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某人閒聊 當一列火車翻過去
台鐵普悠瑪脫軌事件已經進入調查程序,但這件事相信讓不少人聯想到2005年發生的日本JR West 脫軌事件,所以我們來談談西日本鐵道公司(JR West)福知山線事故吧!
事情發生在2005年4月25日,日本福知山線列車在早晨九點十八分,以116公里的時速過一個大彎道時失速,列車衝出軌道撞進旁邊的公寓大樓,第一節車廂完全陷在大樓內部,第二節拗成L形、第三和第四節車廂完全脫軌,當場造成107人死亡,562人受傷。其中的99名死者(包含司機)集中在前兩節車廂。而在失速時,司機並未立刻按下緊急煞車,只使用了一般煞車系統,導致火車停不下來。年方23歲的年輕司機高見隆二郎,駕車的資歷僅十一個月,這很顯然是他個人的技術失誤造成的,可以結案了。
是嗎?
倘若JR West 事故就此結案,悲劇只會繼續發生。
我們必須明白:當交通運輸系統發生重大意外時(無論翻船、墜機、火車脫軌),它不會只是單一原因造成的,必然是一連串事件的結合。
於是,日本社會想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日本「運輸安全委員會」展開調查。根據倖存者的訪談,列車的速度確實越開越快,在失事之前甚至急進急煞,還有一站火車停過頭。調查單位逐一過濾後,排除了機械故障和人為破壞的可能性──列車確實正常運作,鐵軌也沒有被人破壞──最後調查終於有了結論:
1,環境因素:失事的地點是一個急彎道,簡直像死亡陷阱,但這個彎道的曲度其實原本沒有那麼大。1997年,JR West 把軌道從原本的全長600公尺,改成304公尺,造成轉彎的角度更急,以縮短行車時間,增加班次。(「災難要件1」形成了。)
2,班次因素:由於福知山線的載客量很高,尤其在上下班通勤時間。為了消化這麼大的載客量,JR West 提高行車班次,並且把車班之間的「緩衝時間」取消。也就是,列車的誤點不是以「分鐘」來計,而是以「秒」來計。每一站只能停幾秒鐘的時間,一秒鐘都不能多。如果你每站多停3秒,那十站下來就誤點30秒,後面會越誤點越多,這是不可原諒的!所以司機完全沒有任何誤點的緩衝時間。(災難要件2)
3,時空背景因素:2005年的日本鐵道法尚未規定所有列車軌道都要安裝 ATS 「自動列車停止系統」,失事的那個彎道就是還沒安裝的,導致失事時沒有任何保護裝置將火車停下來。(災難要件3)
註:ATS為 Automatic Train Stop,算是舊有的安全系統,在軌道的定點(例如紅燈前面)裝置信號機,可以強制將通過的列車停下來。
最近新聞很紅的ATP (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則是「自動列車保護系統」,有車載系統和無線系統兩大部份,可以全程監控火車速度,安全性相對提高。
(普悠瑪這次的問題是火車有ATP系統,但監控端沒有監控系統,導致無法即時掌握ATP的狀態,必須仰賴司機口頭報告。)
好,以上都是客觀因素,但這依然無法解釋為何司機高見隆二郎做出一系列闖紅燈、超速、急煞、停過頭、不使用緊急煞車等原因。到底司機當時的心理狀態是什麼?於是來到了極重要的災難要件4。
4,惡劣的公司文化:JR West 對於違紀的司機員會送到稱為「日勤教育」的再教育營,凡是誤點、闖紅燈、停過站等等違紀事件的司機都必須再教育。
但是,這個「再教育」不是真的教你如何改善操作技術,而是一種職場霸凌文化!
一旦被送「日勤教育」,公司學長會集合起來凌辱、咒罵、譏諷、嘲笑違紀者,要求他們做一些很屈辱的工作:例如清鴿子大便,用牙刷刷馬桶等等,不然就是逼他們寫悔過書,一個小時就要寫完一頁,一直寫寫寫,搞到他們情緒嚴重創傷。
曾有受過日勤教育的前任員工說,他只受過一次「再教育」就受不了,精神幾乎崩潰,最後他選擇離職。
在列車失事的幾個月前,司機高見隆二郎才因停過頭而接受過日勤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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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整個綜合起來,我們知道2005年4月25日那天發生了什麼事。
(事發十個月前,高見隆二郎因違紀而接受過慘痛的日勤教育)
(事故當天8點53分:高見隆二郎從另一向開進寶塚站時不憤闖紅燈,造成ATS緊急煞車。違紀一次。)
9點03分:
列車從端點「寶塚站」重新開出,23歲的高見隆二郎駕車資歷11個月,由於進站時的闖紅燈失誤,列車出發時已延誤了15秒鐘。
9點13分:
列車不停靠下一站,於是司機以時速120公里衝過去,想趕回失去的秒數。
在即將駛達伊丹站前,駕駛艙警鈴響起,車速過快。
進伊丹站時司機來不及停下,造成火車停過頭三個車廂,必須倒車回月台。(違紀二次)
9點15分:
倒車讓誤點情況加重,司機從伊丹站出發時,已經延誤了1分20秒。
9點16分:
司機為了趕點,加速衝往下一站,此時全車旅客已明顯感受列車的疾衝狀態。
(在此時,司機打電話給尾端的列車長,請求他不要把伊丹站過頭的事回報。
列車長依規定必須立刻回報,但為了幫他,在回報時只說車子停過頭8公尺而不是75公尺,希望可以讓司機少受點責難)
(此時有乘客敲駕駛艙的門,質問司機怎麼可以誤點?)
9點18分:
致命的彎道,致命的車速。
司機很清楚自己之前闖紅燈一定會被通報,伊丹站的停過頭也會被通報。他慘了!他會被送日勤教育了!他違紀了!他不只違規一次,還違規兩次!他誤點了!旅客抱怨了!速度過快了!前面就是彎,轉不了彎!怎麼辦?快按煞車!煞車沒煞不住!快按緊急煞車──可是!按緊急煞車一定會被通報第三次!
就這樣,他一直等到出事前四秒才扳下緊急煞車,但那時已經來不及了……
司機臨死前,心中充滿的,是對制度的極度恐懼,而不是整個列車包含他自己的生命安全。
當一間公司對績效的追求凌駕於生命安全之上,這就是結果。
***
其實,即使在司機這麼慌亂的心理狀態下,如果軌道有ATS信號裝置,這樁災難還是救得回來的,無奈JR West 就是沒在這個彎道安裝,於是所有災難要件在此年此月此日此時此分此秒,同時到齊了。
107人死亡,562人輕重傷。
事後JR West 總裁面臨起訴,最後無罪開釋,因為這終究不是任何人能預知的後果。但,日本的鐵道法修正了,從此以後所有彎道都必須加裝ATS信號裝置。
「日勤教育」則依然存在,JR高層相信這個訓練對員工「有所助益」,但他們會重新評估執行的內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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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台鐵的公司文化不至於像JR West 那樣的嚴峻苛刻,但,Again,任何重大交通事故都不會是單一原因,必然是一連串事件結合的成果。
普悠瑪脫軌的事件就靜待司法調查──內部制度的壓力、客觀硬體設施的不足,以及外在消費者的壓力,往往壓在所有第一線人員的身上。上頭的人感受到壓力可以往下要求,但下頭的人壓力卻沒地方可以推。
我們也必須承認,常年以來的奧客文化確實在公共危險上推了一把。想想每年颱風天有多少人去敲航空公司櫃檯:「風又沒多大,為什麼不飛?」「我們假都請好了,為什麼不飛?」又有多少:「誤點都不用賠錢嗎?」、「哎呀我們一定要吵才有糖吃啦!」,「就算拗到幾百塊賠償也很爽」……
福知山線事故發生後13年,台灣有了普悠瑪事故。若不想再見到更多悲劇,現在該是我們開始學的時候了。
#連結是福知山線紀錄片 #中文好像叫重返危機現場的其中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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