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移工跨轉為哪樁—移工轉換準則修正草案」公聽會
前天上午,我針對勞動部預告修正 #緊縮移工跨行業轉換雇主 的修正草案,召開公聽會,邀集了 台灣移工聯盟、印尼勞工團結組織、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 Domestic Caretaker UNION、 全國家戶勞動產業工會/National Domestic Workers' Union、看護工、漁工朋友、 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 婦女新知基金會、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Hope Workers' Center (希望職工中心)、 移民移工服務中心,以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等,希望與現場第一線、團體代表及機關進行討論與對談。
❓什麼是移工跨行業轉換?
對於一般的勞工來說,換工作是憲法保障的自由,在職場上,我們遇到不公平的對待、惡質的老闆,還可以用離職作為最後手段。然而,對於身在台灣的藍領移工,在母法框架下,是無法自由轉換雇主的,他們背負著龐大的仲介費來到台灣,也沒有 #不爽不要做 的空間。
本次勞動部於7月15日預告修正的「 #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則是要針對少數移工,在需要轉出的例外狀況時,於跨行業轉換空間再次進行緊縮的修法。
在法規歷程上,#1992年《就業服務法》立法,禁止移工轉換雇主;#2003年,勞動部制定了轉換準則,開啟了在例外狀況下的移工轉換程序,但同時仍禁止跨行業轉換;#2008年,終於勞動部修訂轉換準則,加入「跨行業轉換」的但書及相關條款,但是相關轉換條件依舊嚴格,只有在持有招募函或遞補函的僱主願意於國內跨行業承接移工時,移工才有可能進行所謂的跨行業轉換。
從這樣的法規歷程,我們可以看到從一開始全面禁止轉換的強制規定,緩慢走向一滴滴開放的方向。然而,勞動部此次預告修正的草案,卻回頭限縮移工跨行業轉換的空間。究竟,本次修法的原因是什麼、想要達成的目的是什麼、這個目的正不正當、採取的手段能多大程度達到目的,以及會造成的代價有多大,有沒有更好的做法,都是需要討論的。
前幾天,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才召開了周年記者會。當這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時,我們是要加深歧視而違反人權,還是要往一個更好的方向走,這是一個重要的決定。
在前天的公聽會中,大致可以整理出幾項重點及建議:
🟡根本原因在於家庭看護工至今沒有任何勞動法令保障。
🟡修法將與國家報告以及兩公約審查的改革方向背道而馳。
🟡面對國際搶工浪潮,持續低落的勞動條件,才是導致外籍看護工缺工的主因。
🟡以圍堵強迫家庭看護工留在沒有勞動法令保障的勞動環境中,不只侵害移工權利,也將導致政府無法真正面對長照服務不足的事實。
🟡政府應該要扛起照顧責任,通盤檢討長照人力政策,規劃將家務移工納入長照政策中。
但很遺憾的是,現場的官員似乎雞同鴨講,仍堅持著移工為 #補充性人力 這樣脫離現實的論調,也無法理解外籍家庭看護工惡劣的勞動條件,並以沒有證據及數字為基礎根據的 #怠工 說法,汙名外籍看護工,操弄弱弱對立。
我們很擔心,這樣不僅無法解決問題,更將造成台灣家庭照護需求持續擴大,在公聽會後,我們已將公聽會所有意見及紀錄發文勞動部,請勞動部妥適評估及回應,勞動部在公聽會有提到現場並沒有雇主團體,那就請勞動部於法案預告期間結束後召開雇主團體和移工團體的會議,系統性凝聚討論。
👉公聽會詳細記錄,點開圖片看更多👉
🎥公聽會全場影片:https://reurl.cc/bXr9Nd
仲介職業工會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6/19週六15:05由蘇哥哥主持的公民法治教育節目「超級公民go!」線上聽:
https://www.ner.gov.tw/program/5a83f4eac5fd8a01e2df01d9/6086820eb8567c0007552279
本週主題:境外漁工權益保障及人口販運
本週來賓: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 李麗華
內容簡介:根據美國在2020年9月30日發表《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台灣遠洋漁業的漁獲赫然在列。
而” 強迫勞動製品”背後所代表意義是:台灣漁業人口早已由一群境外漁工所支撐起來。所以,我們今天想探討的不是(漁工)強迫勞動條件問題,而是這些境外漁工來源的合理性,又牽扯到人口販運議題。
台灣好不容易擺脫歐盟IUU黃牌註,卻又被美國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追根究柢,「強迫勞動指標」已經踩到人口販運紅線。原本引入境外漁工是為補足漁業人力缺口,但是經仲介層層剝削後,每位漁工都是背債上船,讓人權團體所詬病。為何引入境外漁工又與人口販運有關?前幾年的”巨洋案”讓大家霧裡看花外,到底引入境外漁工在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
我們邀請到“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李麗華秘書長來跟我探討這個嚴肅的議題,我們歡迎李秘書長。
教育電台聲動全世界-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超級公民go!
仲介職業工會 在 中國國民黨 KM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LIVE 紓困孤兒 政府負責:政院紓困4.0無力 國民黨籲搶救餐飲「慘業」
國民黨針對政院紓困4.0,點出四大缺失如下:
一、涵蓋面不夠,超過半數人口未獲得紓困:迄今紓困4.0個人紓困僅約八百餘萬人次,涵蓋率不到五成。
二、紓困力道不足,補助杯水車薪:深受疫情衝擊的多項產業,諸如餐飲業、客運業、觀光旅遊民宿等仍須加大補助。
三、行政效率不彰:等待紓困撥款者,如各地幼兒園尚未拿到紓困金。
四、掛一漏萬:仍有以下八大類紓困孤兒,尚待政府積極給予援助:
1. 家有國高中、五專前三年學生、需照顧長者的「家庭防疫補貼」: 目前「家庭防疫補貼」發放標準,僅限家有國小以下孩童、國高中、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的家庭,家有國高中、五專前三年學生的家長,不僅無法領取「家庭防疫補貼」,亦不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但國高中學生雖不一定須家長停工陪伴,居家學習還是要花費,家長收入減少,花費還要增加,政策不應該區分所謂國小、國高中的差別對待。
此外,防疫照顧假津貼未提供給照顧家中長者的人,因社區長照據點暫停運作而須請假照顧老人者沒得領,亦屬不公。
2. 未在政府紓困範圍內之服務業:包括移民、室內設計、就服、中藥、寵物、保代、保經、不動產仲介經紀、租賃住宅服務等九大行業受到疫情影響嚴重,卻不在政府紓困範圍之內,政府有必要針對沒有編列紓困預算的部會所轄的受創產業,給予必要的協助。
3. 個人接案者、自由教練、才藝班及其授課教師:許多「個體戶」沒有投保職業工會,又不算有固定雇主,不符合經濟部和勞動部的紓困條件。包括健身房或運動中心的教練或老師;自由接案的獨立工作者、經營或受雇於才藝班、畫室或音樂教室,或在社區從事各項團體才藝教學者,以及影視產業個人接案工作者等,都因疫情停工而案量驟減,甚至零收入。
4. 不符紓困資格之導遊領隊人員:政府規定帶團時限內帶國旅團體導遊、領隊才能申請紓困,若依規定期間無派案者,無法申請補貼;另外,接待外國人士來臺的導遊人員,以及專職帶領國內旅遊團的領團人員或國內領隊,亦未列在紓困對象中。甚至許多負責地方創生及文化導覽的解說員、協作人員也失去收入,卻未列在紓困對象中。
5. 觀光系講師、大專院校推廣教育教師:受到疫情影響,停止招生的觀光系所老師,或因疫情而減少開班的推廣教育教師等。
6. 華語文教師:非屬學校編制,又不被認定為僱傭關係,不受勞動法規保障:華語文教師受衝擊的情況比許多行業嚴重,但未有專屬適用的紓困措施,得到的紓困條件低於其他勞工。
7. 僑生: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被排除在教育部「大專校院受影響學生」方案之外。但許多來自弱勢家庭的僑生因學費較低來台讀書,經濟困頓,甚至三餐無以為繼。
8. 庇護工場營運費用補助:如果要申請勞動部補助,營運條件其中一項是減班休息;如果真的減班休息,恐影響到弱勢的身心障礙者工作及收入,庇護工場多半不願意減班休息,因此也領取不到勞動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