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稍早發出新聞稿,表示注意到近期由立陶宛資訊安全主管部門(NCSC)發佈之「具有 5G 功能手機的資訊安全評估」報告,非常嚴肅地對待該報告中的指控;儘管對報告中部份結論持不同意見,正與獨立的第三方機構與專家接觸,以評估報告中的觀點;小米對裝置的完整性,以及業務執行的合規性有信心,並相信第三方機構會向我們的用戶和合作夥伴證明這一點。
除此之外,小米回應該報告中提到的兩個主要懷疑:
一、 所謂的審查
小米的設備不會限制或過濾使用者接到或發出的任何訊息;小米從來沒有,將來也不會限制或遮蔽我們手機用戶的任何個人行為,例如搜尋、打電話、瀏覽網頁或使用第三方廠商通訊軟體。NCSC 的報告並沒有指控小米這麼做。
該報告中說明是小米對廣告管理軟體的使用,該軟體以很受限的能力來管理,透過小米自有 APP(例如小米影片和小米流覽器等)推送到小米手機上的付費廣告,以保護使用者免受令人不快的內容的影響,比如色情、暴力、仇恨言論、以及可能冒犯當地使用者的資訊。這一做法在智慧型手機與互聯網行業相當普遍。
小米不時檢視廣告管理系統政策,來確保它們滿足用戶的需求和期待。
小米致力於在所有司法管轄區都以負責任的、透明的方式運營。我們致力於持續的改進和創新,並希望積極與用戶、監管方和利益各方交流。
二、 資料處理和資料傳輸
該報告也錯誤地傳遞了關於小米資料管理方面的資;事實上,小米完全符合 GDPR 的所有要求,包括對終端使用者資料的提交、處理和傳輸。小米在所有系統、應用程式和服務上做到了合於規範,對個人資料的任何使用均獲得了最終用戶的有效同意,並始終符合歐盟及其成員國的地方法律法規。
小米的營運符合 ISO / IEC 27001 資訊安全管理標準和 ISO / IEC 27701 隱私資訊管理體系的要求;從 2016 年起,小米也收到了 TrustArc 每年一次的企業隱私安全認證,這些保證了小米為終端使用者提供最大限度的隱私安全保護。
小米強調用戶隱私安全是奮鬥方向,會以最高標準營運並遵守一切本地和區域的法律規定。
小米台灣 Xiaomi Taiwan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XXY_Animal of Visio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上個月《返校》在台北電影獎上拿下包括最佳劇情長片在內等六項大獎,成為近期最具知名度的台灣國片之一;而當中所描述的白色恐怖,台灣校園受監控、言論自由受到限制的年代,相信也是許多人觀賞完後討論的重點。 去年在《返校》上映時,我製作了一支有關《返校》電影所影射的「光明報事件」歷史: 影片傳送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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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罵 #臉書 #不罵政府 的 #雙重標準!真不愧是 #綠營側翼!#綠色共產黨 正準備開始控管 #網路言論 #箝制言論!現在已經動不動就用假訊息送辦了!若之後真通過了 #數位通訊傳播法 那接下來是不是就要 #溫水煮青蛙 搞台版的 #網路長城 #綠壩長城 了呢?你各位好好把握可以說話的機會啊!因為 #民進黨 正一步步的限縮你我的 #言論自由!或許再讓 #綠營 這樣搞下去有天我們也需要 #翻牆 了!>
近日,知名團購公司 #486先生(#陳延昶),因爭議言論遭到臉書禁言,喊冤說他只是喊「「我支持台灣獨立,台灣本來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暗示臉書親中封鎖 #台獨言論,卻被踢爆486整段文字後面寫「O林老師的中國人,去吃O吧你們。」被臉書認定為 #仇恨言論 被禁言。
仇恨言論有其爭議性,這舉世皆然。然486仍不甘示弱,參與9月23日 #基進黨 於立院開的記者會,記者會基進黨秘書長上強調「許多台灣臉書使用者因批評中國而被刪文、封鎖」、「不應為極權專制的中國服務」,痛批臉書。486更在記者會上大喊「相關單位正視這個問題」,直接要 #民進黨政府 出來撐腰。
基進黨與486不僅邏輯不甚合理,更有雙重標準,只罵臉書不罵政府(即將立「#數位通訊傳播法」管制輿論)之嫌。
首先,什麼叫做「許多」?許多台灣臉書使用者因批評中國而被禁言,真的嗎?從基進黨的新聞稿中我們可看到,基進黨未交代出任何一個完整內容的實例,我們能完整100%看到全文發文內容的,僅只有486一個案例,而這案例當中大罵「O林老師的中國人,去吃O吧你們。」,難道不是仇恨言論?
臉書再怎麼可怕,都是一家美國公司,相對不涉入台灣內部選舉,基進黨與其跑去管美國公司,為何卻不批判中華民國最大的權力機構──民進黨政府?
今年5月6日,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已公開表示,對於散播 #假訊息 的法律懲罰是後端,而在法制及政策面可以做的就是事前抑制,也就是目前正在研擬的「數位通訊傳播法」。羅秉成還強調,因應假訊息態樣將增多,防制上會越來越「嚴峻」。
同樣是5月,NCC主委陳耀祥也在立院公開表示希望「數位通訊傳播法」今年能送行政院,而〈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NCC已放在網路上,〈草案〉第15條規定:「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對於第三人為供他人使用而儲存之資訊,於符合知悉行為或資訊為違法後,立即移除資訊或使他人無法接取之,將不負賠償責任」。
這段話翻成白話文,意思是說將來你在臉書發的東西,如果臉書認定你的發言內容是假消息,或者政府認定它是假消息而臉書接受,臉書刪你的東西將不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切記,從民進黨政府實際的行為看,這並非一個「溫柔」的政府,這幾年政府大張旗鼓嚴厲查處假消息,然而據監察院報告顯示,2019年警方移送涉散布謠言案件151件,經法院裁定不罰率高達72%。這其中台大教授 #蘇宏達案 超過兩個月裁罰時效,警方仍送辦,監察院報告要求警方改進。
當然,誰都知道基進黨與486不太可能質疑政府,因為他們要的主要是台獨,不是言論自由,不同意見者的言論自由更是不太care。然而一個只有台獨,人權逐漸受打壓的國家,是美好的嗎?在數位通訊傳播法即將「圖窮匕現」的當下,非常值得大家深思。
#塔綠班 #網軍 #一四五零
仇恨言論台灣法律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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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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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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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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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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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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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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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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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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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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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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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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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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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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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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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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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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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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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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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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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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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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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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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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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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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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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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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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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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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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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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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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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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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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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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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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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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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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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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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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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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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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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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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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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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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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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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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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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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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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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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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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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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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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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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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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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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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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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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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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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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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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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言論台灣法律 在 XXY_Animal of Visio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上個月《返校》在台北電影獎上拿下包括最佳劇情長片在內等六項大獎,成為近期最具知名度的台灣國片之一;而當中所描述的白色恐怖,台灣校園受監控、言論自由受到限制的年代,相信也是許多人觀賞完後討論的重點。
去年在《返校》上映時,我製作了一支有關《返校》電影所影射的「光明報事件」歷史:
影片傳送們:https://youtu.be/1GlYO7kCqGk
當然,影片一出也收到不少人留言指教;但熱烈討論的留言之中,也不乏謾罵、意識形態,或是政治仇恨的留言,讓我思考,如果我今天找來另一位法學專家,從法律的角度來討論,是不是就能回覆一些人的言論觀點了呢?
這次很高興能夠邀請到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的林佳和 副教授;我們將針對這部《返校》電影所描述的歷史事件,以及統整大部分的網友留言,並針對流言所提及的議題做深入的討論。喜歡這部電影,或是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朋友,快來跟我們一起聊電影,讓你看電影更有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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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言論台灣法律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台灣領先全亞洲通過同性婚姻法已經一年了。大家的爸爸媽媽都還在嗎?
根據調查,支持同婚的民眾將近53%,而且有超過9成受訪者認為「同婚通過對個人沒有影響」。不過還是有大約3成認為同婚對社會有負面影響。以全球來看,在疫情下性少數的生活比起一般人更不容易,這次世界都在看我們就來聊聊台灣同婚一年和疫情下的全球性少數。
5月17日這一天是國際反恐同日,宣示說不論你是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雙性人、跨性別,也就是我們說LGBT等等不同的性少數,都不應受到暴力和歧視威脅;
灣在這天通過同婚,也就是一種宣示。
台灣同婚合法到現在有3553對同志登記結婚。不過不是同婚法過了就沒事,現在同志團體還在爭取跨國同婚跟平等收養的權利。而且調查裡面也發現,很多同志還是不敢跟職場主管出櫃,擔憂職場霸凌或是升遷機會受阻。同婚通過了,也不代表社會對同志就比較友善,大家還是要繼續加強性別平等教育。
其實台灣的狀況目前不算太差,根據一項針對歐盟27國的新的研究,歐洲大多數男女同志就算結婚後還是會避免在公共場合牽手,也有五分之一的人在工作場所感覺受到歧視。在歐盟和英國,每10名受訪者中就有1名受訪者表示,在過去5年中曾遭受過肢體或性攻擊。太多LGBT還是生活在陰影中,害怕被嘲笑、歧視甚至被攻擊。波蘭就甚至還建立了30個所謂LGBT free zone,告訴大家說,我們這裡沒有LGBT。
但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國家在同婚合法後,還是要訂定反歧視法,不只對於性少數,對於少數族群、移民和移工或是身心障礙者的歧視都需要更多法律上的保護。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今年反恐同日就發表聲明說,在疫情大流行之下,LGBT等性少數族群變得更脆弱,也呼籲大家要團結反對歧視,支持所有人自由平等生活的權利。
就以我們鄰近的南韓來說,這一陣子第二波疫情再啟,主要就是因為有一名29歲的男子,他不知道自己感染,就去了梨泰院的5家夜店,前後接觸了5千多人。後來就有媒體報導,特別強調他去了2家同志夜店,引發網路上仇恨同志的言論。南韓社會在同志議題上本來就比較傳統保守,因為這樣現在還有3千多人不敢出面或者是提供假資料,對防疫造成影響。
所以其實台灣在這方面真的是滿進步的。很多回教國家甚至都還有對同志的刑罰,像是伊朗、茅利塔尼亞、沙烏地阿拉伯、蘇丹和葉門甚至是直接判死刑。
最近北非的摩洛哥還有一件很離奇的事。這個同性性行為不合法的國家,最近出現了一樁對同志的仇恨犯罪。一個在IG上有60萬粉絲的網紅,他自己是男跨女的同志喔,但是他說為了揭穿摩洛哥男人虛偽的面紗,拍影片呼籲摩洛哥人下載同志app冒充成同志,去釣出自己的同志家人。
結果這起事件像滾雪球一樣演變成了一場仇恨運動,有一百多人被出櫃,其中一個人傳出自殺。更因為疫情,所以待在家沒事的人就照他的方法,利用app揪出同志家人,因為防疫封鎖,這些被出櫃的人也面臨家暴的風險。結果臉書和IG緊急刪除她的帳號,說不允許這種事。
台灣同婚只是一個起點,比起婚姻來說,更重要的還是平權,既然台灣在這個領域是亞洲第一,希望除了台灣的LGBT可以繼續爭取權利,也可以影響到周邊的國家。想要結婚的同志們,我以過來人的身分歡迎大家入坑,不要後悔就好!如果你對這台灣同婚一年和全球LGBT議題有什麼想法歡迎留言告訴我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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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言論台灣法律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很少將發生在台灣的事件拿來做主新聞,主要是台灣講國際新聞的版面己經夠少了,我們再衝進去講,失去了當初做這個節目的初衷。但這次台大政大有學生發起要抵制台灣一家新聞台,以及NCC對其開罰引發的爭議,我覺得寰宇漫遊應該要討論,因為這是目前很多民主國家都面臨的難題,就是如何面對躲在言論自由這個大招牌後面的假新聞。
這次假新聞討論,我採廣義的假新聞定義,很假的假新聞,把事實灌水後的似是而非新聞,查證品質很差的劣質新聞都在內。假新聞對社會最大的傷害,是造成一個社會對事實有不同的認知,明明是隻貓熊,但有些人說它是貓,有些人說它是熊,結果到後來就是大家不但對貓熊的定義很困惑,連貓跟熊到底應該長怎樣都要爭論不休。因為連簡單的事實都無法達成共識,就很難進一步就複雜的議題來做進一步討論,民主制度最需要的異中求同就沒有機會了。
民主國家打擊假新聞最困難的地方,就是你很難又要打假,又不損害言論自由。
不是只有台灣政府有這個問題,連有長久以來保護言論自由的傳統,但對仇恨言論卻採重罰的歐盟都有這個問題。歐洲人權法庭定義:任何表達形式是用來散播,挑撥,宣揚仇恨,或將仇恨正當化的做法,都應與處罰。德國在2017年通過的社交網路強制法,就規定累犯仇恨語言跟假新聞是可以被罰到五千萬歐元的。但德國這個法律也被批評,比如媒體因為怕被罰就把合法言論也刪了,還有人認為判定言論是否合法應該是法官的事,怎麼可以交給社群媒體的小編來決定?在英國有個YouTuber因為開玩笑教女朋友的小狗做納粹式致敬,加上反猶太言論就被判刑了,很多人也覺得太過火。
在美國,由於社會的極端對立,政府想要用任何形式管制言論幾乎己經不可能了。只能靠民眾自己來。在川普上台後,美國自由派學生也曾發起在校園裡抵制右派人士到校園裡來演講,說這些極右派的言論是種族岐視,散布仇恨語言,極右派人士只要一上台,自由派學生就用各種噪音,讓他不能開口講話,把他轟下台。右派就是用妨礙言論自由來反擊這些自由派學生。效果好極了,不但右派講的振振有辭,連自由派裡也有很多人呼籲,校園應該要鼓勵多元聲音,維護學術自由。美國總統川普上個月才宣布他打算要用行政命令,來要求美國各大學要保障不同言論的學生,都要有言論自由,如果有大學做不到的,就有可能因此失去聯邦政府的經費。表面上說是各種言論,但用肚臍想也知道他想保護誰的言論自由。本來抵制右派,但現在右派在校園聲浪比以前更大。
美國經驗告訴我們,你不喜歡他的言論,就叫他閉嘴的方式,只是讓他轉往地下,在暗地裡越燒越激烈,有一天一找到缺口就像火山爆發,不可收拾。就像我們這些美國的自由派,罵福斯電視台做假新聞,罵了幾十年,但越罵它收視率越好,最後選了個川普出來。
你抵制這個電視台,甚至關掉這個電視台,並不會讓看它的觀眾消失。
老實說,我在進入這個題目之前,我並不是這個結論。我也是採戰鬥立場,要嚴懲,要抵制。但是當我看了Foreign Policy 一篇以:“聯合國恨假新聞超過愛言論自由”這篇文章之後,我嘆了氣,改變了想法,因為我愛言論自由超過我恨假新聞,因為文中說的:和平的社會關係跟開放的言論自由是手牽手並存的。
https://foreignpolicy.com/2019/02/28/the-u-n-hates-hate-speech-more-than-it-loves-free-speech/#
但我懂,你看這些新聞,讓你吃不下飯。那就用具體的行動支持優質媒體。把你的收視率,點閱率,訂閱金給優質媒體,唯有讓優質媒體健康起來,才有能力去跟劣質新聞打仗。
我在打仗,打很久了。有時跟敵人打,有時跟長官打,有時跟同事打,有時跟觀眾打,最痛苦的戰場是跟自己打。
這次的琪斐大放送是我跟收視率大神的對話。我相信我的同業們,每一個人都做過同樣的對話。
我希望你看了之後,也來跟我們對話。
我們的新聞,不會對不起你,更重要的是,我不會對不起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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