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泡泡 最近哈利梅根的事又把古老的英國王室炸了個底翻天,美國人普遍力挺、英國人炮聲隆隆,而我等在旁邊看人家吃麵在喊燒的亞洲人則大概有八成覺得王室娶了逆媳(超有趣)。
不過我自己覺得啊,英國實在是有一些頭銜感覺像被下了咒語,比如薩塞克斯公爵(Duke of Sussex),似乎就注定要為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奮鬥到底。
上一位薩塞克斯公爵是維多利亞女王的六叔,他們這一輩的男性都是浪蕩子,喜歡到處趴趴走,六叔遇上了第一位妻子、蘇格蘭的貴族小姐,這兩人的名字都叫奧古斯塔(只是一個是男性版一個是女性版),六叔竟然就帶著這位小姐跑去了羅馬,1793年的四月,在飯店裡自己結了婚,算私奔了,生米煮成鍋巴飯後,經過了八個月,兩人才又回到倫敦,在十二月再結了一次公開的婚。
問題是,當時已經通過了王室婚姻法,這條法令規定,喬治二世的子女以降的王室直系,都必須有君主同意才能結婚,沒有同意的一律不承認。因此,這次的婚姻也就不能成立。
為什麼六叔不去徵求君主(當時是他老爸)同意呢?看一下他兄弟姊妹的婚配紀錄就知道了,全部都是嫁娶歐陸的大小王室,如果他想要一個能得到君主同意的婚姻,肯定也得是哪家的公主。換言之,雖然奧古斯塔小姐也是個蘇格蘭的伯爵千金,但在王室眼中,實在是差得太多了。
在後來的歲月中,六叔一直試圖想得到家族許可,但始終沒有如願,兩人生了兩個孩子,但因為婚姻沒有得到認可,這兩個孩子也被當成私生子,沒有辦法繼承薩賽克斯公爵的爵位。這段不被承認的婚姻持續了多年,兩人最終在1801年分手,皇室給了奧古斯塔一筆為數不小的津貼,讓她可以撫養孩子。
後來的六叔當然還有情婦,但直到奧古斯塔於1830去世後,才再娶了下一位妻子。此時的六叔已經50好幾,反正老子就是抵死不娶公主、我就爛,他的哥哥們也不能拿他怎樣,於是,他在1831年又與另一位爵士的寡婦賽西莉亞夫人再婚,兩個人都已經是壯年,這段婚姻一直持續到六叔69歲去世,我相信這真的是真愛。
當然,這段婚姻也一樣不會得到君主的允許,這事就一路拖到維多利亞女王繼位,由於婚姻不被承認、賽西莉亞當然不能得到皇家頭銜與公爵夫人的稱號,因此,在宮廷或社交場合永遠不能跟她的丈夫比肩而行。
在六叔去世前三年,或許是當姪女的理解了叔叔的浪漫,也或許是六叔多年的抗爭終於有了結果,維多利亞女王繞過了皇室的典章,單獨創了一個「因佛內斯公爵夫人」的位號賜給賽西莉亞,這個封號來自於六叔的另一個頭銜:因佛內斯伯爵,這個地名在蘇格蘭,蘇格蘭的封爵的彈性比較大,而且因為沒有出現過因佛內斯公爵,所以由女王自行創立一個位號是可行的。
總之,在這迂迴的典章制度縫隙中,終究找出了一條讓六叔跟六嬸可以一起在宮廷中活動的路,雖然,六叔在三年後就去世了,但六嬸又活了三十幾年,直到89歲壽終正寢。
接下來的下一位薩賽克斯公爵,就是哈利,而哈利從未婚時就一路風風雨雨,到現在又似乎重演了他老爸、他姨婆、他伯公祖、他曾N代六叔公的老路,要如何在王室規範與個人自由中找到一條雙方都能接受的路,我總覺得心急不得。
*photo credit: WIKI用圖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rince_Augustus_Frederick,_Duke_of_Sussex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ecilia_Underwood,_Duchess_of_Inver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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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冷 #冷專欄 這句話,那句話,究竟是誰說的話?
「我越了解人,越喜歡狗。」
大家好。狗這種生物,存在的目的似乎就是為了主人。狗狗付出別無二心的絕對忠誠,加上無條件的愛和陪伴。科宅編認為,不喜歡狗的人大概都沒有心腸。#開局地圖砲
開頭引述的話卻意外拐了個彎,借用狗的單純,來怒批人類的醜惡。但是,這句簡短的妙語究竟出自誰?
剛從人間登出不久的李敖,在著作《李敖有話說》中指出「我認識的人越多越喜歡狗」出自法國的羅蘭夫人。就是那位在大革命中站錯邊,結果被雅克賓黨的恐怖統治清算,死於斷頭台的羅蘭夫人。所以結案囉,今天收工,我們下次再見~再見~
當然不是這樣。身為二十一世紀的冷知識人。有著 google 大神的優勢,應該能比古早時代,只能靠博聞強記的李敖,知道得更多,做得更好?
首先,羅蘭夫人是崩啾崩啾的法國人,一定不是講中文。【要查證名言,或是追溯任何訊息的出處,第一步一定是設法找到原語言,減少輾轉傳播中出現的失真】。而且,大概李敖的文化影響力大,幾乎所有中文來源都指向羅蘭夫人,沒辦法增加我們既有的訊息。
話說,評估史料的真實性有一個法則:轉述的人的年代和事件發生的【時間】越接近越好,中間經過越少【轉述、翻譯】則越可信,還要小心敵對方的惡意抹黑栽贓。
我們開始囉,肉搜心法第一步,線索很少的時候,一個好去處是 wikiquote,這是維基百科的子站,專門編纂名人名句。
腦中OS:「維基?嘖嘖。什麼人都可以編輯的地方怎麼可信?」
沒錯,維基百科本身並不可信,可是它有多種語言獨立運作。表示位於各國,知道各種線索的人都有可能心血來潮,在條目上(或「討論」頁面)編寫,來吸引眾人注意。當複數個鄉民注意到一件小事,讓古今中外的無數耳目和情報匯集起來,力量很驚人的。很可能指向無庸置疑的強力線索。
所以,當我在法文版的羅蘭夫人 wikiquote 完全找不到這句話的痕跡,就覺得有貓膩啦。fr.wikiquote.org/wiki/Manon_Roland → 怎麼沒寫,森七七。
對了,法文我本人當然是看不懂。但句子的關鍵詞「狗」總得出現,用單字 "chien" (崩啾崩啾的狗)搜尋網頁即可。但結果完全國防布。
這表示1、這句話無關痛癢,法國人不是很在乎所以沒有寫。或者2、這句話根本不是羅蘭夫人說的。
怎麼辦?冷靜,冷靜,重整思緒。
欸,等等喔,李敖懂法文嗎?很可能不懂。這表示他接觸到的已經是二手資訊惹。而台灣接收最多的二手資訊,要不就來自美國(英文)、要不就來自日本(霓虹語)。那就先找英文,因為我只懂英文。
肉搜心法第二步:乖乖爬文。
翻譯翻譯,同義詞的排列組合有很多可能。姑且先試試「The more I know people, the more I like dogs」。當我讀到這個網頁,整理了一掛名人似乎都說過這話,事情不妙了。www.dogquotations.com/dog-quote-variations.html 尤其是名單裡有馬克吐溫,更是不妙加三級。
眾所周知,當一句名言被歸在馬克吐溫頭上,通常就是「大家都覺得很耳熟,但沒有人知道真正的出處」的意思。馬克吐溫可以代換成愛因斯坦、林肯、德雷莎修女、或其他大家耳熟能詳,卻又不是真的很熟悉的名人。#人體名言產生器
我不放棄!仔細再看,網頁中整理的疑似名人出處中,法國人的比例特別高——戴高樂和其他含有 de 的法文名,是否表示英語圈認為這句話應該是某個法國人說的,相信原文是法文,但不確定是誰,所以就隨便亂套一個法國名人?
事到如今,嗯,我不是很想用這招的!但看來是不用不行啦!
肉搜心法最終奧義:網路上哪裡有大量的古老文獻,還能智慧搜尋的呢?答案是 Google Books 了。我們都知道羅蘭夫人死於法國大革命之後,表示她是十八世紀的人。而 Google Books 數位化了大量的各國文獻,還可以限制年代搜尋。
結果是......燈燈燈,出來了。1822 年,一本稱為《歷史與文藝筆記》(Tablettes Historiques et Littéraires)的書是最早(可得)的來源。再早就沒有了。
「我認識越多人,就越喜歡狗」出處是......是軼名。原文是這樣寫的:
"Nous venons de recevoir le Miroir de la Somme, il contient les niaiseries suivantes: Une dame disait l’autre jour: plus je connais les hommes, mieux j’aime les chiens."
(我們收到一面來自索姆的鏡子,上面寫著這樣的蠢話:一位女士先前曾說:「我越認識人類,就更加喜歡狗。」)
感覺就是個十九世紀法國的早餐飲料塑膠膜上的冷笑話。大家還記得史料判定法則嗎?羅蘭夫人死於 1793 年,相當不可能她的話會初次出現在整整三十年後的一本書上,甚至沒被指名出來。
因此,結論非常反高潮:來源是法國民間,確切出處在有更多線索出爐前暫時未知!
已知的未知也算是知識。仍有學到東西,吧。自己說(小聲)。
肉搜下來學到什麼?整理一下,我們知道「我認識越多人,就越喜歡狗」應該是十九世紀法國文化圈中的流行語。流行語當然人人都可以說,有各種出處也就不意外。
當這句俏皮話流傳到英文世界,很可能亂找了個法國名人背書。羅蘭夫人可能就是這樣躺槍的。畢竟,羅蘭夫人其實不是諷刺作家,她是個沙龍(上流知識分子的集會)女主人,寫文章也是為了政治的倡議。這台詞與角色形象,細想真的是不太對。
那,為什麼冷編科宅要小題大作,從一句俏皮話寫惹一整篇肉搜實況?因為這是後真相時代,因為網路太多的人云亦云,因為從眾很簡單,而批判性思考卻往往被當成來搗亂的而不受歡迎。然而,翻開報紙打開電視,信錯了資訊來源,愚人節每天都過~~
那麼在此祝大家(與往日誤信的錯誤常識)分手快樂。繼續看每日一冷,一起變得越來越聰明。
讀者還知道有什麼名言,大家都說是某人說的,但某人其實是無辜躺槍的呢?請一定要糾正我的錯誤常識,某科宅的腦袋,預先感謝您XD 掰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