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連假都在做什麼呢?
來分享一下最新一期經濟學人所報導的最新研究:女性地位和國家治理的關係,相當有趣,值得一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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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迫女性會造成國家不穩定和貧窮?!
#分享外國學者研究
最新一期的《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有兩篇相似的文章,一篇的標題為 #為什麼讓女性失望的國家會失敗,另一篇為 #壓迫女性的代價。
兩篇都是在談「父系社會」壓迫女性,對於國家整體不利,主要是對「減少社會衝突」、「維持政治穩定度」有不利影響。
他們引用美國德克薩斯農工大學Hudson、楊百翰大學Bowen與Nielse三位學者的研究指出,壓迫女性傷害的不會只有女性,男性也會受到波及。
三位學者提出了 #父系社會症候群(patrilinealsyndrome)的概念,症狀包含:
在財產權及家庭法中對女性的不公平待遇、女性過於早婚(童婚)、女性婚後與男方家族同住、一夫多妻制、結婚的聘禮制度、重男輕女、對女性的暴力,以及社會對這種暴力的態度。
這研究將176個國家以症狀的嚴重程度,打0-16分的分數。0代表無症狀,16代表病入膏肓。
例如:
澳洲、瑞士、瑞典皆為0分;
伊拉克、奈及利亞、葉門和塔利班奪權之前的阿富汗被評為15分;
南蘇丹則獲得最糟的16分。
他們估計,約有120個國家還是受到父系社會症候群不同程度的影響。
#父系社會症候群與脆弱國家指數
接著,學者們借用智庫和平基金會Fund For Peace所做的2021年 #脆弱國家指數 (註)的數據,來探討該國家父系社會症候群的程度,和脆弱國家指數之間的關聯性。
統計分析的結果顯示:
父系社會症候群和一個國家的劇烈動盪高度相關(比「收入」、「都市化程度」甚至是「世界銀行用來衡量良好政府治理的標準」都更相關)!
例如,脆弱國家指數中前20名最動盪的國家,#都有實行一夫多妻制。
這可能是因為重男輕女、實施一夫多妻制的國家,容易造成大量適婚年齡男性找不到配偶,進而導致社會問題。
研究證據也指出,家父長制和貧困息息相關。
因為傳統父系社會常為了聘金把年輕女孩「嫁掉」。
少女早婚極有可能造成學業中斷;假如她面對的是一個惡質的丈夫,也較難起身抵抗。
這些年輕女孩們,在艱困的情境下,也較難養育出健康、受到良好教育的下一代。
台灣女性結婚平均年齡達30歲,我們恐怕很難想像,這世界上仍有五分之一的年輕女性,未滿18歲即步入婚姻;有二十分之一的少女,結婚年齡更是不到15歲。
#父系社會文化在全球衰退中
#性平上的進步仍需小心呵護
經濟學人文章指出,若從全球整體趨勢來看,父系社會文化正在式微中。
針對女嬰的選擇性墮胎已經大幅減少。過去性別比高度不均的國家,如南韓、喬治亞、突尼西亞,都已回復到正常水平。中國和印度的失衡情形也在趨緩中。
童婚的問題也受到正視。2000年以來,有超過50個國家將法定結婚年齡提高到18歲。
即使如此,近期 #塔利班在阿富汗、#美國德州心跳法案 的例子,也提醒我們,女性權益上的進步並非不會倒退。
值得注意的是,政治相對穩定但父系社會症候群嚴重的國家,也可能存在較高的社會動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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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父系社會文化也在衰退中
#我們還可以做更多
讀完後,回想台灣,台灣在各種國際性別平等指數上,一直名列前矛。
「父系社會症候群」的童婚、一夫多妻制等「症狀」已經很少見,民法對女性的不公平也大幅改善,雖然還是有結婚聘禮習俗、婚後夫家期待,以及性別暴力等問題。
做為立委,我在立法院已提出《跟蹤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私密影像條例、刑法權勢性侵相關條文、行政院組織法內閣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等法律提案。
上會期處理到一半的《跟蹤騷擾防治法》非常迫切,本會期ㄧ定要三讀通過💪,補上台灣性別暴力防治法治的重要一塊拼圖。
當然,法律是社會的共同道德底線,落實性別平等的文化,還是需要我們大家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共同反思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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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脆弱國家指數由美國《外交政策》等每年根據政府的控制能力、人權、治安、經濟等12項指標,評估各國的不穩定程度。指數愈高,意味該國家的不穩定程度愈高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 購買黃臭泥周邊商品: https://reurl.cc/Ezkbma 💛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
刑法 未 滿 18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不知現行學校的性平教育、法治教育, 對於男學生究竟能產生何種效果?
(摘)新北市某貴族私校1名國二女小玲(15歲、化名),今年初開學沒多久,被2名男同學小明(15歲、化名)及小強(15歲、化名)逼迫在男廁內口交,並揚言以後若不從,要讓全校知道這件事。小玲害怕下不敢聲張,但也拒絕2名男同學後續要求。但沒多久,有些男同學看到小玲都會暗示或是傳訊息:「可以2K半嗎?」讓她羞憤不已。後來因疫情變成在家線上上課,小玲母親發現男同學傳的類似訊息,才知道小玲被侵犯及霸凌,憤而到警局提告。
律師廖芳萱表示,這案件區分為2種狀況:情況1、被害人如少女所言違反意願口交,則2名未成年男將觸犯刑法第222第1款的加重性交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況2、若本件未違反被害人意願,則2名未成年少年則涉犯刑法第227條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法律規定如加害人未滿18歲,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前述二種情形,未成年少年均可依刑法第18條減刑。且本案2名未成年人僅15歲,全案依少年事件法處理。
校方指出,在得知學生間的性平事件後,立即進行校安通報,並在隔2天就召開校園性平事件處理會議,決議組成3人調查小組調查。學校並分別約請雙方家長到校,共同研討對學生的輔導工作。同時撰寫調查報告做事實認定中,學校將依據性平法規定儘速完成事件調查,待調查報告完成後,尊重性平會的決議,對學生雙方實施心理輔導及性平教育,也會持續強化學生性平教育,並提升師生察覺處理及自我保護的敏感度。
刑法 未 滿 18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為什麼有些網站堅持問你有沒有滿 18 歲?
基於很多原因,有些網站在進入之前,會有個警告頁面,提示使用者內含未成年人不適宜的內容。通常這個頁面會有兩個按鈕,「我已年滿 18 歲」、「我未滿 18 歲」,後者按下去通常會把你送回上一頁或 Google 首頁。
雖然大家年輕時都撒過這個小謊,但為什麼會有「明明知道對方在說謊、卻還是要問」的情形呢?
有可能,他是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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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認定的威脅
《刑法》的妨害風化罪其中一種形式是「散播猥褻物品」,散播兩個字滿好懂的,但問題出在「猥褻物」。
大法官作出解釋,所謂的「猥褻物」就是在客觀上,讓閱聽者會覺得好刺激、能滿足性慾,但其他人看到會覺得羞恥或厭惡,而有礙社會風俗道德的出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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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core
不過每個人對於性慾或羞恥的感受不同,你認為的好讚、好好看,在別人眼裡可能就是不舒服和不喜歡。就像綠色格子你看是稿紙,但你好朋友卻覺得是綠豆糕。
因此,大法官還進一步給了一個區分的標準:分別是「硬蕊」(hardcore)與「軟蕊」(softcore)。
所謂「硬蕊」指的是含有性暴力、性虐待或人獸交的內容,且不具有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如果販賣、播送含有「硬蕊」內容的出版品,就會成立散佈猥褻物罪。
「硬蕊」以外但卻足以引起一般人性慾或不快的東西,就屬於「軟蕊」。只要採取適當、安全的隔離措施,來避免一般人(特別是青少年)接觸,就不會成立散佈猥褻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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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滿 18 歲」
但如果是網路內容,要如何阻隔?
有個網站叫做「Playno1」,網站負責人被起訴散播猥褻物品罪。被告主張,網站入口都有警語,確保年滿 18 歲的網友才能進入。
但是,大家都知道,「我已滿 18 歲」是每個人成年以前最常撒的謊,法官也年輕過。
法官說,雖然這個東西看起來很廢,但網路的精神起源於自由及分享,而網路的匿名性更彰顯了自由的精神。
除非有國家機器在背後撐腰,不然一個普通的網站不肯能去查驗每個會員的真實身分,很難禁止使用者填寫虛假資料加入會員。
網站如果有在入口充分公告內含 18 禁資訊、未滿 18 歲禁止進入,可以認為他做了相當的隔離措施。
最後,綜合其他因素,法官認為不成立散播猥褻物品罪,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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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刑法 未 滿 18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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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成年
00:00 前導
01:18「一次在三大社群平台曝光的業配方案」廣告段落
02:17 20歲成年的民法有什麼問題?
03:50 18歲就成年,會怎樣嗎?
05:35 太早就成年,不好吧?
07:07 我們的觀點
09:18 提問
09:39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珊珊、歆雅
|演出: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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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民法:https://bit.ly/3qEiY02
→ 中華民國刑法 :https://bit.ly/3sH0bCY
→中華民國憲法:https://bit.ly/39GVsZ6
→「民法成年年齡門檻應否調降」公聽會報告: https://bit.ly/2KwHH71
→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 21 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https://bit.ly/35ZDGiK
→立法院第 10 屆第 2 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 15 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https://bit.ly/3qBm0Sr
→立院三讀 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112年施行:https://bit.ly/3qCSZpu
→成年擬降為18歲 法務部:可獨立辦門號租房:https://bit.ly/3nYjRyr
→配合下修18歲成年 立院初審修正人民團體法等9案:https://bit.ly/3nUjVPW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懶人包 12張圖表一次看懂:https://bit.ly/3sJrYCy
→三讀民法成年下降至18歲 法界學者憂:社會衝擊恐怕會比想像中大:https://bit.ly/3bUewWL
→《民法》通過18歲即成年,你該知道的事:https://bit.ly/3nZ5NVx
→別再讓孩子當媽寶、家長成直昇機父母!3個關鍵點出「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何成當務之急?:https://bit.ly/2XTsEY9
→過得滿尷尬的2年 18歲以後的「未成年煩惱」:https://bit.ly/3sJMW4j
→民法成年下修18歲!家長憂小孩衝動結婚:爛攤誰來收...:https://bit.ly/35Ty6yj
→《民法》20歲成年下修? 反方:18歲兒買菸、樂透,爸媽無法管:https://bit.ly/3oWSC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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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未 滿 18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 我曾多次提醒司法院,政策推動必須開大門走大路、別搞黑箱操作。2011年馬政府執意推動「觀審制」,當時的司法院組成委員會時,對外昭告「沒有既定立場」。然而,委員會都還未作成結論,媒體已大篇幅報導「觀審制」的具體內容,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
離譜的是,2017年司法院推動「參審制」,再度進行這種「先射箭、再畫靶」、「放消息、帶風向」的惡劣操作。
2. 關於「人民參與審判」的形式,日前有媒體報導司法院政策大轉彎,轉向陪審制。司法院馬上發聲明嚴詞否認。
我進一步詢問司法院:這是假新聞、還是司法院說謊?司法院葉麗霞副秘書長表示從未參與會議,無法回答。
3.我已多次質疑:前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朱婉清侵占公款最後卻沒事,到底是誰在縱放貪污犯?
➡朱婉清被起訴後棄保潛逃美國,拖過十年追訴期間,法院給予「免訴」判決。請問法務部,當初是誰決定不上訴的?
➡中央廣播電台是政府出資、依法設立之公法上財團法人。請問法務部:朱婉清身為中央廣播電台的董事長,侵佔公款,是否「刑法上的公務員」?當初檢察官為何不以《貪污治罪條例》訴追?
今日已是第三度詢問法務部,沒想到法務部蔡清祥部長還是無法回答。我進一步要求部長承諾:法務部如果認為法規解釋上存有模糊空間,應立即推動修法,不能讓國家刑罰權開一個大漏洞,縱放貪污罪犯。
附註:
2019-3-18 這是假新聞、還是司法院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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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15 蘇貞昌內閣總質詢:司法改革的成效 蘇院長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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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7 請問法務部:誰放了朱婉清?
https://reurl.cc/80mzj
2017-8-14 推動司改,可以不要和馬政府一樣墮落嗎?
https://reurl.cc/Vzb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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