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把大家搞得好亂啊!
請仔細閱讀以下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 所提供之正解~
【休息日加班,法律說怎麼給就怎麼給,勞動部不要亂解釋!】
『休息日』加班費的給法,新修正之勞基法§24明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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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
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
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
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
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逾四小時至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逾八小時至十二小時以內者,以十二小時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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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勞動部都一再說明,
休息日加班1小時要給4小時,至第5小時就要給8小時加班費,
那休息日加班,怎麼會有請假、扣錢的問題?
一、休息日當日是有薪假(勞基法§39休息日當日工資照給),
所以本薪不能扣。
二、休息日當日出勤是『加班』,係約定出勤,
但並非『約定4小時/8小時加班』。
立法原意是『完整休息日遭破壞的補償』,
所以沒有『應做滿4小時/8小時』的所謂『道德風險』問題!
三、休息日加班勞工,
有提供勞務第1小時,就應該付4小時錢;
有提供勞務到第5小時,就應該付8小時錢。
已經達成要件就應該依法給付, 這條應該沒有其他解釋方法吧。
四、勞基法§42『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
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 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但如果已約定加班而臨時未到,按勞動部解釋函釋可認曠職。
所以已經加班、到勤,有正當理由要離開,是應該告知雇主,
但不影響勞基法第24條加班費計算才對。
約定出勤/工時記載/給薪計算,三件事不要混為一談。
#勞動部是勞動法令主管機關,
不依法律文字及立法原意解釋法令,又推給學者專家,
到底要轉幾彎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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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諸多疑問嗎?歡迎留言或私訊,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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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日質詢重點如下: 1. 我國關於政府人力規範,混亂不堪。理論上,不是公務員、就應該是勞工,各享公務員及勞動法權益保障。然而,透過過時陳舊的法令,政府機關約僱人員卻落於「既非勞工、也非公務員」的尷尬處境,與現實完全脫節。 2. 依照《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約僱人員業務限於臨時性、季節性工作,但...
勞動部是勞動法令主管機關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日質詢重點如下:
1. 我國關於政府人力規範,混亂不堪。理論上,不是公務員、就應該是勞工,各享公務員及勞動法權益保障。然而,透過過時陳舊的法令,政府機關約僱人員卻落於「既非勞工、也非公務員」的尷尬處境,與現實完全脫節。
2. 依照《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約僱人員業務限於臨時性、季節性工作,但實務上約僱人員執行的常是固定行政性工作,政府帶頭違法,長年一年一續聘約僱人員。人事長施能傑不斷閃避問題,硬拗一切合法。但是,施人事長所提答案更是打臉自己的出國報告內容。
3. 就勞檢員而言,加班20小時是常態,更有加班超過50、70小時的情況,但就超過20小時部分無法領到加班費。對此,我要求勞動部以中央主管機關層次,宣示讓全國勞檢員領到加班費的政策立場,起初勞動部仍在閃躲,最後才承諾讓勞檢員領得到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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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是勞動法令主管機關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25)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衛環委員會針對長期照護問題質詢衛生署、勞委會與內政部。林佳龍在會中提案通過要求內政部與衛生署重新訂定長照的補助標準,取消中低收入戶民眾自付比率;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各種照顧服務補助的上限。
首先,林佳龍取出,目前長照服務分一般戶、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其政府分擔比率不同,但政府補助額度的上限卻是相同,弱勢者可能因為經濟情況較弱而選擇負擔得起的補助額度方案,導致無法受到充分的照顧服務。
林佳龍指出,低收入戶占長照服務使用14%的資源,中低收入戶占長照服務使用12%的資源,比起一般戶占長照服務使用資源74%明顯低,但實際上弱勢者家庭通常支援較少受益長照服務較高。林佳龍在衛環委員會提案並獲得通過,要求內政部研議應重新訂定補助標準,取消中低收入戶民眾自付比率;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照顧服務每月最高補助小時數;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補助額度;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老人營養餐飲服務補助額度;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交通接送每月最高補助額度;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居家護理每個月最高補助額度。同時衛生署應檢討重新訂定補助額度;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喘息服務每年最高補助額度;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社區及居家復健補助額度。
林佳龍表示,長照是國家邁向老人化社會的福利體系,既是就業政策,也是福利政策,目前長期照護主責規畫機關是衛生署,未來的主管機關是衛生福利部,長照十年已經到了第七年,長照法還沒通過,政策執行也未見統合,他憂心未來衛生署是否訂得出來長照發展政策與計畫。林佳龍也指出,去年是陳振川及薛承泰正偉在協調,後來薛承泰去職,陳振川任工程會主委,政院目前由陳士魁協調長照小組,但卻還沒開過會看不出政策執行的統合,表示馬總統不重視,江院長不用心。林佳龍強調,政府預算編列不足,也表現出對長照的不用心,長照公務預算每年編18.7億到28.34億,迄今已動用第二預備金10億。
林佳龍指出另一個計劃牆上掛掛的例子是行政院去年10月由政務委員陳振川及薛承泰於共同主持「長期照護之產業政策與法令鬆綁相關事宜」協商會議,會議中決定要引導民間資金,尤其是保險業投入國內長期照護產業,兩個政委走一個,一個任工程會主委,這個政策人亡政息,沒有效率。內政部認為保險業投入國內長期照護產業目前不見得適合,還要再研究!
對居家照護勞委會對本國、外籍服務員的轉介,七年來約70萬個cases,53萬聘的是外籍看護,林佳龍指出光從人力問題就看得出長照體系四分五裂!從勞委會職訓中心結訓的學員少投入居家或社區照顧服務,多流向醫院、機構,勞委會推了專業證照制度卻還是面臨薪資太低、專業沒價值、待遇不合理等問題,林佳龍也要求勞委會推動的家事勞工權益保障法盡速提送立法院。
勞委會已經將家事勞工權益保障法送行政院,對家事勞工者的勞動權益有所規定。勞委會表示,照護員未來還是盡量用本勞取代外勞,機構服務員有規定本勞、外勞的比例,居家服務上本國籍、外籍的比例必須還要跨部會研議協調。林佳龍要求三個月提出研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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