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在不同的事務上,博士教授不見得就比中小學老師強。
教授、博士固然在學術上有投入多年時間的根基,但中小學教師在教學實務上所累積出來的多年功力,也是教授、博士所不一定有的。
對於中小學的研習,到底誰可以給中小學老師最直接、最有效的曾能幫助?是教授、還是中小學老師?
自從 2014 年開始在各地推動翻轉教學的演講、研習、分享以來,我看到了許多優秀的中小學老師在研習中,感動、啟發了許多教育現場的老師們一起前進。他們為台灣教育所帶來的動能、影響力,讓我尊敬,讓我佩服。
如果說,就因為我的職銜是教授,公部門就認為我該比他們多領一些演講費的話,我覺得我對不起他們。
因為我看到他們的認真、優秀、與熱血。他們對台灣教育的價值,絕對不下於在大學教書的我。
坦白說,每小時一兩千的演講費,跟老師為了每一次的研習所做的準備跟心力比起來,真的微不足道。
中小學老師們在意的不是錢,而是一種尊重。他們原本就已不在乎這小錢,熱血的在台灣到處奔波,為的就是幫台灣訓練出更多好老師、教好更多的孩子。
「可你卻還跟我們錙銖必較?」
我是教授,我認為公家演講費,我不應該拿得比 張輝誠 多、不該比 藍偉瑩 多、不該比 蘇明進 多、不該比 洪旭亮 多、不該比 王政忠 Alex Wang 多、不該比 溫美玉 多、不該比 鍾昌宏 多、不該比 林怡辰 多、不該比 施信源 多、不該比 彭甫堅 多、不該比 鄭志鵬 Pong Cheng 多 、不該比 謝宗翔 多、不該比 葉士昇 Deediao Yeh 多、不該比 張原禎 多...
因為他們每一位對教育的投入、對老師的幫助,都讓我打從心裡深深地尊敬、深深地佩服。
(歡迎分享)
#優秀的實務經驗分享老師需要政府的尊重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正在研擬一個關於「軍公教人講座費支給辦法」草案(詳如照片)。
依據恩慈的理解:
一、專家學者、公立大學院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等,鐘點費調高為每節2000元。(原來是每節1600元)
二、非第一點的軍公教人員,如果是公假到外縣市擔任講座,每節600元;如果是事假或休假擔任講座,每節1600元。(原來的規定是給公假,每節1600元)
三、非第一點的軍公教人員如果在本校(或含本縣內的學校,而且因為學校辦的研習經費都由縣市政府撥下,計畫中「主辦」都是縣市政府,學校只是承辦,所以人事人員會擴大解釋所謂的「與本機關學校有隸屬關係的學校」)擔任講座,就不得支領鐘點費。(原來的規定是給公假,每節800元)
舉例來說,依照這個草案,彰化縣某國小若邀請葉丙成教授來演講,鐘點費2000元;邀請張輝誠老師,如果給公假,鐘點費600元,如果要領1600元,請自己請事假(因為張輝誠老師未兼行政職,沒有「休假」可以請);如果請楊恩慈,因為都是彰化縣的,那就只能給公假,鐘點費一毛錢也沒有!
恩慈所認識的一群優秀而專業的實務老師,沒有鐘點費、自掏腰包付交通費也會上山下海去幫忙那些經費拮据的學校。恩慈心寒的是政府把這些「專業認真、實務經驗豐富」的老師當成「廉價勞工」般「輕蔑」對待,真的很心疼!政府的意思難道就是要求優秀老師廉價出賣自己嗎?如果這些優秀老師不願意「削價」、「免費」出來分享,再來責備這些優秀老師:「你不是很有理想?很有熱忱?幹嘛這樣重視錢?」
更何況,草案中的「價位」是有區別性的。我同意提高講座鐘點費,但是我反對「公立大學教授」和「軍公教」不同待遇的鐘點費。至少在中小學教育領域,優秀的大學教授和優秀的實務現場老師具有同等的價值。
#葉丙成教授、張輝誠老師,用雙帥舉例,失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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