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動了! 交通隊莊組長的辦事效率太高了!分別11點15分接獲回文
屏東分局報告:有關蔣月惠議員請託交通事故案,處理如下。
一、 事故時間:。
二、 事故地點:桃園區(非本轄)。
三、 處理內容:
(一) 本(與當事人小姐聯繫,據小姐表示於上述時地與對照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因考量男為未成年且願付賠償責任,所以雙方未向警方報案,然男父親對本案標線有質疑及賠償不滿係向警方提傷害告訴,小姐也至警察單位事後報案,小姐接獲桃園地方法庭通知書後害怕而請求協助。
(二) 本案已向當事人小姐解說狀況,並建議可先申請事故研判分析表,暸解本身肇責,另可先請警察單位轉介調解好做訴訟依據。
(三) 本案小姐也向對方提傷害告訴,法院將會請雙方當事人先做和解,若和解成立刑事部分不會有責任,只有雙方賠償問題。
局長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有關
日期一:106年12月五日
住址:屏東市
訴求:請求車禍的公正性
說明:訴求者女兒81年次,10月13日,17點21發生車禍,當時對方未成人,拜託小姐不要報案,但萬萬沒有想到對方父親告過失傷害,過程如下:10/13 17:21 下午案主在桃園區剛買完東西要回去的小巷子 被一個未成年騎機車撞到案主 當時因為知道他未滿成年人一時好心腸沒有報警 本來那個小弟弟說要全程賠償我的車子跟醫療但是事後案主跟他的爸爸在電話中喬不好他爸爸覺得我要壓榨小弟弟的錢 我就跑去警察局備案當下還沒提告他 但是事後他的爸爸就告我過失傷害 當下我也反告他過失 那條巷子根本沒有畫線 他爸爸一直覺得我騎車太靠左邊
一直針對事情壓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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