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貴報獨家披露民營的高雄美濃區農會將年約60歲陳姓男子,以住家土地向農會借貸10萬元,分24個月至今年8月應還清 ,但卻於去年12月底得知其土地已遭法拍,獨居的陳男不解,僅剩4萬3000元的借款,怎會在去年6月前已被點收,11月18日進行第一次法拍流標,再於12月16日第二次法拍以低於鑑價105萬元的98萬8000元遭拍定。台灣奇特的法拍文化,默默促成欠稅欠費送強制執行,且 #超額查封 及 #拍賣的問題 儼然成為民間「#上行下效」的方式?!
公務員送達可以「便宜行事」,可是對人民欠繳的稅費可是「非常極端的嚴苛」,美國對一般漏稅罰鍰為0.2倍,英國是0.3倍,非洲0.2倍,我國一旦發現有漏稅欠費情況,便是1到10倍的重罰,印花稅罰則還高達20~30倍,罰款倍數更是由稅捐人員自為認定,動不動就補稅、數倍罰款+滯納金+利息,算一算比民間高利貸放款還高,況且民眾會遲繳稅款有多種原因,不應一律認定就是「惡意逃漏稅」來處罰。
印花稅滯納金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根據規定,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本稅及各該稅目的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罰鍰,每案免移送強制執行限額為300元以下,因此只要達300元就要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