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 將其上綱到打 #高端 就是支持 #國產疫苗、就是 #愛台灣 的虛幻政治層次。這些人如此「愛台灣」且以打高端為表態,外界可以尊重;但政府更該尊重民眾施打疫苗的意願,切勿以飢餓行銷、幾近 #強迫 方式要民眾選打高端,用一個保護力是未知數的疫苗,形同拿民眾生命開玩笑,甚至造成台灣選手無法出國參賽。縱使 #蔡英文、#賴清德 打了2劑高端疫苗,但仍有「#外交泡泡」護身,可以解決正副總統出訪的問題。不過,蔡總統號召71萬國人的這群「#高端人口」,就陷入出不了國的現實困境。代表國家出征的選手,連「#疫苗護照」的證明都沒有,升斗小民的處境更可想而知。>
台灣霹靂舞好手張雅涵將於11月代表我國赴波蘭參加世界霹靂舞總決賽,22歲的她剛好落在國內 #疫苗孤兒 年齡層,因此打不到被國際認證的合格疫苗,差點得放棄國際比賽。她現已預約到第一劑疫苗,能否在賽前及時打第二劑仍屬未知,出國比賽還得冒上染疫風險。此一事件戳破了蔡政府「疫苗足夠」的神話。
諷刺的是,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為了挺國產疫苗,今(30)日一同接種高端疫苗第2劑。蔡英文、賴清德把手臂捐給高端疫苗,外界稱未來一年可能只能出訪印尼,因為印尼可以接受經各國政府核准、未經WHO所認證的疫苗。但對於蔡總統出訪,衛福部長 #陳時中 說過:「#政治意涵遠大於防疫,自然會有妥適安排。」言下之意就是「外交泡泡」可以解決正副總統的出訪問題。
相較之下,選手出國就沒有元首級的待遇了。#霹靂舞 好手 #張雅涵 排不到她勾選的BNT、莫德納、AZ疫苗,唯一能打的只有高端疫苗,打高端無異於沒打,無法入境。她要代表台灣出賽,向 #體育署 求援卻未獲積極協助,最後只能找立委協助。先前蔡英文總統高調宣傳 #東京奧運 佳績,極力 #蹭選手攬功,對照當下的冷漠炎涼,無比諷刺。台灣選手打不到疫苗,無法出國比賽,以及台灣發行的「疫苗接種卡」不被賽事主辦國承認,正凸顯了我國疫苗政策如何與國際接軌的「疫苗護照」(Vaccine Passport)問題。
代表國家出賽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不是只有拿牌才是英雄
#厚植體育實力才是最好的感謝part2
這次台灣選手們在東奧表現傑出,拿下2金4銀5銅,堪稱是「最強中華隊」,總統蔡英文為表達政府對體育的支持,安排4架幻象2000戰機在空中迎接搭載選手回台的華航班機。
的確很帥!但我想說的是,不是只有拿牌才是英雄。
這次在東京奧運讓大家大為驚豔的,有很多運動明星。桌球有十九歲的林昀儒選手與鄭怡靜選手得到銅牌,羽球則有麟洋配與世界球后戴資穎得到的一金一銀,都打破了紀錄。讓更多人看見了台灣。
但在奧運接近尾聲的時候,更多人會問。我們台灣還有下一個林昀儒嗎?
我們台灣還有下一個戴資穎嗎?
我們的政府告訴我們,針對這些選手政府兩年來實施了"黃金計畫"。所以才有這次東京奧運的輝煌成績。
"黃金計畫"也許給我們帶來了東京奧運的好成績,可是,"黃金計畫"能不能回答我們的問題?
戴資穎選手二十七歲了,如果她退休,我們有沒有選手能接替她?
莊智淵選手四十歲了,如果他退休,我們的下一位桌球好手在哪裡?
我們的"黃金計畫"只針對有奪牌希望的選手重點協助。但如果要台灣的競技體育繼續發光發熱,"黃金計畫"顯然不是答案。
報導中說,林昀儒選手國小三年級開始練球,聘請的教練每個月要花十三萬元。而這還不包含陪練員、體能訓練師、營養師等等周邊支援能量的費用,試想,台灣有多少家庭能靠自己的力量支撐起家中有天分的孩子?
能像林昀儒選手這樣的天分很難得也很幸運,因為他很年輕就被看見了。但有些選手的天分是要年紀稍大訓練稍強甚至更多幫助才能顯露出來的,那在台灣這樣的環境很可能就夭折了。
那麼我們的桌球永遠只能依靠幾十年才能出現一次的林昀儒,我們的羽球界永遠只能依靠幾十年才會出現一個的戴資穎。
日本桌球的男子團體隊伍有張本智和以及丹羽孝希這樣的天才選手在陣中,可是後備隊裡面也有程度相去不遠的多位選手像是及川瑞基或者吉村真晴。
反觀台灣的桌球現況,與林昀儒年紀相仿的世代選手們,目前連國際巡迴賽的出賽機會都非常珍稀。
厚植競技體育的實力來自厚植參與的選手群開始,厚植參與選手群從厚植全民運動參與開始。
所以作為國家最高的民意代表,我在這裡要呼籲政府除了黃金計畫之外,要提出厚植全民運動參與的有效計畫,也要提出厚植參與競技體育選手的計畫。
並且要能在財稅法規上鬆綁對競技體育選手與單位的贊助,讓更多企業能夠直接有效的贊助更多選手與訓練計畫。
這些說起來很遠大,但如果不去切實執行,東京奧運的美好只會是回憶中的曇花一現。
我知道監督政府完善這些措施是我的工作,我們會持續強力監督並提出善意建議,讓更多更棒的競技體育結果為台灣帶來更多光彩。
#大家一起努力!
圖片來源:中華奧會官方粉絲頁、中時新聞網
代表國家出賽英文 在 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為什麼選手出國比賽一律稱「中華臺北」?】
國共內戰結束之初,「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確實獲得較多國家的支持,「臺北政府」得以代表「中國」直到 1971 年為止。
至於國際奧委會,則自 1958 年起就陸續遭到其他會員國質疑「臺北政府並不具有代表全中國的正當性」,當時蘇聯更表示,讓臺北政府代表全中國,只會導致「中國大陸」的運動員無法參加奧林匹克,此舉事實上嚴重違背奧會憲章中「任何人均應不因任何原因受歧視而被剝奪參與奧林匹克運動大會」之不歧視原則。
提出這些質疑的會員國認為,臺北政府就只能代表臺北當局,「大陸地區」則應該要讓北京當局來代表,這是「一中一臺論」在國際舞臺上首次出現。
而 1959 年國際奧會年會上,他們甚至將不能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奧會 (The Chinese 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除籍,不過他們建議臺北當局將奧委會改名為「福爾摩沙(Formasa)/臺灣(Taiwan)奧委會」以避開爭議。
然而不僅中共不接受「中國與臺灣同時出現在國際舞臺上」這件事,因為此舉形同表示「臺灣與中國分屬不同政府統治」。
在當時的時代氛圍下,蔣介石政權也不接受「被降格為臺灣」這件事,畢竟此舉形同放棄對中國的代表權與領土的控制權。
雖然在折衝樽俎下,雖然得以使用「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The Republic of China Olympic Committee)重新獲得會籍,但已不可能再代表「中國」,必須使用 Formosa 或是 Taiwan 名義。
因此 1960-1968 年間的夏季奧運期間,我國就以「中華民國代表隊」出賽,但是必須在制服加上英文「Formosa/Taiwan」字樣,目的在彰顯蔣介石政權實際管轄範圍為臺灣地區而不及於大陸地區。
這也使得當時我國代表隊「不得已」以臺灣為名出賽,這件事令當時的政府很是惱火,現在看來卻令只能以「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TPE)」出賽的我們,有種時空倒錯之感。
1971 年,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 2758 號決議,即為當時我國政府所稱的「排我納匪案」,決議中通過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內代表「中國」之位,並要求「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失去聯合國代表中國的權力後,實質上也等於我國退出了聯合國,自此便失去參與國際組織的各種機會。
1972 年的慕尼黑奧運因為由同樣身處「自由陣營」的聯邦德國(西德)所舉辦,「中華民國」得以再次使用「Republic of China(ROC)」以及國歌國旗參加奧運,但這也是最後一次 ROC 字樣出現在奧運場上了。
此時的國際奧委會在「兩個中國」的爭鬥下,一度容許(中華民國/Taiwan)的方式暫時保留了我國的會籍,但由於中共叩關的聲勢越來越響亮,國際奧委會也開始施壓我國更改國內奧委會的名稱來解決「一個中國問題」。
此問題還導致主辦 1976 年蒙特婁奧運的加拿大政府拒絕我國選手以中華民國(ROC)身分入境,經過折衷後雖然可以拿國旗與播放國歌,但只能以 Taiwan 名義參加該屆奧運,使得當時行政院長蔣經國認為被矮化而拒絕出賽。
同時間,也隨著美國與中共的關係正常化並與中華民國斷交,國際奧委會的態度也逐漸與聯合國合流不再承認中華民國(ROC/Formosa/Taiwan),甚至以通訊投票做成「名古屋決議」,除承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奧委會來代表中國外,還要求我國更改會名,也不得再使用國旗與國歌,更不得使用中華民國名義出賽。
當時政府一開始並不接受此噩耗般地「決議」,遠赴瑞士洛桑法院,控告名古屋決議違法奧會憲章,但畢竟大勢已去,雖然當時的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及時任國際奧委會委員的徐亨不斷地調停與奔走,希望協調出國際奧委會與臺北當局都能接受的方案。
不過我國政府高層主張「寧為玉碎,不與瓦全」,乾脆從此退出奧運賽事。
但是到了 1981 年,時任行政院長孫運璿體認到,不應再度重歷我國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外交挫敗經驗,尤其體育外交深受國際重視,必須為我國體育選手爭取參與參與國際體育賽事的機會,才能保持國際能見度。
最後和國際奧委會達成和解,除撤回訴訟,亦於瑞士洛桑簽訂「洛桑協議」,以政府僅能代表其實際管轄的地理疆界為原則約定:
➤我國承諾修改會名為「中華臺北奧委會」
➤新的會旗會歌不使用國旗、國歌及國徽
➤國際奧委會則確保臺灣選手和其他國家選手能享有相同的權利義務,我國奧委會亦同
此種使我國在形式上放棄使用國名國旗國歌、但是實質上享有和其他國家相同權利義務之參與國際事務的方式,從此被稱為「奧會模式」。
理論上,奧會模式(不得出現國名、國旗與國歌)只適用在奧運賽事之中,像是臺灣自己辦的瓊斯盃,理論上也因為不是奧會賽事而無須遵守奧會模式;但是此作法卻在日後廣為使用,除了衍生到非奧會賽事、甚至是非體育的國際賽事。
而臺灣主辦的國際賽事也據此被要求「不得出現國旗與國歌」,我國雖然仍能實質參與國際賽事,但仍遭到「禁止使用自己國名國歌」的歧視待遇。
本文摘自: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被沿用的奧會模式:為什麼選手出國比賽一律稱「中華台北」?〉https://storystudio.tw/article/gushi/chinese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