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報導--鐵達尼號船難百年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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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達尼號船難百年的省思
本會節目總監 孫大中
百年前的悲劇
今年是2012年,在一百年前,1912年的4月14日深夜11點40分,發生一件震驚全球的事件。號稱「連上帝也不能讓它沉沒」的英國豪華郵輪「鐵達尼號」在橫越大西洋的處女航中,誤撞冰山而沉沒,造成1500多人喪生。
當年2月,這艘總噸位為46,328噸、全長269.06米,寬28.19米,在當時號稱是世界上最大、最豪華,且「絕對安全」的郵輪下水的時候,船長史密斯接受紐約時報訪問,自信滿滿地表示:「我無法想像會有任何可導致這艘船沉沒的狀況,或者有任何致命的災難發生在這艘船上。」甚至一位船員在乘客針對所謂「不沉」的質疑,直接了當回答:「是的,連上帝自己都弄不沉這艘船!」
但人算不如天算,人們認為不可能發生的事,還是發生了。1912年4月10號晚上,鐵達尼號滿載2207名乘客,由英國首航前往美國的紐約;沒想到四天後,就在大西洋的黑夜裏誤撞冰山。不到3個小時(2小時40分),船身裂成兩半後沉入大西洋海底,沒有照預定的行程抵達美國紐約。「鐵達尼號」在4月14號深夜11點40分撞上冰山,4月15號凌晨沉沒,前後只有短短不到3小時;因為船上的救生艇不夠,沒有救生艇的1528位溺水的乘客當中,最後只有6位獲救。
1980年,鐵達尼號在大西洋海底3657公尺深處被發現,許多人特別前往參觀鐵達尼的遺物。參觀的遊客拿著複製的船票,上面印著當時旅客和船員的真實姓名,模擬一百年前那些罹難的乘客登上了這艘船的情形;參觀的遊客在展覽館可以看到整套純銀餐具和其他的手工製品。在參展結束的地方,有一塊大告示牌,列出當時所有旅客的姓名以及座位等級,如:頭等艙、二等艙或船員;參觀的遊客可以對照告示牌,尋找自己手上那張船票上的名字。告示牌上有一條線,將告示牌一分為二;在這條線上方的名字是「獲救」的旅客,下方的名字都是在船難中「失蹤」的人。
致命的錯誤
這場船難發生距今已經一百年了,1997年美國大導演詹姆斯‧科麥隆(James Cameron)耗費鉅資,拍攝電影《鐵達尼號》,奪得奧斯卡十一項大獎;這部電影也成為美國影史上最賣座的電影,據說有十八億美金的票房收入。有一對老夫婦看完了電影,邊走邊談,老太太說:「這鐵達尼號的人真是太粗心了!那麼大的船,上頭那麼多人,怎麼只有不夠一半的救生艇?」老先生說:「這不是粗心,是太有自信。他們認為他們造的大船不可能沉下去,所以救生艇只是擺在那裏做個樣子。」(其實,當年救生艇的目的並不是用來裝下全體乘客,而只是用來從一艘下沉的船上轉移乘客到另一艘救援船上,因為沒有預料到有這麼大的船難。鐵達尼號的沉沒永久性地改變了這種救生策略。)
老先生的說法不無道理,因為4月14日當晚,鐵達尼號先後接到六次有關冰山海域之無線電,尤其第六次是在晚上11時來自「加利福尼亞號」的警告。但鐵達尼號上的報務員居然一概置之不理,沒有向上回報;等到撞上冰山,發現船體嚴重受損,那時已經來不及了。
鐵達尼號向外發出求救的「SOS」無線電訊號時間,是在4月15日零時45分,也就是在撞上冰山以後一個小時才發出求救訊號。顯然船長等人在初期完全不瞭解船體受損的嚴重,因為過分的自信而耽誤了求救的先機。為什麼先前不理會這些警告呢?很可能是為了要創下快速橫越大西洋的記錄,所以即使明知道前面有冰山,仍是執意高速航行。當鐵達尼號撞上冰山的時候,建造這艘船的工程師也在船上;經由他詳細地檢查之後,他失望地告訴船長:「船艙損毀嚴重,必須棄船!」不久,船開始下沉,由於船上人多而救生艇嚴重不足,頓時秩序大亂。
救人的福音
這時,一位應邀到美國芝加哥慕迪教會(Moody Memorial Church)佈道,來自蘇格蘭的約翰.哈伯牧師(Rev. John Harper),他眼看船難即將發生,就呼籲全船的基督徒到甲板集合;當時有幾十位基督徒陸續前來,大家手拉手圍成一圈。哈伯牧師對大家說:「弟兄姊妹們,我們隨時都有生命危險,但我們已相信了耶穌,有了永生的盼望,我們不用害怕。可是,船上還有很多沒有信主的人,他們還未得救;如果今天他們失去生命,就註定永遠滅亡。假如我們現在願意讓出逃生設備,讓沒有信主的人有機會獲救,他們以後還有機會聽福音、信耶穌得永生。」
幾十位基督徒聽了之後,大受感動,有了一致的行動;他們繼續手牽手,一同唱著詩歌。莊嚴的詩歌感動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大家開始變得井然有序,接受船上工作人員的安排,讓婦女、兒童先登上救生艇。而這時候,船上的樂隊領班和其他的樂手,也身著燕尾服走上甲板,為這群基督徒伴奏。他們演奏「更加與主親近」這首詩歌,它也成為《鐵達尼號》這部電影的主題曲之一。
當哈伯牧師掉到海裏時,他抓住了一片浮木,在海面上漂流,偶然碰到另一個什麼也沒抓到的年輕人。哈伯牧師問青年人:「年輕人,你信主得救沒有?」青年回答道:「沒有。」一個大浪打來把他們分開了。幾分鐘後,他們又靠近,哈伯牧師再問他:「你與 神和好沒有?」他還是回答:「沒有!」海浪再次把他們分開。最後一次,他們再靠近時,因為在海裏的時間久了,青年已經顯出疲態,差不多想要放棄掙扎了。哈伯牧師卻告訴年輕人:「年輕人,耶穌要救你!」說著就把手中的木板,推給那個年輕人,自己沉入海中。
天亮之前,當收到鐵達尼號求救訊號陸續趕來的救援船隻抵達時,只有六位不在救生艇上的乘客生還,而這年輕人就是其中之一。年輕人一到紐約,立刻趕到哈伯牧師原本要去的芝加哥慕迪教會,向大家見證:「哈伯牧師原本今天要站在這裏向各位講道,但卻因為我的緣故,他做了不一樣的選擇。我因此也認識了他所認識的那位真神。從今以後,我也要繼續哈伯牧師他那不一樣的選擇。」年輕人信了主。哈伯牧師捨己救人的感人故事後來被寫成一本書,叫《鐵達尼號上最後的英雄》。
救恩的名單
「更加與主親近」這首詩歌是由一位莎拉‧亞當斯(Sarah Flower Adams, 1805-1848)姐妹所寫,由作曲家孟遜博士譜曲,曲調優美,廣為大眾喜愛。莎拉‧亞當斯姐妹寫這首詩歌的時候,她的靈感是來自創世記中,雅各逃避哥哥以掃來到巴旦亞蘭的曠野,在那裏以石為枕,夢見「天梯」的事蹟。這「天梯」就是基督,祂是 神人之間的中保,祂把 神的恩典帶到世人中間。今天很多人一心想要擠身百萬富翁、千萬富翁、億萬富翁,想要擠身「頭等艙」。但親愛的朋友,無論是百萬、千萬、或是億萬,少了前面的「一」,後面無論有多少個「零」,都是空的。你來的情形怎樣,去的情形也怎樣;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如果今夜 神就收回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那個「一」是什麼呢?就是你跟造你的 神的關係。你是 神所造的,你是因 神的旨意被造而有的;你有很高的地位,你坐的是頭等艙,你用的是整套純銀的餐具和精緻的手工製品。但什麼是「真正的生命」?就是 神怎麼看你,你跟 神的關係如何。你在這條線的哪一邊?是獲救的,還是失蹤的?
今天在我們身邊與我們同行的客旅,有頭等艙的,有二等艙的;有讓人羡慕的,有被人輕看的。無論是頭等艙、二等艙,重要的是——我們是在救恩的名單裏獲救的,還是失蹤的?關鍵就取決於基督是否在你心裏。
保羅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人有罪的靈魂最後的終點,就是永遠的滅亡,沒有人付得起這贖價。詩篇四十九篇6-9節,詩人說:「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 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一個人靈魂的價值貴重到一個地步, 神要差祂的獨生愛子來拯救。約翰福音三章16節,使徒約翰說:「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神怎麼救人呢?乃是差祂的獨生愛子為我們的罪捨己,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用祂所流出的寶血買贖我們。聖經希伯來書九章22節,經文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我們的萬貫家財不能讓自己列入得救的名單裏,因為我們得贖,不是憑藉著會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祂是 神的羔羊,祂為我們背負一切的罪孽。
今天,誰能夠被列在得救的名單上呢?就是那些接受寶血贖罪代價的人。這跟我們在社會的地位、成就、名望無關,就像鐵達尼號上那1500多位在船難中失蹤的旅客,雖有各個等級,但是再沒有他們的消息。
特別報導--鐵達尼號船難百年的省思
船難百年的省思
親愛的朋友,我們在地上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你可曾為你的靈魂做過什麼準備?你的靈魂在哪裡? 神愛你,祂不願意你在永恆中失喪,所以祂差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到世上來,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塗抹了你的過犯。世上的成就不過曇花一現,唯有相信耶穌才有真實的盼望。
鐵達尼號屢次忽略前方有冰山的警告,終至釀成大禍。在鐵達尼號沉沒一百年後的今天,也許過去已經有許多人向你傳過福音,但我們不要忽略:人生最大的災難、最大的危機,就是 神公義的審判。 神的震怒是基於祂的聖潔、公義,因為祂是絕對公義的,斷不以有罪為無罪;祂將我們的罪孽擺在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祂面光之中。祂公義的威嚴從來沒有改變! 神有慈愛寬容的一面,也有公義威嚴的一面,關鍵就在於你跟耶穌基督的關係如何?你願意耶穌基督是你的救主,還是你的審判主?
如果你已經信主重生、悔改受洗,今天你要把你的家人親友當作是同行的客旅,繼續關心他們靈魂的得救,找機會與他們聊一聊人生的終點;用懇切的心、溫柔的態度,期盼他們因信耶穌基督,被列在得救的名單裏。寬門大路到滅亡,窄門小路到天堂。求主甦醒我們的靈魂,賜給我們得救的智慧,不叫我們作無知的人,願主也幫助我們用諸般的智慧傳揚福音,帶領未信的家人、親友歸向 神。
by特別報導--鐵達尼號船難百年的省思 圖擷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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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保羅怎麼死的 在 Andrew Chai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宣教士談自由】
圖/文:蔡頌輝 (Andrew Chai)
多年前,我到一家理髮店去理髮。那理髮店的老板娘很健談,她大概是看我這個年輕人(那時我才二十多歲)梳著一頭老古板的髮型,就問我要不要改變一下。我問她:「怎麼改?」她把時下流行的髮型講給我聽,拿樣本照給我看,還問我要不要染顏色等等。她費了一番唇舌,最終還是被我拒絕了。
「為什麼?」她問。
我當時是這麼回答的:「因為我的職業不允許這樣做。」
呃……等等,聖經哪一處說傳道人不可以理時尚髮型或染髮呢?
的確沒有。現今,很多基督徒已經不再像過去那麼保守了,要接受傳道人的新潮髮型也不難。但還有很多地方,要是傳道人把頭髮染成是綠色或紫色,相信會引起爭議,說不定還會被長執叫去問話。由此可見,即便有些事我們無法直接從聖經看到「可以」或「不可以」的指示,但各人心裡似乎有個限度,至於那限度在哪裡,我們也說不清楚。這就是所謂自由的底線。從事宣教的工人,尤其是跨文化宣教士,不能不懂。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9章所談論的就是自由。當時,保羅受到一些人的批評,質疑他的身分和權利,於是他寫了本篇作為辯護和陳述,現今的我們可以從中歸納出宣教工人運用自由的實用原則。
一、我們是蒙召得自由的人
保羅用了第1至14節的篇幅,從不同的角度為自己所享有的權利辯護,申明即使自己從所做的工作中得到一些金錢或物質上的供應也是天經地義的。他的辯護方式是發出一連串的問題。哥林多教會是保羅建立的,這些辯護是要證明他要從他們得物質上的供應絕對不是不合理的事。他引用了申命記第25章4節(9節)以及民數記18章8~31節關於祭司吃祭物的條例(13節)作為辯論依據,並總結:「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14節)
自由和權利在某個程度上保障了我們的安全和尊嚴。神國的工人雖然講求為人謙和,卻不意味著我們要四處忍受委屈或被佔便宜,相反的,我們應當清楚了解自己的基本權利。只要是正當的事,不觸犯聖經的道德準則,並且在正當的程序和合法的情況下享用,便大可問心無愧地做我們想做的事,無須有罪惡感。宣教事業發展至今,只要加入宣教機構,為保障宣教士的生活,夠用的薪金以及基本福利,諸如保險、退休金、子女教育補貼、年假等都是不能少的。此外,宣教士身處別國,也應該了解當地的外國人權利,避免白白忍受虧損。
然而,如果仔細的觀察經文便不難發現,經文裡面藏著一些與自由相矛盾的字眼:「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既是自由的,又怎會「不得已」呢? 看來,保羅清楚知道自由的局限——他不是絕對自由的人。
二、我們不是絕對自由的人
保羅提到了兩方面的「不自由」。首先,是他不能抗拒神的旨意:「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9:17)這裡的「責任」是指作為福音管家的職責(參林前 4:1)。我們常聽到信徒說:「事奉神要甘心,事奉得不甘心,倒不如不事奉,神要用的是甘心的人。」可是,保羅在此卻指出,不甘心並不是豁免責任的藉口!身分和職責是緊緊相連的,當老師就有老師的職責、當父母就有父母的職責、當員工就有員工的職責,甘心或不甘心可能影響一個人是否能享受在那職責中,但不能作為拒絕的理由。擁有身分卻沒有盡上相應的本分,終會被問責。
經文提到的第二個「不自由」,是他不能決定自由的結果。保羅這裡並不是說:「若不傳我就失業,沒有飯吃了。」他甚至不是說:「若不傳我就失去了一個最有價值的職分和福氣。」他乃是說:「有禍了!」我們無法得知所謂「禍」具體究竟是指將來的審判,還是今生必承受某種後果,但可以肯定的是——那絕不是好事,而且顯然是非常嚴重的事!「不傳」是保羅可以選擇的,「有禍」卻不可以。在這種不得已的情況下,如果他採取正面的心態和回應,讓自己甘心去做的話,保羅說:「就有賞賜。」
神的子民享有自由和權力,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想做的都可以去做,不想做的就都可以完全不做。我們必須把身分和職責納入考量。有一天,我們將要為我們這身分所附帶的責任向神交代。耶穌的好幾個比喻,諸如精明管家的比喻、按才幹分銀子的比喻、山羊綿羊的比喻都暗示了這一點。換言之,福音使命對基督徒而言不是一個有永恆價值的工作選項、或一個有屬天意義的活動可參加而已,它是我們被造和蒙召的目的,我們活著就是為榮耀神,並且有一天會為自己是否盡上責任而承受相應結果。
在「自由」與「不自由」的拉扯中,保羅如何處理這矛盾?他把眼光放在長遠之處,放下自由。
三、當個放得下自由的人
這才是全章經文所要表達的中心信息。
保羅被人批評,說他利用福音來賺得個人的利益,他在此解釋自己作為福音工人,就算從中接受一點養生的費用也是應當的……但是,他說:「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12節) 文中提到保羅放棄自由的兩個因素:首先,是為了更多的人得救。保羅用的詞相當肯定,他說他「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15節)保羅「所誇的」無非是耶穌基督拯救世人的福音。保羅的生命以這福音為最高的榮耀,即使自己有再大的權利,一旦自由阻礙了他的工作,他寧願放棄。他在19節繼續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仆人,為要多得人。」這就是他的目標——為要多得人!
今年初,中國武漢爆發新冠肺炎疫情之初,許多人紛紛逃離疫區,或被無奈地軟禁在家中。這時,卻有一批醫務人員被譽為「逆行者」,冒著生命危險衝向疫區,其中有許多人顯然有自由選擇去或不去,但他們看責任比自身的安危和權利更重要。在宣教工場上,保羅就是這個「逆行者」,為福音而放下自由和權利。我們也該如此。
當保羅立志這樣做的時候,他對做事的成果就有確信,他知道他最終必得到獎賞。這就是他放棄自由的第二個原因。「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保羅在24至27節以賽跑為比喻,要信徒齊心為了這個獎賞而努力。(註:本處比喻的重點是鼓勵讀者「這樣跑」以致「得著獎賞」,而不是「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他還指出,和世間的運動比賽相比,我們所要得的冠冕是永恒、不能壞的(25節)。連那些為了搶奪能壞的冠冕的人,都會為了那獎賞而有所節制,何況我們為了得不能壞的冠冕呢?第25節的「諸事都有節制」,在全段經文來看,就是「放棄自由」這回事。
我少年時期學過跆拳道。每逢要比賽之前的幾個星期,除了鍛鍊,教練都會要求我們控制食量。為什麼?因為此類比賽是按照體重來分級別的——羽量級、輕量級、中量級、重量級等。不小心重一公斤,就可能使我們「升級」,意味著我們要與那些比自己個子更大的對手對打。反之,輕一公斤就可能使我們低過特定級別,對手可能就是比我們個子更小的人。為了減低這個風險,我們要捨棄進食的自由,儘管沒有保證一定會取勝。保羅強調,我們要像運動員一樣地自我要求,好讓沒有任何事物阻礙我們去得永恆獎賞。不要因小失大,不要因短暫而失去永恒。過度執著和強調個人的自由,往往我們使無法專注於神所交付給我們的使命。世上的福再大也不能與天上的賞賜相比,何況我們為神和祂的國所做的犧牲和所付出的勞苦,祂都記念。瑪拉基書指出,有紀念冊在耶和華面前,記錄那些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到了神所定的日子,他要把這些人分別出來(瑪三16~18)。
說穿了,關於聖經沒清楚說明的許多事,我們實在無法列一個簡明的清單,指出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這些標準都會因地方文化、或當下的處境而有所改變。但是,「為了福音」、「為了多得人」、「為了將來永恒的獎賞」,就是最大的標准。宣教工人可不可以染髮?在特定的環境中可能不行,但在另一些地方,卻可能變成了一個必須,關鍵是「為了福音」。宣教工人講道要不要穿西裝打領帶?在特定文化中可能是必須,在另一些環境中卻可能是禁忌,「為了福音」我們願意穿,也願意不穿。宣教工人可以吃野味嗎?一般情況下大部分人也許不吃(這次的新冠肺炎疫情更讓許多人害怕),但在特定的宣教工場和場合中,或許我們要「為了福音」的緣故而有所嘗試……無論如何,我們都可以自主作選擇,也可以用口才把那些質問和批評我們的人駁得心服口服,可是萬一這樣做成了福音的阻礙,就不是真自由。
保羅有眼光,所以他放下了自由……你呢?
本文原載於《華傳》第63期: https://gointl.org/magazine-63.php#imission
使徒保羅怎麼死的 在 Andrew Chai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宣教士談自由》
圖/文:蔡頌輝
本文原載於《華傳》雙月刊第63期(2020年5-6月): https://gointl.org/magazine-63.php#imission
多年前,我到一家理髮店去理髮。那理髮店的老板娘很健談,她大概是看我這個年輕人(那時我才二十多歲)梳著一頭老古板的髮型,就問我要不要改變一下。我問她:「怎麼改?」她把時下流行的髮型講給我聽,拿樣本照給我看,還問我要不要染顏色等等。她費了一番唇舌,最終還是被我拒絕了。
「為什麼?」她問。
我當時是這麼回答的:「因為我的職業不允許這樣做。」
呃……等等,聖經哪一處說傳道人不可以理時尚髮型或染髮呢?
的確沒有。現今,很多基督徒已經不再像過去那麼保守了,要接受傳道人的新潮髮型也不難。但還有很多地方,要是傳道人把頭髮染成是綠色或紫色,相信會引起爭議,說不定還會被長執叫去問話。由此可見,即便有些事我們無法直接從聖經看到「可以」或「不可以」的指示,但各人心裡似乎有個限度,至於那限度在哪裡,我們也說不清楚。這就是所謂自由的底線。從事宣教的工人,尤其是跨文化宣教士,不能不懂。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9章所談論的就是自由。當時,保羅受到一些人的批評,質疑他的身分和權利,於是他寫了本篇作為辯護和陳述,現今的我們可以從中歸納出宣教工人運用自由的實用原則。
一、我們是蒙召得自由的人
保羅用了第1至14節的篇幅,從不同的角度為自己所享有的權利辯護,申明即使自己從所做的工作中得到一些金錢或物質上的供應也是天經地義的。他的辯護方式是發出一連串的問題。哥林多教會是保羅建立的,這些辯護是要證明他要從他們得物質上的供應絕對不是不合理的事。他引用了申命記第25章4節(9節)以及民數記18章8~31節關於祭司吃祭物的條例(13節)作為辯論依據,並總結:「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14節)
自由和權利在某個程度上保障了我們的安全和尊嚴。神國的工人雖然講求為人謙和,卻不意味著我們要四處忍受委屈或被佔便宜,相反的,我們應當清楚了解自己的基本權利。只要是正當的事,不觸犯聖經的道德準則,並且在正當的程序和合法的情況下享用,便大可問心無愧地做我們想做的事,無須有罪惡感。宣教事業發展至今,只要加入宣教機構,為保障宣教士的生活,夠用的薪金以及基本福利,諸如保險、退休金、子女教育補貼、年假等都是不能少的。此外,宣教士身處別國,也應該了解當地的外國人權利,避免白白忍受虧損。
然而,如果仔細的觀察經文便不難發現,經文裡面藏著一些與自由相矛盾的字眼:「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既是自由的,又怎會「不得已」呢? 看來,保羅清楚知道自由的局限——他不是絕對自由的人。
一、我們不是絕對自由的人
保羅提到了兩方面的「不自由」。首先,是他不能抗拒神的旨意:「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9:17)這裡的「責任」是指作為福音管家的職責(參林前 4:1)。我們常聽到信徒說:「事奉神要甘心,事奉得不甘心,倒不如不事奉,神要用的是甘心的人。」可是,保羅在此卻指出,不甘心並不是豁免責任的藉口!身分和職責是緊緊相連的,當老師就有老師的職責、當父母就有父母的職責、當員工就有員工的職責,甘心或不甘心可能影響一個人是否能享受在那職責中,但不能作為拒絕的理由。擁有身分卻沒有盡上相應的本分,終會被問責。
經文提到的第二個「不自由」,是他不能決定自由的結果。保羅這裡並不是說:「若不傳我就失業,沒有飯吃了。」他甚至不是說:「若不傳我就失去了一個最有價值的職分和福氣。」他乃是說:「有禍了!」我們無法得知所謂「禍」具體究竟是指將來的審判,還是今生必承受某種後果,但可以肯定的是——那絕不是好事,而且顯然是非常嚴重的事!「不傳」是保羅可以選擇的,「有禍」卻不可以。在這種不得已的情況下,如果他採取正面的心態和回應,讓自己甘心去做的話,保羅說:「就有賞賜。」
神的子民享有自由和權力,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想做的都可以去做,不想做的就都可以完全不做。我們必須把身分和職責納入考量。有一天,我們將要為我們這身分所附帶的責任向神交代。耶穌的好幾個比喻,諸如精明管家的比喻、按才幹分銀子的比喻、山羊綿羊的比喻都暗示了這一點。換言之,福音使命對基督徒而言不是一個有永恆價值的工作選項、或一個有屬天意義的活動可參加而已,它是我們被造和蒙召的目的,我們活著就是為榮耀神,並且有一天會為自己是否盡上責任而承受相應結果。
在「自由」與「不自由」的拉扯中,保羅如何處理這矛盾?他把眼光放在長遠之處,放下自由。
一、當個放得下自由的人
這才是全章經文所要表達的中心信息。
保羅被人批評,說他利用福音來賺得個人的利益,他在此解釋自己作為福音工人,就算從中接受一點養生的費用也是應當的……但是,他說:「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12節) 文中提到保羅放棄自由的兩個因素:首先,是為了更多的人得救。保羅用的詞相當肯定,他說他「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15節)保羅「所誇的」無非是耶穌基督拯救世人的福音。保羅的生命以這福音為最高的榮耀,即使自己有再大的權利,一旦自由阻礙了他的工作,他寧願放棄。他在19節繼續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仆人,為要多得人。」這就是他的目標——為要多得人!
今年初,中國武漢爆發新冠肺炎疫情之初,許多人紛紛逃離疫區,或被無奈地軟禁在家中。這時,卻有一批醫務人員被譽為「逆行者」,冒著生命危險衝向疫區,其中有許多人顯然有自由選擇去或不去,但他們看責任比自身的安危和權利更重要。在宣教工場上,保羅就是這個「逆行者」,為福音而放下自由和權利。我們也該如此。
當保羅立志這樣做的時候,他對做事的成果就有確信,他知道他最終必得到獎賞。這就是他放棄自由的第二個原因。「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保羅在24至27節以賽跑為比喻,要信徒齊心為了這個獎賞而努力。(註:本處比喻的重點是鼓勵讀者「這樣跑」以致「得著獎賞」,而不是「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他還指出,和世間的運動比賽相比,我們所要得的冠冕是永恒、不能壞的(25節)。連那些為了搶奪能壞的冠冕的人,都會為了那獎賞而有所節制,何況我們為了得不能壞的冠冕呢?第25節的「諸事都有節制」,在全段經文來看,就是「放棄自由」這回事。
我少年時期學過跆拳道。每逢要比賽之前的幾個星期,除了鍛鍊,教練都會要求我們控制食量。為什麼?因為此類比賽是按照體重來分級別的——羽量級、輕量級、中量級、重量級等。不小心重一公斤,就可能使我們「升級」,意味著我們要與那些比自己個子更大的對手對打。反之,輕一公斤就可能使我們低過特定級別,對手可能就是比我們個子更小的人。為了減低這個風險,我們要捨棄進食的自由,儘管沒有保證一定會取勝。保羅強調,我們要像運動員一樣地自我要求,好讓沒有任何事物阻礙我們去得永恆獎賞。不要因小失大,不要因短暫而失去永恒。過度執著和強調個人的自由,往往我們使無法專注於神所交付給我們的使命。世上的福再大也不能與天上的賞賜相比,何況我們為神和祂的國所做的犧牲和所付出的勞苦,祂都記念。瑪拉基書指出,有紀念冊在耶和華面前,記錄那些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到了神所定的日子,他要把這些人分別出來(瑪三16~18)。
說穿了,關於聖經沒清楚說明的許多事,我們實在無法列一個簡明的清單,指出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這些標準都會因地方文化、或當下的處境而有所改變。但是,「為了福音」、「為了多得人」、「為了將來永恒的獎賞」,就是最大的標准。宣教工人可不可以染髮?在特定的環境中可能不行,但在另一些地方,卻可能變成了一個必須,關鍵是「為了福音」。宣教工人講道要不要穿西裝打領帶?在特定文化中可能是必須,在另一些環境中卻可能是禁忌,「為了福音」我們願意穿,也願意不穿。宣教工人可以吃野味嗎?一般情況下大部分人也許不吃(這次的新冠肺炎疫情更讓許多人害怕),但在特定的宣教工場和場合中,或許我們要「為了福音」的緣故而有所嘗試……無論如何,我們都可以自主作選擇,也可以用口才把那些質問和批評我們的人駁得心服口服,可是萬一這樣做成了福音的阻礙,就不是真自由。
保羅有眼光,所以他放下了自由……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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