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參考某些文章後提出的初步及粗略方向。
關於中華民國各直轄市行政區具體建議:
一、 宜加速再整併行政區
行政區劃系創造直轄市各區適性發展的必要條件,唯有各區皆能適性發展,方可呈現各區特色及績效,從而建構並強化各該直轄市的整體發展,使市政推展更為順暢,造福市民。遂建議中央政府及立法院應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地方制度法》儘速通過並頒訂行政區劃法,積極進行各直轄市行政區整併,以有效統合地方資源,促進各區均衡發展。
二、 宜加強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與區公所之間,充分認識並謹守彼此之法制關係
依據各直轄市之《組織自治條例》及《各區公所組織規程》皆明定,區公所在執行區政業務過程,受各直轄市政府民政局之指導、監督等,各局處若有業務上需要,也得以市長名義行文,請區公所協處。惟實務中,若各局處以一級機關身分來要求各區公所配合,區上區長職等低於各市府一級主管,或有可能產生區公所為市府各局處的附屬機關之錯覺。區公所時乃各直轄市市政府之派駐機關,也不宜設置為自治法人單位。另外,在委託、委辦過程中,如有存在「任意委託」或區公所「人力、預算及權限等不足」之情況發生,易造成區公所與各直轄市政府一級機關之間關係緊張,另過重之公務壓力等也或有可能易造成區公所同仁士氣低落,進而影響公共服務品質。因此宜速建立並謹守兩者之間之明確法制關係。
三、 宜再精進區公所員工職能訓練
改制後直轄市各區公所因各直轄市市政府委任、委辦事項陸續下放,而區公所組織編制各業務單位除少數專業職系外,大多為一般行政、民政等通才性人才居多,應加強法治、採購、資訊、特殊地域性專業職系等人才加強,甚至應鼓勵或強制員工積極參訓,以因應業務執行所需,以令政策有效推行運作、強化為民服務之能。
四、 宜寬列部分在地需求之預算,以強化區政自主性,減低各直轄市政府各局處部分負擔
各區公所年度預算必須落實先有計畫才有預算提列,各直轄市政府也應當鼓勵區公所提列計畫,符合零基預算之精神。依據各機關施政績效及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先期作業要點等規定辦理預算籌措,令各直轄市政府研考、財主等初審單位核定之給予區公所草編的基礎額度與直轄市政府一級機關必須審度合宜。
另針對各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新增授權各區公所各項資源之投入,宜由市政府統籌與政策規劃,再部分因地制宜賦予各區特色及需求來規劃運作,並適度減列一級機關原執行相關之預算額度。另根據地5條規定:委任業務除本府應統籌策劃所需作業經費外,所需經費由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並減列原執行本府該項職權之主管局處會預算額度;委託業務所需經費,由委託局處會編列預算撥交區公所之用。
因地制宜發展各區地方特色及需求,改制後各資源之投入,由各直轄市政府統籌與政策規劃,再行分配予各區公所運用,各直轄市政府應審慎評估執行大區域或通盤性之建設與計畫之應全力考量各區來發展在地特色及在地需求並實質上給予寬列預算辦理。
五、 宜研究並加速建立電子化區政府,有效提高服務品質及效率
直轄市政府因幅員廣大、人口眾多,應開始全面強化政府電子化,除一級機關各項公務或服務之電子化,也應擴及到各區政府之電子化程度。具體建議:1.建置跨機關服務資訊系統。2.建置政府網內網路應用環境。3.充實網內網路上各資訊資源、人口、土地、公文、人民陳情、議員立委案件等大數據資料庫規畫與整建,快速達到資料串連4.應逐步減少書證紙本應用,改由政府機關由網路查驗。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舒翠玲議會質詢106.10.16 第一屆第六次定期會第12次會議--秘書處工作報告及說明 〈針對區長違法配有座車、司機等相關事宜〉 依法令規定,12職等以上之公務員才可配座車及司機,但是市政府竟允許 九職等的區長帶頭違法。若真要如此做,請市政府先修法後在做,應依據法令做事。 另外,區為獨立機關的...
區長職等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舒翠玲議會質詢106.10.16
第一屆第六次定期會第12次會議--秘書處工作報告及說明
〈針對區長違法配有座車、司機等相關事宜〉
依法令規定,12職等以上之公務員才可配座車及司機,但是市政府竟允許
九職等的區長帶頭違法。若真要如此做,請市政府先修法後在做,應依據法令做事。
另外,區為獨立機關的公部門,不給議員查詢的公文及資料,而推給秘書處。市政府屢屢以個資法為理由,不讓議員查詢。本人強烈抗議市政府藐視市議會的功能及議員!
區長職等 在 [請益] 區公所編制內有8職等以上的非主管缺嗎? 的推薦與評價
不清楚區公所的編制大小所以請問板上有沒有區公所的人士或噌經擔任或知道的人呢? 如果有8職等以上的非主管缺那多嗎? 還是一個區公所舊指有一兩個這樣的缺而已? ... <看更多>
區長職等 在 [討論] 區公所的位階有比市府各局處小嗎??? - 看板PublicServan 的推薦與評價
正常來說...區公所跟各局處不都是平行的單位嗎??
可是本市的各局處丟下來的業務高達50多樣業務(我同事說的)...
除了業務丟下來之外...還可以考核區公所做得好不好..
所以區公所的位階有比各局處矮一截嗎??
不知道其他直轄市的區公所是不是也是這樣子的情形...
如果是平行的單位的話要怎樣改善這樣的怪現象???
如果要丟業務下來的話至少補一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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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要說明一下...是下放業務而已唷...
有時候是沒下放人..沒下放錢...跟沒下放權這三個情形...
比較慘的時候是三個情形一起發生的下放業務...
然後會計系統愈做愈爛...現在餘額還要另外用紙本驗算...
明明是原局處的樓子卻叫區公所要處理只因為業務已經下放給你了...
要處理事情卻又限很短的時間內要回報...
因為區公所一個人都是兼很多業務...
然後市府各局處又要求要創新...
除非一個業務一個承辦...才有空檔去想要如何去創新...
我們能把限期的業務趕出來交差已經很謝天謝地了...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