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最安全的路】
🐸正確的肇事原因分析 🐙正確的道路工程改善
⚠️原來警政署的系統從來都沒有列入正確的交通事故初判表
#這就是為不改善交通工程找藉口
今年2月,新竹縣警局提供的2月份交通事故肇因前三名是:
1. 未注意車前狀態201件(what??)
2. 未依照規定讓車153件(ok這個明確)
3. 不明原因肇事116件(what??)
很明顯前三項中有兩項是不知所云的粗判?所以在我追問之下拿到一份資料。
➡️依照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第十三條規定:「道路交通事件當事人或利害人可以在30日之後提供申請交通事故粗判表」
➡️但是警政署的系統中----#修改權限規定30日以後即不得更改事故肇因。
⚠️相互矛盾的規則影響了交通事故的統計與分析,當可運用的分析資料是一團垃圾的時候,當然做不出甚麼正常的改善。
😭😭於是交通工程的爛當然是從根開始😭😭
所以我已經要求新竹縣警局向警政署提出,必須將修改權限調寬鬆,並且規定必須上傳真正事故原因,未來我們為交通做的研究與分析才是真正的有所本。
而我們A1道路交通的改善也才不會停留在加上【停/慢/測速照相】就以為可以改善問題。
另外綠黨也在最近與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一起針對新竹縣A1事故做分析、檢討、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一點一滴的努力,都是為了回家安全的路!每一起A1事故的發生,都不能白白犧牲。
❤帶你們安全回家💕
@綠黨 @余筱菁 @劉崇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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