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該抵制不實報導和謠言
針對11月10日新光里里長何智昌帶懷恩堂靈骨塔財團(以下簡稱不法財團)至新竹市議會前抗議事件,經TVBS未據實查證於網路做不實報導, #特此聲明:
雅芳先來講一下這件事的背景~
#被詐騙的老農民-徐錦光,一輩子住在高峰段925地號至今已經86歲了,但辛苦一輩子的佃農土地卻變成懷恩堂的靈骨塔。當我知道他受惠於375減租的土地被不法財團用「詐欺」「背信」的方式奪走了他的土地卻求助無門,於是求助雅芳幫忙。
雅芳很仔細的看完許多的資料,心裡總是為老農民的際遇忿忿不平,一直想著能為他做些什麼。
老農民的兒子徐孟祥提告不法財團,因為勝訴,而被不法財團的5、6個人毆打,老農民帶著他的兒子滿身是傷,牙齒斷掉嘴巴還流著血,慌張的跑來服務處找雅芳求助,這個時候我才知道,老農民在求助我之前,不法財團已經找了黑道去他家恐嚇他。
而恐嚇他的這件事件,壹週刊已經有幫老農民主持公道,據實的報導了不法財團的惡行惡狀,面對這樣惡質財團,老農民跟他的兒子聲淚俱下的找我求助,於是雅芳當下就幫他們報警,並提出殺人未遂跟強制罪的告訴,但現場打人的監視畫面卻被不法財團湮滅證據。這個案件還在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中。
ℹ11/10上午11點半,是雅芳在新竹市議會第四次定期會單位質詢時間,但在我到達市議會準備質詢時,突然有記者採訪我關於不法財團抗議的事,我才知道南區新光里里長何智昌帶著不法財團在新竹市議會前舉牌抗議,並舉辦記者會。
當下我也接受了許多家媒體採訪並據實陳述,其中對記者問到有關於所質疑(黃男)身份,雅芳也告知為律師事務所辦公室黃主任,有問題可以當面採訪他。
另外關於報導中陳述,影射雅芳針對不法財團的多次現勘,好像是因為介入不法財團與老農民的土地糾紛,才會去做。
雅芳對此要特別聲明,雅芳經民眾舉報,而對不法財團違法行為進行現勘,因涉及諸多法條專業,常邀請專業人士,如地政、會計、法律人士等出席,藉其專業釐清可有違法要件後,再請權責單位依法辦理,並無不妥,且雅芳皆在現場主持,依此方式的現勘,不法財團也並非第一人,但影片中高峰里長郭朋鑫未獲邀請現勘,卻幫不法財團至現場製造紛亂,試圖不讓現勘順利進行,經雅芳報警,該里長才離去。
不法財團及新光里長何智昌於TVBS報導中,多次以黃姓男子介入不法財團與老農民的土地糾紛,還大聲質問議員問政是否要利益迴避等不實陳述,TVBS記者陳世明卻在未具體證實黃男究竟有無介入土地糾紛下,就完全採納不法財團之說詞並予報導。
當天採訪雅芳的記者有許多家,但只有TVBS及振道對此報導,其中TVBS記者陳世明針對採訪內容是以斷章取義的方式報導,感覺好像是幫了這個不法財團在誤導些什麼,企圖妨害雅芳的名譽。而另外有報導的振道新聞,就有秉持報導中立,相比之下,總覺得是不是應該來探討TVBS記者陳世明為何在知情下卻用斷章取義的方式來報導。讓好多朋友及選民都來關心雅芳,並詢問雅芳媒體怎麼會這樣寫。
🔍TVBS記者陳世明對此事件的關注程度,真的讓雅芳十分驚訝
有在關注雅芳的朋友都知道
雅芳長期以揭發貪瀆不法及維護弱勢人民的權益為主
為了捍衛人民的權益
雅芳甚至提告了新竹市長林智堅
以及新竹市議會議長許修睿
且是涉及到違法的提告案件
但這麼大的新聞,幾乎媒體都沒有報導過
更沒看過TVBS記者陳世明因此採訪過雅芳
但今天TVBS記者陳世明竟然為了多次違法破壞環境、詐騙老農及毆打老農子的不法財團,而選擇做不實報導,儼然已失去身為媒體對所採訪,應具體求證,以公正超然的立場報導,方不失為媒體應有的精神。
ℹ該不法財團曾叫新光里長何智昌,除多次幫忙不法財團在遭提告時出庭作證外,並專程來雅芳服務處警告雅芳不准再幫受害者主持公道。
🔍在不法財團遭民眾檢舉排放污泥水,經雅芳帶環保局現勘時,即誣指雅芳要跟他拿2200萬, #遭雅芳當場提告妨害名譽,依法偵辦,當時新光里長何智昌從不法財團在分駐所作筆錄,即至現場關心,直至移送偵察隊,依然緊跟在後,至釋回後,還護送不法財團離去。
這個案子,目前新竹地檢署偵辦中,不法財團於偵察庭中, #也向檢察官坦承不曉得2200萬這個說法怎麼來的,現在新光里長何智昌卻以不法財團代表人身份,再把2200萬拿來影射好像雅芳有何不法利益,但卻無任何證據下,藉聯合TVBS記者陳世明而妨害雅芳的名譽,想藉此威脅,讓雅芳不敢再為受害者主持公道。
何智昌里長為了不法財團的利益,多次幫不法財團出庭作證,但證詞不被法官採信,因此敗訴,判應賠老農民120萬及60個塔位
何智昌里長與不法財團的密切,猶如以共犯結構為其利益代理發言,更離譜的是聯合媒體或還有幕後黑手撐腰,竟把該不法財團塑造成弱勢族群,這樣的行為實在令人無法苟同。
‼對此! #雅芳堅持維護我的名譽!
對於TVBS記者陳世明及里長何智昌、不法財團的不實陳述及報導
雅芳依法提起告訴。以正視聽
以下附上該不法財團之犯行及相關訴訟
108年度偵字第7935號涉犯傷害等罪(新竹地院審理中)
其他請看附圖。
#共犯結構為不法財團X在地有力人士X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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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的口罩之亂,時有哄抬價格的傳聞,維胤昨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消保官應該要全面稽查,以安定人心。
市府迄今接獲3起檢舉案件,經消保官稽查回報表示,一醫院設置口罩機一入10元,但該口罩機去年10月已設置,當時售價就是一入10元。另有公立醫院內藥局活性碳醫療用口罩一個賣15元,但販售活性碳醫療用口罩並非指定配售點,與政府徵用醫用口罩不同。另南區藥局遭爆一盒口罩賣1500元,業者指稱販售的口罩較一般3層醫用口罩多加一層,且具有奈米銀離子成分,成本遠較一般口罩高,而且案發前即依此售價對外銷售,沒有哄抬價格。市府均已要求補齊相關文件佐證,敬請大家放心。
維胤呼籲民眾如親自遇到哄抬口罩防疫物資價格之嫌可直接撥打檢舉專線「1950」提出檢舉,讓權責單位展開稽查。如果不是親身經歷,不宜散播此類未經證實的訊息。
關於疫情、防疫物資價格等訊息揭露應審慎查證,切勿恣意散佈不實訊息或謠言,亂傳播未經證實之疫情相關訊息,就哄抬口罩價格不實的訊息於網路上亂爆料,可能涉及妨害名譽的刑責;至散布不實的疫情訊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會蒐證,移送法辦。而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規定,最重可罰300萬元,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對於口罩業者如哄抬、囤積口罩等防疫物資的價格,將涉及刑法第251條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民生物資的刑責,且依公平交易法規定最重可裁罰至5000萬元,呼籲口罩販售者應共體時艱,口罩售價應以進貨成本及合理利潤為據,避免不當調漲或聯合哄抬口罩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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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出處
https://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114731/IssueID/20120326
專案組、李定宇╱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專職偷拍民眾亂丟菸蒂賺錢的檢舉達人,
不滿重機車友識破他偷拍,四處提醒他人,又說他「夭壽」,
竟肉身阻擋對方離開,怒告妨害名譽;
車友不滿「檢舉不該變成有心人發財工具!」反告妨害祕密、妨害自由。
該檢舉達人向警方表示,偷拍檢舉是為環保盡心力,
但《蘋果》發現,檢舉達人自己就是亂丟菸蒂的菸槍。
以安全帽加裝針孔攝影機,偷拍民眾亂丟菸蒂的陳姓檢舉達人,
每月可拍上百件,以罰款至少一千二百元,新北市可分五成,
一天約可賺得一至二千元。高檢舉獎金也造就新北市五百位職業檢舉達人,
還有人成立工作室,上網賣檢舉影片牟利。
與車友起爭議互告
重機車友賴先生說,元旦時他與朋友在平溪106縣道石碇雙溪口便利商店小歇,
才點菸便發現陳男盯著他不放,安全帽上還裝有針孔攝影機,
於是熄菸並將菸蒂丟入垃圾桶。陳男改拍其他人,
賴於是一一提醒被盯者「有人在拍你,小心一點。」
賴說,陳男見狀欲找他理論,他回說:「你這麼做很夭壽!」引起陳不滿,
打電話叫警察,他直覺遇到瘋子欲騎車離開,陳即硬擋在車前,
還賴坐地上、雙腳夾住前輪,不讓車移動。
賴說:「檢舉不該偷偷摸摸,變成有心人發財工具!」
控告陳男妨害自由、妨害祕密,賴則被告妨害名譽,雙雙遭警移送偵辦。
陳男向警方表示,偷拍檢舉是為環保盡心力。
但《蘋果》發現,陳男本身就是個亂丟菸蒂的大菸槍!
《蘋果》跟拍一周發現,他上工不時點菸抽,有時一根接一根,
經常將菸蒂彈在地上,多次被《蘋果》拍個正著。
曾六分鐘收七罰單
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宏陸斥:「這種行為很不應該!」
檢舉制度是為嚇阻民眾亂丟垃圾,非讓有心人士當營利工具,
曾有民眾陳情在六分鐘內收七張罰單,
「這也太誇張,檢舉制度存在缺陷,應修法改進。」律師張建鳴說,
檢舉達人在公共場所偷拍民眾違規,不符合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的要件,
應不會成立妨害祕密罪。
同是檢舉達人的小周則說,檢舉達人多半看到情況不對就會趕快跑,
「會起衝突一定是他跟人挑釁。」對民眾質疑偷拍行為是「抓耙仔」,
他認為是抽菸者有錯在先,不亂丟他也拍不到,「心態調適好就好,
我也算是對環保有貢獻。」
遇到瘋子 還閃不掉 五告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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