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ROM配布サイト・RomUniverseの所有者であるMatthew Storman(マシュー・ストーマン)氏に対し,Nintendo of Americaが差止を求めた訴えについて,アメリカのカリフォルニア州裁判所が同サイトの永久的閉鎖と,任天堂が権利を持つROMの破棄を命じる決定を下したことが明らかとなった。
被網友戲稱『最強法務』的任天堂真的是不能惹。之前那個開設放置盜版 Rom 網站 RomUniverse 的 Matthew Storman 被法院判了個要賠償 210 萬美元的罰金。當時新聞還說,因為被告表示他沒錢賠不起,所以法院允許他每個月分期繳付罰金。照當時的說法,他可以每個月償還 50 美金,然後花 3500 年還清 (笑)
不過呢,Matthew Storman 大概以為他這樣裝死老任就拿他沒輒,所以在判決出來之後又把網站重新上線,而且對於原本約定的罰金也完全不繳。這行為可就再一次的惹毛了任天堂,於是美國任天堂公司再次出手,這次連法官都火了,所以這下子法院下了禁令,這位老兄必須把所有任天堂相關版權的物品刪除,然後關閉網站。同時必須要提出相關的證明,如果再犯的話法院將會重判他偽證罪。
什麼人不惹惹上任天堂,這根本是找死呀 ....
#任天堂
#NintendoofAmerican
#RomUniverse
偽證罪 賠償 在 陳思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罷免王浩宇的十個理由之三
#抹黑時力黨工
#用別人前程換取自己政治聲量
「若沒有這件事,願辭去議員並退出政壇」,這是王浩宇當初在抹黑時力黨工時,信誓旦旦說的。
就在前年的四月,王浩宇在自己的臉書上以及對著記者發表了這樣的言論,
👉「晚間證實了,這個黨工並不只是持有毒品,而是大量的從國外輸入二級毒品,最後在海關被緝毒犬查獲。」
👉「黃國昌、時代力量立即開除持有毒品的黨工。」
👉「若沒有這件事,願辭去議員並退出政壇」
這麼危險的指控,之中包含了對時力黨工 #人格的攻擊、要求 #剝奪時力黨工工作權、甚至 #讓一個人從此背上吸毒的罵名,
王浩宇應該要知道他的指控會對這名黨工造成多大的傷害,結果卻令所有人跌破眼鏡的,王浩宇在面對時力黨工要求提出證據的訴訟時,居然以「怕受偽證罪」當作理由拒絕出庭,而該名時力黨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案件也以不起訴結案。
⛔️如果王浩宇手上握有確實的證據可以證明時力黨工真的在販毒,
👉為什麼不在庭上交出來或公開,卻反而說自己「怕受偽證罪」?
👉如果手上沒有確切的證據,那什麼第一時間要如此噬血的做出這麼強硬的指控?
👉作為一個市議員,王浩宇連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的基本要求都做不到嗎?
#遲來的正義
今日,我們等到了高等法院的判決,判決要求王浩宇必須賠償該位黨工40萬元並致歉,我們感謝法院的明察秋毫,但我們也都知道王浩宇對該位黨工造成的傷害是無可彌補的。
👉因為吸毒的惡名而開始被朋友疏遠,人際關係、生活習慣直接大洗牌,甚至自囚在家中將近一年。
👉不敢在郵寄的包裹上寫上自己的真名,害怕收件者會以為內包裝是毒品,而在收件時也出現陰影,怕收取包裹後又被冤枉販毒。
👉原本是帶著夢想從屏東上台北打拼,想透過政治為台灣的未來貢獻一份心力,結果卻因為這起事件而日漸消沉,甚至考慮放棄夢想搬回屏東,甚至常常在睡夢中大喊救命。
👉因為這起案件讓他根本無法上班,失去經濟來源。
⛔️作為一個市議員,因為自己的驕傲自大、造謠亂放話導致一位前途大好、想為台灣貢獻心力的青年就此陷入掙扎之中,沒有工作也沒有經濟來源、生活和交友圈被攪亂、甚至與毒品畫上等號,王浩宇的所作所為符合一個市議員合格的標準嗎?
這些造成的傷害,我們都清楚王浩宇根本不可能補償這名黨工,但我們可以幫助王浩宇兌現自己當初的承諾。
傳送門👉
👉林效先FB:王浩宇才該說清楚、講明白
https://reurl.cc/e959pW
偽證罪 賠償 在 負能量宅肥窮魯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哇,到底是誰在亂?看的我頭好暈啊,太詭異了,備份一下
這篇從抱怨COPY來的,判決書在下面連結,跟內文寫的故事完全不同耶XD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HM,108%2c%e4%b8%8a%e8%a8%b4%2c2265%2c20200624%2c1
———
台灣本土金控銀行是怎麼欺負我們母女,害得我們要入監坐牢?
板橋有家在文化路上的本土金控,
2017年9月,我的機車被那家本土金控的銀行員工拖到別處,
導致我的機車龍頭壞掉,當下我和我媽媽說了這件事,
便去質問那家銀行,
當時那家本土銀行的員工異口同聲的說不是他們做的。
我和我媽媽便去大樓調出監視器畫面,
結果畫面清清楚楚地證實了,
的確就是那家銀行的行員做的,
我媽媽便陪我一同到那家位於文化路的銀行理論。
那時是下午一點,銀行當天剛好沒什麼客戶,
我跟我媽媽只是希望拖壞我機車龍頭的行員能道歉,
並且詢問清楚為什麼要無故損毀我的機車,
銀行不僅不認錯,還狡辯說因為我的車停在他們的停車格。
可是,監視器的畫面卻也證明了我的機車並不是在他們的停車格裡。
結果櫃台裡的沒在工作的行員全部跑了出來,
一群人圍著我們母女,大聲說我們是來鬧事的,
有些人還對我們嘻笑著調侃,
並且有幾個銀行員工拿出手機來拍我和我媽媽。
我們覺得受到了威脅,我媽媽當時便決定錄音。
當時,我有點被嚇到了,
我覺得我和媽媽只是想來問清楚,
為什麼你們銀行的人可以擅自拖行我的機車,
並且希望肇事的人能夠道歉,
結果沒想到這家銀行的員工竟然把我們圍了起來。
後來,有一個王○志的先生闖進來,
當時沒人認識他,
我跟我媽媽也是直到最後才知道他是商辦委員,
王○志一進來就說:
「來,所有事都跟我說,這件事我來處理就好了!」
(王○志跟這家銀行是什麼關係?是不是專門幫這家本土金控喬事?)
又咄咄逼人地對我媽和我說:「妳們不要太囂張!」
更警告我們要「小心一點!」
我媽媽氣不過就說:「請你不要耍流氓?」
結果王○志不理會,繼續大聲咆哮並逼近我們。
因為感到害怕,我和我媽媽就決定報警處理。
警察來了並看過監視器後,就說銀行當然有錯應該負責,
當時有個叫郭○明的行員,出來道歉並承認說是他拖的。
我和我媽媽覺得既然有人終於願意負責,也就覺得沒事了。
這位郭○明當天很有誠意的陪我和我媽到車行修車,
很誠懇地道歉並表示願意賠償,我媽當時看他還這麼年輕,
還安慰了他幾句,車行老闆當時還對我媽說必須讓他寫下證明,
我媽說沒關係,願意道歉也願意賠償就好了。
當時我和我媽也覺得事情過了已經沒事了,
我媽就把錄音檔給刪掉了。
沒想到後來隔一天,雖然這家銀行的行員郭○明願意賠償,
那位商辦委員王○志卻告了我媽媽涉嫌「公然侮辱」,
提告的理由就是那句「請你不要耍流氓?」
我就陪我媽媽到警局寫筆錄,警察幫我們做完筆錄,
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就跟我們說,
王某既然說了妳們給我小心一點,也算是恐嚇啊
「妳們也可以告他啊!」
我和我媽不曉得該怎麼辦才好,
我媽便和警察說,
「可是我錄音檔已經刪掉了,怎麼提告?」
警察說,現場不是有很多人都聽到了嗎?
現場有這麼多的證人,當然可以提告啊。
於是我媽媽便聽了員警的建議,對王○志提告恐嚇。
法院可能是基於定紛止爭的目標,
後來便決定雙方互告的部分(公然侮辱及恐嚇)都不起訴。
本來以為事情到此也就告一段落,
沒想到王○志接著竟然繼續告我媽誣告。
後來我媽只能以被告的身分出庭,
這時,我們手上已經沒有錄音檔,也沒有證據了。
在庭上,王○志說得很清楚,是那家本土銀行要他提告的。
當天在場的證人,全部都是那家本土銀行的行員,
我便替我媽作證,我說王○志確實有說「妳們給我小心一點」
可是法院傳喚的銀行行員們,
所有人卻都異口同聲的說「沒聽到」。
我和我媽媽真的是作夢都想不到,
當初警察樂觀地和我們說「現場有很多人聽到了啊」
但其實現場聽到的只有銀行的員工和王○志先生,
最後,在庭上變成只有我一個人(除了我媽以外)聽到,
更令人氣憤的是,我明明聽到的事,
而且在法庭上一字一句說出的明明是真話實話,
卻因為所有出庭作證的銀行行員們,
每個人眾口一詞地個個都說「沒聽到」
導致連我竟然也被捲入司法官司之中。
於是,因為替媽媽作證,我自己也被告「偽證罪」。
我只是把自己真的聽到的事情說出來,
卻被法官和檢察官認為是當庭說謊!
王○志每一次都明示暗示我們,只要給他錢,
我們就沒事了,不然他就會讓我們都吃上官司被判有罪。
可是我和我媽媽都堅持認為,我們明明沒有錯,
我們沒有做錯任何事,為什麼還要道歉認錯還要賠錢?
我媽媽現在也都五十幾歲了,她一輩子從小就教導我,
只要我們心存善念,做人要說實話說真話,
那麼在這個社會上,好心一定會有好報,
後來,在法庭上我忍不住地哭了,我和我媽媽都哭了。
我媽媽被告「誣告罪」,今年年中打到二審時,
法官在偵查庭分明很清楚地和我們說銀行提供的監視器有問題,
當時審理的法官也問我媽想不想要當庭看看,
我媽以為法官終然發現了問題,又怕給法官惹麻煩,
就說不用了沒關係。
為什麼我媽媽堅信並主張那家本土銀行的監視器畫面有問題?
因為當時我們手上已經沒有錄音檔了,
我們沒有其他的證據足以證明我們的清白,
唯一能仰仗地就是銀行內部的監視器。
可是,銀行只提供大廳出入口的一支監視器畫面,
卻不提供銀行大廳內完整的其他幾十支監視器的影像。
那家本土銀行跟法院提出的解釋是,
其他支監視器畫面全部都因為過了影像保存期限而刪除了,
並且在法庭上,一口認定王○志是在警察到來後才抵達,
可是真相分明是王○志在警察抵達前早就已經到了!
如果王○志沒到,我和我媽沒有被那家本土金控的員工圍起來,
王○志和我媽之間沒有發生衝突,我們又怎麼可能會報警?
可是,銀行提供的監視器畫面,
卻偏偏有王○志在警察抵達後從大廳出入口進入的畫面。
加上出庭作證的銀行行員們和王○志本人都一口咬定,
既然王○志是在警察抵達後才到,怎麼可能出言恐嚇我和我媽?
結果,我們沒有銀行大廳內任何一支監視器的畫面,
沒有任何證據來證明我們的清白。
在我母親「誣告」一審的時候,大樓總幹事張○華曾經因為同情我們,
而為我們出庭作證。張○華當時也在場,知道王○志很早就到了,
並且為那家本土金控銀行「喬事」,所以知道真相。
總幹事張○華很明確地在庭上表示,他是先看到王○志,
然後才看到警察進入這家銀行。
結果離開法院的時候,我和我爸還有張○華一起離開法院,
王○志從後面追了上來,非常大聲的吼:
「張○華你給我過來!」由於吼得很兇很大聲,
我還記得當時嚇了一大跳。
後來總幹事也就默默地走過去,之後再開庭,
我和我媽媽唯一的證人張○華,便改口說時間太久了,
他已經全部都忘記了,記不清楚了。
這個王○志先生因為在法庭上表明自己是教授,
他說他是景文科技大學的助理教授,別人都稱他為教授。
因為有著教授的身分,
所以審理的法官們都認為他說得話值得採信。
而認為我和我媽說得並不可信,
加上我和我媽既沒有錄音檔,也沒有監視器畫面來為自己作證。
而王○志當時竟然也錄音,而且只提供法院一小段的錄音檔,
截去了錄音檔前面的爭執,也截去了後面,
就只呈給法官那句錄音:「你不要耍流氓」
據此來指控我媽罵他是流氓!
我媽在一審時被判有罪,我們打官司上訴到二審,
結果在二審審判時,法官依然判我媽媽有期徒刑半年,
並且不得緩刑,不可易科罰金,就是必須要坐牢半年。
我媽媽目前如果不上訴到三審,就必須去監獄坐牢。
而我因為替媽媽作證,被告偽證,起訴七年。
我想問的是,今天的台灣,到底還有沒有是非?
司法到底有沒有正義?這世間到底還有沒有公平?
是不是有權有勢的財團和知法玩法的人就能隻手遮天?
我和我媽媽明明沒有做錯任何事,
我們明明是受害者,卻要吃上誣告和偽證的官司,
媽媽被判有期徒刑半年,
而我只因為說出實話,卻被起訴做「偽證罪」要入監七年!?
從2017年到現在2020年,
為什麼這家本土金控銀行可以指使
景文科大的助理教授王○志來告我們?
銀行明明是服務業,銀行行員明明就拖行並損壞了我的機車,
為什麼我和我媽媽一個被告誣告,一個被告偽證?
為什麼這家本土金控銀行的氣焰可以這麼囂張?
司法有沒有被關說?
為什麼法官在我母親二審時明明說監視器有問題,
私下和我母親坦白有發現監視器畫面被銀行變造,
(當時因為武漢肺炎,出開庭都比較緊張,
法官那個時候透過書記官打電話和我們說。)
卻在最後審判時仍然判我媽媽有罪,必須入監坐牢半年?
我從大學生的時候機車被銀行行員拖行損壞,
吃上官司,打官司打到現在都畢業了,
本來我從小的夢想是成為一名空姐,
希望能等畢業後去應徵空姐的職務,
為什麼我的機車明明被拖壞了龍頭,卻被銀行惡整,
導致我畢業後沒辦法取得良民證,
別說我不能去應徵任何空姐的職務,
更是連一般公司的正職都不能應徵,
直到現在我都只能四處打工?
那家本土金控銀行的信用卡吉祥物是熊,表面上看起來很可愛,
但是我和我媽萬萬沒想到,
這家財團揭開來的真面目,竟然如此猙獰,
竟然能如此窮凶極惡!竟然能如此欺負小老百姓!!
台灣到底還有沒有是非?司法還有沒有正義?
為什麼無辜善良的人,反而要去監獄坐牢!!?
我不甘心!
Tina 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