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警示,以下 #三盲濫訴鯛出沒!
這種連被害時間地點都說不出來的鳥案,有拿到警方的「受理案件紀錄表」,還說警方吃案?
這種就是自己理虧還趁機 #消費長榮大學學生被害案 亂黑警察的鯛。
#不是沒有拿到三聯單就是吃案
警方業務多元,有些「報案」是行政事件,有些則是胡言亂語事實不明,所謂的「受理」是依照警察專業分類類型並依照各該程序登錄,進行後續處置。
請見講義整理【警方如何受理案件】:https://bit.ly/2I4YkWg
至於不同類型案件的登錄與開立表單類型,請見報導(圖片擷取新聞來源):https://bit.ly/3px4lfa
這篇報導整理7種常見類型的表單,要亂之前請至少先看懂字, #識字很重要。
更何況,如果真有被虐打,會連時間地點都說不出來嗎?
果不其然,請見最新報導:<台南爆警察吃案?警打臉:孫子騙阿公錢的苦肉計啦!> https://bit.ly/3kzqO7q
刑法有一個罪名,叫做「#未指名誣告罪」,如果台南警方所言為真,要「自清」的方式,就是好好認真調查這位王姓男子有沒有犯罪,蒐集「完整證據」,依法處理。
為他們示範什麼叫做正確的「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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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看出為什麼在【警方如何受理案件】:https://bit.ly/2I4YkWg 整理講義中強調,要留下「受理紀錄」(注意:受理紀錄是指警方內部程序規定的受理流程,當然也包含「受理案件紀錄表」,而不只是形式意義的「三聯單」)、最好有錄音、筆錄了嗎?
不然要怎麼辦這種造假案件的人誣告罪嘛!
〈那些浪費司法資源的VIP(二):「預知未來」的濫訴人〉 http://bit.ly/331uQwI
「警察機關也不能不受理民眾的告訴(至於前文「對狗申請保護令」,由於保護令受理類型不包含對狗的保護令,警方無從「受理」,因為根本沒有這種程序。但如果是民眾要對狗主人提刑事告訴,則警方理論上是要受理的),但不等於受理後就非要置被濫告的無辜民眾於死地,僅調查對被告不利證據,然後一邊調查一邊抱怨濫訴。
而是應該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條所規範的客觀義務,調查「對被告有利的證據」後,依照警局規範的上簽呈結案(例如查無嫌疑人、超越科學常識無從查證等),或移送(報告或函送)流程處置。...
以本文所述之D「預知未來」誣告案為例,警方雖然懷疑D是誣告,但仍然依照規定受理,製作告訴筆錄時慎重地全程錄音錄影。在向檢察官報告後,依照檢察官指示調查對無辜被告有利的證據,協助檢察官發現D誣告的事實,成功保全誣告罪的舉證證據並偵查起訴,才是妥適的處理方式。」
保護令申請流程 在 一線三的日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一線三的案件分享
七夕情人節的日子,就來分享個應景的故事,
讓我們來聊聊...「騷擾」吧。
亙古至今男女之情引發不少糾葛,
加上近年法案通過同性婚姻更加普及,
大部分的糾紛往往存在於人與人的愛恨之間。
你情我願男歡女愛天雷勾動地火是件很棒的事,
但求愛不成卻死纏爛打著實造成對方的困擾。
(為求平等故事主角不分性別,以「他」代表)
有位朋友向我分享最近遇到的煩惱,
在不久前一次機緣下認識了對方,
雙方一拍即合且興趣相投的狀況下,
便決定以交往為前提,展開共同生活,
過了短暫的兩個禮拜更深入地了解彼此後,
他單方面的認為透過相處發現雙方並不適合,
毅然決然結束同居關係並拒絕對方繼續交往。
但很顯然對方並不這麼想,
持續以文字簡訊、撥打電話的方式試圖聯繫,
即便將社群軟體封鎖,對方就辦小帳號傳訊息、
甚至還撥打電話給他的家長請家長代為聯繫,
嚴重影響他的生活、使他日漸消瘦逐漸憔悴。
打開對方的訊息,內容大致充滿禮貌與理性,
除了可以感受到不斷傾巢而出的愛意之外,
以條列式的方式列出了所有他們之間的問題,
並很有建設性的提出幾個有效的解決方案,
不停的要求雙方再努力試試看等等的字眼,
而這位朋友則是斬釘截鐵的回答「不可能」。
「你如果再持續騷擾的話我就要採取法律途徑」
好幾個禮拜轟炸下不堪其擾只好祭出最後通牒。
「我知道我現在已經構成騷擾了」
「但我真的希望我們可以再試試看」
「我不信短暫同居的日子你完全沒有感覺」
「如果可以的話我還是會繼續傳訊息給你」
對方這麼回答。
「我能怎麼做、可以遏止他的行為?」
百般無奈且求助無門的他只好私訊我,
除了分享這個故事外也希望藉由各位集思廣益,
一起討論看看有沒有最好的解決辦法。
首先我們要先來了解「騷擾」的定義,
若單就文字訊息騷擾,要先檢視訊息內容,
審酌是否有違反刑法構成要件的疑慮,
例如在內容提到以不法途徑威脅或利誘,
造成當事人心生恐懼的狀況。
如果單就本案來說,訊息內容並無以上狀況,
那是不是可以把焦點放在社會秩序維護法?
其中有兩條根本案稍微能扯上一點關係:
社維法第68條第二項「藉端滋擾」、
社維法第83條「以猥褻言行調戲異性」。
可惜前者是保障「多數人聚集」之場所為主、
後者則無「猥褻」言行之適用。
那那那,男女之間的情事,性騷擾總適用了吧?
性騷擾細分為三種,工平法、性平法與性防法,
相關介紹與詳細處理辦法我放在文末的連結中,
經我粗淺的判斷本也打算請他提出性騷擾申訴,
也許藉由申訴的調查能有效遏止對方的行為,
但同時也可能會使對方的行為變本加厲、
對當事人並沒有相對的保障。
後來我在再三審視了本案與相關法條,
眼睛為之一亮、好像發現新大陸的感覺,
文章開頭提到他們曾經短暫的同居了兩個禮拜,
這樣是否符合「曾有同居關係」之身分?
如果符合的話,便可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
可以對相對人申請「保護令」。
保護令也一樣分成三種,緊急、通常、暫時,
由地方法院審酌案情的急迫性予以核發,
依據當事人需求的不同,做出對相對人的規範,
對於法條內規範的相關身分可以限制相對人:
「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
通信或其他非必要聯絡行為。」
聽起來完全就是這位朋友所需要的保障,
即便申請過後尚需一定的時間才可核發,
且也需要經過權責機關排程審查,
但至少目前看起來是最符合也最有效的方法。
(相關的處理流程我也一樣放在文末連結。)
當然,我的做法肯定不是最好的做法,
但我已經盡我所能絞盡腦汁地協助他,
若各位讀者或先進有更好的方法,
歡迎在下方留言或者直接私訊我。
在這個特別的節日分享個文縐縐的案件,
希望在七夕情人節這天有伴的朋友終成眷屬,
單身的朋友也不要急,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這是我警察的日常、也是我七夕情人節的日常。
(幹ಥ_ಥ)
這邊應該不會再被拿去做負面教材了吧...?
#七夕 #情人節快樂
#願所有的相遇都是恰逢其時
#我寫他們的故事
#他們過自己的人生
#一線三的日常
Photo by https://reurl.cc/0ODZ6Y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延伸閱讀:
被性騷擾怎麼辦?
https://reurl.cc/ld0vmA
遭他人以簡訊、電話騷擾怎麼辦?
https://reurl.cc/Ez2G3R
保護令是什麼?如何申請保護令?
https://reurl.cc/GrdeWx
保護令申請流程 在 鄰家野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閒聊-關於保護令】
今年國中會考的題目真的很生活化,圖、表也多
其中這題保護令的問題,可能有家長覺得已經跳脫課外,
但以刪去法還是很好作答,因為C、D選項是不可能的
保護令,既然有[令],就是跟法院有關,當然就不是由警察機關核發。
可以去警察機關請警察代為向地方法院申請,再由案發時的在地地方法院先核發(緊急、暫時)保護令。
所以正確答案就是A。
#國中會考。#109國中會考
#素養題
#社會科
但今天重點不是要來解題
只是利用這題,想讓大家認識一下保護令,也是自身的權益。
如果你所身處的環境有以下狀況,可以先致電問問當地警察和社工,他們都會先給你申請程序上的扶助。
保護令申請程序,通常警察和法官都會先問你們有沒有同住。
也就是說,今天有和其他人同住,可能是直系親屬、公婆、姑嫂叔伯兄弟、房東、房客。
如果今天任何一個同住對象長期對你有『肢體暴力』、『言語威脅暴力』,甚至『晚上十點後借故爭吵』,有「半年內」事發證明(錄音、簡訊、人證),可以申請保護令。
一開始地方法院會依據你所描述的狀況和提供的證據,判定是否有需要提供『緊急保護令』,
法院會先請申請人(不會通知對方)到法院(還不是開庭)說明狀況,法官會判定是否有需要給『暫時保護令』。
『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取得之後,法官會再通知開庭,視情況再核發『通常保護令』(這是長期的,可能6個月~2年)。
在這進行的流程中,法院通知到法院的通知單裡都會有一張『撤回申請』,也就是即使提出申請,還是可以撤回。
但申請送出,要先想好你的目的是要喝止對方對你不尊重的行為;
對方一定要遷出當時的居住環境;
你已經決定會遷出;
還是不論對方有沒有改變你仍會回到那環境中?
這些都是要先想好的。
總之,希望大家都能生活幸福快樂,非必要,不要遇到這狀況才好。
但,如果生活卡關,只要你想改變,即使後面的路再辛苦,還是會有解決、變好的一天。
#家暴
#精神家暴
#保護令
保護令申請流程 在 常見問答-家庭暴力保護令之種類及申請方式?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的相關結果
(1)申請人及程序:檢察官、警察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於日夜間或休息為之。 (2)核發程序:依警察人員到庭或電話之陳述,認被害人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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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填具書面聲請狀 · 2. 向被害人的住所、加害人的住居所或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聲請。 · 3. 法院受理後進行開庭審理程序。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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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聲請程序: ... (1) 聲請暫時保護令或通常保護令,都要先撰寫書面的聲請狀。 (2) 向被害人之住居所、相對人之住居所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地方法院提出聲請。 (3) 此外,地方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