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騎車兩段式,安全上路不出事
屏東警分局分析轄內交通事故資料,110年度迄今肇事原因當中「機慢車未依規定左轉」發生A1類死亡事故3件、A2類致傷事故139件,因此機慢車行經交岔路口,應如何正確且安全的左轉,是亟須建立的交通觀念;另全縣65歲以上高齡者A1類死亡人數亦達27人,較去年同期增加6人次,顯見年長者用路習慣實有加強重視之必要。
有關「未依規定左轉」,除「外側車道左轉」之外,另有「未依兩段式左轉」,兩段式左轉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交通觀念,其規定則源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102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 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
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 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
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而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5條規定,「機慢
車兩段左轉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轉路口附近顯明之處,用以告示左轉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前方路口之左轉待轉區等待左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轉。故警方取締機慢車未依兩段式左轉,應秉持執法明確性,必須在同時設有兩段式左轉標誌(藍色圓形標誌)以及畫設有待轉區的路口,始能予以舉發。
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屏東警分局將積極利用各勤務機會持續向民眾推廣交通安全觀念,並加強執法能量,盼能提升民眾交通安全意識,減少車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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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側車道右轉車禍 在 吳禹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仁德區中正路一段與崑崙路口道路交通改善】⭕️
熟悉卻又危險的路口,對於這個路口大家必定不陌生,
很遺憾地近期內再這個大路口,又發生了死亡車禍,
為了降低事故再次發生,與交通局、警察局相關單位現場會勘後,提醒民眾注意該路段所做的調整
🍎大道之行,安全唯一🍎
仁德區中正路一段西往東臨近路段
⚠️『改設為行車方向專用車道』
⚠️『內側車道改為直行專用,外側車道改為右彎專用』
並使用禁止變換車道線及路名方向指示標字,其餘相關標線一併配合調整。
仁德區中正路一段右轉崑崙路
⚠️『配合右彎專用車道設置,號誌增加紅燈右轉』
#臺南市議員吳禹寰 #仁德區中正路一段 #崑崙路口
內側車道右轉車禍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打臉中時系列第五篇,中時謝記者昨天又出了一篇意味不明但對機車路權不友善的文,按照慣例來跟大家分段解析。
1. 報導:「聯絡頭份竹南間重要幹道清寧路橋,從去年12月試辦開放機車行駛後,近日有民眾分別向縣議員廖秀紅、鄭聚然陳情,指稱陸橋外側車道汽機車混在一起行駛,陸橋兩端剛好都有路口紅綠燈,經常發生右轉汽車與直行機車爭道問題,衍生安全疑慮,縣議員已洽詢業管單位,以維護民眾往來安全。」
事實:外側車道為混合車道,汽機車本來就混行,只要沒有機車專用道的路全部都是這樣,講安全疑慮有事嗎?但這次比較好了,直接具名講出國民黨兩位議員,比起之前都憑空指控好多了。
然後右轉汽車跟直行機車,只要遵守交通規範並保持安全車距都能安全無虞,危險的是不安全的駕駛行為,並非混合車道。請問兩位議員洽詢業管單位後得到什麼回應?為何不願寫出來?是不是就想把橋上改回禁行機車?
2. 報導:「據悉,清寧陸橋是為橫跨台鐵軌道所建,分別聯結頭份市中央路及竹南環市路等2條重要幹道,過去以安全為由禁止機車通行,所以往來機車都由平面地下道通過台鐵軌道,許多民眾多年來已經習慣這條通行車道,尤其年紀較長的長輩騎機車通行,有較安全的路徑保護。」
事實:過去以安全為由禁止機車通行,但我會勘時問公總依據到底是什麼,公總也講不出所以然,這不就單純『憑感覺』覺得危險而禁止?也正是因為這樣,當初會勘才能順利開放一個車道。
接著,說橋上汽機車混行不安全,地下道有較安全的路徑保護,實在錯的離譜,橋上有兩個車道,地下道僅有一個混行車道,若要說混行危險,地下道其實才危險。
3. 報導:「去年間,有苗栗縣民代以還機車路權為名,要求開放清寧路橋給機車行駛,公路總局於是從去年12月試辦開放機車行駛陸橋,3個月後正式開通至今。
近日,苗栗縣議員廖秀紅、鄭聚然先後接獲民眾陳情反映,表示清寧陸橋兩端路口都有紅綠燈,陸橋外側車道汽機車同行,遇到路口綠燈通行時,直行機車與右轉汽車經常互相爭道,堵在路口,險些釀成車禍,希望有關機關能予改善。」
事實:第一句的苗栗縣民代就是我,謝大記者寫到第六篇了,還是死都不提到底在針對誰,前幾個案子都是我和光軒、煥強共同處理的,但清寧陸橋時三個辦公室還沒有聯合機制,謝大記者不曉得是故意不提還是不清楚。
接著,直行機車與右轉汽車經常互相爭道的問題,其實是內線禁行機車造成,就是因為內線不能走,機車只能走外側車道,而這情況在所有外側為混合車道的路都會遇到,建議兩位議員若要改善此狀況,一起來和我支持取消禁行機車,但大概平行世界中才會發生。
4 報導:「另有民眾反映,清寧陸橋路肩不夠寬,加上路肩設有排水孔,路面不平,機車不敢太靠邊行駛,就是擔心壓到不平處失控摔倒,如果機車行駛外側車道,又擔心與汽車爭道,行車有壓力,還不如當初全部限定機車由平面道行駛就好,也造成部分長輩不敢由陸橋行駛,寧可由平面道通過較安全。」
事實:這是在說因為路肩不夠寬不好騎所以不敢騎嗎?哈囉,路肩本來就不能騎喔,還扯什麼水溝蓋,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及機車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而「路面邊線」外側就是路肩,依規定不得行車。
「還不如當初全部限定機車由平面道行駛就好」這句也是奇怪,騎不慣橋上的人,那就依原本習慣騎地下道,地下道又沒有改變,到底為何要去管橋上?照這邏輯來看,不就長輩們也好希望能騎橋上但目前覺得右轉車不安全,那就建議取消內側禁行機車吧,同時中央路永貞路口就能直接左轉了,當初沒有一次到位就是公總比較保守,這種『車種分流』才安全的觀念,只能繼續努力溝通。
內側車道右轉車禍 在 評評合理嗎?休旅車從內線硬切右轉他外線直行撞上肇責50% 的推薦與評價
這種自內車道右切轉彎的最令人討厭,不排隊轉彎自以為聰明用這種方式轉彎,出了車禍別人還要佔上肇事責任,真夠討厭! 2021-11-25 12:48. ... <看更多>
內側車道右轉車禍 在 內側車道右轉導致車禍| 不論開車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不論開車、騎車都要注意的交通規則! #編語錄:耳提面命三次不如看影片一次秒懂! ---- #交通規則要遵守#十字路口保持警覺. ... <看更多>
內側車道右轉車禍 在 [問題] 右轉車vs直行機車- 看板ca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乳題
剛剛接到保險來告知上月底的車禍
在他調完資料後,認為應屬我全責
想就依我全責的情況下與對方和解
但是警方的初判表還尚未出爐
我就說等初判表出來再來談
他說頂多也是我七他三。
實在很無言,究竟是真的三寶嗎?
我是右轉車輛,當時要右轉行駛進得來速
我有提早打方向燈,車速也不快約20多
確認右後方無車,並我也靠右關門了
無奈,對方還是硬上我
保險專員說:
因為我屬於變換車道什麼什麼的,才會是全責
我就好奇,對方明顯有反應時間和空間
他卻選擇
雙方車速都不快,對方也僅有擦傷和瘀血
我這邊有乙式
而對方是無照的外籍大學生
以下是後方行車記錄
影片左右顛倒 再麻煩發揮點想像力
https://youtu.be/Xutq40wfEAg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第四款: 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
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
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換句話說,若是準備轉彎的車輛,只要不是長時間占用車道、有提前駛至慢車道,是可以在
慢車道上右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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