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更新一下「消防法第十三條 條文修正草案」的進度,我知道大家都很關心部北護理之家大火的後續,我在今年5月3日提出《消防法》修正的附帶決議後,#也有拜訪內政部長徐國勇,密切關注法案的審查進度與修正方向。原本以為這次修法已在朝野達成共識,#結果消防署前幾天提出的修正版本,卻與我提出的版本相差甚遠,非常令人失望‼
在我提出的《消防法》修正版本中,#除了明訂出防火管理人需要執行的所有防火管理業務,沒有盡到才需負刑事責任外,還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視各產、職業性質,#向外委託專業人士如消防設備師、士或勞安人員擔任防火管理人。
💥 重點來了,消防署竟然把整個修法中最重要的那句「得指定專人專責或視需要聘任消防專業人員」拿掉了!#而且消防署前幾天才跟我說這件事。當時我在修法時,就已舉辦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如果消防署有意見想法,當時為何不提出來?
幸好在我與消防署長不斷溝通討論下,才保留住了「專人專責」的部分。下個禮拜二院會,我會拜託李俊俋召委幫我把《消防法》排入內政委員會討論,#盡可能在這個會期就能討論到❗
#消防法修正
#持續追蹤關注
也有拜訪內政部長徐國勇 在 護理立委 陳靜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跟大家更新一下「消防法第十三條 條文修正草案」的進度,我知道大家都很關心部北護理之家大火的後續,我在今年5月3日提出《消防法》修正的附帶決議後,#也有拜訪內政部長徐國勇,密切關注法案的審查進度與修正方向。原本以為這次修法已在朝野達成共識,#結果消防署前幾天提出的修正版本,卻與我提出的版本相差甚遠,非常令人失望‼
在我提出的《消防法》修正版本中,#除了明訂出防火管理人需要執行的所有防火管理業務,沒有盡到才需負刑事責任外,還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視各產、職業性質,#向外委託專業人士如消防設備師、士或勞安人員擔任防火管理人。
💥 重點來了,消防署竟然把整個修法中最重要的那句「得指定專人專責或視需要聘任消防專業人員」拿掉了!#而且消防署前幾天才跟我說這件事。當時我在修法時,就已舉辦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如果消防署有意見想法,當時為何不提出來?
幸好在我與消防署長不斷溝通討論下,才保留住了「專人專責」的部分。下個禮拜二院會,我會拜託李俊俋召委幫我把《消防法》排入內政委員會討論,#盡可能在這個會期就能討論到❗
#消防法修正
#持續追蹤關注
也有拜訪內政部長徐國勇 在 郭台銘粉絲老虎軍團| 內政部長,徐國勇日前說,警政署長的人事 的推薦與評價
內政部長 ,徐國勇日前說,警政署長的人事,是他的權利..... 權利跟責任是一體的... 既然內政部長要求了權利,相對的,現在警察執勤事件...責任也是一樣要負責的.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