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12月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法擴大因「公共設施」所致損害之保護客體,即因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權利受侵害,不以公共設施之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為必要,均適用《國家賠償法》。相較於舊法僅限於該公共設施要屬於「公有」,才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擴張了國家賠償責任之範圍,也解決了國家賠償實務上的一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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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澳跨港大橋 #斷橋
從南方澳斷橋事件談《國賠法》修正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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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澳大橋國賠 在 林佳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南方澳大橋崩塌搜救第28小時。
昨晚佳龍在南方澳持續駐守應變中心,感謝每一位勞苦功高的搜救人員及志工,還有搜救人員因水中障礙物受傷,要請港務公司一併負起慰問及醫護的責任。
今天早上召開第三次工作會報,目前進行的幾項工作重點跟大家報告。
1⃣還有2名失蹤的外籍漁工仍待搜救,現正全力持續搜救。另針對不幸罹難的漁工,已請港務公司從寬、從優、從速撫卹這幾位離鄉背景卻不幸魂斷異鄉的漁工,以每位500萬元為基礎,另協助處理保險請領、社會捐助及是否符合國賠規定的釐清。
2⃣攸關南方澳漁港內5百多艘漁船生計的航道受阻問題,感謝國防部正協助清理斷落塌陷的橋面,航港局也將於今日完成警示標示,力拚明日可有臨時航道可供通行。大船暫於商港碼頭作業,小船排定時間安全進出。
3⃣證據保存及調查作業同步進行。已指示港務公司彙整接手維管南方澳大橋之檢、修紀錄,頻率和項目應有一定的規範,若有不符規定,必將徹查究責,絕不寬貸;同步也配合交通部的專家小組、檢方與運安會更具獨立性與公信力的調查,查清事發原因。
4⃣南方澳大橋重建已責成公路總局規劃設計發包施工,最短時間還給居民安全、便捷的橋樑。
受害漁船的船東也在現場關心搜救進度,他心急如焚的跟佳龍說,不管怎樣破壞船身,一定要找到罹難者,讓他可以面對外籍漁工的家屬,希望我們救援速度可以再加速。
船東跟移工相處多年,甚至還有十幾年的共事情誼,雇主與勞工朝夕相處,關係其實更像家人,那種不捨與心急如焚的心情,令我們無比心疼,我們一定會持續全力搜救。
#天佑南方澳
南方澳大橋國賠 在 陳曼麗 Chen Manli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晚好好說 一同討論斷橋事件】
「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發生後,行政院於事發當下馬上組成緊急應變小組,交通部林佳龍部長也立刻跟立法院院會請假趕到現場,隨後內政部徐國勇部長、國防部沈一鳴參謀總長也都趕到現場指揮。在台北,我則前往華視「今晚好好說」,共同討論斷橋事件。
可能會造成斷橋的情形,節目中新北市土木建築學會蔡榮根理事長,以及土木技師楊世仲技師已經說明,可能可以朝先天結構不良、後天養護不佳等情形探討。而我則指出,若現在還有許多危橋,交通部的確應該審慎考慮把這些資訊公開,讓民眾能夠迅速且明確的獲得資訊。
另外,此次事件也造成了外籍漁工的傷亡,我認為勞政機關也應給予外籍漁工醫療或後續費用的協助。而對於此次事件的成因,因為鑑定報告尚未出爐,但倘若實屬國家政府的責任,相關人士不分國籍,皆可提出國賠。
最後,我仍希望行政部門相關單位,當下能夠儘速完成救災,事後提出深刻檢討,並且將資訊公開給大眾。
華視「今晚好好說」節目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Yd6JyXw4qA&t=3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