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14~110/09/28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教學人員」公告(校務基金進用/幼保系)
(聘期自111年2月1日起聘,至多聘任3年,詳細聘期依契約書辦理)
(自111年2月1日起聘) 公告日期:110年9月14日
■徵聘單位:幼兒保育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級以上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
■名額:1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幼兒教育專長,能開設幼兒教保相關專業課程。
2.請具國際教保機構交流及全英文授課能力。
3.具備1年以上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及跨領域工作經驗,並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4.具教學經驗者尤佳。
5.檢附歷年著作。
■Department:Department of Child care
■Position:Assistant ProfessorLevel(above)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With a foreign/ domestic PhD in a relevant discipline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MOE), R.O.C. or
with a teaching certificate for assistant professor (or higher) issued by MOE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Offering courses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relevant disciplines.
2.Conducting international exchanges with child care institutes and offering English-taught courses.
3.Work experience in the industry and in the profession related to teaching subjects for more than 1 year; proof documents required.
4.Teaching experience is preferred.
5.Enclosing publications.
>
工作項目:
■備註︰
※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聘任及升等辦法」第六條規定,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任期最長以三學年為限,且每年需依規定接受評鑑,其辦法另定之。聘期原則以一學年一聘,評鑑不通過者,次學年不予聘任。聘期未滿一學年者,得免予評鑑。經同一聘任單位連續二學年評鑑認定優良者,於應徵本校同一聘任單位專任教師職缺時,應逕與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完成初審推薦之人選並得排序或共列,一併送請學院辦理複審。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0年9月28日)已具有博士學位或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如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28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 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分機6112 本校人事室朱小姐。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專業領域)」;資格符合者由徵聘單位辦理後續審查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報名需繳交表件︰(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新聘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
(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及教師資格證書始予採認。
(四)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五)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六)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八、前述第七項(1、2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表格,刊登於本校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新聘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系所 郵件信箱
(一) 幼兒保育系 babychild@mail.npust.edu.tw
九、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十、本校聘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5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或不適任情形之紀錄。
十一、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新聘教師應公開甄選,各系擬聘一名,需提送二至三人,…,應徵教師人數未達二人時,應簽請原公告延長,若連同第二次延長公告應徵教師人數仍未達二人時,應經系教評會重新檢視徵才專業領域或擬聘職級公告內容之適切性,並簽奉校長核定後重新公告之。各次徵才公告期間所有應徵教師應合併辦理,合併後應徵教師人數須達二人以上,始得進行初審工作。通過初審人數未達二人,應依前揭程序重新公告,公告期間至少二週為原則,已通過初審資格者應予保留。
十二、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
(四)全國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點選「找工作」。
(五)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index.php點選「職缺訊息」。
(六)科技部網址https://www.most.gov.tw/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七)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教保員資格認定 在 羅廷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紓困4.0之《高中以下鐘點人員及建教生》來囉!
#我們小編很努力撰寫拜託幫分享!!
🙋🏻♂我是高中以下(含幼兒園)鐘點人員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未具本職之人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以下簡稱受疫情影響人員):
①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習節數以外時間授課或提供服務,因學生停止到校上課且未能線上授課或提供服務,致鐘點費中斷。
②於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時間之外服務,因幼兒停止到園上課,致鐘點費中斷。
⚠️退休軍公教人員,非屬本案之補助對象。
🙋🏻♂補助內容:
一、受疫情影響人員,其鐘點費補助,以「總受影響節數」乘以「調整後每節鐘點費」設算。
👉🏻申請程序及撥款方式:
一、受疫情影響人員薪資補貼
1. 本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受疫情影響人員:
①受疫情影響人員得於本須知發布後至110年8月31日前,填寫本須知所附之申請表(如附件1)後提供學校或幼兒園(可採電子檔方式辦理,無須紙本),經學校或幼兒園審核認定後,撥付補助經費。
②經學校(幼兒園)審查通過後,至遲應於2週內,以撥款方式一次性匯入是類人員指定帳戶。
③本部國教署依補助內容所列補助項目及補助額度,於110年6月30日前,採一次性預核撥付予國立學校及幼兒園。
2. 各地方政府主管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受疫情影響人員:
①受疫情影響人員得於本須知發布後至110年8月31日前,填寫本須知所附之申請表(如附件1)後提供學校或幼兒園(可採電子檔方式辦理,無須紙本),經學校或幼兒園審核認定後,至遲應於2週內,撥付補助經費。
②由本部國教署110年6月30日前先行預核並撥付各地方政府本案經費。
③各地方政府收到撥付款項後,應依補助內容所列補助項目及補助額度,評估各校(園)所需預核額度後,於一週內一次性撥付至學校(幼兒園)。
——————————————————
🙋🏻♂我是建教生
條件:有建教生因疫情影響中止建教合作訓練,並因此停止領取建教合作機構所發生活津貼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建教合作學校)。
👉🏻建教合作學校:補助其發給所屬建教生生活津貼紓困補貼,自110年5月18日至110年7月31日期間,依其中止訓練而停止領取生活津貼之月數,每人每月發給1萬元;其於特定月份非全月中止訓練者,按其中止訓練日數所占當月份總日數之比率,折算當月份發給金額。
👉🏻申請方式:最遲在8/31前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造冊請領
⚠️建教生不得重複請領其他機關相同性質的津貼、補貼哦
👉🏻申請傳送門:https://www.edu.tw/COVID-19/cp.aspx?n=40B3B94FFF131EFA&s=975D2E57295AC0A6
☎️聯絡窗口:
一、課後社團外聘教師相關: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黃春慧科員:04-37061303
二、課後照顧服務班兼職服務人員相關:
國教署國中小教育組王廷尹商借人員:02-77367421
三、幼兒園教師助理員、延長照顧服務人員相關:
國教署學前教育組林宜嶺助理:02-77367473
四、建教生生活津貼補貼:
國教署高級中等教育組許婉玉科員:04-37061153
助理教保員資格認定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建教生及高中以下兼職人員紓困(含幼教人員)紓困方案
日前針對疫情紓困追加預算審議中,我針對建教生紓困提出主決議,經教育部彙整前次漏列的紓困對象,近日整體公告。
◎補助對象: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未具本職之人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以下簡稱受疫情影響人員):
1.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習節數以外時間授課或提供服務,因學生停止到校上課且未能線上授課或提供服務,致鐘點費中斷。
2. 於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時間之外服務,因幼兒停止到園上課,致鐘點費中斷。
二、有建教生因疫情影響中止建教合作訓練,並因此停止領取建教合作機構所發生活津貼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建教合作學校)。
◎不補助對象:退休軍公教人員,非屬本案之補助對象。
◎補助內容:
一、受疫情影響人員,其鐘點費補助,以「總受影響節數」乘以「調整後每節鐘點費」設算。
二、建教合作學校:補助其發給所屬建教生生活津貼紓困補貼,自110年5月18日至110年7月31日期間,依其中止訓練而停止領取生活津貼之月數,每人每月發給1萬元;其於特定月份非全月中止訓練者,按其中止訓練日數所占當月份總日數之比率,折算當月份發給金額。
◎申請程序及撥款方式:
一、受疫情影響人員薪資補貼
1. 本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受疫情影響人員:
(1)受疫情影響人員得於本須知發布後至110年8月31日前,填寫申請表後提供學校或幼兒園(可採電子檔方式辦理,無須紙本),經學校或幼兒園審核認定後,撥付補助經費。
(2)經學校(幼兒園)審查通過後,至遲應於2週內,以撥款方式一次性匯入是類人員指定帳戶。
(3)本部國教署依補助內容所列補助項目及補助額度,於110年6月30日前,採一次性預核撥付予國立學校及幼兒園。
2. 各地方政府主管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受疫情影響人員:
(1)受疫情影響人員得於本須知發布後至110年8月31日前,填寫申請表後提供學校或幼兒園(可採電子檔方式辦理,無須紙本),經學校或幼兒園審核認定後,至遲應於2週內,撥付補助經費。
(2)由本部國教署110年6月30日前先行預核並撥付各地方政府本案經費。
(3)各地方政府收到撥付款項後,應依補助內容所列補助項目及補助額度,評估各校(園)所需預核額度後,於一週內一次性撥付至學校(幼兒園)。
二、建教生生活津貼紓困補貼
1. 由學校統計受疫情影響之建教生及其於110年5月18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期間,實際中止訓練而停止領取生活津貼之月數後,至「教育部建教合作資訊網」(網址:https://cetw.me.ntnu.edu.tw/)造具所屬各相關建教生之「生活津貼紓困補貼」申請表及請領清冊。
2. 學校屬直轄市政府主管者,學校應將所造具之請領清冊報各該管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初審通過後,再由各該直轄市政府教育局檢具請領清冊,於110年9月30日以前轉送本部國教署複審;其屬本部主管者,請學校於110年9月30日以前將所造具之請領清冊逕報本部國教署審查。
3. 本部國教署於審查通過後,由本部核定學校補助,並將補助經費逕行一次撥付各該學校帳戶,再由學校轉發所屬相關建教生。
◎請符合申請資格者,就各機關相同性質的津貼、補助擇一申領。
◎聯絡窗口:
一、課後社團外聘教師相關: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黃春慧科員:04-37061303
二、課後照顧服務班兼職服務人員相關:
國教署國中小教育組王廷尹商借人員:02-77367421
三、幼兒園教師助理員、延長照顧服務人員相關:
國教署學前教育組林宜嶺助理:02-77367473
四、建教生生活津貼補貼:
國教署高級中等教育組許婉玉科員:04-37061153
◎申請資訊及相關表格:
請搜尋「教育部紓困4.0方案」(連結:https://www.edu.tw/COVID-19/cp.aspx?n=40B3B94FFF131EFA&s=975D2E57295AC0A6)
助理教保員資格認定 在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 190 likes · 2 talking about this. Labor Union. ... <看更多>
助理教保員資格認定 在 發問幼兒園助理教保員大概薪資及工作內容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想問問大家有沒有幼兒園助理教保員的工作經驗分享,自己非常喜歡小朋友,但從未接觸過幼教業,想了解大概薪資及工作內容謝謝.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