話來,我看不出,你愛這塊土地什麼,信任這塊土地上的人什麼,有什麼資格端出「結構性的不信任」.
如果打從一開始就不信任這裡,這裡的所有人,又要如何要求別人信任你什麼東西?
說陸生像棄子,又何嘗不是把自己當作過客,把台灣當成了旅人過客的旅店,要提供各種服務,滿足自己的需求,而不是為這裡做些什麼,若不滿足,就破口大罵,台灣人不愛我們,不理解我們,逐著水草,到下一個宜居的地方.
對你們來說,這裡或許是一個移居的旅店,對我們來說,這裡就叫做家,旅店不滿意可以換,家如果失去,就失去了生存立足,唯一的地方.
我所存在之處,我們的地方.
你知道仇恨的來源是什麼嗎?就是把別人的家鄉,當成自己的愛巢,傲慢地稱自己為異鄉人,視所有存在於該地的人於無物,讓他們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好滿足自己.
去吧,去一個愛中國人的地方.
去一個沒有歧視的地方,去一個沒有差別待遇的地方,或許那是存在於夢中的共產世界,又或者,那是一個人吃人的地獄,正是因為沒有歧視,所以可以永遠認為其他人都在歧視自己,正是因為沒有差別待遇,所以所有人都得到同樣的壓迫,同樣的謊言,同樣的疫病,同樣的災禍,將政府的獨裁,當成是天災,將人禍,視為是意外,將不自由,當作是平等,對著每一個能報復與遷怒的理由,當作是出口,將壓力釋放給無辜的人,滿足自己的公正.
在這樣的世界裡,每個人對每個人都沒有責任,去到那樣的世界裡,他們要求別人對自己付出責任.
就連中國人,都不愛自己是個中國人.
別說陸生到不了台灣,就連台灣人自己,也回不了台灣.
一名拿著中華民國護照的台灣人,在外國想搭飛機回台灣,卻被阻擋,
「他們說我們必須要武漢肺炎檢驗報告陰性才能登機,我們就說,拜託我們台灣人耶,那是給外國人的.他們就一直說是他們的系統上說的.」
「後來我們打給長榮航,繼續釐清台灣人並不受限,那只限定外國人.他們打死不信.後來搞半天,才發現他們根本搞錯我們的國籍.」
原來,他們的國籍被設成中國,因為被設定成中國人,所以不能回台灣,明明是為了保護台灣而設的限制,卻因為中國施壓更改國際航空運輸規定,台灣被當作中國的一部份,所以台灣人不被當成是台灣人,被排除在外,連自己的家園都歸不得.
所以我們要變更台灣的護照,去掉China,而國內居然有一群中華民國的中國人,毫無道理的反對著.
當中國施壓台灣的時候,這個陸生和港生可有說一句話?中國在為惡的時候,是不是視而不見,當作理所當然?是不是害怕自己被制裁,或失去前途,而默不作聲?
還是在中國迫害台灣或者維吾爾族或是香港的時候,相較於那些被傷害的人,在他們面前理直氣壯的說「不是所有中國人都是如此」?
他們有沒有試圖去阻止中國政府代表自己?
「為甚麼台灣政府會相信你這個僑生可以自我隔離,但她這個陸生就做不到了?至少我得到為自己和他人負責任的機會,但她一開始就被排除了這個機會」
因為這個機會不是你創造的,是台灣人創造的,台灣的公民意識造成了防疫成功的結果,人們犧牲自己些許的自由,聽從指揮官陳時中的指揮,人人戴起口罩,而口罩覆蓋著人群,因為信任而構築了平安的保護網.
台灣人有權力決定,該讓誰進來,誰不能進來,決定該為誰犧牲自己,承受代價,使自己置入風險之中,因為我們就是付出而創造出機會的那一個,而不是中國人,香港人.
是台灣人.
若我們給陸生較不好的待遇,是因為他背後的那群人,正是壓迫台灣、恃強凌弱,對於各個族群施予強暴要他們當中國人還大聲叫好的那群人,就算該名陸生未曾參與,但他無力阻止也無法改變.
若我們給港生較好的機會,也是因為他背後的那群人,同樣是被該國壓迫的對象,他們抗暴追求民主,悲痛地揚起榮光的旗幟,無懼於金錢堆砌起來的脅迫與中國人的恫嚇,我們認同他們的勇氣,他們贏得了我們信任,我們稱他為手足,但不會因而替代掉我們的本質.
因此優待港生,就算他不曾參與過.
這個決定不會是讓所有人都上船來,都覺得公平滿意,然後使小船顛覆,因為小船的空間是有限的,那些醫院、病床,原本就不是為陸生而設,是台灣人付出自己的稅金,為了不可知的未來而設.
這就像,當台灣成為一個疫病蔓延的小島,根本不會有人跑來提什麼愛、公民、自由民主的條件,你們應該如何云云,又或者羞辱和詛咒,「台灣終有一天會爆掉」、「沒見過那麼無恥地居然還在講什麼自由民主的政府、民進黨趁亂把舊生(在學學生)無法回台的責任再嫁禍給中共」.
也不會有自我中心般的囈語和情緒勒索,「她們對這種歧視最為敏感」、「沒有人在乎我們這些非公民也是人」、「台灣你欠了你自己」.
為何?因為那時你早已不在這裡了,台灣已失去了利用價值,也沒有罵的必要了,你早已去尋求下一個讓兩人結合的伊甸園,歌誦情愛的奶與蜜之地.
今日,有一群香港僑生到神父這裡來,他們說他們的意見被替代掉了,真正香港大多數僑生的心聲卻無法傳達出來,他們反對這樣的意見.
猶令我驚訝的是,蘋果日報居然會刊登這樣的羅曼故事,在世界上許許多多人面臨真正的生離死別,親人為見染病的祖母,奮不顧身地爬上醫院的圍牆,隔著玻璃看著對方嚥下最後一口氣,面臨真正的痛苦,因為來自中國病毒的傳染,浸潤在無止盡的喘息與悶痛之中,連呼吸都是一種奢侈,說話都是一種珍貴,在自由的國度之中,毫無道理的溺水.
他們或許覺得很浪漫,但我覺得噁心,更感嘆同為香港人,握有的話語權是如此的不對等.
如果說中國和台灣一樣,那就是把中國的暴行栽贓給台灣,認為台灣應該為中國的疫情善後,甚至負責;如果中國和台灣一樣,都是渣男,那麼到哪去都沒有分別了,去你該去的地方,由你們兩個人證明自己的愛情,而不是要2300萬人去證明它.
我覺得這位港生對於台灣的羞辱和唾罵,不能代表港生,不過有一群媒體很樂意讓她這麼做,因為事關他們的利潤和祖國的意識形態,有這麼一枚站在道德高地(事實上並沒有)的茱麗葉,吶喊著歧視、迫害,「你們都討厭陸生!」,彷彿諸多不幸與家族仇恨,正在阻礙他們的愛情,再以此推及到全體陸生,去台灣沒有鍍金學歷、沒有階級流動、沒有光環,大多只有一片單純的求學心,噢,她忘了說,還有一位港生的免費漂白劑,用她的單純與無知,去隱蔽黑暗裡的圖謀和不軌.
是阿,台灣的學歷不值錢,台灣的教育沒有名校的光環,台灣並不在金字塔的頂端,但台灣有可以令你安心呼吸的空氣,維繫生命安全的環境,這超越了英國牛津、美國耶魯,這不就是所有人用各種方式,搶破頭還是要來台灣的唯一理由嗎?
到底是誰在疫情來時,說了諸多謊言?
仇恨台灣,可以將無比的激進,說成無比的溫柔;置台灣於險境,無視整體台灣人的福祉,可以說成是為了全體人類生存的偉大情操.
看著這樣自溺而自我哀憐的言語,實在令人感到難過,他們對台灣無窮無盡的索求,宛若次等殖民地的要求收容她和她的愛人和與她的愛人相關的人的各種各式各樣更好的待遇,對於台灣人框架的奇異的道德標準,其實有不少是來自過份放大的意淫和恐懼-這建立在她對中國的無知之上,對於中國的不可抗拒性,讓她只能稱呼令人不明所以的「大陸」,讓她以為逼迫台灣人服從就等於是一種抗爭,是台灣人抗拒這種近乎濫情濫用同理心的認知.
當她喊著「喔,羅密歐,你為什麼是羅密歐呢?」
當地的農民嘴巴都掉了下來,是什麼允許她來到別人的院子裡架起舞台,讓所有人不能自主地成為她的觀眾呢,用辛苦種植的米穀去供養他們的幻想.
這不是追求平等,
這是自私.
這樣的自私,像極了愛情.
brother.
【贊助神父的菸 追求自由平等不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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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權學習權差別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鄭麗君:
一、香港僑生被暴力架離事件
部長請問您是否知道昨天有三位在台大、政大讀書的香港僑生在「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被保全人員強制驅離?有學生被拉扯脫離現場、還有學生整個人被抓起來摔到地上,這件事情你知道嗎?
→香港財政司長目前正在訪台,昨天下午會晤賴幸媛,三名港籍學生為表達訴求,在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誠品書店信義店連續兩個地點,都被保全人員以暴力拉扯、強制驅離,以暴力拉扯驅離。
包括日前的文林苑抗議聲援行動,警察濫公權力,導致漣漪般保全人員也以為自己可以這樣暴力對待善良的學生和民眾。
教育部知不知道昨天這些學生現在情況如何?有沒有去關心了解?我要譴責暴力,教育部在談學生受教權、就學權益之前,應先談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
二、建教合作生相關問題
1.建教合作制度幾年開始試辦實施?→58年
2.現在建教生有多少人?→約三萬五千人
a.過去十年就讀建教合作教育班的學生人數成長多少?→近兩萬
b.過去十年建教合作機構家數成長多少?→一千三百多家
3.當初實施建教合作目的為何?→建教合作實施辦法第一條:為求教育與國家建設配合發展
4.建教合作制度是為了培養「技術人力」?還是「產業人才」?
5.目前參與建教合作的事業單位,最多的是哪些產業類別?→依合作事業家數多寡為:美容科1347、餐飲管理科1090、商業經營科901、資料處理科340、流通管理科326
6.在餐廳、超商接受實習培訓的建教生,部長你覺得他們未來會成為「技術人力」嗎?(若第三題回答「產業人才」,即改「產業人才」)
7.部長知道這些學生之所以這麼辛苦地選擇唸建教合作班的原因為何嗎?
8.這些建教生大多是為了學習一技之長而選擇念建教合作班,但不論是選擇參與哪種型態的實習,都至少有一年以上的時間是待在事業單位實習,可是部長,曾經在超商上過班的學生跟我說只要花兩天的時間,就可以學會超商95%以上的工作內容,還有在餐廳有需要花到一年以上的時間來學習端盤子打掃的「技術」嗎?
9.這些學生待在事業單位學習不到技術,卻又因為大多時間待在事業單位,在校學習到的知識有限,導致學理知識、實務技術兩頭空,這樣有符合當初實施建教合作制度的目的嗎?對學生未來的職涯發展有幫助嗎?
10.所以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是不是應該定期檢討合作的建教合作機構行業類別?像超商這種學不到什麼特別技術的行業類別,是不是應該取消?
11.建教生除了為學習一技之長外,還有另外一大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們大多來自於弱勢家庭,以為有生活津貼,可以減輕家裡負擔,而選擇唸建教合作班,結果到了實習單位,卻處處遭受不合理待遇,本席隨便說幾個案例給部長聽:(略)
13.以上種種不合理的情況產生,除了惡質的事業單位有責任外,學校有沒有責任?假如發生類似的事情,學校應該要如何處理?
14.跟學校申訴有用嗎?我再唸幾個案例給部長聽:(略)
15.部長,以上這些案例,證明廠商和學校多為共犯,這些學校和惡質的人力仲介公司有何差別?假如把學生的權益保障,全部寄託於學校,你覺得有用嗎?假如真的有用,為什麼學生遇到問題,常常投訴無門?被各單位互踢皮球?往後再發生爭議,繼續透過學校與廠商協調,有用嗎?你認不認同應該建立一個正式的「建教生申訴審議會」,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6.上面這些案例,難道都不曾向學校申訴,請學校出面協調嗎?可結果就是我們看到的,學校和廠商是連成一線,一起對付全力不對等的學生,這樣你還要跟我說學校出面協調會有
17.最後,請問部長,你求學的時候,朋友多不多?
18.那你覺得有同儕的陪伴,學習效果是增加還是減少?
19.那你是否認同,建教生在事業單位接受訓練的時候,也要有同儕陪伴,共同成長激勵?
20.所以是不是應該要明訂建教合作機構每期輪調人數的下限?最少應該有幾人?
結論:
部長,上一屆「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差一點未能通過,就是因為少數幾個委員杯葛人數下限,那麼請你好好跟你們的黨籍立委好好溝通,讓確實對建教生有利的法案趕快通過,不然三萬五千的建教生將因為你們的怠惰,持續處在水生火熱之中,這樣你對得起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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