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寶爸的父親練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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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父親節的前夕,我們家迎來了第四個小孩,「什麼!第四個小孩。」在臺灣少子化的年代,伴侶通常願意生養兩個小孩已經很不容易,生到第四個孩子都會迎來對方看著我們豎起大拇指,好像有道光芒打到我們身上,然後一邊點點頭,嘴上還誇讚我們增產報國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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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有次老婆問我說:「你身邊有認識的人生了四個小孩嗎?」我想了想,認真的回答她:「有啊,我的阿嬤。」然後兩人哈哈大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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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雖然像是上個世代的夫妻養育好幾個孩子,不過我並沒有把我老婆放進我媽媽、我阿嬤那刻苦耐勞的形象裡,因為我也不是我阿公、我爸爸,我是我妻子的伴侶,我可以在這段關係裡協調出我們共同合作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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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教育現場總是媽媽們來精益求精
#請問爸爸去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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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去外地進行親職教育的演講,我都會特別注意有出席的男性朋友們,說是特別注意,但其實放眼望去幾乎都是媽媽們,所以要看見僅存的男性同胞並不會太難。這時我都會肯定在場的媽媽們願意在百忙之中抽空前來,不過也同時讓她們知道親職不是專屬於女性的事,再把焦點放到那宛如瀕臨絕種保育類生物的父親,讓他拿起麥克風說說自己為什麼會出現在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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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陪伴孩子成長。」
「我想要跟小孩有話聊,想知道他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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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旁的女性朋友們這時會投以讚賞的眼光,偶爾講完後還會帶有點掌聲,然後拿起麥克風的男人頓時靦腆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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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我們稍微暫停一下,你們沒有覺得這不對勁嗎?如果我把上面講話主詞的性別換成女性,你還會覺得這開場有這麼偉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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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願意親臨現場學習親職教育的男性朋友,有的是瞭解親職是伴侶共同經營,所以他們在男性角色的養成道路上已懂得鬆脫傳統男性的刻板印象;也會遇到離婚後不得不由自己擔負親職角色的父親,正因為沒有像過往還有一個伴侶可以主責來教養孩子,所以只好摸摸鼻子來充電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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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男人們,你一定要到「不得不」才要覺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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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傳統男人踏入婚姻後變成提款機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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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像是家裡的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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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陣子我在社區帶領家暴處遇團體,多半因家暴而來的成員還是以男性居多,他們在關係裡不知該如何是好,最終選擇用暴力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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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位大哥讓我印象深刻,他跟我爸的年紀差不多,就像是威士比廣告中陽剛味十足的勞工朋友,他認真努力賺錢養家,生氣著自己做了這麼多卻被當作提款機,看起來憤怒,心中則是難以言喻的挫敗在淌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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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也是如此,到後來兩人變得疏離沒話講,就像是華語電影中描繪到父子關係總是需要保持點距離;看電影時會覺得這種關係令人揪心,但發生在你家裡盡是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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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我當爸爸,我不要像他一樣。」我知道我爸很傳統,我曾有埋怨,也曾羨慕別人家的爸爸可以不一樣;但現在不怪他,畢竟上個世代有上個世代遭遇的處境,雖然我是心理師但我並不萬能,我沒能找到方法改變他,不過我可以學習理解他,起碼我可以好好想想我要成為怎麼樣的伴侶及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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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線的喜悅 #三條線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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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懷上第一胎是在結婚一年後發生的,懷孕是計畫內的事,我們經歷一整年粉紅泡泡的兩人世界之後,由驗孕棒上的兩條線正式宣告踏入下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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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懷第一胎時害喜很嚴重,嚴重到還得去診所找我熟悉的家庭醫生求助。記得醫生看完後說的話被我老婆一直記到現在,醫生說:「這無藥可醫,只能忍耐,因為母親就是這麼偉大。」說完後還頭頭是道地得意了起來,不過我老婆卻覺得一點都不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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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強調一次,這一點都不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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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父親節,所以「母親很偉大」這件事情已經不用再推崇,我想要把當時的鏡頭轉個方向,特寫照到我臉上,來談談我內在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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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無助,我一點也幫不上忙。」小孩就是在媽媽的肚子裡長大,我想要多做些什麼來讓老婆好受一些,但我感到挫折、不知道該怎麼辦,面對新生命以及未來的新生活,就是隔了層肚皮,而且還是別人的肚皮,所以只能在看著老婆的肚子越來越大的時候,來練習體會對方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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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是用「練習」這個字眼,就算我已經比起一般的男性朋友多學了心理學,多懂得覺察理解,但我還是要說,我仍然得練習去體會,並且與對方溝通到底怎麼樣才是符合彼此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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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婚姻擁有孩子後你需要有多工處理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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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婆以前交往時,就很喜歡聊天談心,當時還會從半夜聊到天亮,然後再一起去看日出(應該大家談戀愛都經歷這種浪漫的時候吧,只是不確定現在是否變成老公寧願滑手機也不願談心);當年我已經開始投入紀錄片創作,也邊擔任諮商心理師,所以可想而知得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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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我跟她說,我好羨慕學生時代可以全心投入一件事情,不用管其他的,想要拍片就把整個心力放在拍片上,好想念那樣為了夢想勇往直前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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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會是常態喔。」她潑了我一桶冷水,讓我看清現實,跟我說著以後兩個人走下去,每個人都會再有更多的角色在身上,就像她會成為妻子、成為孩子的母親,而我會成為丈夫、成為父親,彼此都會新增更多其他身份,所以如果決定要共同踏入下個階段,就要學著該如何在多重角色下來投入自己想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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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雙魚座的浪漫頓時就被我老婆點醒,現在想想她已經算很客氣了,因為關於男人追求理念的雄心壯志有夠八股傳統,她沒有跟我談起她婚後的夢想理想該怎麼辦,反而是陪伴著我一起聊我的擔心,也讓我看清楚我的盲點,我覺得伴侶關係就像是好朋友的關係,她說真話,而我願意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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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有成就的男人
#請自己定義你想要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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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回我去一所理工科為主的大學演講,要跟一群男人談談什麼是「男人」,當時我家幼兒園中班的孩子說想要和我一起出遠門,因為他可以當作順道去旅行,對我來說是工作,但對小孩來說是有趣好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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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有想過以後工作的時候,可以帶著小孩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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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和我一起坐在講桌前,現場滿滿都是男同學,大家露出從沒想過這種事的表情,甚至有人馬上就搖搖頭覺得不可能;我轉頭看向孩子,我給他一個小任務,當我說下一頁的時候就幫我按一下,他很開心,好像成為我的得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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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示範給他們看,你能否讓孩子參與你的工作,其實是看你願不願意,就像你想成為什麼樣的「男人」?你所認為的「成就」是什麼?這些都可以由你來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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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男性的成就不在於賺大錢,如果你腦中只想賺大錢,就要有心理準備在關係中等著被罷免下台,因為不論是社區家暴團體中的男性,或是我自己的父親,這些男人都用親身經歷告訴我,當變成提款機老爸之後,其實很失落,他們想成為家人的友伴卻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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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說我比較愛媽媽並不代表不愛爸爸
#可別自己腦補而理智斷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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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現在還是會在婚姻關係或親子關係中挫折嗎?當然會啊,最後我要分享一個小故事作為父親節分享的收尾,來勉勵在家庭關係裡努力學習或掙扎不已的男性同胞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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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疫情前,我又單獨帶小孩開車出遠門工作,這次的難度提高,因為要帶我家幼兒園大班的小孩過夜,而且還是三天兩夜。白天時,小孩很興奮也很開心,依然是我演講時的小幫手,不過到了太陽西下、夜色漸黑,這才是考驗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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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媽媽!我想要媽媽!」我心想完蛋了,因為在家裡我常需要利用夜深人靜來處理剪接工作,所以小孩比較常都是先由老婆陪睡覺,比較少是由我先陪伴他們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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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媽媽!我想要回家!」強度開更高了,淚水汪汪地哭到令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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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裡OS旁白出現:「我已經算是個比較常陪伴小孩的父親了,會去孩子的學校說故事,會煮飯給小孩吃,會單獨帶他們出去玩耍…」不過在我的經驗裡,小孩還是會對著我說「我比較愛媽媽」類似的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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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多工處理還要新增翻譯功能
#男人的玻璃心也能變成孩子的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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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玻璃心過,覺得怎麼會這樣,也挫敗過,但到後來深刻明白母親跟小孩之間就是有某種連結,從那時候起,開始懂得「翻譯」孩子所講出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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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不習慣,因為沒有跟爸爸單獨出來過夜,對吧?」然後抱抱他,詢問他怎麼做會比較好,拿起電話讓他跟老婆視訊連線;結束後,讓他自己按掉紅色按鈕掛上電話,接著再陪他散散步,後來就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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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晚上,他沒哭,也不急著找媽媽,他跟我說起昨天會這樣是因為不習慣(看來我翻譯得還算貼切)。後來疫情影響而居家生活好一陣子,他常會跟我提起,那時一起單獨跟我出遠門有多開心,我心裡也暗自欣喜替孩子留下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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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啊,爸爸啊,老公啊,我們雖然會玻璃心,不過沒有人天生會當母親,也沒有人天生就會當父親,所以都是需要在陪伴孩子成長的過程中不斷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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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心理師,但面對成為伴侶跟父親的路上依然有著玻璃心,有玻璃心不要緊,重點是我們除了看著玻璃碎滿地而掃地走遠之外,我們還是有其他選擇,只要你願意,也想跟伴侶、跟孩子有你所期盼的關係,透過慢慢練習、好好翻譯,玻璃心也能進化成為孩子心中珍貴的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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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勞動
#家庭情緒勞動
#爸爸樣
#老子都不老子
#老媽子可不老媽子
保育類定義 在 窩窩 wuowuo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令人心碎的爬行猴,並非獸鋏下的唯一受難者。
5月8日,一隻遭獸鋏夾傷,在壽山登山口步道痛苦爬行的台灣獼猴震碎了多數人的心,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緊急通報高雄市農業局前往救援,抵達時卻已不見動物蹤影。
隔日,協會導覽員上山尋獲該隻獼猴,獸鋏已脫落,後腳三趾卻也消失無蹤,傷口見骨。
【哪怕是國家公園 動物依然遭殃】
屬於野生動物樂土的國家公園,仍出現早在2011年野生動物保育法已禁用的捕獸鋏,除了顯示台灣山林保育的執法量能尚不充足外,也再次透露台灣獼猴的艱難處境,不僅要面對抹不去的污名、農損衝突風險、蓄意虐傷威脅、盜獵私養危機,就連只是待在自家山林,意外都會找上門來。
回顧過往,爬行獼猴並非獸鋏下的唯一的受難猴。
☞2020年:台東南迴公路旁一隻獼猴誤觸獸鋏不斷哀嚎,經民眾通報林管處營救。
☞2019年:高雄竹林發現公猴困於獸鋏上不斷掙扎,市府前往救援時已死亡。
☞2019年:新北市三峽獼猴母子誤入果園,遭捕獸鋏雙雙夾傷,僅母猴存活。
☞2017年:一隻母猴因捕獸鋏受困於南投山區,十尺外更發現已遭路殺的小嬰猴。
【收容所上百隻獼猴 多數身軀都殘缺】
屏東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曾收容百隻台灣獼猴,這裡的猴們來自台灣各處,入所原因並不僅有獸鋏意外,放眼望去仍可輕易觀察到沒了雙足、少了單臂,或只能用雙腳輔助進食的獼猴們。牠們仍活著,卻因為殘缺,再也無法回到野外的家。
許多人會說:「誰叫牠們要破壞作物、擅闖果園偷吃東西!」但如同同樣面臨人獸衝突的石虎無法分辨雞舍中的雞與野鳥有何不同;獼猴也難以理解果園中的果實為何不能摘取。
因為覓食生存乃是野生動物的天性,偷與搶則是人類賦予的定義。
不認獵物的獸鋏陷阱,除了獼猴,也可能誤傷石虎、黑熊、穿山甲等保育類動物,甚至是登山的遊客、執行公務的巡山員等。捕獸鋏的殺傷力對動物來說,是可能面臨截肢、傷殘或失去一輩子的自由,甚至因此喪命。
全世界獨有的台灣獼猴,卻在自己唯一的土地上過得有些辛苦,同為靈長類的我們,能不能嘗試給牠們更友善的對待與關注?
保育類定義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法官釋字803號解釋出爐:既有法律並不違憲,原民狩獵仍只能使用自製獵槍並事前申請,兩年內因應實際需求修改管理辦法】
大法官於今(7日)下午針對原住民狩獵權,作成釋字803號解釋,審判長、司法院長許宗力強調,為了在原住民文化與生態保護之間保持平衡,本次解釋採「中度審查標準」(要求目的須追求重要政府利益,手段與目的須具有實質關聯性),針對原住民狩獵的法律規定,分散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下簡稱《槍砲條例》)與《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中,大致上都並未違憲,明確需修正的是管理辦法。
■既有法律管制不變,原民狩獵仍只能使用自製獵槍並事前申請
此案源於2015年底,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人Talum Suqluman(漢名王光祿),因使用不符合法規之獵槍以及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被判刑3年6個月定讞,即將執行前,最高檢察署為其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於2017年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創下最高法院首次提出釋憲案的首例。 2021年初,大法官宣布與其他兩案合併受理,並於3月9日舉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正式從憲法高度正視原住民狩獵行為與現行法律制度的扞格與矛盾。
目前制度上對原住民狩獵行為主要的限制,一是只能使用「自製獵槍」(槍砲條例第20條第1項),大法官主張符合法律明確性,並不違憲;第二是狩獵前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野保法第21條之1第2項),除此之外無其他方式得以確保狩獵的數量並保護人身安全,符合比例原則,也不違憲。
■因應實際需求,修正技術性細節與管理辦法
在維持既有的法律框架下,本次解釋涉及技術層面的管理辦法,以及原住民可進行狩獵活動的條件,有稍微修正與放寬。
由內政部警政署函示的《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 中,對於「自製獵槍」的規格定義過於粗糙,無法保障生命權與文化權,因此大法官要求主管機關限期兩年內修正。
原本僅能因傳統文化、祭儀才能狩獵的規定(野保法第21條之1第1項),大法官認為因爲飲食需求的「非營利自用」,也應包含在整體的原住民傳統文化內,但獵捕的對象不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除非族群數量逾越環境容許的程度。
而管理辦法中關於「非定期性」狩獵需求,亦即因生命祭儀(婚喪喜慶)或個人性的狩獵行為,需要在5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由於缺乏彈性,不符合原住民實際的日常生活,即日起廢除此項規定。其中需載明獵物數量與種類的規定,也因干預原住民狩獵的文化傳統(獵物是祖先與自然的賞賜,事先說好要打哪些觸犯禁忌),不再適用。
■王皇玉:上位階法律不違憲,生態保護仍佔優先性
長期關注原住民狩獵與現行法律制度矛盾處的台大法律系教授王皇玉認為,此次釋憲結果是在上位階法律並不違憲的情況下,要求修改下位階管制條例,她曾於2017年王光祿案於最高法院開庭時擔任鑑定人。
「仍然一直糾結在『自製獵槍』的概念,問題是族人根本沒有打造自製獵槍的傳統。但不管如何,要求用安全的槍枝狩獵,是目前大法官底線,但目前的解釋仍沒講清楚,行政機關兩年內要怎麼修正自製獵槍的定義,需再觀察。」王皇玉表示。
王皇玉過往曾於論文《建構以原住民為主體的狩獵規範:兼評王光祿之非常上訴案》中清楚闡釋,自製獵槍是在1983年《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訂立後,全面禁止民間自用槍制的情況下,原住民族不得已「被發明」的傳統,相較清朝、日治時期,原住民藉由戰爭與貿易取得當時的高性能「制式獵槍」,中華民國政府允許原住民持有的獵槍,是數百年來最落後且因不穩定有極大風險的「最爛」獵槍。
但整體而言,王皇玉仍肯認大法官因應原住民狩獵的實際需求,而要求行政機關修正管理辦法,以及將飲食與生活需求,包含進整體的狩獵文化,「過往《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中,即有關於『非營利』的自用需求,但野保法僅限傳統文化跟祭儀才能狩獵,像王光祿因為母親要吃山肉而打獵,沒有掛在文化的名目下就不可打獵,這說不過去,因此在《野保法》底下放寬非營利自用,值得肯定。但保育類還是不能獵捕,由此來看此一釋憲,生態保護仍佔有優先性。」王皇玉表示。
■戴興盛:大法官並未體會原民所遭受壓迫,自治之路渺茫
「大法官解釋採取同時尊重、並衡平考慮原住民族文化權與環境權的立場,形式上來說四平八穩。但最大的問題是,大法官對於實質議題的理解與詮釋是錯誤的、偏離現實的。偏誤一是,它將文化權與環境權理解為對立競爭的關係,但事實上,在良好的對多元文化尊重的環境中與適當的制度設計下,兩者基本上是具相輔相成關係的,然而今天的大法官解釋文,將使得台灣社會加深這兩價值間對立的印象。」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表示。
戴興盛所帶領的團隊自2017年起,與太魯閣族部落協力推動部落狩獵自主管理,嘗試在國家制度規範與原住民文化中,找出平衡之道,長期在第一線參與並觀察當代原住民的狩獵實踐。
戴興盛強調,目前在台灣真正遭到威脅的是原住民族文化權,而非野生動物之生存,在第一線現場見到的是,原住民族文化權與人權備受壓迫,而野生動物數量激增至嚴重威脅鄉村與部落農作物之程度。他認為野生動物稀少之處,主要是因為人為開發導致之棲地破壞,以保育野生動物之由而大力限制文化權,是錯誤歸因。
「此次釋憲案,顯現大法官會議、以及大法官會議後面代表的漢人社會與國家體制,並未真正體會原住民族文化權、社會權所遭壓迫與流失之痛,這對更全面的自治進程更是一大打擊。本來往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以及更廣泛自治之路已經非常艱困且緩慢,在這次釋憲案之後,除非大規模的原住民族運動再起,改變整個社會與國家體制環境,否則原住民族自治之路將更為渺茫。」戴興盛說。
(文/張子午;攝影/鄭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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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獵人 #原住民 #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