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快來看一下,2019年元旦有哪些新規定上路呢?
(小編:這集很考驗主持人的口齒清晰度。NG 很多次。主持人大崩潰。)
2019年元旦新制
勞動部
1. 基本工資調高─月薪調高至23,100元,時薪調高150元。
2. 職災險費率調降─職業災害保險平均費率調降0.01%至0.21%。
3. 國民年金費率調高至9%。
4. 勞保費率調升至11%。
5. 職業病健檢新增血清銦─勞保職業病健檢項目新增血清銦,另符合條件者健檢費由勞保局支付。
6. 藍領外勞、僑外生來台工作改網路申辦─除營造業及仲介公司聘僱翻譯⼈員外,包括聘僱許可、資料異動、重招及轉換雇主等各類申請案,將全面實施改以網路申請,不再受理書面申請。
7. 申請上市上櫃需檢附勞資會議紀錄─公司申請上市(櫃)前應主動函送勞資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給勞動部。
8. 上市櫃公司員工薪資揭露─上市櫃公司都將申報「非擔任主管職務全時員工」薪資資訊,月薪低於4萬元、或年薪未達一定標準的企業,必需特別說明「低薪」的合理性。
9. 長期夜班勞工每年強制健檢─勞動部公告「指定長期夜間工作之勞工為雇主應施行特定項目健康檢查之特定對象」。達到標準者,雇主應在隔年度實施檢查,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檢查結果應由實施檢查之勞工健檢醫療機構辦理通報。
財政部
1. 綜所稅標準扣除額提高至12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
2. 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提高至20萬元。
3. 綜所稅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名子女提高至12萬元。
4. 社會新鮮人年薪40.8萬元、雙薪家庭年薪81.6萬元、雙薪四口之家(扶養2名5歲以下子女)年薪123.2萬元,免納所得稅。
5. 綜所稅最高稅率調降至40%,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級距。
6. 個人居住者(內資股東)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個人股利所得計稅方式擇⼀擇優適用:
a. 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全年股利所得約94萬元以下者可抵稅(或退稅)。
b. 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7. 營所稅稅率由調高至20%,課稅所得額未超過50萬元,採分年調整,2019年度稅率為19%,2020年度以後始按20%稅率課稅。
8. 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10%調降至5%。
9. 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調高至21%。
10. 《共同申報準則》(CRS)上路─勞保基金、舊制勞退基金、新制勞退基金及私校教職員退撫儲金,屬「低風險規避稅負實體」的金融機構,免申報金融帳戶資訊。
11. 「期貨交易稅條例」─取消股價類期交稅稅率減半落日條款,現行股價類期交稅10萬分之2的優惠稅率,將成常態。
12. 外籍旅客退稅額倍增─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消費金額上限提高到4.8萬,特定營業人可免使用電子發票期限延長到2020年底。
13. 跨境電商開雲端發票─跨境電商需開立雲端發票,給予⼀年輔導期。
※2019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此次所得稅法修正。
● 統⼀發票兌獎通路據點修正
○ 全獎項─第⼀銀⾏、彰化銀行、金門縣信用合作社、連江縣農會信用部、全國農業金庫
○ 二獎(含)以下獎項/雲端(電子)發票專屬千元獎─各地區信用合作社、各地區農/漁會信用部
○ 五獎、六獎─四大超商(7-Eleven、全家、OK、萊爾富)、全聯、美廉社
※24⼩時超商,僅限9-23時間兌領現金、儲值金與等值商品,其餘時間僅限兌領儲值金與等值商品。
⾦管會
1. 假日補班證券期貨市場不交易不交割─銀行業週末補行上班日,證券期貨市場不交易亦不交割。
2. 公務機關刷卡─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刷卡付款如醫療費用及水電費等,不需負擔手續費。
3. 銀行「無摺存款」服務─金額達3萬元以上,強制要留存匯款人身分資料。
4. 金融業退休董總回任顧問─投信事業及投顧事業如有聘任該事業或其關係企業退休的董事長及總經理回任顧問情況,應在年度財務報告附註揭露。
5. 逾70歲買投資型保單須錄音錄影──保險公司對70歲以上⻑者銷售商品時,要錄音錄影。
6. 資本百億公司須設治理人員─120家⾦融業及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強制設立公司治理人員,2021年起擴至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
內政部
1. 青安房貸─民眾可以選擇⼀段式機動利率1.68%方案,適合規劃滿期(30年)的首購族參考,比起原先二段式機動利率相對有優惠。
2. 替代役開放具外交、文化(含電競、圍棋、文化獎項)、體育等專長役男申請服替代役;另為鼓勵原住民身分役男回部落服役,促進原鄉發展,開放其申請服替代役。
經濟部
1. 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調降─風能躉購費率調降至5.1060元。
交通部
1. 交通違規檢舉實名制─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匿名制」改為「實名制」,檢舉人需要提供真實身分才能受理檢舉案件。
2. 大型車裝車道偏離警示─強制使用中的大型車輛都要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3. 開放無人車申請試車牌照 進行道路測試-針對因研究、測試而有試行自動駕駛車輛之需求,開放自動駕駛車輛得申請試車牌照進行道路測試,並訂定測試行駛道路時應有適當之管制措施及遵守相關道路交通安全之規定。
4. 20年未審驗遊覽車 僅能專辦交通車-參考國外對於一定車齡之大客車管理機制,交通部推動國內遊覽車延壽安全查驗制度。1999年6月30日前未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遊覽車,自108年1月1日起,僅作為專辦交通車業務使用,至2019年12月10日止。
5. 機車路邊停車 車輪距路邊不得超過40公分-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於未劃設停車格位,而可停車之處所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距離,由原不得逾60公分修正為不得逾40公分。
6. 汽車停車格 可停放多輛大型重機-現行汽車停車格若要停放一輛以上重機,必須由主管機關自行訂定後公告實施,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路邊停車場一個小型停車格可可停放一輛以上大型重機,停車費則會每輛收取。
7. 開放胖卡車側鈑金改裝上掀式-俗稱胖卡的行動餐車,許多車主會為了後方作業方便,除了使用上掀式車測鈑件,還會將後側C柱切除。交通部為維護車輛安全,兼顧商業經營多樣化實務需求,開放廂式平頭小貨車車側鈑金可改裝為上掀式。
8. 大型車新車強制裝設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及車輛偏移輔助警示系統(LDWS)-為提升大客車安全,明年元旦起新型式甲類大客車自2019年1月1日起、新型式乙類大客車自2020年1月1日起、各型式甲類大客車新車自2020年1月1日起及各型式乙類大客車新車自2023年1月1日起應裝設「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另外,新型式大型車新車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型式大型車新車自2020年1月1日起應裝設「車道偏移輔助警示系統」。
9. 大貨車、混凝土泵浦車 車輛規格尺度修正-修正大貨車車輛尺度規定,車長限制由11公尺修正為12公尺,並配合修正前雙軸後雙軸大貨車車輛總重量由30公噸增加至32公噸、兼供曳引之前雙軸後雙軸大貨車,全聯結重量由50公噸提高至52公噸。另外,具有混凝土壓送設備之車輛(混凝土泵浦車),修正全高不得超過4公尺,並增訂車身附加混凝土輸送設備車輛之變更規定。
10. 進入商港船舶 燃油硫含量應低於0.5%-外籍船舶及航駛國際航線之國籍船舶,進入我國國際商港區域,自108年1月1日起應採用硫含量以重量計0.5%以下之低硫燃油或具有同等減排效應之裝置或替代燃料。
11. 觀光局今加碼宣布擴大國旅暖冬遊獎勵方案,砸下9.8億元補助,自由行每房最高補助1000元,另針對60歲以上樂齡族和30歲以下青年最高可補助1500元,補助到1月31日止。
衛福部
1. 醬油製程標示─業者須於包裝上載明「釀造」、「速成」、「水解」或「混合(或調合)」四大類實際製程。
2. 重複領藥擴大核刪─嚴格控管60類藥物,醫師若重複開藥將不給付。
3.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或極重度失智等四類以及得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療機構條件與人員資格;具完全行為能⼒者,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事先立下書面預立醫療決定,選擇接受或拒絕維生醫療或人工營養。
4. 台鐵「便當條款」─供應給鐵路運輸旅客的餐盒,都應符合更高規格的HACCP食安管制。
⾏政院
1. 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若台商符合投資達⼀定規模、創造本勞就業達門檻等條件,可依現制再提高10%的外勞配額,但不得超過40%。
2. 省級機關明年起預算歸零─將省級機關預算歸零。
3. 家有2~4歲孩童可領育兒津貼,⼀般家庭每月2,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加發1,000元。
4. 禁止8大關鍵基礎設施相關產業,包括醫院、科學園區、通訊業也將完全禁止華為等中國電信設備、軟體服務。
預 告
● 2月起巴拉刈退場,續用最高罰15萬。
● 大學教學助理全面納保─未來教學助理將不再區分為「學習型助理」、「勞僱型助理」兩種,並全面享有勞健保,學校也不必多花經費,全由教育部埋單,預計投入5億元,受惠人數約5.3萬人,預計明年2月1日上路。
● ATM跨行轉帳500以下免手續費-2019年4月1日起,分級調降ATM小額跨行轉帳手續費,未來民眾每個帳戶、每天都有一次跨行轉帳500元以下免手續費的優惠,500至1000元則收10元,1000元以上則收15元。
● 6月29日起,百貨公車、車站、機場、量販店、醫院、遊樂場和提供民眾申辦業務公家單位,須提供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一般駕駛人若占用,將可開罰600到1200元。
● 7⽉起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連鎖速食店「內用」禁用⼀次性塑膠吸管。
交通時間併入工作時間計算 在 {Fish睬政治}孫博萮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勞工們,自己的意見、務必表達!】
今天是勞基法修正預告提供意見的最後一天
請各位勞工朋友們踴躍提供意見!
第24條
當初立法意旨乃希望提高加班費給付門檻,讓雇主不要隨意請勞工在休息日出來做幾個小時的工作而破壞了員工完整的休假,因此以「日」為單位,要加高休息日的出勤成本,保障勞工完整的休息時間。
建議:避免工時又被零碎化,再加上其實現行多數公司都已4、8、12為休息日出勤單位,故建議休息日加班工資計算方式不變,加班工時核實計算。
第32條
此次修法開放每月延長工時上限,與一例一休關係不大,勉強有關聯的是休息日加班工時做一算四,若真的休息日未以4、8、12為單位才有影響。
建議:強烈反對本條文再修,甲乙案皆未盡理想。
反對放寬每月延長工時上限,因現況都尚未達206小時(40*4+46=206),沒有具體數字可以證明應當放寬。
工時銀行制度難以保障勞工權益(工會數低、勞資會議多流於形式),淡旺季問題已有變形工時可以解決,且台灣有無薪假狀況,跟工時銀行理念完全背道而馳。
第34條
強烈反對本條文再修,甲乙案皆未盡理想。
台灣工會組織率低、勞資會議效果差,難以確保勞工權益。
現況八小時過勞其實已造成勞工過勞,輪班間隔增加至11小時是較為符合人性,假使又修回8小時,勞工權益一大退步。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主持計畫:關於輪班之研究,清楚表示針對交通運輸業,連續休息時間應要延長增加至9小時,提供長時間駕駛與服務後所需要恢復疲勞的連續睡眠。
該計畫所提出之當前不良工作行為,包含工作完後的休息時間少於8小時,甚而在輪班工作期間需要安排10小時以上時間為恢復時間。
勞工與業主低估個人所需休息時間與身體疲累狀態,甚至勉強地工作,不僅造成往後個人的職業傷害也危害全體社會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第36條
打破七休一已有許多形式,也就是有了許多彈性,應無必要全體打破七休一,此舉是勞動基準法的一大倒退。應當全面盤點到底哪些行業真的需要七休一,而非直接全體開放。
另依據歐盟2003年所訂定《工作時間指定》(指令第2003/88/EC號)保障勞工最低安全和健康規定,應當確保於七天期間每位勞工有24小時不間斷的休息時間,然歐盟所定之最低標準,竟為台灣現行法規較優的標準。
站在政府體恤照顧勞工身心健康之立場,勞工乃因低薪問題,方導致需要長時間的加班收入來維持生計,乃應當從薪資提昇、產業轉型著手,而非從打破七休一的工時著手,實為本末倒置。
依據憲法第 153 條:
『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
長時間工作和效率降低之間存在影響關係,過往例假之設立,即是阻確勞工連續工作之用途,使勞工自職場抽離,以舒緩工作所累積之疲勞,恢復原有的工作效率。
當局站在保護勞工之立法精神,理當維持既有之立法設計。
對於有特殊需求之勞工,因應假日之業務需要、屠宰與運輸業等旺季需要,目前勞動部已提供例假彈性化之行政規則(勞動條3字第1050132134號),於勞工同意後,限於二週期內適當調整原定之例假,工作日其間隔至多12日。
第38條
當初強制結算是為了要讓勞工確實可以拿到錢,但有部分勞工想要積假留到特定時間休。其實根本問題是台灣勞工假太少,所以勞工才需要積假;甚至有許多是有假也休不了(雇主不給休或無空檔可排假)。
建議:唯有加強勞動檢查才得以落實,讓勞工看得到也吃得到。
另:要求返還先前遭刪除七天假,若無法決定休哪七天,可研議併入特休假。
>>>本次修正草案係為使勞雇雙方有適度協商調整之空間,有助週休二日新制等規定進一步落實,以建構符合當前社會與經濟發展所需,並兼顧安全彈性之勞動制度。各界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得於2017年11月7日前提供勞動部研參。<<<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34344/
交通時間併入工作時間計算 在 蔣萬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推動修法,讓職場環境更友善!」
今天衛環委員會討論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修正草案。我特別針對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範僱用250人以上的雇主,應設置哺乳室、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規定,雖然立意良善,但立法迄今已將近15年,已有重新評估之必要:再參考外國立法例如日本,法律規範公司聘僱「101人」以上的員工,有義務設置哺乳室;再考量中小企業占臺灣全體比例為約97%左右,現行法規定250員工之企業需設置,受益的勞工並不多等情狀。我謹建議勞動部將現行法規範人數下修為100名員工以上之雇主,有提供哺乳室等設施之義務。
另外,部分工時工作者(例如:打工族),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也可以請產假、生理假、家庭照顧假,與全時勞工一樣,但知道的人並不多,再加上勞動部「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病假、事假是按每日時數比例計算,因「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算、「生理假」超過三日併入病假計算,導致到底要給一天假,還是按時數比例計算,雇主與勞工無所適從。我想勞工因生理、家庭照顧原因需求請假,通常是一整日。我特別請勞動部注意這個問題,趕快通盤檢討、修正注意事項,保護部分工時勞工的權益。
未來性平修法通過,我希望勞動部能本於照顧勞工的立場,協助、督促雇主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範,讓職場環境更為友善。提醒大家,下午一點半~二點「萬安39號北部地區軍民聯合防空演習」即將開始,請大家遵守交通管制,進行人、車疏散,以免受罰。
交通時間併入工作時間計算 在 出差時間X 移動時間X 工作時間-組合套餐!|方格子vocus 的相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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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該讀者出差高雄的在途交通時間是否屬於工作時間,因法無明文規定,故應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亦即勞工可與雇主約定將出差在途交通時間比照工作時間計算,若有超出正常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