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天粉專日記.Day153》詐騙……嗎?
最近朋友媽媽差點被騙,還好朋友及時阻止,這件事不禁讓我想起多年前接到的「詐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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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某天一大早,最典型的詐騙電話就這樣撥過來:
「凌小姐,您好,我這裡是XX電信,妳有一筆費用沒繳喔!」
本姑娘的手機都是自動扣繳,怎麼可能會欠費?我冷笑一聲,「是嗎?」
對方:「請問09XXXXXXXX是妳的號碼嗎?」
咦,他報的是我大哥的手機。
先介紹一下:多年前凌大哥可以用很優惠的月租費申請手機,於是他一口氣辦了三個號碼,一支他留著自己用,第二支過戶給我,第三支我就不曉得他拿去哪裡了。
哇,這些詐騙功力不差,竟然能從我哥的手機一路查到我這裡來,不過我哥比我有錢,就更不可能沒繳話費。
我再冷笑一聲:「跟我有什麼關係,你們打給他啊!」
對方:「我們打了,可是那個號碼一直沒人接,而聯絡人欄有妳的名字。」
「那你們就去告他啊!去強制扣繳啊!去法拍他房子啊!」臭詐騙,對你們不用客氣!
對方也不高興了:「只是幾則簡訊費而已,妳把它繳一繳就好。」
「干我屁事?找我幹嘛?」
對方更不高興:「被停話也沒關係嗎?」
「那你們就停話啊!」我啪一聲掛掉!
真是的!一大早浪費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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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後我遇到凌大哥,隨口問一下:「喂,XX電信打給我,說你簡訊費沒繳,應該是詐騙啦!你的錢都繳了吧?」
我哥說:「當然。」
事情正要揭過時,我哥突然停下來:「等一下,他有沒有說是哪支號碼?」
我說:「他就報你平時在用的手機。」
我哥想一想,突然說:「等一下,我查一下。」
過了一會兒,他又跑回來:「喂!我真的有簡訊費沒繳耶!」
我傻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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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的,他申請的第三個號碼拿來當備用機,平時完全沒在用。幾個月前他辦活動,拿出備用手機給工作人員,和廠商傳簡訊用,等活動辦完他完全忘了這件事,也沒注意到後續的帳單。
電信公司催討時,先聯絡他。我哥有個壞習慣,很少第一時間就接,也不回撥陌生的號碼。催討公司聯絡不上他,只好改找另一個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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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人家不是詐騙啦!我哥真的沒繳錢!
我頓時罪惡感爆錶!
基於我太有良心了,我主動撥給客服,說了原委:「請妳幫我跟催討的人道歉一下,我不曉得我哥真的欠費,對他們態度超惡劣的。」
「沒關係啦!他們應該也被罵習慣了。」客服笑著說。
呃,妳這樣說只讓我更過意不去啊))))
總之,給多年前打過催繳電話給我的先生,那個……不好意思誤會你,你現在應該轉行了吧?總之祝你一切順利啦!
#防詐騙請撥165
催告過戶 在 BennyLeung.com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香港01】深圳暴力限樓價 官方參考價打七折
深圳萬人搶樓的景象記憶猶新,深圳市本周一加碼調控,實行「暴力限價」,設深圳二手樓官方參考價,有小區二手樓參考價相當於「打七折」。有內房分析師指,內地不少新增貸款仍流入房地產,政策希望引導銀行限貸,冷卻二手樓市,讓資金流回實體經濟,又指新政對一手樓市影響不大,料內房股焦點仍在「三點紅線」具體實施操作,及未來銷售及降負債的進展。
深圳經濟增長及人口流入,持續帶動置業需求,當地二手樓價連續9個月錄得10%的按年漲幅。在農歷新年賣樓旺季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昨日發布《關於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布機制的通知》,定期發布全市3,595個住宅小區二手樓成交參考價格。
根據價格表,深圳目前最貴的住宅小區單價為13.2萬元(人民幣.下同),涉及22個小區。舉例,南山蛇口太古城花園目前交易參考價13.2萬元,但於中介網上,這一小區均價卻被列為逾20萬元,意味深圳住建局給出的參考價,相當於市場價的七折。
當局:引導經紀機構合理發布掛牌價
深圳住建局則表示,建立二手住宅成交參考價格發布機制,是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促進二手住宅市場訊息透明,理性交易的重要舉措,引導房地產經紀機構合理發布掛牌價格,有助商業銀行合理發放二手住宅貸款,防控個人住宅信貸風險,穩定市場預期。
然而,有內媒引述中介機構消息指,昨日深圳當局已與中介開會,二手經紀平台不能發布高於成交參考價的房源資訊,但高於參考價的房源仍可以過戶,只是買家須簽署一份風險告知書。
分析師:政策難解決供求不衡
交銀國際分析師謝騏聰指,內地樓市熾熱,賣家「市旺亂叫價」,情況如本港樓市高峰期,另外,內地剛公布1月新增人民幣貸款3.58萬億元創新高,惟很多新增貸款仍然流入房地產,對實體經濟支持力度不大,因此,官方或希望藉政策壓制二手樓市氣氛,及讓銀行以較理性的官方參考價批核樓按貸款,從而讓二手樓市冷卻,並讓資金流回實體經濟。
不過,他認為官方參考價難影響二手樓真正成交價,只能引導銀行限制貸款額,但這變相拉高置業首期要求,「同香港一樣,有錢人就愈來愈多樓,真正剛需的人買不到」,供應追不上需求,壓制需求亦難解決問題。他又認為,新政對一手樓市沒太大影響,相信對內房股並非利好或利淡消息。
內房股料維持上落格局
今年1月以來,在去年受疫情影響的低基數效應下,內房銷售均錄得較大增長,如龍湖(0960)1月合同銷售增長達93%,寶龍地產(1238)增長達92.4%。謝騏聰指,1月銷售造好是預期之內,因去年1月疫情在內地開始大規模爆發。
全年而言,料市場關注3月業績期,內房在降負債方面的進展,以及繼續展望「三條紅線」政策具體實施操作,他又指內房行業估值已降至2008年水平,惟仍欠催化劑反彈,或要展望下半年國慶黃金周、金九銀十售樓旺季,銷售會否造好,否則股價料維持上落格局。
#經濟 #社會 #民生 #投資 #金融
催告過戶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0529剛出社會就被騙:一百萬元的社會學費@文/陳泰源
【前言】
「被騙」似乎是人一生當中必定經歷的事情,無論是感情上還是錢財上,我也不例外。誰叫我剛出社會沒經驗又蠢到容易相信別人,急於成功還有一點貪心。
教訓很痛,但只要不貳過,失去的金錢都是值得的。
【做房仲的起心動念】
2010年06月我在市議員黨內初選落敗後,對政治這條路已經心灰意冷,決定轉換跑道棄政從商,也確定要捨棄固定底薪的工作改做業務,可又不曉得做哪種比較適合?
我問自己:窮人買得起保險嗎?(可)、窮人買得起汽車嗎?(可)、窮人買得起直銷產品嗎?(可)窮人買得起房子嗎?(不行)。
我又問自己:參選後是否覺得錢實在是太重要了?(是)是否覺得多認識一些有錢人對自己肯定有許多有形與無形的幫助?(是)時間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既然如此,假設我要賺一百萬元,如果是作保險或直銷,可能我的時間就要分給一百名客戶,但如果是做房仲,我只要專心經營一、兩位客戶就可達成,對嗎?(是)
就這樣,幾經自問自答後,便決心做房仲。
【我與鄧騙是怎麼認識的?】
與朋友聊天時,得知房仲這圈子很競爭,還聽說同事、學長姊基本上是不願意教菜鳥的,畢竟,教會了也就多一位對手,可我在從零開始的摸索階段,沒人教肯定事倍功半。
我突然想起,在初選期間曾經於南京東路四、五段掃街路過一間《建O房屋》,進去拜票時與一名店長交換名片,他叫—鄧國全(以下簡稱鄧騙)。他泡茶請我喝,我也藉機小歇與他打屁,印象蠻不錯的。
我回去找到名片並與他聯繫,他告訴我最近調去大直擔任店長,邀請我過去與他聊聊。那是我第一次去大直,明水路561號,店名叫《全球富邦房屋》,是由一群投資客共同創立的自有品牌的房仲公司,由於店內才剛裝潢好,還是座落在傳說中有錢人聚集的豪宅區,坪數大又氣派覺得好吸引人。
鄧騙告訴我,房仲有多好賺,比中樂透的機率高出許多,動不動就是幾十萬、上百萬元的收入。我告訴他,我很茫然也有點害怕,畢竟沒做過業務,也覺得房子動不動就要幾千萬甚至上億元,好像距離我很遙遠?他安撫我,要我別擔心,他會找人教我,只要我肯學、肯努力,做房仲一點都不難。
我記得他對我說過一段話:「房仲其實用到的專業知識很少,幾個小時就學會了,真正困難的是搞懂人心,你都參選過市議員,肯定沒問題的。」我想,他已經從一般房仲升格為店長,有他罩我放心不少,便答應隔天就來上班,全然把自己託付給了他,並在2010年07月28日取得營業員證照,正式邁向房仲這條路。
【如何被騙100萬元?】
從業半年左右,2011年初的某日,店長突然問我是否有興趣投資?我回:「當然想阿,可是負債中,何況我連一間房子都還沒有成交呢!」
接著,店長拿出一疊關於「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40號二樓」的資料,裡面有房屋權狀影本、買賣契約書,還有賣方、買方(公司股東)的簽名與蓋章。
鄧騙說:「你看看,這間我們買的價格多便宜阿!最近才剛簽約,等過戶後就要立刻再賣掉賺價差,要不要入股?交屋後就不行囉~」
我問:「喔?買得很便宜?(耳朵豎起來)那賣掉後,要怎麼算利潤呢?」(其實我根本沒仔細看,也不懂基隆路二段的行情,想說,鄧騙說便宜我就相信了)
鄧騙:「50萬元1股,一旦房子賣掉,就給你投資報酬30萬元,也就是連本帶利共80萬元,如果到了年底還是沒賣掉,照樣連本帶利算給你。」
我說:「挖~……可惜我沒錢。」
店長語重心長地說:「從事房地產,當投資客賺錢比較快,做房仲,房子要賣幾間才能致富?我就是看你負債,希望你早點賺到錢,『讓你父母早日對你刮目相看』(這句話真是打中我心),想說眼前這個穩賺不賠的機會趕緊報你知道,沒關係啦!不勉強。」
2011年那時,仍處於投資客盛行、瘋狂炒作、短進短出的年代。我想:他說得對,而且能做到店長這個職位不可能會騙人的(如今的我,不懂為何職稱叫店長就能把我唬住?),何況他也知道我負債,要騙就去騙有錢人,騙我幹嘛呢?
於是我跑去說服爸媽,可爸媽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利潤高到令人存疑,為何店長不自己賺要分享給我?何況我跟店長認識不到半年。我說服不了,當下有點生氣,覺得為什麼父母都不相信、不支持我呢?
後來我跑去跟一位高中同學報好康,他聽完相當有興趣,只是也很謹慎並要我當「保險」。他說:「我不認識你店長,我是因為相信你才敢拿錢出來,所以窗口只對你,如果你保證這個投資獲利絕對安全,就好。萬一發生意外,你要負責。」
我轉達同學的意思給鄧騙,沒想到,鄧騙也希望窗口只對我,鄧騙的說法也跟同學一樣,說他不信任我同學,而且他是希望給我賺。(事後想想,鄧騙應該是認為我的個性溫和,討債比較不兇,債主如果是我,對他比較好。)
總之我答應了,於是跟同學拿了50萬元給鄧騙,後來爸媽得知了,隨即拿出50萬元給我,告訴我:「你把50萬元退還給你的同學,反正都要被騙,欠家人錢,總比欠外人錢好。」
我告訴同學,可他說:「我錢已經領錢出來了,那也是有利息成本在耶!」
這時我起了貪念:既然同學不想退錢,而我手邊頓時多了50萬元,那就乾脆投100萬下去吧!這樣回收時連本帶利共160萬元耶!
結果,我又把爸媽給我的50萬元給了鄧騙,並在2011年的01月04日與店長簽下「投資協議書」,店長收錢時還語帶詼諧地說:「唉啊~這樣我賣掉這間房子可以分得的利潤又更少啦!」我聽了覺得不好意思,只能傻笑並感謝鄧騙給我這個賺錢的機會,期待交屋後趕快賣掉、趕快分錢!但,事情沒有預期那麼順利。
後來,公司氣氛很奇怪?常有黑衣人來找鄧騙,三不五時公司就被神秘電話奪命連環call,每次我接了,對方都都不講話,不斷被騷擾!有次更誇張,一堆類似警察的人到店裡蒐證,現場大聲喝斥叫我們不准動,接著開始對每個人的辦公桌翻箱倒櫃。
我驚覺不對,想到怎麼股東們看到我都沒提到我有插股?而且店長這陣子怎麼常常跑林森北路花天酒地,最近也神隱不上班?我趕緊問其中一位股東,股東說,他們壓根不知道我有入股,而且那間基隆路二段的案子,鄧騙也無權介入。
我趕緊去電聯繫並要鄧騙給個交代,鄧騙說:「我答應要給你的就一定會給你,契約已經寫得很清楚,現在房子還沒賣掉,年底也還沒到,我並沒有違約。」好吧,只能姑且相信,希望自己只是多慮。
就這樣一直拖著,不小心拖過了2011年06月,那時奢侈稅剛實施,被規定兩年內不能買賣,否則要被課以重稅。沒辦法,只好忍住繼續等,直到年底期限到。由於我已經覺得公司怪怪的,所以那時我已經跳槽至附近的《台灣房屋大直店》了。
到了年底,我再次與鄧騙聯繫,他竟然說沒錢,請我給他時間,可我已經無法信任他,何況同學也在等我還錢,我要求他無論如何至少要先還我本金,但他還是辦不到。
我說:「你根本就是騙我,我要告你詐欺!」
鄧騙聽到我要告他,態度瞬間由軟轉硬:「你去告告看阿?看我會不會告你高利貸。」(靠!原來還有這一招!)
我整個理智斷線,一直想找他出來,也還好他暫時躲起來,不然可能我會做出玉石俱焚的事情,弄不好,我打死他,上了社會新聞坐牢去,一生也毀了。
【結論】
後來鄧騙鬧失蹤,我告他,直到被法院傳喚時才又出現,他跟法官哭訴,說他中風,目前也沒錢還。就這樣,法院能做的就是換得一張紙給我(債權憑證),等哪天他有錢了才能跟他要。
也從同事們輾轉得知,鄧騙當時騙了很多人更多的錢,縱然他日後有錢,我也不會是優先被還的咖。也知道詐欺罪其實是很難成立的,就算贏了官司罪刑也不重,很多騙錢老手就是經驗老道,所以根本不怕被告。
至於那位高中同學,我把錢還清之後便與他絕交,因為他明知道我是最大的受害者,卻還堅持跟我算利息,那也就算了,沒想到他竟然不願意讓我定時定額還款,總想著「我可以跟我爸媽要啊?」三不五時就催我還錢,有夠自私!
我曾看過一段話:無論你遇見誰,他都是生命該出現的人,決非偶然。很多親友總是說:「恭喜你這麼年輕就被騙,有人到了老才被騙,連棺材本都沒了,有夠悲慘。」當年,我覺得這只是安慰人的狗屎話,現在,則非常認同。
知道痛才會成長,我感恩剛出社會時就被「騙子領進門」,實在幸運。但我更希望讀者們可以不用親自體驗過這些經歷,看過我的故事就知道該如何趨吉避凶,少走冤枉路。
總之,我前後總共負債300萬元就是這樣來的(選舉200萬元,加上被騙100萬元),從業的第2年起,開始我「超自虐的省錢人生」,那又是另外一段刻苦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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