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泡泡 我不認識冏星人,但她早期的一些影片我都有看,後來她也一度在認識的公司工作,當時見過一面,只覺得是個私下滿害羞慢熟的人。
冏說書系列的影片出來之後,有一些出版業的大老認為這是把知識淺碟化、並不看好,但我個人認為,書賣不出去才是最可憐的事,只要有人願意推、推了之後有人買,那就是好事。
當冏說書計畫上線後,參與的名單都是我認識的朋友,就像宥勳說的,是有信用、實在的人,平台是找嘖嘖,也是認識的老朋友,後來破局要說都是they的錯,我覺得不可能。
後續就是各種提油救火,燒到尚緯跟其他人更是始料未及,但我也很少去評論這些事,大家都是社會人士,沒有必要弄得這麼難看,我只覺得惋惜。最近復出,我想應該是狀況比較穩定了,那慢慢再起來也沒什麼不好,但先是分享投資經歷跟心得,這部份倒沒什麼問題,後來變成了投資群組,接著最近又開始吵小光當年如何,但我們認識的小光,根本不是這樣的人.......
有無數次機會可以成熟地處理事情,但沒有一次好好下莊,真的非常遺憾。
同時也有11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8萬的網紅冏冏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家庭教育 #性別議題 📖 購買此書 👉 https://pros.is/takeitas :::: 本集簡介 :::: #cc字幕 她諸多性經驗中最沈重的一次 她的九歲、十二歲、十六歲時發生的事 他從德國去法國搭便車的路上 她愛了一個虐待她的人好幾年 吳曉樂的推薦文 在 Pubu 電子書城用折...
冏說書 在 冏冏子Kyo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很少開社群網站,因為讀了一本書,讓我戒除了時不時就分心上網晃悠的毛病,可以集中精神讀更多的書。
如果有人有杜絕壞習慣、養成好習慣的需求,我推薦這本《#原子習慣》,通過行為改變四法則,從此邁向美好人生!
訂閱聆聽 Podcast #冏破咖 #冏說書
「行為改變四法則,運用它們養成習慣」
各平台都可以聽 📢 https://linktr.ee/kyonPC
(太久沒說書了,錄音很尬,自己不敢回聽,荼毒你們耳朵就好 🤣 希望我能越來越進入狀況。未來廢文應該會越來越少,想我的時候,請到 Podcast 找我囉)
謝謝 圓神出版.書是活的 贈書
---
本集是由萌萌法米娜贊助播出:清甜香的高山好茶,超可愛包裝,送禮自用兩相宜
這裡購買 https://sho.pe/mmfmn
冏說書 在 台灣達人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想當初,冏星人是小編第一個訂閱的YT呢
祝她一切順利 #妖精編
新聞IG全新開版追起來!bit.ly/ttshow_news
🔥米砂貼身衣物亂丟…男Youtuber撈起「水藍D罩杯」晃
👉https://bit.ly/2kG4Maf
#達人秀新聞 #網紅話題 #台灣達人秀 #冏星人 #復出 #Dcard #粉絲 #黑粉 #黑特 #憂鬱症 #摸哥 #相信
冏說書 在 冏冏子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家庭教育 #性別議題 📖 購買此書 👉 https://pros.is/takeitas
:::: 本集簡介 :::: #cc字幕
她諸多性經驗中最沈重的一次
她的九歲、十二歲、十六歲時發生的事
他從德國去法國搭便車的路上
她愛了一個虐待她的人好幾年
吳曉樂的推薦文
在 Pubu 電子書城用折扣碼【KYON】書籍可以 83 折購買電子書
https://www.pubu.com.tw/
冏冏電台 & 各平台傳送門 https://linktr.ee/kyonPC
關於著作權『合理使用』的法條聲明
All videos on my channel are only used for commentary.
Copyright Disclaimer Under Section 107 of the Copyright Act 1976, allowance is made for "fair use" for purposes such as criticism, comment, news reporting, teaching, scholarship, and research. Fair use is a use permitted by copyright statute that might otherwise be infringing. Non-profit, educational or personal use tips the balance in favor of fair use.
【中華民國法律】
民國十七年(1928年)首次制訂。現行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規定了著作財產權的限制,除了第六十五條規定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外,第六十五條前各條規定需在合理範圍內得使用,而著作財產權人之權利受限制的各種狀況,是屬於廣義範圍中的合理使用概念。
第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冏說書 在 冏冏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科普 #大腦科學 #獵奇 📖 購買此書 👉 https://pros.is/3msvhd
:::: 本集簡介 :::: #CC字幕
笑到死去的古怪病症
性狂放、用摸胸部來打招呼的部落
收養了幾十名小男孩的冒險家
有點情色的卡普格拉症候群(替身症候群)
真正的臉盲症是怎樣的
愛麗絲夢遊仙境症候群
雙頭妄想症 摸摸想要幻肢嗎
在 Pubu 電子書城用折扣碼【KYON】書籍可以 83 折購買電子書
https://www.pubu.com.tw/
冏冏電台 & 各平台傳送門 https://linktr.ee/kyonPC
支持我的頻道運作,你可以:
★ 小額贊助支持
若覺得內容不錯,願意支持這個節目長久經營
請點下面連結小額打賞一下,敝人深感榮幸
■ 綠界 EcPay → https://p.ecpay.com.tw/83yhc
■ 歐付寶 Opay (信用卡可) → https://goo.gl/bsJ2su
■ PayPal → https://goo.gl/qEdZU7
關於著作權『合理使用』的法條聲明
All videos on my channel are only used for commentary.
【美國法律】
Copyright Disclaimer Under Section 107 of the Copyright Act 1976, allowance is made for "fair use" for purposes such as criticism, comment, news reporting, teaching, scholarship, and research. Fair use is a use permitted by copyright statute that might otherwise be infringing. Non-profit, educational or personal use tips the balance in favor of fair use.
【中華民國法律】
民國十七年(1928年)首次制訂。現行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規定了著作財產權的限制,除了第六十五條規定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外,第六十五條前各條規定需在合理範圍內得使用,而著作財產權人之權利受限制的各種狀況,是屬於廣義範圍中的合理使用概念。
第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冏說書 在 冏冏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獵奇 #歷史人文 #CC字幕
:::: 本集簡介 ::::
尼祿大帝和他的情婦波培亞
倒霉的斯波魯斯
殘暴的大餅臉女王安娜與她的冰宮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的德克斯特
蘿莉控藝術家拉斯金
在 Pubu 電子書城用折扣碼【KYON】書籍可以 83 折購買電子書
https://www.pubu.com.tw/
冏冏電台 & 各平台傳送門 https://linktr.ee/kyonPC
支持我的頻道運作,你可以:
★ 小額贊助支持
若覺得內容不錯,願意支持這個節目長久經營
請點下面連結小額打賞一下,敝人深感榮幸
■ 綠界 EcPay → https://p.ecpay.com.tw/83yhc
■ 歐付寶 Opay (信用卡可) → https://goo.gl/bsJ2su
■ PayPal → https://goo.gl/qEdZU7
關於著作權『合理使用』的法條聲明
All videos on my channel are only used for commentary.
【美國法律】
Copyright Disclaimer Under Section 107 of the Copyright Act 1976, allowance is made for "fair use" for purposes such as criticism, comment, news reporting, teaching, scholarship, and research. Fair use is a use permitted by copyright statute that might otherwise be infringing. Non-profit, educational or personal use tips the balance in favor of fair use.
【中華民國法律】
民國十七年(1928年)首次制訂。現行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規定了著作財產權的限制,除了第六十五條規定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外,第六十五條前各條規定需在合理範圍內得使用,而著作財產權人之權利受限制的各種狀況,是屬於廣義範圍中的合理使用概念。
第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