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鄉親大家好,關於這兩天報導縣府衛生局修正《苗栗縣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將導致山泉水走進歷史的新聞。品安在這邊向大家簡單做說明,釐清爭議。
大家平常去加水站加水,應該都會看到「應煮沸、勿生飲」的標語,而這次的修法是明確指出這些加水站的水質要符合《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當中的「微生物限量」標準。
意思就是說,這些加水站出來的水在「大腸桿菌群、糞便性鏈球菌、綠膿桿菌陰」的檢測當中,都必須是陰性,也就是未檢出。
所以其實不管水源是自來水、山泉水或是地下水,這次修法只是針對「水質」,並不是針對「水源」做限制。另外,其實這次修正草案的內容,許多家業者早就都在做了,很多業者甚至檢測更多項目,確保一定的水質。所以大家不用太擔心未來沒有加水站的水可以使用。
另外,感謝張顧礫議員昨日上午邀請衛生局副局長楊文志來苑裡向相關業者說明,謝謝顧礫大哥與副局長,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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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擷取自聯合報〈苗栗賣山泉水將走進歷史 自治條例草案要求生飲級水質〉:https://goo.gl/UNc39v
完整草案對照表見《苗栗縣政府公報》107年第10期,第93-101頁:https://goo.gl/hVDyFY
《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https://goo.gl/ZFof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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